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2024-05-08 12:06

1. 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目的  为加强公司印章的统一管理,凸显印章在业务工作中的作用,明确使用印章的责任和权限,规范印章雕刻及使用流程。  、适用范围  公司各种印章的雕刻和使用。  、职责  .总经办:负责公司行政公章、法人印、合同专用章的统一雕刻、保管及使用,负责按要求刻制公司各类印章以及印章启用前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公司作废印章的销毁。  .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用印文件的审批;  .采购部:负责报关专用章及报关法定代表人私章的管理及使用。  .计财部:因工作需要,财务部放置***公司法定代表人印鉴章一枚,由财务部负责其私章的管理及使用。  ..各单位需持有效的`签字单到管理部使用对外印章。  、内容  .定义  ..行政公章是指“***公司”公章,用作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函件、证明、介绍信、向上级部门报送的有关上行文、计划、统计、决算及有约束力的文件等。  ..业务专用章  ...对外业务专用章是指对外联系频繁或工作性质决定需有印章的部门,可以申请刻制业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只能用于所规定专项业务,但不包括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有法律效力的业务,如人事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  ...内部业务用章是指公司内部开展业务工作需要使用,不能对外使用。  ..党工团印章  党工团印章是指只限于党工团组织开展活动及出具有关证明使用,具体范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法人印  法人印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  ..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是指用于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印章雕刻  ..公司行政公章由总经理提出交总经办按规定刻制。除公司刻制行政公章外,公司下属各单位原则上一律不准刻制行政公章。  ..负责对外业务专用章由各所需业务单位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交管理部按规定刻制。  ..党工团印章由党工团组织提出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分管领导审核,公司党工团负责人批准,交管理部按规定刻制,原则上二级党工团组织不再刻制印章。申请和刻制的有关情况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其它类业务章,由使用单位提出,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交总经办按规定刻制。  ..合同专用章的刻制,必须由法律和销售等相关部门提出,经分管公司领导审核后交管理部按规定刻制。  ..申请刻制各类印章,都必须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附件一),按印章刻制流程逐级签字,持有效的刻制申请表交由管理部专人负责到公司定点刻字社刻制。  ..印章刻制完成后,由总经办专人负责领取印章并在印章备案表上登记备案,由总经办下发到单位并明确保管人和责任人后方可使用。  .印章使用  ..公司行政公章用印,应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附件一),原则上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用印。任何人不能在空白书面文件上加盖公章,公司印章不允许外带,特殊情况例外。  ..党工团组织印章,使用时需经党工团组织负责人批准。使用范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各类对外业务专用章用印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用印。空白文件严禁用印。  ..法人印使用时原则上需经法人代表本人签字批准,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附件二),持有效申请单到总经办用印。,
    
   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合同专用章使用有关程序参照公司有关合同管理规定执行。  .印章保管规定  ..公司行政印章、法人印、合同专用章统一由总经办指定专人保管。  ..各类对外业务专用章由各部门领导明确部门保管人和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保管。  ..党工团组织印章由总经办领导明确其保管人和责任人。  ..如印章保管人和责任人变更,需填写《印章保管人变更申请表》(附件三),交到管理部备案。  ..印章须妥善保管,如不慎丢失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说明,并采取适当方式声明作废。对乱用或严重失职加盖印章,丢失印章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相应责任。  .印章销毁  ..印章有破损、字迹不清、机构名称变更,要及时向总经办申请更换印章,同时将作废印章交总经办,并定期销毁。  ..印章销毁必须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附件四),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持有效申请表和待销毁的印章交总经办登记备案。由总经办声明作废并定期销毁。, 

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2.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一章 总 则
 
 一、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只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此办法适用于百利集团的印章管理。本办法未尽事宜或界定不清的呈请集团总经理或集团董事长裁决。
 
 二、集团董事会授权由财务部全面负责公司总部的印章(各类印章计枚)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销售管理部经理处存放公司总部公章、合同章、董事长签名章各一枚,以供非正常上班时间备用,使用流程同九条,所有单据由销售管理部经理事后转交集团财务部。
 
 二章 印章的雕刻
 
 三、印章雕刻的申请、审核和批准:由需刻印部门负责人据工作需要提出雕刻印章的申请,经系统副总/总监或分公司总经理/分厂副总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方可雕刻。
 
 四、印章雕刻:经过批准后的雕刻申请,统一由采购部办理。
 
 三章 印章的领取和保管
 
 五、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六、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七、公司建立印章管理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表上予以记录。
 
 八、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的,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四章 印章的使用
 
 九、公司各级人员每次需使用印章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单(见附件),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各类印章使用应具备的条件及审核权限应为:
 
