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化利息支出现金流量表中怎么填列

2024-05-09 08:28

1. 资本化利息支出现金流量表中怎么填列

应填列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下的: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项目。
利息资本化(capitalization of interests) 将借款利息支出确认为一项资产。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所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亦是利息资本化的范围。
利息的资本化在会计准则和税法中有着不同的规定,因而产生不同的资本化利息,实践中,存在着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相混淆、相代替的情况,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所得税的正确计算,我们必须分清二者间的差异。

扩展资料:
利息计算
会计准则规定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应与发生在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上的支出挂钩(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不必与资本支出相挂钩)。在应予资本化的每一会计期间,利息的资本化金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每一会计期间利息的资本化金额=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资本化率;
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每笔资产支出金额×每笔资产支出实际占用的天数(月数)÷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月数)
资本化率=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但税法规定计算的资本化利息为借款开始日至资产交付使用日之间整个时期的实际利息发生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利息资本化

资本化利息支出现金流量表中怎么填列

2. 构建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费用化的部分,反映在现金流量表中哪个项目下?(cpa,会计

构建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费用化的部分,反映在现金流量表中哪个项目下?----都是筹资活动的现金流,放入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 现金流量表中的“固定资产投资”一项中,为什么不包括建设期贷款利息?

现金流量表中的“固定资产投资”一项中,不包括建设期贷款利息的原因:
1、“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该表将银行看作是投资者之一,建设者和银行都成了投资人的情况下,利息的支出就变成内部现金流了,利息才会不包含在固定资产投资中。和全部投资相对应的是资本资金,只是业主一方投资,所以业主借贷的资金要计利息。
2、固定资产投资是指投资主体垫付货币或物资,以获得生产经营性或服务性固定资产的过程。固定资产投资包括改造原有固定资产以及构建新增固定资产的投资。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在整个社会投资中占据主导地位,因此,通常所说的投资主要是指固定资产投资。
3、现金流量表反应了一定时期内(如月度、季度或年度)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所产生影响的财务报表。是原先财务状况变动表或者资金流动状况表的替代物。它详细描述了由公司的经营、投资与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

扩展资料
现金流量的构成
长期投资决策中所说的现金流量是指与长期投资决策有关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数量。它是评价投资方案是否可行时必须事先计算的一个基础性指标。
一初始现金流量
初始现金流量是指开始投资时发生的现金流量,一般包括如下的几个部分:
1、固定资产上的投资。包括固定资产的购入或建造成本、运输成本和安装成本等。
2、流动资产上的投资。包括对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现金等流动资产的投资。
3、其他投资费用。指与长期投资有关的职工培训费、谈判费、注册费用等。
4、原有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这主要是指固定资产更新时原有固定资产的变卖所得的现金收入。
二营业现金流量
营业现金流量是指投资项目投入使用后,在其寿命周期内由于生产经营所带来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数量。这种现金流量一般按年度进行计算。
这里现金流入一般是指营业现金收入,现金流出是指营业现金支出和交纳的税金。如果一个投资项目的每年销售收入等于营业现金收入,付现成本(指不包括折旧的成本)等于营业现金支出,那么,年营业现金净流量可用下列公式计算:
每年净现金流量(NCF)=每年营业收入-付现成本-所得税
或 每年净现金流量(NCF)=净利+折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投资

现金流量表中的“固定资产投资”一项中,为什么不包括建设期贷款利息?

4.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属于现金流量表中的哪个项目?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
借款利息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单独反映。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的固定资产,其首次付款支付的现金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以后各期支付的现金作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

扩展资料:
研发支出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三、研发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二)企业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进行中研究开发项目,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以后发生的研发支出,应当比照上述(一)规定进行处理。
(三)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本科目(资本化支出)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
期末,企业应将本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研发费用”科目,借记“研发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中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5. 公司支付的在建工程或者存货的资本化利息在现金流量表的哪个项目列示?

资本化利息区分在建工程或存货,分配到在建工程的现金流量记入投资类-购建资产的分类;存货的计入经营类购进商品分类。

公司支付的在建工程或者存货的资本化利息在现金流量表的哪个项目列示?

