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鱼从2021年12月1日后钓鱼新规?

2024-05-17 10:14

1. 长江禁鱼从2021年12月1日后钓鱼新规?

一、本通告所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范围包括《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关于设立长江口禁捕管理区的通告》规定的禁捕水域范围,及各省(直辖市)依据上述通告确定的本辖区禁捕水域范围。
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各省(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在本通告禁用渔具名录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渔政执法监管工作实际,补充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管理需要的禁用渔具名录并报我部备案。
三、因教学、科研等确需使用名录中禁用渔具进行捕捞,需按照有关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控制范围、规模、渔获物品种及数量,申请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并明确上述内容。
四、 本通告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农业部关于长江干流禁止使用单船拖网等十四种渔具的通告(试行)》(农业部通告〔2017〕2 号)同时废止。
附件: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
农业农村部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




长江禁鱼从2021年12月1日后钓鱼新规?

2. 2021年国家禁止钓鱼规定内容是什么?

国家并没有禁止垂钓的规定,但有禁止非法手段捕捞的规定。不过,为了进一步规范天然水域垂钓行为,未来将会作出以下限制:
一、制定垂钓期
各地根据水生生物产卵、索饵、洄游等特点,制定禁止垂钓期。也就是说,一年之中应该会规定那几个月可以垂钓,那几个月不可以垂钓,会进行明确的规定。
可能会限制每年的3月1日到6月30日为不准垂钓的时期,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个时期是鱼儿繁衍产籽的时期,为了保证鱼儿顺利繁衍生息,所有野外垂钓捕捞等活动都会被禁止。
二、明确垂钓方式
长线多钩等垂钓行为会被限制,垂钓鱼竿数量,鱼钩数量等等都会被限制,这一点要等具体规定出来。



三、禁止垂钓行为
1、一是要严禁使用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钓具、钓法及各类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
2、二是要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
3、三是要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

3. 长江禁渔期新规定2021可以钓鱼吗

法律分析:长江禁渔期可以钓鱼的,允许进行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即只允许在沿岸钓鱼,而其他情况则属于偷钓,在禁渔期内如果偷钓可能会面临罚款。例如“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统统被定义为生产性垂钓,这些行为不属于娱乐性垂钓的范畴,已经被明确禁止。
法律依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 第三条  禁捕实施:根据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的水域、大型通江湖泊除保护区以外的水域、其他相关水域四种情况,分类分阶段推进禁捕工作。

长江禁渔期新规定2021可以钓鱼吗

4. 2021年国家禁止钓鱼规定

2021年国家禁止钓鱼规定是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严格捕捞管理。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发展人工养殖,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没有禁止垂钓的规定,但有禁止非法手段捕捞的规定。垂钓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区河流岸线的具体情况划定垂钓范围、禁钓范围,设立垂钓范围示意图、禁钓警示标志和垂钓安全告示牌等设施,并加强对这些设施的维护管理,保持其完好、清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坏上款规定的设施。垂钓人员应当遵守规定,在划定的垂钓范围内垂钓,爱护公物,不得损坏河岸的树木、绿地及公共设施,不得向水域和河岸乱扔垃圾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离开垂钓地点时应当将废弃物收拾干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捞标准,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5. 长江禁鱼从2021年12月1日后钓鱼新规?

一、本通告所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范围包括《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关于设立长江口禁捕管理区的通告》规定的禁捕水域范围,及各省(直辖市)依据上述通告确定的本辖区禁捕水域范围。
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各省(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在本通告禁用渔具名录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渔政执法监管工作实际,补充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管理需要的禁用渔具名录并报我部备案。
三、因教学、科研等确需使用名录中禁用渔具进行捕捞,需按照有关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控制范围、规模、渔获物品种及数量,申请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并明确上述内容。
四、 本通告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农业部关于长江干流禁止使用单船拖网等十四种渔具的通告(试行)》(农业部通告〔2017〕2 号)同时废止。【摘要】
长江禁鱼从2021年12月1日后钓鱼新规?【提问】
一、本通告所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范围包括《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关于设立长江口禁捕管理区的通告》规定的禁捕水域范围,及各省(直辖市)依据上述通告确定的本辖区禁捕水域范围。
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各省(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在本通告禁用渔具名录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渔政执法监管工作实际,补充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管理需要的禁用渔具名录并报我部备案。
三、因教学、科研等确需使用名录中禁用渔具进行捕捞,需按照有关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控制范围、规模、渔获物品种及数量,申请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并明确上述内容。
四、 本通告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农业部关于长江干流禁止使用单船拖网等十四种渔具的通告(试行)》(农业部通告〔2017〕2 号)同时废止。【回答】

长江禁鱼从2021年12月1日后钓鱼新规?

6. 长江禁鱼从2021年12月1日后钓鱼新规?

