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

2024-05-04 19:27

1. 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第一条 为了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稳定和扩大城乡就业,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商业经营,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在个体工商户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个体工商户中的党组织和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党的活动。      第四条 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扶持、加强引导、依法规范,为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第五条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      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财产权、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或者非法干预。      第七条 国务院建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并推进实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商务、金融、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研究制定税费支持、创业扶持、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金融服务、登记注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做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本行政区域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支持。      第十条 国家加强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监测分析,定期开展抽样调查、监测统计和活跃度分析,强化个体工商户发展信息的归集、共享和运用。      第十一条 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      第十二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改革完善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制度,简化内容、优化流程,提供简易便捷的年度报告服务。      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涉及有关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简化手续,依法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的,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等,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国家加强个体工商户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政策、市场供求、招聘用工、创业培训、金融支持等信息服务。      第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个体劳动者协会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导下,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个体工商户党的建设,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引导个体工商户诚信自律。      个体工商户自愿加入个体劳动者协会。      第十六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应当充分听取个体工商户以及相关行业组织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在资质许可、项目申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个体工商户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根据个体工商户的行业类型、经营规模、经营特点等,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为个体工商户增加经营场所供给,降低经营场所使用成本。      第十九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和社会资金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发挥各类资金作用,为个体工商户在创业创新、贷款融资、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资金支持。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财税政策。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相关财税支持政策,确保精准、及时惠及个体工商户。      第二十一条 国家推动建立和完善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和提供适合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扩大个体工商户贷款规模和覆盖面,提高贷款精准性和便利度。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给予相应的支持。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招聘用工服务。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个体工商户在社区从事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活动,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消费需求。      第二十五条 国家引导和支持个体工商户加快数字化发展、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      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入驻条件、服务规则、收费标准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线上经营提供支持,不得利用服务协议、平台规则、数据算法、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个体工商户进行不合理限制、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第二十六条 国家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权利的保护力度。      国家鼓励和支持个体工商户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实施城乡建设规划及城市和交通管理、市容环境治理、产业升级等相关政策措施,应当充分考虑个体工商户经营需要和实际困难,实施引导帮扶。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个体工商户,结合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纾困帮扶措施。      第二十九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不断提升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荣誉感。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向个体工商户收费或者变相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者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集资、摊派,不得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诱导、强迫劳动者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      第三十一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要求个体工商户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违约拖欠个体工商户账款,不得通过强制个体工商户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拖欠账款。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不得将个体工商户数量增长率、年度报告率等作为绩效考核评价指标。      第三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对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并依法及时处理。      第三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履行劳动用工、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公平竞争等方面的法定义务。      对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第三十五条 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教育和惩戒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依法予以处理。      第三十六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损害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台湾地区居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第三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具体办法。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个体工商户条例》同时废止。

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

2. 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个体户最新免税优惠政策:
1、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自然人):对个人销售额未达到规定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2、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自然人),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3、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4、营改增规定的应税行为的起征点: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且创办简单,经营的固定成本较低,成为了愈来愈多的人的优先选择,但个体户的信誉度及影响力比公司低,不存在股份之说,更不存在投资方乐意合伙投资一个个体户,这也是注册个体户时要考虑到的。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3.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有什么优惠政策

一、减免税费负担      1.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2.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4.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100%加计扣除      5.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6.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7.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8.小型微利企业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9.个体工商户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10.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      11.中小微企业购置设备器具按一定比例一次性税前扣除      12.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13.符合条件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4.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      15.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6.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17.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推动普惠金融发展      18.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19.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20.金融企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      21.金融企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      22.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23.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4.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25.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6.为农户及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及再担保业务免征增值税      27.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8.金融机构向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9.农牧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项目免征增值税      30.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减计企业所得税收入      31.账簿印花税减免      三、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      32.重点群体创业税费扣减      33.退役士兵创业税费扣减      34.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35.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36.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      37.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38.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39.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有什么优惠政策

