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法概论中公司法的问题

2024-05-17 01:44

1. 关于经济法概论中公司法的问题

(1)合法(2)无效。原因如下:

1、依照《公司法》有关条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因为A反对,F、G未参加,因此通过的议案未能满足“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的规定。

关于经济法概论中公司法的问题

2. 经济法问题——与《公司法》相关

1、决议有效,根据你的描述,齐某、唐某是厨美灶具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作为公司的高管和核心人员有竞业禁止的限制,两人有出资另行设立公司生产的灶具与厨美灶具公司基本相同的行为涉嫌侵害厨美公司公司商业秘密。
2、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的八项行为,其中,第五项规定,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不得有“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的行为。《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同时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因此,齐某、唐某违反了竞业禁止义务,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如果解决了你的疑问,请好评,万事如意!

3. 公司法和经济法一样不

不一样。
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其意义:鼓励投资创业;强化公司的意思自治;加强对债人的保护;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和职工保护措施。
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要从以下三点把握这个概念:(一)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公司法和经济法一样不

4. 经济法中 公司法的作业、

(1)食品公司与研究所的协议中,货币出资低于注册资本的30%,因此不符合《公司法》规定,应当调整。
董事会的组成人数为5人,由双方按出资比例选派合法,但董事长的产生方式不正确,不应由一方股东选派,而应当双方协商产生。经理、财务负责人由董事长任命的作法不正确,应该由董事会聘任。
(2)丁某不具备作董事长的资格。丁某因贪污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于1993年3月刑满释放,公司于2005年4月成立,刑满释放已超过5年,任职资格不受法律限制。但是,个人所负到期债务数额较大,未予清偿,不符合董事长的任职资格。丁某向朋友借5万元炒股一直无力偿还,属上述情形。因此丁某不具备作董事长的资格。
(3)汪某不具备作经理的资格。根据《公司法》规定,担任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经理、厂长,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者,不得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经理。汪某对某公司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破产清算还没有超过3年,因此不能担任甲公司的经理。
(4)董事B的主张不正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2/3,应依法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而本案设立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以及不设监事会的监事才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 经济法里公司法

有违法的地方:
1,股东大会选举更换了董事长,这是违反公司法的。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董事长是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的。
2,选举更换了全部监事,这是违反公司法的。公司法规定:监事会中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职工监事,其比例不低于1/3,而职工监事的选举和罢免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的。而股东大会更换了所有监事,不对。
3,更换了公司的经理。这是违反公司法的。公司法规定,设立董事会的公司,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或着解聘的。股份公司设立董事会,经理应该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4,与其他公司合并的事项是不能通过的。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分立需要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2/3以上代表权同意才可以的。

经济法里公司法

6. 经济法中公司法的作业

1、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而题中,只具备20%的货币出资。“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实际操作中,董事长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而不是食品公司推荐。2、丁某无资格作董事长。因为公司法147条: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3、汪某不可以作公司经理。(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B的提议不符合法律规定。 5、如有帮助,敬请采纳。

7. 公司法是经济法吗?

法律分析:
不是。公司法属于商法范畴。最本质的区别就是,商法属私法,经济法属公法。 最早出现的经济法是以反垄断为核心的。 商法以企业为核心,调整企业的经营关系和强调企业个体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公司法是经济法吗?

8. 公司法是经济法吗

不是。公司法属于商法范畴。最本质的区别就是,商法属私法,经济法属公法。最早出现的经济法是以反垄断为核心的。商法以企业为核心,调整企业的经营关系和强调企业个体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