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2024-05-11 19:46

1. 如何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临沭县审计局 杨同山政府投资项目一般都具有基础性、公益性等特点,是政府投资建设的民心工程,因此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监督,对于确保政府投资资金的有效控制和合理使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下面就谈一点看法。一、全面掌握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在审计开始之前应对所审计项目开展深入细致的审前调查, 认真收集工程建设涉及的相关资料,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踏看,对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立项批复、项目实施过程中曾经出现的重大变更以及项目实施单位的基本情况有充分的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并根据审计项目的重点、难点和应达到的目的,制定出合理有序、有针对性的审计实施方案。要求被审计单位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提供承诺,确保审计资料可靠,在规避审计风险的同时,提高审计效率。 二、切实做好招标文书和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的审查工作。在审计过程中,重点审查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与招标文书是否相一致,如果施工合同存在严重违反招标文书精神实质的内容,审计机关可与建设主管部门联系,按照《招投标法》的规定责令纠正,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对最后的竣工决算至关重要。如果签订的合同、协议不合理,给政府造成经济损失但又无法纠正的,应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批露,可以移送给纪检、监察机关,从而督促建设单位从源头上杜绝不合理的合同、协议,维护政府利益。三、 坚持全面审计,重点关注工程造价。政府投资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大、影响因素多的特点,因此,在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时,应采取全面审查、突出重点的审计方法。一是要审查部分造价高,影响大,容易出现问题的项目,主要可采取经验判断、数据复核和现场抽查审计的方法进行审核;二是要加强对合同外增减工程的审计监督,审计时应对增减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着重审计,对工程量的真实、合法、合理等方面结合施工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对不真实的部分应坚决剔除;三是要重视对隐蔽工程的审核,隐蔽工程最容易出现高估冒算,对这一部分工程的审计除了要借助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验收资料外,还应采取现场调查、走访取证、实地探基等方法查证;四是要重视现场施工签证的审核。审计人员应认真审核工程签证的有关工作内容是否已包括在预算定额内,现场签证是否真实有效,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不合规定的现场施工签证。四、加强审计成果利用,扩大投资审计的影响。一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做出准确的认定和评价,提出可行性建议和合理化意见,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完善规章制度,维护国家的合法利益。二是要关注政府投资项目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为以后的国家建设项目计划提出可行的建议和办法,避免国家不必要的投资浪费,让有限的国有资金为人民办更多的实事、好事,发挥其应有的最大效益。五、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投资审计队伍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一项法规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要求审计人员应具有很强的专业水平,除熟练掌握、正确运用政策法规外,还要具备多项业务知识,在业务上要熟悉建工程造价定额和有关规定,有较强的预决算编审能力,熟悉施工工艺、建筑结构、施工规范,了解建筑材料的性能和市场信息;不仅要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责任心,而且要对工作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耐心细致,以理服人。因此在审计人员的配备上要综合考虑,方能保证投资审计工作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如何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2. 1.什么是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定义:是指审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情况,进行的审计监督。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有利于督促相关单位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推动国家宏观投资政策的贯彻落实,推进廉政建设,促进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3. 政府投资审计结果的运用

政府投资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对使用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资金等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实施的监督行为。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依据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相关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批、办理固定资产移交以及地方财政部门办理拨款手续。
随着近年来政府建设项目投资规模的不断增大,对工程项目领域内的决算审计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和百姓的关注,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规避审计风险,基层审计机关逐步提高跟踪审计比例。跟踪审计是指对整个项目的建设和实施过程进行不间断的、有重点的审计监督,从而能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保证整个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能健康有序合法的运行。跟踪审计具有持续性特,各阶段、各环节的审计结果,通过审计意见书、分段分项审计结论文书、阶段性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报告四种载体和形式进行报告和反映。
一、工程审计主要审计哪些方面?
工程审计主要审计以下方面:
1、决算资料的完整性;
2、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说明书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各项建设投资支出的真实性以及合规性;
4、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真实性与合规性;
5、概算执行的情况审计;
6、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7、结余资金和基建收入;
8、尾工工程。
二、关于建筑纠纷工程量鉴定的规定
1、鉴定依据的标准: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2、不予鉴定的情形: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3、约定审计报告作为依据: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财政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结论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发包人请求依据审计报告、评审结论结算工程价款的,予以支持。
4、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当事人未签订书面合同,又无法查明双方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一方主张参照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工程价款的,可予支持。

政府投资审计结果的运用

4. 政府投资审计的介绍

政府投资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对使用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资金等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实施的监督行为。

