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帐款无法收回的会计处理

2024-04-29 03:01

1. 应收帐款无法收回的会计处理

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的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客户
凭证附件中需要有一份对这笔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说明,及相关销售人员、总经理的签名确认。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中,必须有以上证明方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不能提供,则会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做纳税调增。
第二十三条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以上两点,都需要向税务局出具专项申报说明,经批准后才可以在税前扣除。如果没有进行专项申报,同样会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做纳税调增。

应收帐款无法收回的会计处理

2. 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等货币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上述规定指的是“应收及预付款项”并没有特指应收账款,而指应收款项。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四条规定,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此,企业可以在税前作为资产损失扣除的应收款项只要满足非贷款类的债权,并符合上述财税[2009]57号文件第四条所述情形之一者均可,其他应收款如符合上述条件且不属于贷款类债权即可。在进行扣除处理时需要参照国税发[2009]88号文件规定进行审批。

3. 请问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怎么处理?

1、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帐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坏账损失
贷:应收账款
2、这些坏账损失,要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坏账损失批复,如果税务局批准了,可以在税前扣除;如果不批准,不能税前扣除,年终要做纳税调整。

请问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怎么处理?

4. 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通知
》(国税发[2009]88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等货币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上述规定指的是应收及预付款项并没有特指应收账款,而指应收款项。
  另外,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四条规定,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此,企业可以在税前作为资产损失扣除的应收款项只要满足非贷款类的债权,并符合上述财税[2009]57号文件第四条所述情形之一者均可,其他应收款如符合上述条件且不属于贷款类债权即可。在进行扣除处理时需要参照国税发[2009]88号文件规定进行审批。

5. 应收账款收不回如何作会计处理

  答:坏帐一年计提一次‚计提比例为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你目前的10万不符合坏帐的条件‚不可以做坏帐处理.
  1、如果计提有坏账准备,继续作为计提的基数,没有计提就挂账。
  2、现在才1年的账龄,如果没有确实的理由,比如对方破产、注销,那还得继续挂,不能马上转坏账。
  3、干吗要做现金收回呢?

应收账款收不回如何作会计处理

6. 求问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等货币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上述规定指的是“应收及预付款项”并没有特指应收账款,而指应收款项。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四条规定,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此,企业可以在税前作为资产损失扣除的应收款项只要满足非贷款类的债权,并符合上述财税[2009]57号文件第四条所述情形之一者均可,其他应收款如符合上述条件且不属于贷款类债权即可。在进行扣除处理时需要参照国税发[2009]88号文件规定进行审批。

7. 应收帐款无法收回怎么做会计分录

 应收帐款无法收回怎么做会计分录  如果企业没有才有备抵法的,采用直销法的。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 营业外支出  贷 应收账款  如果采用备抵法的,先计提后转出  借 资产减值损失  贷 坏账准备  借 坏账准备  贷 应收账款
  因H公司破产,应收帐款23400元无法收回,经批准确认为坏帐损失。会计分录怎么做?  没有提坏帐的话:  借:管理费用-坏帐损失 23400元  贷:应收帐款 23400元  若有提坏帐的话  借:坏帐准备:23400元  贷:应帐款:23400元
  关于应收帐款无法收回,利息的计算?  最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行,只有诉讼。首先诉讼费时、费钱,即使胜诉,是否能收回应收款,除非对方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其次,你单位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起诉对方,有无对方开具的收货凭证等,如果对方不承认收到货物,你单位怎么办。  应收帐款没有约定不能计算利息。
  因H公司破产,应收帐款23400无法收回,经批准确认为坏帐损失,编制会计分录?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请问:没有设预收帐款科目,只有应收帐款,请问发生预收帐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记到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即可。
   
  收到给客户让利后应收帐款,怎么做会计分  “应收账款”是应收的总款,包含了给客户的“让利”,实际收到的货款与应收的差额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借:银行存款(实收款)  财务费用(实收与应收的差额,即让利)  贷:应收账款
  借:应收帐款,贷:应付帐款 有这样的会计分录吗  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 这样的分录,这两个科目一个对客户,一个对供应商。  借:应收帐款 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出现 ,对应的贷方是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付帐款 在购进货物时出现,对应的借方是库存商品、原材料等。  如果你遇到了这种情况,可以拿出来分享一下,让小伙伴们也长长见识
  将应收帐款出售给银行怎样编写会计分录?  一般用应收账款质押,向银行贷款才会出现这样情况。在应收帐款出售给银行作为归还贷款时,借:短期借款,贷:应收账款。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运用专门方法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地核算和监督,提供会计资讯,并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逐步开展预测、决策、控制和分析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
    会计的历史颇久,古已有之。据记载,我国从周代就有了专设的会计官职,掌管赋税收入、钱银支出等财务工作,进行月计、岁会。亦即,每月零星盘算为“计”,一年总盘算为“会”,两者合在一起即成“会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应收帐款贷方的余额用现金退还给客户,应怎么做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  贷:现金
   

应收帐款无法收回怎么做会计分录

8. 应收账款收不回如何作会计处理

  答:坏帐一年计提一次‚计提比例为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你目前的10万不符合坏帐的条件‚不可以做坏帐处理.
  1、如果计提有坏账准备,继续作为计提的基数,没有计提就挂账。
  2、现在才1年的账龄,如果没有确实的理由,比如对方破产、注销,那还得继续挂,不能马上转坏账。
  3、干吗要做现金收回呢?再等一年,写个申请,让老板签字了,然后报告税务机关作为坏账损失,这样还可以减少企业所得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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