 (一)、集团总部:
 
 .各类行政章仅限于与之相对应的性质文件方能盖。(业务→业务,合同→合同)
 
 .合同章(含①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合同专用章;②上海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③广州市白云韦卓办公家具厂合同专用章;④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经销单合同经部门经理、分管系统总监/副总审核批准后盖章;直销单合同(含系统销售单等直接与甲方签署的)一律需评审(经法务专人评审条款,财务经理评审价格及付款方式,制造副总评审货期,销售总监综合评审),最终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将合同递财务,由财务指定专人盖章。市场部所有对外行为均需盖章。
 
 销售合同盖章时,须有订货产品清单,且报价审核后的附件(单价、金额等)需体现审核过程,即要有审定人的签名,否则不予以盖章。
 
 .公章(含①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②上海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③广州市白云韦卓办公家具厂;④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⑤百利文仪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的使用:适用于以公司名义发文情况下,经总经办审核,集团总经理签署,由财务指定专人盖章(部分合同需加盖公章情况下,公章使用权限等同合同章)。
 
 .私章(含①“甄玉婵”两枚;②“梁纳新”两枚;③“梁敏宁”两枚)的使用:适用于签发支票、文件等,须经过其本人或其授权人确认,方可盖章。如合同中需使用私章,征得同意后也可办理。
 
 .董事长签名章(大、小各一枚):适用于需其签名的`文件以及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纳税申报表等;原则上须经其书面确认(使用《印章使用单》)后方可盖章,特殊情况下可通过电话确认(应有记录),事后补签单。
 
 (二)、各下属公司:
 
 .各类行政章仅限于与之相对应的性质文件方能盖(业务→业务,合同→合同,财务→财务)。
 
 .合同章(含总部及各分公司名义合同章)的使用:销售人员签订合同、订购单,须有各部门总监的签名方可盖章;采购部使用合同章须经分管系统副总签名,基建、设备须经董事长签名后方可盖章。
 
 .公章(含总部及各分公司名义的公章)的使用:公司之间各类证明文件需有各部门总监签名方可盖章,投标书的加盖章需各分公司总经理签名后方可盖章,采购部使用公章须经分管系统副总签名,基建、设备须经董事长签名后方可盖章。
 
 .人力资源用章、行政章的使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名后盖章。
 
 十、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通过审批后的销售订单递至财务盖章,无特殊情况一般规定五分钟内给予落实。
 
 十一、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十二、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
 
 十三、集团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十四、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十五、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 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十六、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进行整理后交财务部归档。
 
 十七、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借用申请单》(见附件),注明事项,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由区域经理级以上(含)人员携带使用。
 
 十八、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集团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集团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五章 印章的作废和销毁
 
 十九、印章的作废包括不适用作废、磨损作废、遗失作废等。
 
 二十、经确认作废的印章由使用部门提出销毁申请,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见附件)经系统副总/总监或分公司总经理/分厂副总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方能销毁。
 
 六章 责 任
 
 二十一、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办报告。
 
 二十二、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二十三、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七章 附 则
 
 二十三、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总经办。

3.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一章 总 则
 
 一、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只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此办法适用于百利集团的印章管理。本办法未尽事宜或界定不清的呈请集团总经理或集团董事长裁决。
 
 二、集团董事会授权由财务部全面负责公司总部的印章(各类印章计枚)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销售管理部经理处存放公司总部公章、合同章、董事长签名章各一枚,以供非正常上班时间备用,使用流程同九条,所有单据由销售管理部经理事后转交集团财务部。
 
 二章 印章的雕刻
 
 三、印章雕刻的申请、审核和批准:由需刻印部门负责人据工作需要提出雕刻印章的申请,经系统副总/总监或分公司总经理/分厂副总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方可雕刻。
 
 四、印章雕刻:经过批准后的雕刻申请,统一由采购部办理。
 
 三章 印章的领取和保管
 
 五、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六、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七、公司建立印章管理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表上予以记录。
 
 八、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的,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四章 印章的使用
 
 九、公司各级人员每次需使用印章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单(见附件),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各类印章使用应具备的条件及审核权限应为:
 
 (一)、集团总部:
 
 .各类行政章仅限于与之相对应的性质文件方能盖。(业务→业务,合同→合同)
 
 .合同章(含①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合同专用章;②上海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③广州市白云韦卓办公家具厂合同专用章;④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经销单合同经部门经理、分管系统总监/副总审核批准后盖章;直销单合同(含系统销售单等直接与甲方签署的)一律需评审(经法务专人评审条款,财务经理评审价格及付款方式,制造副总评审货期,销售总监综合评审),最终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将合同递财务,由财务指定专人盖章。市场部所有对外行为均需盖章。
 
