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生活的关系

2024-05-19 21:35

1. 法律和生活的关系

1、法指导生活:法律是国家设立的人们生活的行为准则,指导人们如何处理生活中的法律关系.
2、法保护生活:法是最有权威的国家意志,调整社会、单位、家庭、个人等复杂关系.凡是按照法律去生活的人,会得到法律的保护。法是保护人们生活的最有威力的手段。凡是得到法律保护的人,也就是得到了国家的保护、政府的保护、替察的保护、军队的保护.这是一种国家强制保护,是最有效的保护。
3、法调整生活:依法生活,会获得美满的生活。法调整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邻里关系、继承关系等社会关系。按照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符合全体人民的愿望,体现全体人民的意志,是一种协调、和睦、稳定,有利于国家、社会、家庭、个人的关系。
4、保护守法,制裁违法:违法要承担责任,受到制裁;守法会受到保护.法是不许违背的。要依法生活,不违背法律,就要懂得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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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生活有密切关系。法是一种规范,一种规则。知道规则的人,才会生活。知道法律,就知道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不允许做的事,做了会有什么后果;
知道法律,就知道允许做的事怎么做,如怎么继承、怎样结婚、怎么离婚、怎样买卖、怎样租赁、怎样赠予等等。按照法律做事,就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不按法律办事,就得不到法律保护,甚至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和生活的关系

2. 共同生活的法律概念是什么?


3. 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

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法律有它的阶级性吗?应该说有。没阶级性的法律是不存在的。法律究竟是什么?谁能说的清呢?说它是维护道德伦理的,那在资本主义法律是维护公众的道德伦理的吗?试问,在世界上哪个国家法律最完善,法制最健全呢?哪个国家的法律制序最好呢?谁能举出例子说明呢?是世界强国的法律执行的最好吗?真是不得而知。总之,没法律是不行的。没法律的约束,这世界和各个社会不知道要乱成什么样子了。  
谁的法律维护谁的社会制度,这是不用说的了。在资本主义国家,法律不过是维护的是资本主义的统治罢了。在社会主义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了。从而也维护了国家的集中领导。法律万能论我是始终不赞成的。外国人就吃法律,中国人也吃法律吗?“法”一处不到一处乱,这绝对不是什么好的现象。是否国家也要为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设立法律呢?  
中国如果成为万法大国,事情也许更乱更糟糕了。公路法,人的走路法,吃饭法,上学法,说话法,购物法,等等无穷无尽,没法就出事。究竟怎么样才算是健全法制,用法制使全社会和谐起来,这是值得探讨的问题。说到这里,进步文化的作用在哪里呢?进步思想又在哪里呢,作用还有吗?我说,没有一种风尚深入人心,没有一个政党的思想深入人心,没有一位国家领导人的思想深入人心,没有一个倡导的社会风气深入人心,法制再健全也是无济于事的。  
现在,有些人还闲政策放不开,搞得人们思想放不开,人的行为还没完全放开,主张人性的自由太受约束,说是影响了各性的发展和张扬。还嫌精神上受压抑。说白了,这些人到你想到那个国家好了。哪个国家法律既严,人又特别自由呢?自由社会,自由国家不是没有的。那就是“西方”了。法律对人性的自由不知道有什么约束,需要法律专家来判定了。法制对人性的自由到底是怎样一种关系,应该有个说法了。  
目前,我们的社会属性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越来越趋于自然化。人也是一样,都成为自然人了。人不在有任何的阶级性,这是不可扭转的一个趋势了。自然社会又该怎么样,自然人又该怎么样呢?说白了,只有顺其自然地发展下去了。顺其自然,这是说了多少年的老话了。那政党和法律又有什么用呢?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资产阶级自由化不可取,人性绝对自由不可取。人必须要有进步思想的约束,我们的社会才能形成向心力。  
政治与法律的结合,其比重6比4,而不是全以法制法律代替政治。无政治的,进步思想的社会,一个法律大国的社会将是一个极为混乱的社会。我们现在的社会是不是一个充满私心的社会呢?谁不是以个人利益为先呢?事实上,谁不这样就没饭吃。政治思想教育已经不灵了,只好用法律进行管制。一个案件攀升有增无减的社会绝不是法制社会应该有的现象。法制在社会中,只能起辅助作用而不是主要作用。否则,就是本末倒置,乱了章法。  
要知道,各国与各国的性质具有本质的不同!帝国主义,军国主义,沙文主义,等等,都是与它所在地人群,地理,资源,人文伦理形成是有直接关系的。不弄明白这点,就是乱来。中国的地理条件,文化,伦理道德,就形成了中国的国家的性质。不能与其它国家等同!因此,法律在国家中的作用也是不同的。一定要明确这点。法律大国,就是,说话的人多,干活的人少,真正的价值靠谁去创造呢?一个说话人多干活人少的国家,想真正走在世界前列也是很难的。只有创造价值的多,说话的人少,赶超世界强国才有希望。  
在法律上赶超世界先进水平,这可以说是极为可笑的.在资本主义国家,他们的法律是维护议会制度的,是人性和性行为极为开放式的,中国也要如此吗?  
最后要说:人不自觉,法律再严也无用。为了个人利益还怕法律吗?如果法律真的是那么神,人们都怕法律,那些腐败早不存在,犯罪案件也不会继续攀升了。  
在文明与进步文化的背后的反动文化起着相当大的破坏作用。这种反动文化不产除,政治与法律将会失去其应有的作用。