6. 研发现金流出属于经营现金流量还是投资现金流量?

在本共享平台上,有利于网友相互学习和探讨,以下摘录了一篇值得借鉴的论文【详见《财会月刊(上)》2013年 第 21 期 总第 673 期】,提供参考,希望会有所帮助:
研发支出现金流量表列示方法浅见
【作  者】赵 芬
【作者单位】
(山西金融职业学院 太原 030008)

【摘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明确规定研发支出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示方法,因此在实务工作中这个项目的编报出现了两种列示方法:第一种方法是将资本化的研发支出列入投资活动项目,费用化的研发支出列入经营活动项目;第二种方法是将研发支出全部列入投资活动项目。本文对这两种方法进行了比较和分析,最终认为第二种方法更加合理。

【关键词】研发支出   资本化   费用化   现金流量表   列示方法
一、研发支出在现金流量表的两种列示方法
由于研发活动对培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至关重要,因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而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明确的规定研发支出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示方法,实务工作中这个项目的编报口径出现了不一致之处。目前大体有两种列示方法:第一种列示方法是将资本化的研发支出列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将费用化的研发支出列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第二种列示方法是将研发支出全部列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中。
第一种列示方法与我国研发支出的账务处理方法相一致。我国关于无形资产的相关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将研发活动按一定的标准划分为两个阶段: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不满足资本化确认条件的,也应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满足资本化确认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也就是说研发支出中费用化的部分会转入“管理费用”账户,而“管理费用”账户中的支出一般来说会列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中;而资本化的部分最终会转入“无形资产”账户,因此这部分支出列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中。
这种列示方法与我国研发支出的账务处理方法一致,符合大家的思维定式,易于理解和接受,因此大部分人倾向于选择这一种列示方法来列示研发支出的现金流量信息。
二、两种列示方法的举例比较
案例一:某企业2012年初进行财务预算,如果企业不开展研发活动,预计:净利润为500万元;负债总额1 000万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为2 000万元;投资活动净现金流量为0;筹资活动净现金流量为0。如果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预计:研发时间超过1年,当年研发支出总额为500万元。
假设该研发活动的资金来源全部为银行借款,研发支出全部用银行存款支付。会计人员根据相关准则的规定界定出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条件后,将研发支出划分为:资本化的研发支出为100万元;费用化的研发支出为400万元。开展研发活动后按两种列示方法得出的现金流量信息如表1所示:(略)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如下:(1)两种列示方法口径不一致,提供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根据表1可知,两种列示方法提供的净现金流量总额信息完全相同,但是各项目净现金流量信息完全不同,由此计算出来的盈利能力比率、偿债能力比率等指标也完全不同。
(2)第一种列示方法更谨慎。根据表1资料显示:第一种列示方法计算出来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盈利能力比率、偿债能力比率分别比第二种列示方法少400万元、80%、40%。可见,采用第一种列示方法能尽可能地低估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和相关比率,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谨慎。
(3)第二种列示方法更客观。我国会计人员在核算研发支出的业务时本身就存在很多的主观判断,具体表现在: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标准难以界定;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条件缺乏可操作性。因此,按照这样的标准和条件划分出来的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不客观、不可靠。
案例二:续案例一,企业研发支出总额为500万元,会计人员根据界定的资本化条件,将研发支出划分为:资本化的研发支出为100万元;费用化的研发支出为400万元。再假定会计人员重新界定资本化条件后,将研发支出重新划分为资本化的研发支出为300万元;费用化的研发支出为200万元。
按两种列示方法得出的现金流量信息如表2、3所示:(略)
根据表2资料显示:如果采用第一种列示方法,会计人员重新界定资本化条件后,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会增加200万元;投资活动净现金流量会减少200万元;筹资活动净现金流量不变。因此,采用这种方法企业管理者可以自主设定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条件,从而达到操纵现金流量信息的目的。根据表3资料显示,如果采用第二种列示方法,无论会计人员如何界定资本化条件,现金流量各个项目的信息都会保持不变,企业管理者难以操控现金流量信息。因此采用第二种列示方法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客观。
三、研发支出列示方法的选择
根据前面的比较和分析,我更倾向于选择第二种列示方法,即将研发支出全部列入“投资活动项目”,原因如下:
1. 从提供会计信息的一致性角度考虑。按照会计惯例,同一性质的经济活动一般来说应该用相同的方法进行会计信息处理。对于研发支出而言,无论是费用化的研发支出还是资本化的研发支出,它都是由于企业的研发活动造成的,而研发活动毫无疑问是属于一种投资行为。因此第一种列示方法把一部分研发支出列入企业的“经营活动项目”,把另一部分研发支出列入企业的“投资活动项目”显然不合理。因此从提供会计信息的一致性角度考虑,笔者认为应该将研发支出全部列入“投资活动项目”。
2. 从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的角度考虑。受权责发生制原则的限制,我国在处理研发支出的业务时,采用了部分资本化、部分费用化的账务处理方法。但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条件取决于主观判断,使得企业操作会计信息的空间过大。如果我们局限于研发支出的账务处理,选择第一种列示方法,就会将这种主观性的影响带入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中,从而影响现金流量信息的客观性。因此,从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的角度考虑,笔者认为应该将研发支出全部列入“投资活动项目”。
3. 从有利于企业积极开展研发活动的角度考虑。企业的研发能力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关键,但研发活动具有资金投入大,产品回报期长,风险远远大于其他投资活动的特点,这使得企业的研发活动受到了一定的制约。因此研发支出的会计信息列示方法就成了一把双刃剑,恰当的列示方法可以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研发活动、创新能力等信息,不恰当的列示方法则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判断,从而影响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积极性。
以案例一进行分析:如果采用第一种列示方法,开展研发活动和不开展研发活动得出的现金流量信息见表4:(略)
根据表4资料显示:如果采用第一种列示方法,开展研发活动后尽管企业的净现金流量总额保持2 000万元不变,但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减少400万元;盈利能力比率减少80%;偿债能力比率减少40%。
如果采用第二种列示方法,开展研发活动和不开展研发活动得出的现金流量信息见表5:(略) 
根据表5资料显示:如果采用第二种列示方法,开展研发活动后企业的净现金流量总额、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盈利能力比率、偿债能力比率都保持不变。
可见,如果采用第一种列示方法,会使会计信息使用者误认为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有所下降,这是企业管理者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尽管这种方法更符合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但过度的谨慎反而会影响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积极性。因此笔者认为应该采用第二种方法。
主要参考文献
1. 江伟.浅谈现金流量表编制中的几个问题.科学咨询,2010;1
2. 周维.关于银行承兑汇票应在现金流量表中予以充分体现的探讨.中国总会计师,2010;8
以上仅供参考,借鉴学习。

