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十个一律内容

2024-05-02 09:06

1. 公安部十个一律内容

“十个一律” 是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而制定的法规。
一、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病人密切接触者及从疫情重点地区到并人员,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或集中、居家医学观察等措施,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二、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仍进入公共场所或者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三、人民政府及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隔离、观察、封控等疫情防控公告后,村(居)、小区等管理人员拒不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的,一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四、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点和长途车站、公交站等公共场所实施体温检测、人员核查等防疫措施的,一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五、伤害、威胁、侮辱人民警察、医疗救护等工作人员的,一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六、恶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一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七、以销售口罩、防护服、“特效药”等防治防护物资为名诈骗的,一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八、违反国家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九、生产、销售伪劣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及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情节严重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十、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上述违法犯罪一律从严处理,处理结果一律通报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

公安部十个一律内容

2. 公安部六个严禁的内容是什么

公安部六个严禁的内容如下:
1、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
2、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有关的财物、文件;
3、严禁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派警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办案。依法依规进行先期处置的除外;
4、严禁对异地公安机关依法提出且法律手续完备的办案协作请求不予配合、故意阻挠、制造管辖争议、争夺案源战果,或者设置条件、收取费用、推诿拖拉;
5、严禁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异地公安机关提出的办案协作请求信息;
6、严禁未按规定报经批准,佩戴枪支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执行任务。现场紧急情况除外。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一十八条
 需要到异地执行传唤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持传唤证、办案协作函件和人民警察证,与协作地公安机关联系,在协作地公安机关的协作下进行传唤。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其住处、单位进行询问。

3. 公安部六个严禁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
二、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有关的财物、文件。
三、严禁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派警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办案。依法依规进行先期处置的除外。
四、严禁对异地公安机关依法提出且法律手续完备的办案协作请求不予配合、故意阻挠、制造管辖争议、争夺案源战果,或者设置条件、收取费用、推诿拖拉。
五、严禁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异地公安机关提出的办案协作请求信息。
六、严禁未按规定报经批准,佩戴枪支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执行任务。现场紧急情况除外。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一十八条  需要到异地执行传唤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持传唤证、办案协作函件和人民警察证,与协作地公安机关联系,在协作地公安机关的协作下进行传唤。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其住处、单位进行询问。

公安部六个严禁的内容是什么

4. “五个严禁”和“五个一律”的重要性?

要落实“五个严禁”“17个不准”和“五个一律”的规定,首先要提高认识。每个干部都要认识到违反“五个严禁”“17个不准”将会整体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自觉用“五个严禁“17个不准”和“五个一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作为一名干部,一定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时刻提醒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不是拿手中所拥有的权力用来做交易为个人谋私利的。我们应该从腐败分子身上吸取教训,平时注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其次,要强化教育,完善制度,构建科学合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切实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为了保证换届纪律有关要求的落实,要坚持宣传教育在先,抓好严肃换届纪律文件的专题学习,搞好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组织参与推荐和有推荐资格的党员干部签署承诺书,并通过新闻媒体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换届纪律。采取专项巡视、选派督查组、抽调干部蹲点指导、专门设立换届举报电话、进行换届风气测评等措施,对执行换届纪律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建立换届举报查核专办制度,对违反换届纪律的举报,由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指派专人负责、专门登记、专项查办,对查实的问题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最后,作为国家干部,要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才能让今年的换届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高效、廉洁、文明重塑国家干部的良好形象。

5. 公安部六个严禁的内容

法律分析:一、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
二、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有关的财物、文件。
三、严禁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派警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办案。依法依规进行先期处置的除外。
四、严禁对异地公安机关依法提出且法律手续完备的办案协作请求不予配合、故意阻挠、制造管辖争议、争夺案源战果,或者设置条件、收取费用、推诿拖拉。
五、严禁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异地公安机关提出的办案协作请求信息。
六、严禁未按规定报经批准,佩戴枪支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执行任务。现场紧急情况除外。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一十八条 需要到异地执行传唤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持传唤证、办案协作函件和人民警察证,与协作地公安机关联系,在协作地公安机关的协作下进行传唤。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其住处、单位进行询问。