4. 政府对个体工商户的扶持

央视网消息:国家税务总局今天(12月12日)的发布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税费政策支持力度。今年前十个月,个体工商户享受减税降费3285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今年1—10月,个体工商户享受减税降费3285亿元,预计全年4300亿元左右,随着“六税两费”减征政策进一步扩围至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已覆盖全部个体工商户。
      在陕西,这家文体商店就享受到了这两年国家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减征“六税两费”等税费优惠政策。      商户 姚爱萍:这两年,我们累计享受到国家各项税费优惠大概8万多元,缓解了我的经营压力,也保障了我的日常生活开销。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于向晖:2020年至今年11月底,陕西省个体工商户增长31.6万户,累计实施减税降费近300亿元,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据了解,2018年以来,我国已经累计为个体工商户减税降费13855亿元,其中,减税13567亿元,降费288亿元。分年度来看,2018年到2021年,个体工商户享受减税降费分别为1450亿元、2133亿元、3219亿元和3768亿元,规模逐年扩大。 播放视频画中画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年年加力、步步扩围、层层递进,广泛惠及个体工商户等众多市场主体,在稳就业、保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推进复工复业,我国对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同时,阶段性免征个体工商户社保费,允许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当年个人所得税和社保费。
      2021年,我国将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月销售额从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已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今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通过“退、减、免、缓”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例如,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按规定享受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将减征“六税两费”政策的范围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围至全部个体工商户等。 播放视频画中画为了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一方面通过减税降费减轻他们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通过业务创新增强他们的融资能力。2015年以来,我国税务部门、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推出了“银税互动”。2020年疫情以来,“银税互动”在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所谓“银税互动”,简单说就是纳税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可以较容易获得银行贷款。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国家税务总局与银保监会再次联合发布通知,明确针对疫情期间小微企业迫切的资金需求,加大税收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努力帮助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在宁夏,这家主营枸杞产品加工的公司就通过“银税互动”获得了100万元的银行贷款。      而在广东的这个电子器材经营部,今年仅凭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就获得了121.5万元的银行贷款。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通过“银税互动”,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获得银行贷款685.5万笔,贷款金额16109.3亿元,同比增长34.47%。

5. 国家对于个体工商户的优惠

个体工商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经批准可免征营业税。
  2、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报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给予减征50%-90%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3、个体工商户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点损失的,其生产经营所得,经市县地方税务局确定,可在1-3年内给予适当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4、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的,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1年。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可以比照执行。
  5、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1)社区居民服务业的具体内容,按照中发〔1998〕10号文件的规定,包括以下八项内容: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和幼儿、学生接送服务(不包括出租车接送);避孕节育咨询;优生优育优教咨询。
  (2)营业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个人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个体工商户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对在社区内从事家政、环境卫生、交通安全、治安保障等服务业和非生产经营活动的,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一同免征,免征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
个体工商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经批准可免征营业税。
  2、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报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给予减征50%-90%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3、个体工商户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点损失的,其生产经营所得,经市县地方税务局确定,可在1-3年内给予适当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4、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的,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1年。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可以比照执行。
  5、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1)社区居民服务业的具体内容,按照中发〔1998〕10号文件的规定,包括以下八项内容: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和幼儿、学生接送服务(不包括出租车接送);避孕节育咨询;优生优育优教咨询。
  (2)营业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个人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个体工商户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对在社区内从事家政、环境卫生、交通安全、治安保障等服务业和非生产经营活动的,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一同免征,免征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

国家对于个体工商户的优惠

6. 个体户有哪些扶持政策?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经营个体工商户的,自申请办理个体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之内按每一户每年12000元为上限先后减扣其本年实际上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上限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按照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范围内明确具体的上限标准。
2、贫困户、大学生、失业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企业
建档立卡贫困户、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经营个体工商户的,自申请办理个1、退役士兵创办个体工商户企业
体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之内按每一户每年12000元为上限先后减扣其本年实际上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上限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按照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范围内明确具体的上限标准。
3、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
个体户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结合以上,可以看得出个体户税赋低,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且创办简单,经营的固定成本较低,成为了愈来愈多的人的优先选择,但个体户的信誉度及影响力比公司低,不存在股份之说,更不存在投资方乐意合伙投资一个个体户,这也是注册个体户时要考虑到的。

7. 个体工商户优惠政策有哪些?

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享受免征“三项社保费”优惠政策?

个体工商户优惠政策有哪些?

8. 个体工商户政策

最近,国务院新闻发布会出台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规定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各方面的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于个体工商户的发展与重视。那么,这次的新条例,都有哪些变化,哪些新亮点呢?小编着重讲解一些重点,请各位耐心收看:第一点,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可以直接变更法人。举个例子,一家经营了几十年的餐馆,现在由子女经营,想把法人变更为子女,按照之前政策,个体工商户不能更改法人,如果需要更换法人,需要注销后重新注册,不仅麻烦,还会少了一些人情味,毕竟某些东西无价。第二点,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从个体工商户变更成为企业。变更经营者,可以直接在当地的工商局等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涉及相关行政许可,有关部门还会提供便捷服务,简化手续,对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第三点,个体工商户可用在资质许可、项目申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与其他企业同等对待。在之前,如果谁用个体工商户去招标投标或者采购什么的,肯定都是万重险阻,现在新条例颁布后,相关部门在指定措施时,个体工商户与企业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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