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防控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2024-05-01 21:29

1. 风险防控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风险防控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2. 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风险控制是指风险管理者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消灭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者减少风险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
 
风险控制的措施包括: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留。
 
1、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是投资主体有意识地放弃风险行为,完全避免特定的损失风险。
 
2、损失控制
 
损失控制不是放弃风险,而是制定计划和采取措施降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是减少实际损失。
 
3、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通过契约将让渡人的风险转移给受让人承担的行为。通过风险转移过程有时可大大降低经济主体的风险程度。风险转移的主要形式是合同和保险。
 
4、风险保留
 
风险保留即风险承担。也就是说,如果损失发生,经济主体将以当时可利用的任何资金进行支付。风险保留包括无计划自留、有计划自我保险。

3. 风险控制措施有哪些

 风险控制措施有哪些
                      风险控制是指风险管理者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消灭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者减少风险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关于经营,风险总是存在的,做为管理者会采取各种措施减小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或者把可能的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以避免在风险事件发生时带来的难以承担的损失。那么风险控制措施有哪些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了风险控制措施的内容,欢迎阅读与借鉴,更多精彩内容敬请关注论坛。
  
    采用风险控制措施可降低项目的预期损失或使这种损失更具有可测性。风险控制措施包括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分离、风险分散及风险转移等。
     1.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主要是中断风险源,使其不致发生或遏制其发展。回避风险有时需要做出一些必要的牺牲,但较之承担风险,这些牺牲与风险真正发生时可能造成的损失相比,要小得多,甚至微不足道。如回避风险大的项目,选择风险小或适中的项目。因此,在项目决策时要注意,放弃明显导致亏损的项目。对于风险超过自己的承受能力,成功把握不大的项目,不参与投标,不参与合资。回避风险虽然是一种风险防范措施,但应该承认,这是一种消极的防范手段。因为回避风险固然能避免损失,但同时也失去了获利的机会。
     2.损失控制 
    损失控制是指要减少损失发生的机会或降低损失的严重性,使损失最小化。损失控制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1)预防损失。预防损失是指采取各种预防措施以杜绝损失发生的可能。例如,房屋建造者通过改变建筑用料以防止建筑物用料不当而倒塌;供应商通过扩大供应渠道以避免货物滞销;承包商通过提高质量控制标准以防止因质量不合格而返工或罚款;生产管理人员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和强化安全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机会等等。在工程承发包过程中,交易各方均将损失预防作为重要事项。业主要求承包商出具各种保函就是为了防止承包商不履约或履约不力;而承包商要求在合同条款中赋予其索赔权利,也是为了防止业主违约或发生种种不测事件。
    (2)减少损失。减少损失是指在风险损失已经不可避免地发生的情况下,通过种种措施以遏制损失继续恶化或限制其扩展范围使其不再蔓延或扩展,也就是使损失局部化。例如,承包商在业主付款误期超过合同规定期限的情况下,采取停工或撤出队伍并提出索赔要求甚至提起诉讼;业主在确信某承包商无力继续实施其委托的工程时,立即撤换承包商;施工事故发生后采取紧急救护,安装火灾警报系统;投资者控制内部核算,制定种种资金运作方案等,都是为了达到减少损失的目的。
    控制损失应采取主动,以预防为主,防控结合。
     3.风险分离 
    风险分离是指将各风险单位分隔开,以避免发生连锁反应或互相牵连。这种处理可以将风险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从而达到减少损失的目的。
    风险分离常用于承包工程中的设备采购。为了尽量减少因汇率波动而造成的汇率风险,承包商可在若干不同的国家采购设备,采用多种货币付款。这样即使发生大幅度波动,也不致于出现全面损失。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对材料进行分隔存放也是一种风险分离的手段。因为分隔存放无疑分离了风险单位。各个风险单位不会具有同样的风险源,而且各自的风险源也不会互相影响。这样,就可避免材料集中存放于一处时可能遭受同样的`损失。
     4.风险分散 
    风险分散与风险分离不同,后者是对风险单位进行分隔、限制以避免互相波及,从而发生连锁反应;而风险分散则是通过增加风险单位以减轻总体风险的压力,达到共同分担集体风险的目的。
    对一个工程项目而言,其风险有一定的范围,这些风险必须在项目参与者(如投资者、业主、项目管理者、各承包商、供应商等)之间进行分配。每个参与者都必须有一定的风险责任,这样才有管理和控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风险分配通常在任务书、责任书、合同文件中定义,在起草这些文件时,必须对风险作出预计、定义和分配。只有合理地分配风险,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才能有项目的高效益。
     5.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风险控制的另一种手段。在项目管理实践中,有些风险无法通过上述手段进行有效控制,项目管理者只好采取转移手段以保护自己。风险转移并非损失转嫁,这种手段也不能被认为是一种损人利己、有损商业道德的行为。因为有许多风险确实对一些人可能会造成损失,但转移后并不一定同样给他人造成损失。其原因是各人的优劣势不一样,因而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也不一样。
    风险转移的手段常用于工程承包中的分包、技术转让或财产出租。合同、技术或财产的所有人通过分包工程、转让技术或合同、出租设备或房屋等手段,将应由其自身全部承担的风险部分或全部转移至他人,从而可以减轻自身的风险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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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措施有哪些

