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核查账户,美元户,资本金关系是什么?

2024-05-19 03:46

1. 待核查账户,美元户,资本金关系是什么?

待核查账户属于经常项目账户的一种,一般用于将要发生的出口收入,如预收货款。

资本金账户属于资本项目外汇账户。

外汇账户分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和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而不是根据币种。

资本项目外汇账户主要是收取外汇投资款或外汇借款,管理比较严格,特别是结汇。如外汇资本金账户属于资本项目外汇账户,资本金结汇控制很严格。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主要是收取经常项下的外汇收入,如出口货款、劳务费。管理相对松一些。

但不管是资本项目外汇账户还是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都要求有真实投资或贸易背景,且不同性质的外汇账户之间不允许随便划转。

【像你说的,劳务费凭劳务合同等凭证到银行办理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账或结汇,手续比较简单】

【资本金结汇,要按以下规定办理:】

资本金结汇是必须专款专用,具体见汇综发[2008]142号《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

如结汇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
2.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支付命令函。
  支付命令函是指由企业或个人签发,银行据以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进行对外支付的书面指令。
3.资本金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用途证明文件。
  包括商业合同或收款人出具的支付通知,支付通知应含商业合同主要条款内容、金额、收款人名称及银行账户号码、资金用途等。企业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偿还人民币贷款,须提交该笔贷款资金已按合同约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的说明。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期验资报告(须附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的回函)。
5.前一笔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按照支付命令函对外支付的相关凭证及其使用情况明细清单(格式见附件2)和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印章的发票等有关凭证的复印件。若该笔结汇为一次性或分次结汇中的最后一笔,企业应当于结汇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交前述材料。
6.银行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企业备用金结汇的,企业无需提交第3、5项文件,其资本金账户利息可凭银行出具的利息清单直接办理结汇。

  资本金结汇原则:一是资金已验资,二是实用实结,不允许提前结汇。

5万美元以下的备用金(如发工资、办公费用等)结汇可以将结汇后的人民币存到企业自己人民币账户上。

超过5万美元的需要提供用途证明(如买地、原材料、设备、办公用品的合同以及发票)才能结汇,而且结汇后的人民币要支付到交易对方账户,即使先存到企业自己人民币账户,也必须在2日内付出去。 

而且,这个钱的用途要符合你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你公司属于制造业,你结汇的钱不能用于炒股、开发房地产。

待核查账户,美元户,资本金关系是什么?

2. 收汇结汇的会计分录

收汇分录:
借:银行存款-待核查户 15000*月初汇率
贷:应收账款-应收外汇款 15000*月初汇率
结汇分录: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实际结汇金额
贷:银行存款-待核查户 8000*月初汇率
出口货物装出之后,进出口公司即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正确缮制(箱单、发票、提单、出口产地证明、出口结汇)等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内,递交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
除采用信用证结汇外,其它付款的汇款方式一般有汇付和托收,其中汇付包括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票汇(DEMAND DRAFT(D/D))、信汇(MAIL TRANSFER(M/T))等方式,由于电子化的高速发展,现在汇款主要使用电汇方式。

扩展资料结汇方式是出口货物发货人或其代理通过银行收结之外汇的方式。结汇方式代码分为汇付, 托收,信用证和其他。
1.汇付包括:
(1)信汇:买方将货款交给进口地银行,由银行开具付款委托书,邮寄出口地银行,委托其向卖方付款。
(2)电汇:进口地银行应买方申请,直接用电报发出付款委托书,委托出口地银行向卖方付款。
(3)票汇:买方向进口地银行购买银行汇票迳寄卖方,由卖方或其指定的人持票向出口地有关银行取款。
2.托收包括:
(1)付款交单(D/P):指卖方托收时指示托收行,只有在买方付清货款时才交出单据。
(2)承兑交单(D/A):指买方承兑汇票后即可取得单据,提取货物,待汇票到期时才付货款。
3.信用证(L/C):信用证是银行在买卖双方之间保证付款的凭证.银行根据买方的申请书,向 卖方开出保证付款的信用证,即只要卖方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银行就保证付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结汇

3. 公司如何收外汇结汇,要开立待核查账户?是不是还要先到外管局办理备案?

一个一个回答你的问题。
1、开户找外管局。
银行的意思是你要在外汇管理局先办理外币账户开户主体信息的备案,你到属地外管局经常项目处就可以办理,带着你们公司的证照及其复印件(营业执照、代码证等等),好像还有公章,(太具体的忘记了。。。),反正挺简单的。办理完了就可以开户了。如果你以前在外管局办理过久不用再去办了,你可以要求银行在外管局的交互平台上查询一下,输入你公司的代码证号就行,看看有没有信息。别白跑一趟。
2、开待核查帐户是要收货款用的,你刚才说你们公司是软件行业,你要收的是货款吗?如果不是货款直接开美元结算户就可以了,不用开待核查帐户。银行估计是没有弄清楚你的意思吧。如果你收的是货款(在海关报关的那种),那就是要开待核查帐户,钱汇过来的时候,银行会先放到待核查里,核查了你公司在电子口岸系统里的相应额度以后再传入公司基本户。你办理了出口就会有额度了。
你先跟银行确认一下吧,你们是要收货款,还是软件服务费之类的非贸易款?
对于非贸易的外币款项各地外管局、银行管理不太一样,有的地方要求先入美元结算户再结汇,有些地方可以直接结汇,也就不用再开外币户了。

公司如何收外汇结汇,要开立待核查账户?是不是还要先到外管局办理备案?

