申请慢性疾病有什么待遇

2024-05-18 22:42

1. 申请慢性疾病有什么待遇

法律分析:慢性病患者可在当地社居委领取并如实填写《慢性病就诊卡申请表》,同时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病历、化验及检查报告单等,经市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确认后,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慢性病就诊卡》。参保居民自领取《慢性病就诊卡》之日起,凭该卡可享受规定的门诊补助待遇;未参保的城镇居民在当地社居委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可一并领取并如实填写《慢性病就诊卡申请表》,最终也需经市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确认。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一般病种,一般人员支付比例为60%,城市困难人员支付比例为70%。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特大病种,一般人员支付比例为80%,城市困难人员支付比例为90%;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一般病种,一般人员支付比例为50%,城市困难人员支付比例为60%。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特大病种,一般人员支付比例为70%,城市困难人员支付比例为80%。另外,慢性病的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一般病种为2000元,特大病种为10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申请慢性疾病有什么待遇

2. 申请慢性疾病有什么待遇

慢性病患者可在当地社居委领取并如实填写《慢性病就诊卡申请表》,同时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病历、化验及检查报告单等,经市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确认后,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慢性病就诊卡》。参保居民自领取《慢性病就诊卡》之日起,凭该卡可享受规定的门诊补助待遇;未参保的城镇居民在当地社居委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可一并领取并如实填写《慢性病就诊卡申请表》,最终也需经市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确认。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一般病种,一般人员支付比例为60%,城市困难人员支付比例为70%。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特大病种,一般人员支付比例为80%,城市困难人员支付比例为90%;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一般病种,一般人员支付比例为50%,城市困难人员支付比例为60%。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特大病种,一般人员支付比例为70%,城市困难人员支付比例为80%。另外,慢性病的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一般病种为2000元,特大病种为10万元。
一、农村医疗保险报销的时间
主要住院出院后就可以报销,没有天数规定。医疗保险报销: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3. 办慢病有什么待遇

慢性病医疗卡补助各地不同,以黄石2019年为例:根据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助办法规定,经专家评审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其费用补助标准在主病种的基础上,另增加附属病种补助限额50%的费用。
一、医疗发票上其他支付
那是医疗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医疗范围内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医疗费、门诊特定项目及门诊慢性病人的定额医疗补助等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主要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普通门诊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及职工住院和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等费用中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医疗保险保慢性疾病怎么报销
1、由患者本人向社保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正式的申请表。2、将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材料上报社保中心,经专家委员会鉴定审核后,办理慢性病证历。专家委员会对慢性病的鉴定一个季度举办一次,鉴定所需费用由个人或单位承担。3、患者在指定的医院门诊部看病购药。4、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社保中心予以报销慢性病医疗费用,同时将《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清单》带处方、发票、慢性病证历、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等一并存档。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慢性病报销时,每人最多可以申报三种慢性病。
三、台州医院农医保报销比例
在参保地和市内一卡通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由统筹基金分别按10%、20%和50%支付;已参加公立医院改革的一级及以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按60%支付。各级医疗机构中草药门诊报销比例为50%。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900元,与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约的参保人员为1200元。药店购药(参保地慢性病用药除外)、市外门诊费用不予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办慢病有什么待遇

4. 办慢病有什么待遇

法律分析:慢性病医疗卡补助各地不同,以黄石2019年为例: 根据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助办法规定,经专家评审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其费用补助标准在主病种的基础上,另增加附属病种补助限额50%的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5. 申报慢性疾病有什么待遇?

法律分析:慢性病医疗卡补助各地不同,以黄石2019年为例:
根据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助办法规定,经专家评审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其费用补助标准在主病种的基础上,另增加附属病种补助限额50%的费用。同一名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性病病种总数不得超过3种。
享受慢性病补助待遇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在慢性病病种补助限额范围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自付10%,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自付10%—40%不等。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助按月结算,居民医保部分病种按年结算,剩余部分不累计。参保单位和个人医疗保险欠费或参保人住院期间,不享受门诊慢性病医疗补助待遇。
法律依据:《医保法律法规条例》 
第三条 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
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第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
第五条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六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申报慢性疾病有什么待遇?

6. 办理慢性疾病享受什么

一般来说会享受一些补助,但具体还要以当地医疗政策为准。
一、工伤未定级怎么赔偿
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受伤但是经过工伤鉴定没有工伤等级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工作单位对其在进行治疗期间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停工留薪、交通费、还有住宿费等方面进行相应的补偿。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社保支付)
3、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社保支付)
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单位支付)
5、护理费:住院天数×当地护工标准(单位支付)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合作医疗是不是全国都能报销呢?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并不是全国通用,因为目前国内各地的农村合作医疗还没有联网,且报销范围、比例都不统一,需以当地的报销政策为准。如果要到外省、市医院就诊,需要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异地就医,审批通过后到相应的医院就诊则可以享受报销待遇
所以,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者,如果要外地就医,一定要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否则可能无法享受报销。
三、医保每年几号交几月份到几月份
1、城镇居民医保费集中缴纳时间:中小学阶段学生和在校大学生为9月1日至10月31日;老年城镇居民、一般城镇居民和少年儿童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但每个省市可能会有一些调整,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2、未能在集中缴费时间参保缴费拖至次年参保缴费的,其缴费标准是:1-5月份参保缴费的,按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6-10月份参保缴费的,按当年度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总额缴纳。11月份以后,不再受理当年度参保缴费。当年度参保缴费的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为2个月。
3、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的,再次参保缴费时,不再补缴中断年份的医疗保险费。
综上所述,城镇居民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一般集中在11月1日至12月31日,未能及时缴纳的,可以在1-5月份参保缴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甘南州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及慢性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患有特殊及慢性疾病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规范门诊医疗行为,合理使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管理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286号)规定,结合甘南州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参加甘南州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含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因特殊及慢性疾病需门诊治疗的,可按规定申请特殊及慢性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

7. 办理慢性疾病享受什么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会享受一些补助,但具体还要以当地医疗政策为准。
法律依据:《甘南州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及慢性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患有特殊及慢性疾病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规范门诊医疗行为,合理使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管理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286号)规定,结合甘南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参加甘南州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含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因特殊及慢性疾病需门诊治疗的,可按规定申请特殊及慢性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

办理慢性疾病享受什么

8. 办了慢病有什么样的待遇

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助按月结算,居民医保部分病种按年结算,剩余部分不累计。参保单位和个人医疗保险欠费或参保人住院期间,不享受门诊慢性病医疗补助待遇。【摘要】
办了慢病有什么样的待遇【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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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慢性病补助待遇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在慢性病病种补助限额范围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自付10%,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自付10%—40%不等【回答】
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助按月结算,居民医保部分病种按年结算,剩余部分不累计。参保单位和个人医疗保险欠费或参保人住院期间,不享受门诊慢性病医疗补助待遇。【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