【摘要】
长江禁鱼从2021年12月1日后钓鱼新规?【提问】
【回答】
【回答】
除了刺网、围网、拖网等违规网具外,新公布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增加了钓具、笼壶等大类,并对相关渔具的结构、作业方式及危害性做了说明,分类更加清晰,对渔业执法更具指导性。

据了解,此次通告所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范围包括《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关于设立长江口禁捕管理区的通告》规定的禁捕水域范围,及各省(直辖市)依据上述通告确定的本辖区禁捕水域范围。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渔具是否仅有这36种?并不是。通告规定,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各省(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在本通告禁用渔具名录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渔政执法监管工作实际,补充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管理需要的禁用渔具名录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回答】
您好,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记得给个赞。😁【回答】

7. 长江禁鱼从2021年12月1日后钓鱼新规?

【摘要】
长江禁鱼从2021年12月1日后钓鱼新规?【提问】
【回答】
一杆一线一漂双钓的台钓可以吗【提问】
都不可以,现在长江流域全面禁吊,禁捕,禁捞【回答】

长江禁鱼从2021年12月1日后钓鱼新规?

8. 2021年12月1日湖北黄冈长江垂钓新规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长江流域禁渔十年从2020年1月1日就已经开始正式实行了,对于长江流域来说,禁渔势在必行,因为长江流域的渔业资源已经是比较严峻了,近期,长江流域的禁渔最新规定也已经发布了,对于渔业爱好者来说,了解这些最新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2021年,长江流域已经开始禁止休闲垂钓了,也就是说,我们不可以在长江流域禁渔期进行休闲垂钓了,与此同时,我们必须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渔业法明确规定,禁止一切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形式,如炸鱼、电鱼、毒鱼等形式都是被禁止的。渔业法最新规定:禁止在禁渔区进行捕捞,非法捕捞要根据具体情节进行处罚。情况非常严重的,可以没收渔具。
长江禁渔已经是势在必行了,钓鱼爱好者可以去一些水库、池塘、湖泊钓鱼,同时,一定要知道是否可以进行垂钓,不要在禁钓区进行垂钓。 (1.1)禁渔时间:4月1日至7月31日。
(1.2)禁渔范围:无定河支流的干流河段。
(1.3)禁止类型:禁渔期禁止个人进行非法捕捞作业或者收购、运输、储藏、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所有捕捞作业的人员、船只、网具都要撤出作业区。
2.2021陕西西安禁渔期新规定
(2.1)禁渔时间:2021年4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保护区全年禁捕。
(2.2)禁渔范围:渭河、灞河、沣河、黑河、_河、涝峪河、泾河、_河、石川河、清水河;500亩以上的所有天然湖泊和水库;黑河多鳞铲颌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辋川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库峪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甘峪河秦岭细鳞鲑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2.3)禁止类型:在规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严禁扎巢取卵,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因育种、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捕捞水生生物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摘要】
2021年12月1日湖北黄冈长江垂钓新规【提问】
亲,您好!您的问题我这边已经看到了,正在努力整理答案,稍后五分钟给您答复,请您稍等一下~【回答】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长江流域禁渔十年从2020年1月1日就已经开始正式实行了,对于长江流域来说,禁渔势在必行,因为长江流域的渔业资源已经是比较严峻了,近期,长江流域的禁渔最新规定也已经发布了,对于渔业爱好者来说,了解这些最新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2021年,长江流域已经开始禁止休闲垂钓了,也就是说,我们不可以在长江流域禁渔期进行休闲垂钓了,与此同时,我们必须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渔业法明确规定,禁止一切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形式,如炸鱼、电鱼、毒鱼等形式都是被禁止的。渔业法最新规定:禁止在禁渔区进行捕捞,非法捕捞要根据具体情节进行处罚。情况非常严重的,可以没收渔具。
长江禁渔已经是势在必行了,钓鱼爱好者可以去一些水库、池塘、湖泊钓鱼,同时,一定要知道是否可以进行垂钓,不要在禁钓区进行垂钓。 (1.1)禁渔时间:4月1日至7月31日。
(1.2)禁渔范围:无定河支流的干流河段。
(1.3)禁止类型:禁渔期禁止个人进行非法捕捞作业或者收购、运输、储藏、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所有捕捞作业的人员、船只、网具都要撤出作业区。
2.2021陕西西安禁渔期新规定
(2.1)禁渔时间:2021年4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保护区全年禁捕。
(2.2)禁渔范围:渭河、灞河、沣河、黑河、_河、涝峪河、泾河、_河、石川河、清水河;500亩以上的所有天然湖泊和水库;黑河多鳞铲颌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辋川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库峪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甘峪河秦岭细鳞鲑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2.3)禁止类型:在规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严禁扎巢取卵,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因育种、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捕捞水生生物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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