5. 如何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临沭县审计局 杨同山政府投资项目一般都具有基础性、公益性等特点,是政府投资建设的民心工程,因此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监督,对于确保政府投资资金的有效控制和合理使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下面就谈一点看法。一、全面掌握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在审计开始之前应对所审计项目开展深入细致的审前调查, 认真收集工程建设涉及的相关资料,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踏看,对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立项批复、项目实施过程中曾经出现的重大变更以及项目实施单位的基本情况有充分的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并根据审计项目的重点、难点和应达到的目的,制定出合理有序、有针对性的审计实施方案。要求被审计单位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提供承诺,确保审计资料可靠,在规避审计风险的同时,提高审计效率。 二、切实做好招标文书和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的审查工作。在审计过程中,重点审查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与招标文书是否相一致,如果施工合同存在严重违反招标文书精神实质的内容,审计机关可与建设主管部门联系,按照《招投标法》的规定责令纠正,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对最后的竣工决算至关重要。如果签订的合同、协议不合理,给政府造成经济损失但又无法纠正的,应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批露,可以移送给纪检、监察机关,从而督促建设单位从源头上杜绝不合理的合同、协议,维护政府利益。三、 坚持全面审计,重点关注工程造价。政府投资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大、影响因素多的特点,因此,在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时,应采取全面审查、突出重点的审计方法。一是要审查部分造价高,影响大,容易出现问题的项目,主要可采取经验判断、数据复核和现场抽查审计的方法进行审核;二是要加强对合同外增减工程的审计监督,审计时应对增减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着重审计,对工程量的真实、合法、合理等方面结合施工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对不真实的部分应坚决剔除;三是要重视对隐蔽工程的审核,隐蔽工程最容易出现高估冒算,对这一部分工程的审计除了要借助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验收资料外,还应采取现场调查、走访取证、实地探基等方法查证;四是要重视现场施工签证的审核。审计人员应认真审核工程签证的有关工作内容是否已包括在预算定额内,现场签证是否真实有效,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不合规定的现场施工签证。四、加强审计成果利用,扩大投资审计的影响。一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做出准确的认定和评价,提出可行性建议和合理化意见,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完善规章制度,维护国家的合法利益。二是要关注政府投资项目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为以后的国家建设项目计划提出可行的建议和办法,避免国家不必要的投资浪费,让有限的国有资金为人民办更多的实事、好事,发挥其应有的最大效益。五、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投资审计队伍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一项法规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要求审计人员应具有很强的专业水平,除熟练掌握、正确运用政策法规外,还要具备多项业务知识,在业务上要熟悉建工程造价定额和有关规定,有较强的预决算编审能力,熟悉施工工艺、建筑结构、施工规范,了解建筑材料的性能和市场信息;不仅要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责任心,而且要对工作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耐心细致,以理服人。因此在审计人员的配备上要综合考虑,方能保证投资审计工作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如何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6.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合理安排、确保质量的原则,确定年度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各级政府及其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应当作为政府投资审计重点。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审计管辖范围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审计机关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工程,应当有重点地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审计以下内容:(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二)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四)有关政策措施执行和规划实施情况;(五)工程质量情况;(六)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情况;(七)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情况;(八)环境保护情况;(九)工程造价情况;(十)投资绩效情况;(十一)其他需要重点审计的内容。除重点审计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关注项目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有无因决策失误和重复建设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应当注重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线索,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应当注重揭示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法律依据:《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行为,提升政府投资审计质量和成效,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实施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适用本规定。

7.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

法律分析: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合理安排、确保质量的原则,确定年度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各级政府及其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应当作为政府投资审计重点。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审计管辖范围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审计机关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工程,应当有重点地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审计以下内容:(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二)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四)有关政策措施执行和规划实施情况;(五)工程质量情况;(六)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情况;(七)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情况;(八)环境保护情况;(九)工程造价情况;(十)投资绩效情况;(十一)其他需要重点审计的内容。除重点审计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关注项目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有无因决策失误和重复建设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应当注重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线索,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应当注重揭示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法律依据:《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行为,提升政府投资审计质量和成效,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实施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适用本规定。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

8.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

法律分析: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合理安排、确保质量的原则,确定年度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
各级政府及其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应当作为政府投资审计重点。
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审计管辖范围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审计机关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工程,应当有重点地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二)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四)有关政策措施执行和规划实施情况;
(五)工程质量情况;
(六)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情况;
(七)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情况;
(八)环境保护情况;
(九)工程造价情况;
(十)投资绩效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重点审计的内容。
除重点审计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关注项目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有无因决策失误和重复建设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应当注重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线索,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应当注重揭示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

法律依据:《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行为,提升政府投资审计质量和成效,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实施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适用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