7. 金融租赁公司现金流量表中“借款的净增加额”是算作“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还是“筹资活动现金流”?

 1.金融租赁公司是和银行有同样性质的企业,主要经营的产品就是货币。
2.所以金融租赁公司现金流量表中“借款的净增加额”应该算作“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不是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金融租赁公司现金流量表中“借款的净增加额”是算作“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还是“筹资活动现金流”?

8. 收到的政府补贴收入应计入现金流量表哪个项目

按照最新会计准则的解释,收到的政府补贴收入,应计入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这个项目。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三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第七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八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二、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财政拨款、财政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
二、收到政府补助时现金流量表的填列。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年版)第514页,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年版)第526页,明确规定: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收入、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投资性房地产收到的租金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除税费返还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等。”
在实务中,一般将其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作为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流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作为与筹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量。具体如下:
1、财政拨款。
(1)与收益相关的财政拨款。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拨付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等,均属于财政拨款。
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除税收返还外,是用于补偿企业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应计入“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列报。
(2)与资产相关的财政拨款。
①政府文件明确要求计入资本公积或明确作为国家投入的某些政策性拨款。
处理建议:
该类政府补助,在有关文件上明确作为“国家投入”或明确要求计入“资本公积”,如港口企业的港建费分成资金返还、一些煤炭企业的环保类专项资金等,该政府补助实际中也经常形成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应属于国家的资本性投入,计入筹资活动的现金流更合适。
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应计入“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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