 销售合同盖章时,须有订货产品清单,且报价审核后的附件(单价、金额等)需体现审核过程,即要有审定人的签名,否则不予以盖章。
 
 .公章(含①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②上海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③广州市白云韦卓办公家具厂;④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⑤百利文仪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的使用:适用于以公司名义发文情况下,经总经办审核,集团总经理签署,由财务指定专人盖章(部分合同需加盖公章情况下,公章使用权限等同合同章)。
 
 .私章(含①“甄玉婵”两枚;②“梁纳新”两枚;③“梁敏宁”两枚)的使用:适用于签发支票、文件等,须经过其本人或其授权人确认,方可盖章。如合同中需使用私章,征得同意后也可办理。
 
 .董事长签名章(大、小各一枚):适用于需其签名的文件以及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纳税申报表等;原则上须经其书面确认(使用《印章使用单》)后方可盖章,特殊情况下可通过电话确认(应有记录),事后补签单。
 
 (二)、各下属公司:
 
 .各类行政章仅限于与之相对应的性质文件方能盖(业务→业务,合同→合同,财务→财务)。
 
 .合同章(含总部及各分公司名义合同章)的使用:销售人员签订合同、订购单,须有各部门总监的签名方可盖章;采购部使用合同章须经分管系统副总签名,基建、设备须经董事长签名后方可盖章。
 
 .公章(含总部及各分公司名义的公章)的使用:公司之间各类证明文件需有各部门总监签名方可盖章,投标书的加盖章需各分公司总经理签名后方可盖章,采购部使用公章须经分管系统副总签名,基建、设备须经董事长签名后方可盖章。
 
 .人力资源用章、行政章的使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名后盖章。
 
 十、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通过审批后的销售订单递至财务盖章,无特殊情况一般规定五分钟内给予落实。
 
 十一、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十二、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
 
 十三、集团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十四、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十五、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 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十六、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进行整理后交财务部归档。
 
 十七、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借用申请单》(见附件),注明事项,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由区域经理级以上(含)人员携带使用。
 
 十八、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集团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集团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五章 印章的作废和销毁
 
 十九、印章的作废包括不适用作废、磨损作废、遗失作废等。
 
 二十、经确认作废的印章由使用部门提出销毁申请,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见附件)经系统副总/总监或分公司总经理/分厂副总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方能销毁。
 
 六章 责 任
 
 二十一、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办报告。
 
 二十二、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二十三、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七章 附 则
 
 二十三、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总经办。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4. 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目的
  为加强公司印章的统一管理,凸显印章在业务工作中的作用,明确使用印章的责任和权限,规范印章雕刻及使用流程。
  、适用范围
  公司各种印章的雕刻和使用。
  、职责
  .总经办:负责公司行政公章、法人印、合同专用章的统一雕刻、保管及使用,负责按要求刻制公司各类印章以及印章启用前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公司作废印章的销毁。
  .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用印文件的审批;
  .采购部:负责报关专用章及报关法定代表人私章的管理及使用。
  .计财部:因工作需要,财务部放置***公司法定代表人印鉴章一枚,由财务部负责其私章的管理及使用。
  ..各单位需持有效的签字单到管理部使用对外印章。
  、内容
  .定义
  ..行政公章是指“***公司”公章,用作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函件、证明、介绍信、向上级部门报送的有关上行文、计划、统计、决算及有约束力的文件等。
  ..业务专用章
  ...对外业务专用章是指对外联系频繁或工作性质决定需有印章的部门,可以申请刻制业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只能用于所规定专项业务,但不包括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有法律效力的业务,如人事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
  ...内部业务用章是指公司内部开展业务工作需要使用,不能对外使用。
  ..党工团印章
  党工团印章是指只限于党工团组织开展活动及出具有关证明使用,具体范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法人印
  法人印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
  ..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是指用于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印章雕刻
  ..公司行政公章由总经理提出交总经办按规定刻制。除公司刻制行政公章外,公司下属各单位原则上一律不准刻制行政公章。
  ..负责对外业务专用章由各所需业务单位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交管理部按规定刻制。
  ..党工团印章由党工团组织提出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分管领导审核,公司党工团负责人批准,交管理部按规定刻制,原则上二级党工团组织不再刻制印章。申请和刻制的有关情况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其它类业务章,由使用单位提出,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交总经办按规定刻制。
  ..合同专用章的刻制,必须由法律和销售等相关部门提出,经分管公司领导审核后交管理部按规定刻制。
  ..申请刻制各类印章,都必须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附件一),按印章刻制流程逐级签字,持有效的刻制申请表交由管理部专人负责到公司定点刻字社刻制。
  ..印章刻制完成后,由总经办专人负责领取印章并在印章备案表上登记备案,由总经办下发到单位并明确保管人和责任人后方可使用。
  .印章使用
  ..公司行政公章用印,应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附件一),原则上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用印。任何人不能在空白书面文件上加盖公章,公司印章不允许外带,特殊情况例外。
  ..党工团组织印章,使用时需经党工团组织负责人批准。使用范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各类对外业务专用章用印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用印。空白文件严禁用印。
  ..法人印使用时原则上需经法人代表本人签字批准,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附件二),持有效申请单到总经办用印。,      1    2

