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谁承担

2024-05-06 02:03

1. 失业保险金谁承担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的保险金是由由劳动保障部门支付的,是从失业保险基金里进行支付的,但是不是一失业就给失业保险金的,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进行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金谁承担

2. 失业保险金谁承担

失业保险的保险金是由由劳动保障部门支付的,是从失业保险基金里进行支付的,但是不是一失业就给失业保险金的,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进行登记。
一、失业保险怎么领取的
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领取程序:一、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二、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以下条件: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3、有再就业要求的;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四、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五、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保险金发到哪里去了
失业保险金发到当事人的银行卡里。办失业险时要提交银行卡账号的,失业补助金会一次性发放到提交的账号里,另外失业金会按每月发放到卡里。失业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具备以下几点: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买满一年社保失业保险金有多少
交满一年失业保险,具体能领多少失业金,要根据各地区的规定和平均工资标准而定,但缴纳满一年不满五年最长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在相同缴费年限下,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伴随申领人年龄的增长而增加,也就是说:失业保险更关注年龄大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 失业保险金谁承担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的保险金是由由劳动保障部门支付的,是从失业保险基金里进行支付的,但是不是一失业就给失业保险金的,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金谁承担

4. 失业金由谁发放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的保险金是由由劳动保障部门支付的,是从失业保险基金里进行支付的,但是不是一失业就给失业保险金的,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5. 员工失业金是公司承担吗?

法律分析:
失业保险的保险金是由由劳动保障部门支付的,是从失业保险基金里进行支付的,但是不是一失业就给失业保险金的,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员工失业金是公司承担吗?

6. 失业金需要公司承担吗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的保险金是由由劳动保障部门支付的,是从失业保险基金里进行支付的,但是不是一失业就给失业保险金的,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进行登记。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7. 失业保险金由谁发放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拓展资料:参保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需考虑缴费基数以及费率的因素;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追回其违法所得。《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并且所在单位已按规定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原单位所在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冒领失业保险金的法律责任:办机构根据其缴费年限长短,为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按照以下标准发给: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按其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2%发给;以后每多缴纳一个月的失业保险费加发月平均工资的1%。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由谁发放

8. 失业金公司承担多少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是五项社会保险之一,由单位跟员工共同缴纳。一般情况下,失业保险金缴纳比例分别是:单位按本单位当月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缴费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单位职工人数确定缴费基数。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