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救助怎么申请

2024-04-30 22:10

1. 新农合大病救助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农村大病救助办理如下:
1、疑似重大疾病患者或直系亲属及其监护人须持社保卡(如持合作医疗证,还应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县新农合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确诊后可入院治疗。
2、对于符合救治条件的重大疾病患者,定点医院将在就诊申请单(或转诊申请单)上签署意见,按照医院规定及时收治入院。
3、患者或直系亲属及其监护人8在确诊后3至4日内,要携带定点医院的就诊申请单、代办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参合地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手续,其中民政医疗救助对象应向参合地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4、患者要取得参合地新农合管理中心及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同意。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三十条 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直接办理。

新农合大病救助怎么申请

2. 新农合大病救助如何申请

新农合大病救助的申请如下:新农合大病救助金,需要户主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申请救助。填写《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提供本人户口本、收入证明等材料,由村委会经过核查后,经过上级机构一层一层审批,最终由银行机构代为发放。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 新农合大病救助金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一)农村五保对象;(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新农合大病救助金申请条件

4. 新农合大病救助金申请条件

新农合的大病救助金是有严格的要求,由户主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申请享受相关救助,并出具户口簿、收入证明等材料。
一、济南单独二胎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办理'单独二孩'生育证要准备两方面的材料,一是要证明申办夫妇本身有一方是独生子女,另一方面是要证明申办夫妇自己只生育了一个孩子。
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办理生育证需要提交以下相关材料:独生子女父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申请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等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其父母原生育多个子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
对如何界定申请人是否为独生子女,省卫计委表示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其父母的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父母存档单位出具(无存档单位的人员由户籍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父母为外省市户籍的,由父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二、低保在哪个部门办理
办理低保是民政部门负责。申请低保待遇的手续:
1、户主申请:持有当地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颁发的伤残证、指定医院出具的劳动能力状况证明;
(3)用工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性收入证明;
(4)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及承包或承租的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的耕地、山林、水面等生产资料数、质量情况证明;
(5)学生证、入学通知及学生就读学校的有关证明;
(6)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
(7)其它证明材料(下岗证、退休证、就业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医疗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
2、村(居)委会受理受理低保申请,通过入户调查、召开评审小组会,对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核实;采取适当形式,在辖区内对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提出具体意见后,将材料上报镇(街道、园、区)民政所。
3、镇(街道、园、区)民政所核实上报的申请材料,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核查。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符合条件的,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镇(街道、园、区)领导在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上报民政局。
4、民政局核实上报的申请材料,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和主要领导签字后,由低保科负责盖章,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对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委托镇(街道、园、区)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三、低保户怎么申请大病救助
申请人通过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医疗诊断书、病史病历资料复印件、医疗费用收据等材料,然后居委会或相关单位对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属实的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相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批,最后相关部门对批准的医疗救助对象进行汇总,最后市财政局进行抽查和审核无误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条例》第三十条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

5. 新农合大病救助如何申请

1、申请。申请人通过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医疗诊断书、病史病历资料复印件、各种医疗报销凭证、医疗费用收据、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城乡低保五保证复印件、家庭收入状况证明等材料;
2、审查。村(居)民委员会或有关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属实的,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社会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分别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民政局审批;
3、审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民政局对上报的申请表、有关材料逐项审查,确认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签署审批意见;
4、审核备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审批的医疗救助对象情况汇总报市民政局审核备案;市财政局抽检审核,作为发放医疗救助金的依据。
一、新农合大病救助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大病救助中的病症一般指治疗花销极大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比较严重影响病人以及家中的一切正常工作中与生活的重疾。
实际病症种类包含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比较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再造障碍性贫血、终末期肾病(尿毒症)、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遇性感染、重性精神病、血友病、肾脏移殖前分析和术后抗排异反应医治、漫性粒细胞败血症、亚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危重症甲形H1N1、1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2类病症。
但是实际患得的病症是不是归属于大病救助范畴,一般是需要医师的病例证明等才可以明确的。
二、新农合大病救助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
2、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3、医疗诊断书、病史病历资料复印件;
4、医疗报销凭证、医疗费用收据;
5、申请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复印件;
6、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复印件。
可到乡镇民政办详细咨询办理医疗救助事宜。医疗救助随时申请,按季度审批,经财政局审核无误后通过农村商业银行社会化发放到申请人提供的存折上。

新农合大病救助如何申请

6. 新农合大病救助怎么申请

农村大病救助办理如下:
1、疑似重大疾病患者或直系亲属及其监护人须持社保卡(如持合作医疗证,还应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县新农合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确诊后可入院治疗。
2、对于符合救治条件的重大疾病患者,定点医院将在就诊申请单(或转诊申请单)上签署意见,按照医院规定及时收治入院。
3、患者或直系亲属及其监护人8在确诊后3至4日内,要携带定点医院的就诊申请单、代办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参合地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手续,其中民政医疗救助对象应向参合地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4、患者要取得参合地新农合管理中心及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同意。
一、一次转诊备案能用多长时间
一次转诊备案能用6个月。
核准病种在同一所医院多次治疗,并在有效期内结束治疗的,不需再次办理转诊。超过6个月继续治疗的,需重新办理转诊手续,在外务工、探亲、异地急诊等患者,原则上也应做到基层首诊,规范跨省就医转诊秩序。
应自入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参合地新农合管理经办部门报告,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凡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原因无法正常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患者,可在出院结算前,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申请补办转诊。
跨省就医联网结报转诊单有效期为3个月。超出有效期未及时办理延期的,逾期发生的费用不纳入新农合直接结报范围。
对于相同疾病多次治疗的转诊患者,可向统筹地区申请,由经办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再次激活前一次转诊证明,即可完成转诊手续,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申请激活,统筹地区经办人员通过本级新农合信息系统或登录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进行激活操作。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把握转诊条件、程序和要求,规范转诊管理,关注转出率,承担跨省转诊职能的省市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转诊联系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对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要及时办理转诊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参合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要把跨省转诊规定和流程在医疗机构以及经办机构醒目位置和重点窗口公示,履行告知义务,让群众知情了解。
经办机构要确认参合患者身份,宣传新农合相关政策,介绍相关注意事项,公布已开展跨省就医结报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二、外地住院农村合作医疗怎样才可以报销
外地住院的农村合作医疗在参合地医保申请批准后可以报销。在外地住院就医时,需要先向参合地医保提出申请,批准了以后可以报销,否则参合地是不给报销的。参保地批准以后带上住院的病历、住院的发票、费用清单等去报销。各地报销政策不同,报销方式也不同分为,回当地报和就地报销两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报销流程:
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3、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条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直接办理。

7. 新农合大病救助如何申请

申请大病救助,一般有填写审核表、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递交材料、审核材料以及发放救助款这五个步骤。国家需要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通常实行个人缴费,及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政策。
具体流程如下:
1、填写表格:申请人需要先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
2、递交申请:填写完毕后,申请人需要带着大病救助审批表,以及其他资料,到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者是街道办事处,递交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3、提交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交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
4、审核材料:救助机构收到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后,会让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
5、发放救助款:符合审查条件的,那么救助机构会给申请人发放救助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新农合大病救助如何申请

8. 新农合大病救助如何申请

新农合大病救助申请流程如下:
1、填写表格:申请人需要先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
2、递交申请:填写完毕后,申请人需要带着大病救助审批表,以及其他资料,到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者是街道办事处,递交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3、提交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交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
4、审核材料:救助机构收到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后,会让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
5、发放救助款:符合审查条件的,那么救助机构会给申请人发放救助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