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否明令禁止在校教师收费补课?

2024-04-27 20:21

1. 我国是否明令禁止在校教师收费补课?

第六条 学费标准的调整,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按照第五条规定的程序,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价上涨水平和居民收入平均增长水平,提出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酌情减免收取学费,具体减免办法,由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八条 学费收费按学期进行,不得跨学期预收。   第九条 学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到指定的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   第十条 学费是学校经费的必要来源之一,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统筹用于办学支出。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学费的收支情况应按级次向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物价部门报告,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十一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住宿收费,应严格加以控制,住宅费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普通高中除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以外,未经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学校收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集中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必要的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审批程序,制定学生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等确定学费标准的依据文件,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四条 教育收费管理由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共同负责。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收费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和制度,对巧立名目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挤占挪用学费收入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对乱收费屡禁不止、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学校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备案。

我国是否明令禁止在校教师收费补课?

2. 禁止老师补课的法律条文

法律分析: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3. 国家为什么禁止教师补课

法律分析:本来教师有偿补课其实并不是什么坏事,但是这件事情成了很多不良风气滋生的温床。有些教师利用有偿补课的事情去收受贿赂,有些教师干脆将一部分课堂上应有的教学内容放在有偿补课的部分去讲解,强迫学生额外付费,等一系列不应出现的问题。为了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国家禁止教师有偿补课。
法律依据:《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各省级教育部门是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标本兼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化的违规处理办法。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
二、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责任追究。我部将把治理有偿补课纳入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各省级教育部门要开展自查,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对《规定》中所列举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三、强化宣传教育,注重正面引导。各地教育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迅速将《规定》要求传达到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将学习《规定》作为2015年师德教育的重点内容,记入教师培训学时。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对每名学生认真负责,为学习有困难学生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选树并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

国家为什么禁止教师补课

4. 教师补课收费违法吗

法律分析:学校补课收费是不合法的,国家已经出台相关文件禁止有偿补课了。
法律依据:《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第四条 各地教育部门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中小学校领导要带头执行规定,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并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 教师补课收费违法吗

学校补课收费是不合法的,国家已经出台相关文件禁止有偿补课了。
一、国庆节补课是犯法的吗
国庆节补课犯法。国庆节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学校应当安排教师和学生放假,且根据教育部的相关减负规定,学校不得安排在法定节假日补课,不能因此而增加学生的负担。在任何法定假日学校进行补课的都是违法的,可以进入当地教育局网站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网站进行投诉,也可听过相关电话进行举报。
二、周中补课会禁止吗
周中补课会禁止。双减政策落地后,寒暑假不能补课,于是很多辅导机构就把周末的补课挪到了周中。周中补课可能也要取消,很多地区也进行了这样的措施,周中补课模式也不允许。要培养孩子自主学习,培养孩子自觉学习的能力,而不是天天去补课。
三、怎样投诉补课机构不退费
去教育主管部门举报或者向市场监督部门反映或者起诉到法院。补课机构应该与需要补课的一方有收费服务协议,这种协议是对彼此的共同约束。如果学生对机构的补课服务不满意,可以要求退款,但只能退一部分,需要双方协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第四条各地教育部门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中小学校领导要带头执行规定,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并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教师补课收费违法吗

6. 国家或地方有没有相关法律或条款明令禁止老师给学生补课??

有的。
各个地区都参考《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有些地区明确提出了:在职教师不得有偿补课,不得开办、推荐课外辅导班或者在课外辅导班授课。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予以监督检查,并公布举报电话。
但是有些地区并没有明确提出,只是转述《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不得延长在校学习时间。

不过这种事情都是你情我愿的,一般是没有人告发的。
你不愿意可以不补,这个事情也不是强迫性的。

7. 为什么国家不允许老师私自给学生收费补课

具体如下:
主要因为国家近来几年来一直在强调减负,强调培养全方源位的学生,也就是不局限于在成绩一方面,而在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禁止老师私自上课,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轻学生课余时间的压力。老师私自给学生补课的话,体制上不完善,管理困难,同时也会分散老师的很多精力,导致老师上课的时候无法全心备课上课等。

教师私自开辅导班后果:
1、经查实,民生校区一教师在希达小区内家人开办的午托机构对学生进行课业辅导,约15名学生。学校处理意见:诫勉谈话一次;责令书面检查;立即整改:停止补课,并做好善后工作;绩效考核定为不合格,取消相关待遇;如果整改不到位,还将作出进一步处理。
2、未发现教师要求家长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情况。
3、市绿宝雅苑没有8幢宿舍楼,从南大门进入往左有“8”号楼为交通局宿舍。此楼内,没有四小教师办的辅导班。

为什么国家不允许老师私自给学生收费补课

8. 法律上,中国让不让教师给学生补课。

【1】在中国,教师是否可以给学生补课,要看补课的时间。地点。
【2】在寒暑假,给学生补课是不允许的。
         影响学生身体健康,
         影响学生正常休息时间(吃饭时间),给学生补课是不允许的。
【3】给学生补课收费,是不允许的。
【4】适时,适量给个别学生,补课,不收费,教师给学生补课是可以的。
【5】应该是法律问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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