4. 有哪些风险防范措施

1、贷款前,信贷人员应当查实抵押物的租赁关系,防止抵押人、承租人串通,恶意租赁,为将来实现抵押权设置障碍。
2、在办理抵押时,如果抵押物已经出租,抵押权人必须慎重对待。一是要先调查清楚抵押物上是否存在租赁关系,尽量以不存在租赁关系的抵押物为抵押合同标的。二是如果抵押物已经出租的,要严格审视租赁合同,重点看租赁合同的期限是否在借款期限以内,如果租赁期限长于借款期限,应不予贷款。
3、如果抵押物在贷款前没有出租,在贷款后出租或者要求出租的,抵押权人对此可以不作干预,只需要求抵押人向抵押权人做出相应出租说明,由抵押人自行处理。
一、租赁权是物权还是债权
租赁权是基于租赁合同这一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的权利,是债权。但是租赁权的属性不是纯粹的债权,《民法典》对租赁权进行了物权化,租赁权突破了传统的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具有对抗第三人的物权效力。《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物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内的转移并不影响承租人的权利,原租赁合同对受让租赁物的第三人仍然有效,该第三人不得解除租赁合同。
二、当抵押权与租赁权发生冲突该如何处理
1、先设定抵押权再设定租赁权
当抵押权届满而租赁还未到期的情况下,就会产生抵押权和租赁权的冲突。我国法律规定仅规定了租赁权发生在先,抵押权发生在后的情形,对抵押权发生在先,租赁权发生在后的情形未作明文规定。现在的法律规定对此做出了规定。法律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所以,在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情况下租赁关系对于抵押权的实现是没有太大妨碍的。但是,已抵押的物品进行出租,因租赁期限超过抵押权实现期限,对抵押权还是会造成影响,因此出租人应对抵押权人履行告知义务。如果未履行告知义务,抵押权人应可以主张租赁合同无效。
2、先设定租赁权再设定抵押权
租赁期长于抵押期,抵押权届满而租赁还未到期。根据法律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这表明,租赁权具有对抗力,买卖不破租赁。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抵押权行使期限已经达到,但是由于要保护在先的租赁权,那么抵押权就不能按时行使。在因抵押权实行而将抵押物出卖时,先成立的租赁权仍然能够对抗后成立的抵押权。也就是说,原租赁合同对抵押房地产新的受让人仍旧是有约束力的。在租赁合同期满前,受让人不得随意解除租赁合同,也不能单方变更租金和租期。

