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生物因何事遭深交所公开谴责?

2024-05-13 19:29

1. 长生生物因何事遭深交所公开谴责?

11.3万人份疫苗产品涉事, 深交所公开谴责长生生物。


受疫苗事件影响,长生生物日前广受市场及监管层关注。7月20日晚,深交所发文表示,公司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深交所已启动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程序。
11.3万人份疫苗产品涉事
因核心子公司长春长生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长生生物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尽管长生生物目前正在配合监管部门调查,但疫苗事件对公司的影响已经显现。
深交所表示,深交所在第一时间采取监管措施:一是电话问询公司情况,要求立即对通报事项进行披露并作出回应;二是连续两次向公司发出关注函,督促公司核实涉事产品的具体情况、重大事项披露是否及时以及行政处罚对公司的影响;三是要求公司根据药监部门的现场监督情况及时披露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还表示,前期深交所对公司2017年年报审查中,已关注到公司疫苗销售大幅增长、研发支出异于同行、大额购买理财产品等情况,向公司发出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说明并对外披露。经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梳理、核查,初步发现公司未及时披露被有关调查的信息、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疫苗事件被曝后,深交所日前向长生生物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具体产量、销量和销售金额、此次GMP证书被收回的具体原因及事实、相关产品流向市场的风险、后续公司可能受到药品监管部门的处罚类型和后果,并详细测算此次事件对公司2018年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
长生生物7月20日午间回复深交所关注函表示,本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开展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涉及数量约11.3万人份。因长春长生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目前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收回长春长生《药品GMP证书》。

对于目前的调查进展,公司回复深交所称,目前,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组已进驻公司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项督查组已进驻公司开展相关工作,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药品监管部门关于此次狂犬疫苗事件的调查结论和处理措施。
除了近期备受关注的狂犬病疫苗事件之外,长春长生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由于经检验“效价测定”项不符合规定,按劣药论处,吉林药监局日前公司给予没收相关产品库存、没收违法所得、予以罚没款总计344.29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目前长春长生已按要求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正对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全部实施召回。此外,长春长生百白破疫苗生产车间也已停产。
 全年收入减少7.4亿元
公司在回复深交所中表示,由于受到狂犬疫苗事件影响,预计狂犬疫苗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收入7.4亿元,预计对其他产品销售也将带来负面影响,但目前尚无法准确预计。7.4亿元相当于长春长生去年一整年的狂犬病疫苗销售收入。

财报显示,长春长生2017年营业收入为15.39亿元,约占长生生物合并营业收入的99.18%。长生生物董秘赵春志日前独家回应中国证券报记者,“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销售收入约占长春长生总收入的一半左右。”
长生生物日前已下修了额业绩预期。长生生物7月18日公告称,由于公司对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全部实施召回,该项召回预计将减少公司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2亿元左右,净利润约1.4亿元。
长生生物在2018年一季度报告中披露,预计今年上半年净利润变动区间为3.44亿元-4.23亿元,变动幅度为30%-60%。公司表示,由于此次狂犬疫苗事件的影响,预计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修正为2.11亿元-3.17亿元,变动幅度修正为-20%至20%。
公司还表示,此次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停产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预计将减少2018年下半年营业收入约5.4亿元左右。
来源:中国证券报

长生生物因何事遭深交所公开谴责?

2. 上市公司协会如何谴责长生生物?

近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关注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以及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长春长生是上市公司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对此次疫苗事件予以高度关注。长春长生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国家药品生产规定,将不合格疫苗产品流向市场,突破人的道德底线,造成恶劣影响,对此我们予以强烈谴责。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再次倡议,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恪守《中国上市公司诚信守则》,牢固树立社会责任意识,诚信合规经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尤其要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控道德风险,狠抓产品安全,为维护一个安全、放心、可信任的生活环境做出应有的社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