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可以设几个监事

2024-05-17 11:21

1. 有限公司可以设几个监事

法律分析:  1.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至三名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作为股东代表的监事和作为职工代表的监事,任期的规定都是相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一百一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本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有限公司可以设几个监事

2. 公司必须设置监事吗,董事和监事哪个权力大

一、公司必须设置监事吗
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此类公司是否需要设监事,但是,公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二节的规定。本章即是指公司法的第二章。
公司法第二章第二节中的第五十二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因此,简单地说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监事是不准确的。以上是关于法律的分析,再来看实践: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股东的身份来看,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也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对于规模较小的由一个自然人股东组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无需设立监事,因为股东往往即是公司的所有者,又是经营者。而对于由一个自然人股东组成的规模较大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能并不是公司的经营者,在这种情况下,股东需要委托他人代替自己来检查公司的财务,监督公司的经营者,监督公司的经营,此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就有必要设监事。
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法人时,特别是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公司时,出于对其投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管理的需要,出于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往往需要设监事。
二、董事和监事哪个权力大
董事是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向股东负责。
监事,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
对比之后可以如是理解:在经营决策权方面,董事绝对大于监事(监事基本上没有决策权);而在监督权方面,监事对董事拥有独立的监督权。
在经营决策权方面,董事绝对大于监事;而在监督权方面,监事对董事拥有独立的监督权。监事主要是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方面的监督,可以提出意见。
监事会与董事会的关系:
监事会是由全体监事组成的、对公司业务活动及会计事务等进行监督的机构。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从监事会职权范围可以看出,监事会与董事会的联系: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及时向监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总裁应当根据监事会的要求,向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裁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监事会发现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可以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区分
1、股东会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董事会或执行董事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3、监事会
设立目的:
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
监事会由股东和职工代表组成,是公司的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
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权力机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和法定必设机关。由于股东会仅以会议的形式存在,它又是一种非常设机关。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一般由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组成,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活动,对内管理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也就是说公司的所有内外事务和业务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进行。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的职责是对董事会和经理的活动实施监督,但对内它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业务决策和管理,对外一般无权代表公司。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董事和监事应设几名?

不得少于三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董事和监事应设几名?

4. 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需要多少人,监事需要多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的,董事3-13人,具体数量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是必须是单数,因为董事会的表决是以半数通过的,双数可能会出现行不成董事会决议的情况。
不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对监事数量的要求也不一样,具体见下表。

5. 公司有董事会和监事会吗?

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有董事会,但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设董事会的,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有董事会和监事会吗?

6.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嘛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有对于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以及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等。
一、公司监事人的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人的法律责任有以下:
1、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
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
5、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一、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其他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二、公司监事人变更的流程如下:
1、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监事的变更的提议;
2、股东大会表决;
3、股东会做出变更决议后,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总之,公司监事人的法律责任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召开会议、提起诉讼。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犯有贪污、贿赂、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等情况不得担任公司监事,如需变更,需要提交监事的变更的提议,进行表决,变更后备案。
二、公司监事的法律责任
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4)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8)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监事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监事需要承担的律责任是,根据相关部门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监事一般有如下的法律职责,具体如下:
1、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
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7. 请问公司中监事和董事的区别?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公司法》意义上的执行董事,是指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监事和执行董事具有如下区别:1、产生方式不同: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是经股东会选举或委派产生。2、职权范围不同:关于职权范围,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实践中一般会参照董事会的法定职权范围予以规定。而监事行使的是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具体职权,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两者职权范围相较,侧重点同,前者侧重于公司决策执行与管理,而后者侧重于对公司及公司人员的监督监管。3、组成不同: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执行董事决定。执行董事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执行董事向股东负责。监事,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请问公司中监事和董事的区别?

8.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监事会么

是的,必须设监事会。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第一百二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一百二十五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一百二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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