5. 风险控制措施都有哪些

1、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是投资主体有意识地放弃风险行为,完全避免特定的损失风险。简单的风险回避是一种最消极的风险处理办法,因为投资者在放弃风险行为的同时,往往也放弃了潜在的目标收益。所以一般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采用这种方法:
(1)投资主体对风险极端厌恶。
(2)存在可实现同样目标的其他方案,其风险更低。
(3)投资主体无能力消除或转移风险。
(4)投资主体无能力承担该风险,或承担风险得不到足够的补偿。
2、损失控制
损失控制不是放弃风险,而是制定计划和采取措施降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是减少实际损失。控制的阶段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事前控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损失的概率,事中和事后的控制主要是为了减少实际发生的损失。
3、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通过契约,将让渡人的风险转移给受让人承担的行为。通过风险转移过程有时可大大降低经济主体的风险程度。风险转移的主要形式是合同和保险。
(1)合同转移。通过签订合同,可以将部分或全部风险转移给一个或多个其他参与者。
(2)保险转移。保险是使用最为广泛的风险转移方式。
4、风险自留
风险自留,即风险承担。也就是说,如果损失发生,经济主体将以当时可利用的任何资金进行支付。风险保留包括无计划自留、有计划自我保险。
(1)无计划自留。指风险损失发生后从收入中支付,即不是在损失前做出资金安排。当经济主体没有意识到风险并认为损失不会发生时,或将意识到的与风险有关的最大可能损失显著低估时,就会采用无计划保留方式承担风险。一般来说,无资金保留应当谨慎使用,因为如果实际总损失远远大于预计损失,将引起资金周转困难。
(2)有计划自我保险。指可能的损失发生前,通过做出各种资金安排以确保损失出现后能及时获得资金以补偿损失。有计划自我保险主要通过建立风险预留基金的方式来实现。
一、公司内部制度不健全有什么法律风险
公司僵局可能会因为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缺陷,在管理层之间形成。如公司将公章等委托给总经理管理,而公司的董事会决议需要加盖公章才有效。当董事会决定解聘总经理时,这种冲突就可能发生。
这种僵局在法律理论上是不存在问题的,因为法律规定了这种情况下的救济方法,然而实践中由于我国更重视公事的公章,常产生令人尴尬的境况。如公司要起诉,法院要求公司在起诉书上加盖公章,公章挂失又因为没有营业执照无法进行。即使通过有效的法律途径解决,由于程序的漫长,给企业造成的损害也是难以估量的。
这种法律风险在一些制度不健全的小型公司更易出现,属于因个人恶意行为造成的僵局。衡量其法律风险应当结合企业其他的制度建立情况,一般而言,企业管理规范的情况下,这种法律风险可以予以忽略。
另外,还需说明一下的是,企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如果就相同事项有不同规定,优先适用劳动合同的约定。
二、民间借贷风险如何防范
1、债权人应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
2、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
3、在民间借贷中恶意借贷的问题。对于这种借贷关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该行为因为违反了国家法律,也被确认为无效。
4、利息风险包括没有约定利息、约定的利息超过有关规定、约定的利息不符合法律规定等、约定利息要合法。借贷关系的成立,出借人的初衷是为了赚取一定的利息收入,但是利率的约定也是受到国家相关法律的调整。

风险控制措施都有哪些

6. 风险防控措施

法律分析:风险控制是指风险管理者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消灭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者减少风险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风险控制的措施包括: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7. 加强风险防范的措施有哪些


加强风险防范的措施有哪些

8. 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哪些

包括风险控制措施包括风险规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自留。1、避险 :避险是指投资者自愿放弃风险行为,完全规避特定的损失风险。2. 。风险保留:即风险承担 就是指如果发生损失,经济实体将使用当时可用的任何资金进行支付。 风险自留包括计划外自留和有计划的自我保险。3、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指通过合同将转让方的风险转移给受让方的行为。 通过风险转移的过程,有时可以大大降低经济实体的风险水平。 风险转移的主要形式是合同和保险。4.损失控制:损失控制不是放弃风险,而是制定计划和采取措施减少损失的可能性或减少实际损失拓展资料风险控制的目的为制定风险和机会应对措施,明确风险应对措施、风险规避、风险降低和风险接受等操作要求,建立全面的风险和机会管理措施和内部控制建设,增强抗风险能力,为应对风险提供依据。 这些措施在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包含和应用以及对这些措施的评估为有效性提供操作指导。风险控制程序风险识别:是经济单位和个人对面临的和潜在的风险进行判断、分类和梳理,识别风险性质的过程。风险管理方法风险管理方法分为控制方法和财务方法两种。第一个种旨在减少损失的频率和程度,重点改变导致风险事故和扩大损失的因素上;后者是提前做好财务安排。风险评估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收集到的大量详细损失数据进行分析,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方法,对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进行估计和预测。风险评估主要包括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风险管理效果评估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是对实施的风险管理方法的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差异性进行比较并分析原因,以判断管理方案的适应性,科学性。并及时对方案进行该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