公安部六个严禁的内容

6. 公安部“六个严禁”的内容是什么

1、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2、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查封、扣押与案件有关的财物、文件。3、严禁擅自派警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办案。4、严禁对异地公安机关依法提出且法律手续完备的办案协作请求不予配合。5、严禁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异地公安机关提出的办案协作请求信息。6、严禁未按规定报经批准,佩戴枪支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执行任务。一、十条禁令1、严禁违反法定程序,时限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办理消防行政案件,受理有关场所使用,开业或者举办活动前的消防安全检查,违者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记过以上处分,并退出现役。2、严禁在火灾事故认定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或工作失职,违者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记过以上处分,并退出现役。3、严禁故意拖延,刁难,推诿应当受理和服务的消防监督行为,违者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记过以上处分,并退出现役。4、严禁违法实施消防处罚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违反规定收缴罚款,违者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记过以上处分,并退出现役。5、严禁在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施工检查、竣工验收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违者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记过以上处分,并退出现役。6、严禁指定任何工程施工,消防产品销售及消防设施检测、维修单位,违者予以记过以上处分,并退出现役。7、严禁向上级提供虚假工作情况和基础数据,违者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记过以上处分,并退出现役。8、严禁丢失、损毁各种档案,违者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记过以上处分,并退出现役。9、严禁直系亲属(主要包括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的父母、兄弟、姐妹)涉足消防工程和消防产品经营活动,违者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记过以上处分,并退出现役。10、严禁利用工作便利收受单位或个人财物、接受馈赠、报销票据,违者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记过以上处分,并退出现役。消防警官违反上述规定,不仅对本人作出处理,同时追究直接领导、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处分,同时追究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责任。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给予有关领导纪律处分。二、八条禁令1、严禁工作期间脱岗离岗;2、严禁接受罪犯、劳教人员及其家属的吃请或物品;3、严禁殴打、体罚、虐待罪犯劳教人员;4、严禁违反规定使用枪支和戒具;5、严禁工作期间或着装到公共场所饮酒以及酒后驾驶机动车辆;6、严禁为罪犯、劳教人员提供通讯工具;7、严禁接受异性陪侍或到营业性场所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娱乐活动;8、严禁参加赌博活动。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八条 需要到异地执行传唤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持传唤证、办案协作函件和人民警察证,与协作地公安机关联系,在协作地公安机关的协作下进行传唤。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其住处、单位进行询问。

7. 公安部六个严禁的内容是什么

公安部严禁的六个内容是:一、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 二、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有关的财物、文件;                                                                                                                          三、严禁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派警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办案。依法依规进行先期处置的除外;                                                                                                                       四、严禁对异地公安机关依法提出且法律手续完备的办案协作请求不予配合、故意阻挠、制造管辖争议、争夺案源战果,或者设置条件、收取费用、推诿拖拉;        五、严禁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异地公安机关提出的办案协作请求信息;                               六、严禁未按规定报经批准,佩带枪支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执行任务。现场紧急情况除外。                                                                                                                                              (1)严禁各级公安消防机构的领导的配偶、子女在其管辖的地区从事消防工程施工、检测、消防产品生产、销售等经营性活动;                                                                                                    (2)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干预消防工程的招标评标活动;                                                                          (3)严禁指定或变相指定建筑工程的消防施工企业、消防产品销售单位和品牌;                                                       (4)严禁利用消防监督执法职权乱收费、乱罚款或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拉赞助以及强行征订消防杂志、征集广告;(5)严禁利用消防监督执法职权吃、拿、卡、要;                                                                      (6)严禁违反规定干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对违反上述“六个严禁”的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现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撤职或降职等党纪和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一十条 需要到异地执行传唤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持传唤证、办案协作函件和人民警察证,与协作地公安机关联系,在协作地公安机关的协作下进行传唤。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其住处、单位进行询问。

公安部六个严禁的内容是什么

8. 公安部六个严禁的内容

一、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二、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有关的财物、文件。三、严禁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派警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办案。依法依规进行先期处置的除外。四、严禁对异地公安机关依法提出且法律手续完备的办案协作请求不予配合、故意阻挠、制造管辖争议、争夺案源战果,或者设置条件、收取费用、推诿拖拉。五、严禁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异地公安机关提出的办案协作请求信息。六、严禁未按规定报经批准,佩戴枪支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执行任务。现场紧急情况除外。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八条需要到异地执行传唤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持传唤证、办案协作函件和人民警察证,与协作地公安机关联系,在协作地公安机关的协作下进行传唤。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其住处、单位进行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