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什么意思?哪些情况算是应收票据的终止确认?

2024-05-10 20:46

1. 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什么意思?哪些情况算是应收票据的终止确认?

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指该票据丧失票据的法律效力,不再是票据了,所以要做调整,不在以票据的形式在账务里面反映。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票据。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

拓展资料:
应收票据是由付款人或收款人签发、由付款人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的一种书面凭证。应收票据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按其是否附息分为附息商业汇票和不附息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既可以依法背书转让,也可以向银行申请贴现。
在我国,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兑现的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
参考资料:应收票据-百度百科

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什么意思?哪些情况算是应收票据的终止确认?

2. 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什么意思?哪些情况算是应收票据的终止确认?

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指该票据丧失票据的法律效力,不再是票据了,所以要做调整,不在以票据的形式在账务里面反映。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票据。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

拓展资料:
应收票据是由付款人或收款人签发、由付款人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的一种书面凭证。应收票据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按其是否附息分为附息商业汇票和不附息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既可以依法背书转让,也可以向银行申请贴现。
在我国,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兑现的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
参考资料:应收票据-百度百科

3. 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什么意思?哪些情况算是应收票据的终止确认?

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指该票据丧失票据的法律效力,不再是票据了,所以要做调整,不在以票据的形式在账务里面反映。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票据。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

拓展资料:
应收票据是由付款人或收款人签发、由付款人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的一种书面凭证。应收票据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按其是否附息分为附息商业汇票和不附息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既可以依法背书转让,也可以向银行申请贴现。
在我国,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兑现的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
参考资料:应收票据-百度百科

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什么意思?哪些情况算是应收票据的终止确认?

4. 什么叫应收票据终止确认?


5. 票据终止确认与未终止确认

法律分析:全部应收票据均在背书或贴现时均终止确认 此做法是普通企业的一般做法,此做法最为简单便捷。由于不能终止确认,已经背书给供应商的应付账款继续挂账明显不合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三条 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票据终止确认与未终止确认

6. 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什么意思?

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指该票据丧失票据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票据丧失提示付款期及追索权。
应收票据到期:
1、到期日的确定
应收票据的到期日应按不同的约定方式来确定。如约定按日计算,则应以足日为准,在其计算时按算尾不算头的方式确定。例如4月20日开出的60天商业汇票的到期日为6月19日。
如约定按月计算,则足月为标准,在计算时按到期月份的对日确定,若到期月份无此对日,应按到期月份的最后日确定。
例如8月31日开出的6个月商业汇票,到期日应为下年2月28日(若有29日为29日);若此汇票为8个月时,到期日应为下年的4月30日。
2、到期价值的确定
应收票据的到期价值即商业汇票到期时的全部应支付款项,要根据票据是否带息的不同来确定。若是不带息票据,到期价值就是票面价值即本金。若是带息票据,到期价值为票据面值加上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
票据到期价值=票据面值×(1+票面利率×票据期限)
上式中,利率一般以年利率表示;票据期限则用月或日表示,在实际业务中,为了计算方便,常把一年定为360天。如,一张面值为1000元,期限为90天,票面利率为10%的商业汇票,到期价值为:
1000×(1+10%×90/360)=1025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及其救济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票据权利的行使与保全
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或者保全票据权利,应当在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票据当事人无营业场所的,应当在其住所进行。
第十七条 票据时效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第十八条 票据的利益返还请求权
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票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7. 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什么意思

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指该票据丧失票据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票据丧失提示付款期及追索权。
应收票据到期:
1、到期日的确定
应收票据的到期日应按不同的约定方式来确定。如约定按日计算,则应以足日为准,在其计算时按算尾不算头的方式确定。例如4月20日开出的60天商业汇票的到期日为6月19日。
如约定按月计算,则足月为标准,在计算时按到期月份的对日确定,若到期月份无此对日,应按到期月份的最后日确定。
例如8月31日开出的6个月商业汇票,到期日应为下年2月28日(若有29日为29日);若此汇票为8个月时,到期日应为下年的4月30日。
2、到期价值的确定
应收票据的到期价值即商业汇票到期时的全部应支付款项,要根据票据是否带息的不同来确定。若是不带息票据,到期价值就是票面价值即本金。若是带息票据,到期价值为票据面值加上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
票据到期价值=票据面值×(1+票面利率×票据期限)
上式中,利率一般以年利率表示;票据期限则用月或日表示,在实际业务中,为了计算方便,常把一年定为360天。如,一张面值为1000元,期限为90天,票面利率为10%的商业汇票,到期价值为:
1000×(1+10%×90/360)=1025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及其救济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票据权利的行使与保全
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或者保全票据权利,应当在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票据当事人无营业场所的,应当在其住所进行。
第十七条 票据时效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第十八条 票据的利益返还请求权
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票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什么意思

8. 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什么意思

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指该票据丧失票据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票据丧失提示付款期及追索权。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

资料扩展:
票据:
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广义的票据泛指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债券、股票、提单、国库券、发票等等。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即出票人根据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     在我国,票据即汇票(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支票及本票(银行本票)的统称。票据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属于票据的有: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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