5.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印章的问题:1.印章分散,分子公司或者项目遍布全国,印章多,对总部来说印章使用的情况更无从知晓,没有有效的管控手段;2.印章外带处于无监管状态,风险巨大;3.印章使用者徇私舞弊对未经授权文件盖章;4.出现黑章事件,取证困难,给企业带来巨额损失

很多企业印章管理不到位,公司老板作为企业法人,承担巨大的法律风险,印章在哪里?谁在用?用在哪里?包括合同的调查等都是问题点
解决方案:无法是公章、合同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还是个人私章,都可以装入阿达玺智能硬件内,接入有效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平台,对用印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可以实时的跟踪用印人员、用印时间、用印位置和用印文件等相关情况,并对所有使用记录存证和统一管理
解决异地用章及外带印章存在的困难与风险、大幅提升各分子公司在外地开展业务的用章效率、节约用章管理成本、加强印章安全管控、用印文件可溯可查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6. 单位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位各类印章管理,规范印章使用,确保我局日常工作和行政执法的有效开展,树立执法机关的良好形象,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的种类
  (一)单位印章:
 1、本局使用的印章。
 2、内设机构的印章。
 3、派出单位的印章。
 4、事业单位的印章。
 5、社会团体的印章。
 6、议事协调机构的印章。
 (二)局领导个人印章:刻有局领导姓名的印章。
 二、印章的刻制
 (一)印章的刻制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办理,并设有专本备案登记,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自行刻制和更换印章。
 (二)经上级批准成立的机构印章的刻制,由用印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印章有关规定,确定印章的内容、规格、样式,经局领导批准后刻制。
 (三)印章的更换,由各有关单位提出申请,经局领导审批后刻制。
 (四)遗失印章的补办,由办公室出具补刻印章证明,附上声明印章作废报纸,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补刻印章手续。
 (五)办公室凭印章刻制批准文件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印章刻制单位刻制印章。
 (六)印章刻制后,由办公室发文启用。更换印章的,原印章必须交回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七)各单位领取印章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办理交接签收手续。
 三、印章的保管
 (一)本局印章由办公室主任或其指定专人管理使用,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
 (二)各单位印章(含议事协调机构的印章和各类专用章)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
 (三)各社会团体的印章按照章程由各团体指定专人管理。财务用章由局财务审计科指定专人管理。
 (四)印章应妥善保管。保管的印章有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印章遗失,要立即到属地派出所报案,并登报声明作废。
 四、印章的使用范围
 (一)“中共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印章的使用。
 1、以党组名义制发的公文。
 2、以党组名义审核的各类审核表。
 3、以党组名义颁发的各类奖状、证书。
 4、其他需盖党组章的用印。
 (二)“中共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员会”印章的使用。
 1、以局党委名义制发的公文。
 2、以局党委名义审核的各类审核表。
 3、以局党委名义颁发的各类奖状、证书。
 4、其他需盖局党委章的用印。
 (三)“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章的使用。
 1、以本局名义签发的公文、联合发文。
 2、案件处理决定书、行政复议书和各类办案文书。
 3、以本局名义报送的各类报表。
 4、营业执照、封条。
 5、以本局名义颁发的各类证书、奖状等。
 6、以本局名义同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委托书、外出调查介绍信等。
 7、出国审批表、政府采购审核表、资金审批等常规性行政工作用印。
 8、其他需盖本局章的用印。
 (四)局领导个人印章的使用。
 1、适用于企业的设立登记审核。
 2、适用一般程序案件的处罚的审核(经法规科审核)。
 3、对党支部发展新党员的审批。
 4、局支票专用章(限于局长个人印章)。
 5、其他需要盖局领导印鉴。
 (五)“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办公室”印章的使用。
 以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及有关文件。
 (六)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印章的使用。
 以部门或单位名义向分管领导报送的公文,如请示、报告、工作计划、总结、报表等。
 (七)财务专用章的使用
 以单位名义收入、支出的有关票据、支票、账册。
 五、印章的使用
 (一)严格用印章审批制度。除带有存根的介绍信及对外发文已有局领导签发的用印不用登记外,其它事项的用印,经办人应经部门负责人审阅签名后,连同需盖印章的文件送局领导或相关部门审批签发后,方可到办公室加盖公章。
 1、使用本局印章,需经局领导或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授权审批同意。本局营业执照、报表、文件、处罚决定书等用印,印章专管人员需查看领导签字后方可直接用印,其他证明、资料、相关证件等用印,要经局领导或授权科室负责人审查批准,并作好用印登记。
 工商所(分局)印章在授权委托的职权范围内使用。
 2、印章必须与落款一致。属“代章”性质的应该注明“代章”二字。
 3、使用领导个人印章,需经局领导本人同意。
 4、使用局办公室印章,需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同意,必要时需请示局领导签发。
 5、使用各部门、有关单位印章,需经部门或单位领导批准同意。
 (二)使用印章要在印章保管室内,严禁携带公章出外使用;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表格和空白便条上加盖公章。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空白封条或办案文书等加盖印章的,要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管理,填发时履行审批手续。
 2、要有分管领导的批准。
 3、需有指明用途的特定格式,除此用途之外,不能作他用。
 (三)单位印章统一用大红印油,案件核审印章统一用蓝色印油。用印时要字组端正,图形清晰,严格按照印章加盖的方式用印。落款必须与印章一致,属代章的应在落款处注明“(代章)”。
 (四)对以下几种情况的用印办公室有权拒绝:
 1、审批表上没有经科室领导、局领导或授权审批的有关部门领导审核。
 2、用印的内容不在印章使用的范围。
 3、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便条上盖章。
 4、用印经办人不是本单位职工,而是聘请的临时工或外来人员。
 (五)除局办公室外,其他部门的印章不准用于对外联系办理行政、事务性公务,要做到专章专用。
 (六)需加盖本局印章的,须先由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由经办人到局办公室办理。
 六、印章的管理
 (一)印章由专人管理,妥善保管。印章管理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外出,事先必须将印章移交办公室领导或由领导指定人员暂为代管并使用印章,并作好交接手续。临时保管人员要履行印章管理人员的职责。
 (二)办公室对使用印章负有监督权。
 1、任何人不得用掌管印章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
 2、使用印章时应当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按程序用印。
 3、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印章存放应有安全防范措施,谨防丢失和盗用。如印章丢失须立即报告局领导和公安部门,并以登报或信函形式通知有关单位,声明遗失期间盖有丢失印章的任何文书无效。
  