4. 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的性质及其收支范围

待核查账户收入范围限于企业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支出须经银行联网核查后方可办理,其支出范围包括经银行联网核查后结汇划入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以及经外汇局批准的退汇等其他外汇支出。待核查账户之间不得划转。账户余额按活期存款计息。
一组或一批会计记录(每一个记录称作一个账户)。这些账户整合起来,就能让企业主和经理人员知道该企业欠他人和他人欠该企业的数目:定期结算后,更知该企业盈亏数额。也是客户在银行开立的各种存款、贷款及往来账户的总称。
它是银行为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办理资金收付等各项业务,进行记录和反映所设置的一种簿籍。
通过银行账户,可以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反映、调节、监督和管理。在中国,国家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均须在银行开立账户,通过银行账户办理信贷、结算和现金存取业务。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自2009年2月15日起,将来料加工收汇比例统一由20%调整为30%。外汇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当登陆“系统”中“来料加工收汇比例调整”模块,将来料加工收汇比例统一调整为30%。
对于来料加工贸易项下单笔出口货物报关单实际收汇比例高于30%的,银行应按照现行来料加工超比例收汇相关规定办理。
三、对于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多收汇差额资金,企业可凭情况说明直接到银行办理从待核查账户中结汇或划转的手续。
四、对于因一笔收汇包含多种性质、企业错误说明或银行工作失误导致的进入待核查账户的服务贸易项下资金,企业可凭情况说明合同发票等有关单证直接到银行办理从待核查账户的划出或结汇手续。
五、企业在确有出口但因数据传输时滞导致可收汇额不足时,方可先行办理结汇或划转。银行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为企业办理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对于出口贸易融资项下的收汇,不得按此规定办理,仍按照现行贸易信贷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外汇局应加强对银行和企业先行办理结汇或划转及补办联网核查手续的事后监督工作。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待核查账户

5. 收汇和结汇的区别是什么


收汇和结汇的区别是什么

6. 结算户和待核查账户有什么区别?是不是到结算户就自动结汇了呢?

1、意思不同
待核查账户也就是等待被核实的账户。企业贸易项下出口收汇,应当先进入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凭相关材料并由银行进行联网核查后办理结汇或者划出手续。
结算账户是用以核算和监督本会计主体同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结算情况的账户。用来反映和监督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
2、用途不同
待核查账户里的钱,只有三种用途:核查后转结算户;核查后直接结汇;外管批准后退汇。结算户里的钱,一般是已经过核查或无需核查可以正常使用的资金。到结算户不表示自动结汇。

3、范围不同
待核查账户收入范围限于企业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支出须经银行联网核查后方可办理,其支出范围包括经银行联网核查后结汇划入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以及经外汇局批准的退汇等其他外汇支出。待核查账户之间不得划转。账户余额按活期存款计息。
结算账户的适用对象为中国境内需要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统称“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
结算户里的钱,一般是已经过核查或无需核查可以正常使用的资金。到结算户不表示自动结汇。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结算账户
百度百科-待核查账户

7. 中国银行,公司进美元,从待核查户直接结汇,能把一笔分着结汇吗?

不能,需结汇以后再分结。对公对私卡的很严的。

中国银行,公司进美元,从待核查户直接结汇,能把一笔分着结汇吗?

8. 各位大虾你们好,我们公司现有几笔逾期未核销和未结汇的款,现在遇到麻烦了,要如何解决,请看补充!

你的那些出口有3种情况:
1、未报关就出口。(含代理报关产品不符的情况)你后来为了补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里的额度,自己找代理补报关,虽然这样一来额度有了,银行给你结汇,但报关的产品不一样啊,去外汇局核销的时候会有不一致的问题。
另外,你那几笔自己出口但没报关的货款,如果是08年7月14日后签约的合同,应该要登录企业贸易信贷系统,按照预收货款处理,先做预收货款的合同登记,收到钱再做提款登记,系统给你确认后,银行那边联网核查就会有额度,就会给你结汇,但你真正核销的时候还是要有关单的,这个关单要跟你签的合同一致。银行看见了关单才给你出核销专用联,你拿着专用联可以去办理退税的,所以你不实际出口,只能是核销没完成,且做不了出口退税。建议你还是提供跟合同一致的关单。
2、丢失关单的处理: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纸质进出口报关单及相关电子底帐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进出口单位遗失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应书面向原签发海关申请补发。在海关报关单电子数据存储期限(一般为一年)内,原签发海关可直接调用报关单结关库予以打印补发,并在补发的报关单左上角批注“补办”字样,同时加盖“验讫章”。对超出海关报关单电子数据存储期限,且自进出口之日起未超过三年的进出口报关单,进出口单位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进出口货物报关情况证明”报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外汇局根据进出口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审核进出口单位提供的有关凭证和商业单据,通过“核查系统”及“出口收汇核销系统”核实该笔进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收汇核销单未核销后,在“进出口货物报关情况证明”外汇局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进口付汇核销监管业务章”或“出口收汇核销监管业务章”,将“进出口货物报关情况证明”一联同“情况说明”一并留存,“进出口货物报关情况证明”二联退进出口单位。 进出口单位需持外汇局签署意见的“进出口货物报关情况证明”到报关单原签发海关办理相关手续。海关查阅核实存档报关单后,情况正常的,由经办关员签字,并加盖“验讫章”,一联归档,一联退进出口单位办理收付汇及核销手续,不需再补办报关单证明联。 
3、报关单金额超过实际结汇金额:这个也要去外汇局做差额核销。还有,逾期未核销要抓紧准备核销用的材料去外汇局做核销,不然会影响企业在外汇局的信誉,比如如果外汇局把你标成黑名单企业,那么你进口付汇每次都要凭外汇局签发的登记表银行才给你付汇,还有其他的监管措施,很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