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类农村低保金标准

2024-05-04 12:53

1. 一二三类农村低保金标准

法律分析:农村低保分为三类A代表一类,B代表二类,C代表三类。
A类:为低保常保对象,即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的“三无对象”,属长期重点保障户,按照常保标准全额补助并发放爱心救助卡。
B类:为低保非常保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即家庭主要成员为老、弱、病、残等靠自身努力难以改变贫困状况的家庭,需要长期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按照非常保标准差额补助,高于平均补助水平,也是每次提标的重点。
C类:对象为非常保对象中的短期保障户,即家庭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比较年轻、身体较好、有就业潜力的各类待岗失业人员,属隐性就业问题突出、就业几率大的家庭,按照非常保标准差额补助,低于平均补助水平,也是每次审查的重点。
这三类低保家庭困难程度不一样,第一类最困难,第二类次之,第三类属于一般性困难的,家庭度过困难之后就可以回归正常生活。至于低保标准,每个省市地区都不一样,但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低保标准每月应该是几百元。
法律依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城乡低保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户。
县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当以低保家庭为单位为其在代理金融机构开设专门账户,代理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城乡低保对象收取账户管理费用;实行涉农资金“一卡(折)通”的地方,应当将农村低保资金纳入“一卡(折)通”,统一发放。

一二三类农村低保金标准

2. 农村低保一二三类补贴标准

农村低保一二三类补贴标准如下:1、A类为低保常保对象,即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的三无对象,属长期重点保障户,按照常保标准全额补助并发放爱心救助卡;2、B类为低保非常保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即家庭主要成员为老、弱、病、残等靠自身努力难以改变贫困状况的家庭,需要长期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按照非常保标准差额补助,高于平均补助水平,也是每次提标的重点;3、C类对象为非常保对象中的短期保障户,即家庭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比较年轻、身体较好、有就业潜力的各类待岗失业人员,属隐性就业问题突出、就业几率大的家庭,按照非常保标准差额补助,低于平均补助水平,也是每次审查的重点。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有以下几点: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有下列几条: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3. 农村一二类低保标准

农村一二类低保标准如下:1、农村低保分为三类。A代表一类,B代表二类,C代表三类。A类为低保常保对象,即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的“三无对象”,属长期重点保障户,按照常保标准全额补助并发放爱心救助卡。B类为低保非常保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即家庭主要成员为老、弱、病、残等靠自身努力难以改变贫困状况的家庭,需要长期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按照非常保标准差额补助,高于平均补助水平,也是每次提标的重点。C类对象为非常保对象中的短期保障户,即家庭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比较年轻、身体较好、有就业潜力的各类待岗失业人员,属隐性就业问题突出、就业几率大的家庭,按照非常保标准差额补助,低于平均补助水平,也是每次审查的重点;2、农村一二类低保具体标准要根据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确定,一般为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也可以在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基础上,按照其家庭的困难程度和类别,分档发放。法律依据:《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持有本省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和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本人不得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撂荒承包的土地、山林、水塘的;不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或者拒绝核查的;吸毒、赌博、的;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农村一二类低保标准

4. 农村一二类低保标准

【法律分析】农村低保具体标准要根据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确定,一般为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也可以在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基础上,按照其家庭的困难程度和类别,分档发放。 农村低保分为三类A代表一类,B代表二类,C代表三类。 A类:为低保常保对象,即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的“三无对象”,属长期重点保障户,按照常保标准全额补助并发放爱心救助卡。 B类:为低保非常保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即家庭主要成员为老、弱、病、残等靠自身努力难以改变贫困状况的家庭,需要长期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按照非常保标准差额补助,高于平均补助水平,也是每次提标的重点。 C类:对象为非常保对象中的短期保障户,即家庭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比较年轻、身体较好、有就业潜力的各类待岗失业人员,属隐性就业问题突出、就业几率大的家庭,按照非常保标准差额补助,低于平均补助水平,也是每次审查的重点。【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低保政策法如下: 一、对象: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 二、具体的包括以下四类人员: (一)三无人员。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 (二)失业人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 (三)在职人员、下岗人员、离退休人员。领取最低工资或领取基本生活费或领取退休金后,家庭人均收入度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四)其他人员。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5. 农村一二类低保标准