 七、印章的销毁
 (一)由于机构变动造成印章停用,办公室应及时收回原有印章,并办理交接手续。
 (二)印章因磨损原因需重新刻制,应由办公室出具证明,经局长批准、并将破损印章交回方可更换。
 (三)办公室统一对停止使用的印章进行封存或经局领导批准,经两人以上鉴定销毁,并做好备案登记。
 八、对于丢失、擅自刻制和使用单位或局领导个人印章的,对有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九、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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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公司印章使用流程及管理办法

一、为保证印章(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不法行为的发生,加强公司印【摘要】
公司印章使用流程及管理办法【提问】
一、为保证印章(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不法行为的发生,加强公司印【回答】
章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二、印章的使用: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须按业务分类不同,经归口管理部门主管(或指定人员)、分管经理或副总以上人员审批办理。(1)公文用印:经办人拟稿—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董事长)签发—交印章管理员用印。第 2 页(2)以公司名义签订、签署的给类经济、法律文书(包括合同、协议书、意向书、委托书、有关往来函等)及在经济上、公司经营管理上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往来公函。以公司名义上报、下发的正式、非正式文件、函件(包括文件、请示、报告、总结、通知、申请、公函等),经办人填写《用印申请表》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第 3 页、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交印章管理员用印。(3)各部门日常办公事务用印:各部门负责人或分管副总提出申请用印,批准人对用印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4)各部门印章在其合理的范围内使用,不能超范围使用,第 4 页各部门负责人对印章的使用负责。财务章须经财务部主管审核后用印;所有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须经市场部经理或分管副总以上领导审批后加盖合同章,特殊情况下需要公章代替的,须经分管副总以上领导批准。【回答】

公司印章使用流程及管理办法

8. 单位印章管理制度

1、教育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制定并落实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3、监督从业人员认真执行承接刻制印章查验证明和登记工作;
4、对公安机关检查发现的治安隐患及时整改;
5、发现涂改、伪造备案或准刻证明等可疑情况以及案件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扩展资料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印章治安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