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

4. 如果没有法律,我们的生活会怎样?

很多人会犯罪。
假如生活中没有了法律,车辆堵塞,乱闯红绿灯等事件就会随处可见。但即使这样,也仍然没有人去管理,整个社会就会乱成一团糟。
假如生活中没有了法律,就会出现许多小偷,随便偷东西,而没人禁止。人们随便做错事,也不会有人管理,这样就会使坏人泛滥成群。使人们的安全没有了保障,造成人们的恐惧。

扩展资料:
法律运用注意事项:
用户需要注意所谓利用合同法律制度保护是在有关规范各种合同关系的法律法规中对涉及商业秘密的合同关系都作了严格具体的规定。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来保护商业秘密是目前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
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润作为认定赔偿依据。实践中是可以以侵权人帐面所记载的盈利情况确定赔偿额,但应注意审查真伪,以侵权人侵权产品销售额,减去其成本后的所得利润作为赔偿损失的数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

5. 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案例

一、借条和欠条
案例:前不久,朋友向我借钱,写了张欠条,当时也没在意。后来我看到书上说,欠条和借条的法律性质有所不同,有的借款人还因为这一字之差输了官司。现在我很担心,如果对方不还钱的话,我起诉到法院,法官不会支持我们之间存在借贷关系。
借条和欠条在法律性质上有的区别:借条说明的是当事人之间建立的借贷关系,以一方将借款交付后而成立的合同方式。而欠条则是由于其他法律关系而导致的欠款事实的发生,比如损害赔偿的欠款、施工的欠款等等。
但无论是欠条还是借条,在诉讼中法院都要审查核实相关债务产生的原因和事实。
二、民间借贷
案例:这几年,我做生意赚了一些钱。亲戚、朋友向我借钱的次数也多起来了,如果不借,碍不过情面,况且现在银行利率又低,借出去可以获得较高的利息。但是借了,又怕收不回来,因此总是很矛盾。
借贷的注意事项、国家对私人借贷的利息限制: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私人之间可以借款,一般的民间借贷是合法的,这种借贷关系属于实践合同,也就是必须一方将借款交付后合同才成立。
借款中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是无息借款。借款利息按规定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如果有可能,在借款的时候首先要形成书面的证据,然后最好要求对方提供抵押或担保。

