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献的器官移植

2024-05-02 10:12

1. 器官捐献的器官移植

什么是器官移植器官移植是将某个健康的器官通过手术或其他方法放置到一个患有严重疾病、危在旦夕的人身体上,让这个器官继续发挥功能,从而使接受捐赠者获得新生。移植医学的崛起器官移植在二十世纪以前一直是人类的梦想,在二十世纪初期,医学界对治疗那些身体某个器官功能严重衰竭的人依旧束手无策。由于受种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器官移植在当时只是停留在动物实验阶段。到了五十年代,世界各地的医生开始进行人体试验,但由于不能很好地控制移植后的排斥反应,器官移植的效果不尽自意。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诺华公司发明了免疫抑制药物--环孢素(新山地明)。环孢素的发明使移植后器官存活率大大提高,器官移植事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这是本世纪尖端医学的重大成就之一。哪些人可以接受器官移植● 心脏由各种原因导致的心脏衰竭的人,心脏移植是唯一的治疗方法。● 肺脏终末期良性肺部疾病的患者,经过传统内科治疗无法治愈,但估计尚有1-3年存活希望,可考虑进行肺移植手术来改善身体状况。● 肝脏处于良性肝癌末期,无法用传统内科手术治疗的患者,肝脏移植是唯一的方法。● 肾脏当一些疾病对肾脏产生损害,肾脏不能发挥正常的生理功能时,就会逐渐发展为肾功能不全,氮质血症,其终末期就是尿毒症。挽救尿毒症患者生命的方法包括透析和肾脏移植。● 胰脏胰脏移植多数是与肾脏移植同时进行的,主要用于治疗晚期糖尿病、I型糖尿病、和胰切除后糖尿病。除了上述,尚有患有脾脏、小肠、盲肠等多种疾病的人也可以通过接受移植手术获得治愈。

器官捐献的器官移植

2.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简介

 该标识是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标识。蓝色代表着科学和理性,也代指卫生部门,而红色代表着关爱、关注、希望和未来,也代指红十字会,表明两部门携手合作开展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创造着生命的传奇。造型寓意两人相挽和人道力量相溶,表达了捐献者奉献爱心,延续受者生命的理念,也体现了器官捐献全民参与。  本标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宣传活动。 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标识基础上,添加中心中英文全称和中心成立年份组合成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标识。  本标识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专用。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作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直属的中央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编制16人,主要负责参与全国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公平分配、救助激励、缅怀纪念及信息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

3.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介绍

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卫生部共同启动了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  2012年7月6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设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批复》(中编办复字〔2012〕151号,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设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介绍

4. 器官移植怎么申请慈善基金会受赠?

一、捐献器官怎么申请
1、捐献器官申请流程是:
(1)咨询。捐献者首先应了解器官捐献的相关情况;
(2)登记。所有的器官捐献者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这3个条件。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
(3)签字。捐献者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4)时间。因器官捐献有较强的选择性,病人病情恶化后请电话告知红十字会,病人逝世后,以最短的内电话通知红十字会及接收单位;
(5)用途。器官的利用严格遵照捐献人的意愿,用于人道主义救治病人,不可进行其他营利性使用。
2、法律依据: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八条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二、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执业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
2、有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设备、设施;
3、有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中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学专家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4;

5. 捐赠器官的移植现状

 由于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器官移植的种类越来越多,成功率越来越高,许多患者都可以通过器官移植来延续生命。然而在现实中,由于器官短缺,远远不能满足移植的需求。据统计,全世界大约有15万患者在等待移植,而只有不到1/3的患者可以有幸接受移植手术。每年需要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以15%的速度在增加,许多患者由于等不到合适的器官而永远地离开了我们。要想解决器官的来源问题,救治更多的危重病人,首先要提高公众对死亡这一概念的正确认识,建立脑死亡,即人死亡的科学概念。同时科学地制定出保护应用脑死亡供体的法律,使器官捐赠科学化、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使器官移植事业既能被人们所理解、接受,又能成为人们主动参与的自觉行动。 由于世界各国的社会背景、经济条件、宗教信仰和伦理观点各不相同,所以世界各国对脑死亡的认识也不尽相同。目前只有少数国家能够通过法律对器官捐赠予以肯定。1970年,美国最早颁布了《统一人体结构捐赠法案》,1994年,欧洲国际基金会在荷兰举办了器官捐赠活动,全世界许多国家和组织都积极响应。诺华公司作为移植界的领导者,一直都在积极地支持器官捐赠活动,希望通过推动器官捐赠活动使更多濒临死亡的病人延续生命、恢复健康。 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与卫生部在天津共同启动全国10省市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在天津、辽宁、上海、浙江、山东、广东、江西、厦门、南京、武汉等10个省市就人体器官捐献的招募、获取和分配等工作进行全面探索,为期1年。待人体器官捐献的志愿者招募网络在全国铺开,有身后捐献器官意愿的公民,可就近登记捐献,并成为红十字器官捐献志愿者。

捐赠器官的移植现状

6. 捐赠器官的介绍

 自然人愿意死亡后捐献器官的,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只有同意捐献的口头意思表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其配偶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二)没有配偶的,有其父母或者成年子女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三)没有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有其二名其他近亲属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四)没有任何近亲属的,有其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等组织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器官捐赠就是当一个人被诊断脑死亡,只能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时,基于个人生前的意愿或家属的同意,以无偿捐赠的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赠给濒临死亡、等待移植的病人,让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身体健康的成年人也可以将自己的一个肾脏或部分肝脏捐赠给亲属或配偶。

7. 捐赠器官的介绍

由于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器官移植的种类越来越多,成功率越来越高,许多患者都可以通过器官移植来延续生命。然而在现实中,由于器官短缺,远远不能满足移植的需求。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与卫生部在天津共同启动全国10省市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待人体器官捐献的志愿者招募网络在全国铺开,有身后捐献器官意愿的公民,可就近登记捐献,并成为红十字器官捐献志愿者。

捐赠器官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