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啊!?哪些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2024-05-23 11:34

1. 哪些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啊!?哪些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它必须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果资产不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带来的经济利益低于其账面价值,那么,该资产就不能再予确认,或者不能再以原账面价值予以确认,否则将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也无法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其结果会导致企业资产虚增和利润虚增。因此,当企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即表明资产发生了减值,企业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把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企业所有的资产在发生减值时,原则上都应当及时加以确认和计量,但是由于有关资产特性不同,其减值会计处理也有所差别,因而所适用的具体准则不尽相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主要规范了企业下列非流动资产的减值会计问题:(1)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2)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3)固定资产(包括在建工程、工程物资);(4)生产性生物资产;(5)无形资产;(6)商誉;(7)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等。这里的“资产”不包括:存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建造承包商正在建造的资产,类似于工业企业的在产品,性质上属于建造承包商的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等,该类资产减值适用相关准则的规定。
企业在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算了资产可收回金额后,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反映在其利润表中,而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应当作为相关资产的备抵项目,反映于资产负债表中,从而夯实企业资产价值,避免利润虚增,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应当设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反映各类资产在当期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同时,应当根据不同的资产类别,分别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长期股散投资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
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规定确定资产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所确认的资产减值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在期末,企业应当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当没有余额。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比如,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将根据计提的减值准备相应抵减,固定资产在未来计提折旧时,应当按照新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计提每期折旧。
考虑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发生减值后,一方面价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较小,通常属于永久性减值;另一方面从会计信息谨慎性要求考虑,为了避免确认资产重估增值和操纵利润,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换出、在债务重组中抵偿债务等时,才可予以转出。

哪些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啊!?哪些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2. 什么情况下,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和减少

1、你的分录写错了。产生收入时,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你写反了。
2、资产减值损失在借方登记增加,而不是减少。
3、对坏账准备对记资产减值损失本身也是符合谨慎性原则的。因为应收账款很可能无法收回,若不确认损失,会高估未来利润。坏账准备在性质上属于估计。预计应收账款可能无法收回时,应作这样的分录。当应收账款价值得以恢复时,是可以做相反分录转回的。若应收账款确实无法收回,直接冲减坏账准备和应收账款。
4、你举的只卖出去1000元商品的例子,本年利润也不会为0。按照会计准则,应收账款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为本年没有收回不代表以后不会收回。只有当发生特定事项,比如对方企业破产等,全部应收账款确实无法收回时,才能全额冲减应收账款。此外,坏账准备不能抵减当年应缴企业所得税,而应作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在日后年度计算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举个例子,当年应收账款产生的主营业务收入1000元,预计无法全额收回,计提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损失100元,当年利润1000元。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的时候,依旧按1000元来乘以税率,而非1000-100后再乘税率

3. 什么情况下,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和减少?

一、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确认。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若证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转回。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按照成本与可变净现值孰低计量。可变净现值低于成本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如果减值因素已经消失我减值的金额应在原以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恢复。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金额的确定
(1)企业对子公司、合营企业以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将该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将该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四、固定资产减值。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企业应该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同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 不得转回。
五、无形资产减值。如果无形资产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什么情况下,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和减少?

4. 一个财务方面的问题。《资产减值损失/(转回)》。这是什么意识。

一、IAS36中有关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规定 
  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IAS36)是第一种观点的代表,它对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做了以下规定: 
  1.主体必须在每个资产负债日判定是否已有迹象表明以前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再存在或已减少,如果有迹象,主体必须估计该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2.主体在最近一次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只有在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中所使用的估计发生改变时,才能冲回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此时,资产的账面价值应增加至其可收回金额。资产减值损失的冲回反映一项资产在使用或出售方面的潜在服务能力,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时有所提高。对于仅仅因折现的展开而导致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不能转回减值损失,因为资产的服务潜能并没有提高。 
  3.由于资产减值的转回而增加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能高于资产以前年度没有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时的账面价值(减去摊销或折旧)。 
  4.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应立即在收益表中作为收益确认。重估资产减值损失的冲回应作为重估值增加,遵照相关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 
  5.如果有迹象表明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再存在或减少,即使没有转回减值损失,主体也需要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对该项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折旧(摊销) 方法 或残值进行重估并予以调整;资产减值损失转回被确认后,该资产的折旧应按新账面价值予以调整。 
  6.对于现金产出单元减值损失的转回,主体应按照现金产出单元中除商誉以外的资产的账面价值的比例,增加账面价值。转回后资产账面价值不应高于以下两者中较低者:资产可收回金额;如果以前年度没有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所确认的账面价值(减去摊销或折旧)。 
  7.已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在随后期间不得转回。 
  二、转我国资产减值准则中有关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 企业 资产减值的 会计 处理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该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这里的不得转回是针对长期资产减值而言,对于流动资产如存货、短期投资、应收款项等的减值 问题 由其他的准则来规范,这些资产当确认的减值损失又得以恢复时,是可以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 
  

5. 借记资产减值损失代表资产减值损失的增加还是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等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时,所形成的或有损失。如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形成的损失。
一般常用的明细有
  “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分别对应的资产负债表科目是
  “坏账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举例:
  1、计提应收账款坏账
  分录:借: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
  贷: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分录:借: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
  贷:存货跌价准备
  3、计提固定资产减值
  分录: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借记资产减值损失代表资产减值损失的增加还是减少

6. 资产减值损失可以核算一切资产的减值损失对不对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摘要】
资产减值损失可以核算一切资产的减值损失对不对【提问】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回答】
您好!
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哪些内容

它主要涉及企业非流动资产,具体包括:

1.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2.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产

3.固定资产【回答】
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希望在您方便的情况下,给我一个赞,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7. 什么情况下,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和减少?

一、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确认。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若证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转回。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按照成本与可变净现值孰低计量。可变净现值低于成本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如果减值因素已经消失我减值的金额应在原以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恢复。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金额的确定
(1)企业对子公司、合营企业以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将该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将该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四、固定资产减值。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企业应该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同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
不得转回。
五、无形资产减值。如果无形资产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什么情况下,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和减少?

8. 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