三、婚前财产与个人财产
案例:我和我女友共同生活了近半年,并且由我出钱以我们两个人的名义和房产公司签了房屋买卖合同,相关房产登记手续尚在办理。现在双方感觉彼此不是很合适,决定分手。但我女友提出我们是共同吃住,购房款中应有她的一部分。
婚前个人财产的相关规定:根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双方结婚前任何一方的个人财产无论结婚时间的长短,都仍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的,属于同居的,在同居期间,财产按照以下原则处理:能够证明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属于个人所有。
没有证据证明的,推定为共同所有。结婚前如果购房款为一方支付的,则房产一般为一方所有,但是支付购房款后,两人共同订立合同,房产办理在双方名义下的,则这种行为可能被视为是一种赠与行为,女方可能享有房产的部分权利。
这就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看男方将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义下的原因。
四、合伙劳动的受伤补偿
案例:今年2月,我与另外三人合伙在长江口捕捉鳗苗。在一次作业中,我不慎被缆绳绞住而掉落水中,后经全力抢救,虽保住了性命,但右腿却被截去。为此,花去医疗费三万余元,并造成了终身残废。
合伙劳动的受伤补偿的分配:你们四人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共享权益,共担风险,在法律上称为个人合伙。
最高人民法院在1987年10月10日《关于个人合伙成员在从事经营活动中不慎死亡其他成员应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为合伙人的共同利益,在经营运输活动中,不慎被车挤死,作为合伙经营的受益人之一,给予死者家属适当的经济补偿,既合情理,也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
你在作业中不慎受伤,是执行合伙事项所致。对此,参照上述《批复》的精神,对你的各项损失,应当由各合伙人按其出资比例或分成比例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因此,你可以就你的损失,与其他合伙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公正的裁决。
五、以子女名义存款并非赠与行为
案例:我父亲在几年前将5万元人民币以我的名义存入银行。去年底,父亲去世后,我们在整理他的遗物时发现了此存单。为此,我与我哥发生了争执。我认为,父亲将5万元人民币以我的名义存入银行,表示父亲将此存款赠与了我;而我哥则认为此存款应是父亲的遗产。
以子女名义存款并非赠与行为: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无偿地交给受赠人所有的行为。
赠与是移转所有权的行为,赠与行为成立后,赠与人丧失了对赠与物的所有权,受赠人取得了所有权;赠与是无偿的和单向的,否则,就变成了买卖;赠与是实践性的,只有赠与人实际交付赠与物和受赠人实际接受赠与物后,赠与才成立。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法律行为必须有明示的意思表示才是有效的。在本案中,你父亲虽然将5万元人民币以你的名义存入银行,但你父亲生前既未告知你们存款的事实,更未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明确表示愿将存款赠与你,也没有将存单实际交付给你。
因此,要将你父亲的行为,认定为将存款赠与你依据不足。这5万元存款,应作为你父亲的遗产,由所有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案例

6. 法律对生活有什么保障

1、法律构建的秩序是人类社会存续的必须品。
2、法律本身代表着积极向上和公正的价值观,有利于每个人的发展。
3、法律的实施使得社会的矛盾得以化解,实现公平正义。
法律是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东西,特别是自从人类文明出现以后,法律也开始随之出现,她是我们每一人在社会群体中可以正常生存的保障。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没有什么矛盾纠纷,我们可能感受不到法律的存在和力量,但是它其实无时不刻都在我们的身上启着作用,在给我们维持一个稳定的生存环境,助推我们前行。

扩展资料

法的作用

一、明示作用

法律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bai知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

二、矫正作用

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机械地校正社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像法律所对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违法行为得到了强制性的矫正。

三、预防作用

对于法律的预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来实现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们知晓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
四、最终作用

1、法律的最终作用:就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群众的人身安全与利益。

2、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的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它涉及的对象主要是指本人的行为。

3、法的评价功能(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断、衡量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评价作用涉及的是法的律他作用,即对他人的行为的评价,这是区别指引作用(涉本人的行为)和评价作用(涉他人的行为)的关键所在。

4、法的预测作用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这里的人们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包括国家机关的行为。

5、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强制作用只能针对违法犯罪人的行为,如果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那么法的强制作用就不能显现。

6、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的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教育作用针对的是一般人的行为,例如,通过对违法行为实施法律制裁不仅对违法者本人起到警示、警戒的作用,而且也对一般人产生了教育性影响。

7. 为什么说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

  【为什么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
  一提到法律,有人认为自己一不违法,二不犯罪,不会与法律打交道;也有人认为自己年龄还小,尚未长大成人,与法律没有什么密切联系。其实,这些想法都是不对的。这是因为,一个人自呱呱堕地依法成为我国公民起,就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既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又受到我国法律的约束;既充分享有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又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无论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或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其息息相关。下面列举的事实足以说明这一点。
  一个人来到世间,首先享有的法定权利是人身权利,以及获得父母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从儿童、少年到青年,作为公民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具备劳动能力时,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达到法定年龄,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服兵役的义务,有登记结婚的权利,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在其告别人世前,还可根据法律规定立下遗嘱,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待死后转移给他人所有。可见,法律伴随每个公民度过其一生。
  另外,一个人活在世间,总要吃饭、穿衣、购物。公民作为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依法享有公平交易,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等权利。在现实生活中,公民之间因财产、婚姻等问题发生了纠纷,可通过“打官司”的途径依法得到解决。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可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援助。公民一旦触犯了法律,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事实充分说明:生活中处处有法律,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

为什么说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

8. 生活与法律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但是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有可能会受到来自不同方面的侵害,这个时候,就需要法律的保护,让我们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了解法律的特征和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作用,认识我们的健康成长需要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感受法律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意义; 
了解法律为我们提供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基本内容; 
知道未成年人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懂得通过法律途径寻求保护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