【法律分析】农村低保具体标准要根据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确定,一般为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也可以在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基础上,按照其家庭的困难程度和类别,分档发放。农村低保分为三类A代表一类,B代表二类,C代表三类。A类:为低保常保对象,即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的“三无对象”,属长期重点保障户,按照常保标准全额补助并发放爱心救助卡。B类:为低保非常保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即家庭主要成员为老、弱、病、残等靠自身努力难以改变贫困状况的家庭,需要长期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按照非常保标准差额补助,高于平均补助水平,也是每次提标的重点。C类:对象为非常保对象中的短期保障户,即家庭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比较年轻、身体较好、有就业潜力的各类待岗失业人员,属隐性就业问题突出、就业几率大的家庭,按照非常保标准差额补助,低于平均补助水平,也是每次审查的重点。【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低保政策法如下:一、对象: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二、具体的包括以下四类人员:(一)三无人员。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二)失业人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三)在职人员、下岗人员、离退休人员。领取最低工资或领取基本生活费或领取退休金后,家庭人均收入度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四)其他人员。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农村一二类低保标准

6. 农村低保一二三类

农村低保一二三类如下: 1、第一类叫做重点救助对象,一般是指,家里边主要劳动力伤亡残疾没有劳动能力,有没有其他抚养人,生活特别困难的,按最高标准救助; 2、第二类叫做长期救助对象,一般是指,家里的劳动力伤残或者重病,其他成员的劳动能力也较差,需要长期救助,单亲家庭也包括在内; 3、第三类是一般救助对象,主要是指有劳动能力,但是突发困难,需要临时帮助其渡过难关的家庭。 三类低保家庭困难程度不一样,第一类最困难,第二类次之,第三类属于一般性困难的,家庭度过困难之后就可以回归正常生活。 至于低保标准,每个省市地区都不一样,但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低保标准每月应该是几百元。农低是什么:1、农低指的是农村低保,是我国政府针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推出的生活保障制度。2、只要是我国居民,并且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申请条件:1、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且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于保障范围。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以及子女为外省市或者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并在现居住地定居1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3、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7. 农村一二三类低保是什么意思

在补助水平衔接上下功夫。对低保对象实施A、B、C分类保障,切实保障低保家庭基本生活。
对即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的“三无对象”,属长期重点保障户的A类低保常保对象,按照常保标准全额补助并发放爱心救助卡,即180元/月。
对家庭主要成员为老、弱、病、残等靠自身努力难以改变贫困状况的家庭,需要长期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的B类保障对象,按照非常保标准差额补助,高于平均补助水平,即 150元/月。
对家庭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比较年轻、身体较好、有就业潜力的各类待岗失业人员,属隐性就业问题突出、就业几率大的家庭的C类保障对象,以扶贫帮扶和就业扶持为主,鼓励其通过发展产业、自主就业和扶持就业,逐步退出农村低保保障范围。

扩展资料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八步党建网-八步区积极做好农村低保与扶贫政策的“八个”衔接

农村一二三类低保是什么意思

8. 二类低保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农村低保标准:一类4428元/年,二类4200元/年,三四类不变,分别为1008元/年、696元/年。农村特困供养提高到5760元,照料护理标准为1440元、2640元、3840元。保障标准。低保标准是农村低保政策体系中的核心要素,是划定低保范围、核定低保对象和实际补助水平、安排低保资金的重要依据。各地要科学确定低保标准,并切实按照低保标准组织实施。低保标准的确定与调整,首先要经过科学测算。按照既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又与当地财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采取市场菜篮法、恩格尔系数法等方法,合理使用统计调查数据进行测算。其次要经过法定程序。由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等部门共同测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和颁布。要避免主观决策或盲目攀比,确保低保标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十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过居民委员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进行核查。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城市居民,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应当参加其所在的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