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服务中心

2024-05-17 09:41

1. 北京市医保服务中心

北京市通州区社保定点医院包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六三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北京市通州区妇幼保健院北京市通州区精神病医院北京市通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所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职工医院北京市通州区老年病医院北京东辰医院北京京通医院北京运河中医医院北京北方红旗机电有限公司医院北京正和口腔门诊部北京市通州区漷县卫生院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卫生院北京市通州区觅子店卫生院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潞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潞城卫生院)北京市通州区大杜社卫生院北京市通州区台湖卫生院北京市通州区次渠卫生院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梨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卫生院)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永乐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卫生院)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卫生院(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张家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甘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甘棠卫生院)北京市通州区郎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郎府卫生院)北京市通州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北京市通州区中西医结合骨伤医院康复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医院(通州区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牛堡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牛堡屯卫生院)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徐辛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徐辛庄卫生院)北京市通州区西集卫生院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卫生院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永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永顺卫生院)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马驹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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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保服务中心

2. 北京市医保管理中心

去北京市医保管理中心办理就可以了。办理医保卡所需要的材料:1、参保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两张,如参保人是学龄前少年儿童,则提供母子或父子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两张;2、参保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份;3、参保人所在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两份,户口本上的每一页都要复印;4、户口本上除参保本人外,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的有效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两份;比如,您的家庭成员有省、市的医保本,您只需携带医保本的原件,并复印医保本的第一页即可;5、农民工子女参保,还需提供父母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原籍户口本及复印件,外出务工证明以及父母所在单位提供的3年以上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6、属于低保人员的,还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所登记的当年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7、属重度残疾(一至二级残疾)人员的,还需提供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8、属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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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北京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1:一般情况下,不是跨区域治疗的不需自行垫付,但须先上报老干局,由老干局和医院结算.2:若异地治疗须先垫付,然后去审批报销.3:原单位有责任义务为离休于部的医疗先垫医疗费,也就是说原单位有责任义务和老干局进行沟通.《关于印发〈离休干部“两费”保障工作的基本要求〉的通知》的意见本刊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老干部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离休干部“两费”保障工作的基本要求〉的通知》的意见京组通[2009]65号各区、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市委各部委、市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总公司、高等院校党委(党组)组织(人事)、老干部部门,各区、县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离休干部“两费”保障工作的基本要求)的通知》(组厅字?2009?18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建立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以下简称“三个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了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工作的领导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是保障离休干部“两费”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维护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按照《通知》要求,今年建立健全我市离休干部“三个机制”,从根本上保证离休干部离休费按时足额发放,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二、确保离休费保障机制正常运转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和各项补贴纳入年度预算,优先给予保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确保企业离休干部和参统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按时社会化发放。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离休干部的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工业工委、城建工委、农村工委、商贸工委、外经贸工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老干部局关于市属企业离休干部书报费、洗理费、住宅电话补助和住房租金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收代发的通知》(京组通?2010?53号)要求,对本市规定的离休干部书报费、洗理费、住宅电话补助和住房租金补贴,要按标准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保证经办机构与老干部的离休费一起社会化发放。三、建立健全医药费保障机制各区、县要按照《通知》的规定,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经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老干部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北京市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02?29号)精神,在2003年9月底前全部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并正常运转,实现全员覆盖。市属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今年在市属困难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财政保障机制运转正常后,其它未享受公费医疗的市属单位,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全市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工作,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管理,确保离休干部医疗待遇的落实和资金合理使用。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后,离休干部原单位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0?61号)提出的“单位尽责”的原则,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按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统筹金,保证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的正常运转。要做好宣传工作。四、进一步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对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要加大支持力度,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所需资金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困难单位离休干部“两费”资金缺口由同级财政给予支持,切实负起责任。各区、县要按照《通知》精神,由组织部门牵头,对建立机制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并于9月底前将自查情况分别书面报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老干部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老干部局在10月初将对各区、县建立“三个机制”工作进行检查。各级组织部门、财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和老干部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统筹规划,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我市离休干部“三个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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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4. 北京市医保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是按照《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1]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简称市医保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副局级。
市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本市医疗保障制度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市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预算、管理及拨付工作。
(三)拟订本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负责制定本市公费医疗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央在京机构公费医疗审核报销工作。负责本市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统筹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本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本市医保目录准入谈判、确定等相关工作。
(五)组织制定本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 北京市医疗保险协会

北京市医疗保险能补缴,需要分情况而定,参考如下一、非京籍参保人员除“单位应缴未缴”这一原因外,一律不能补缴社保,中断后也不能以个人名义委托机构缴纳社保费用。二、北京市城镇户口参保人员可以在断保3个月内,个人委托当地的市级人才服务中心或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代为缴纳。只能补缴1992年10月至2011年7月之间的社保,2011年7月后的社保不予补缴。断保超过3个月即使转到人才或职介,医疗保险也会有6个月的医疗观察期,6个月缴费期间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是转由单位继续缴纳的,没有医疗观察期。补缴上后,和那些连续交保险的人有一些区别,区别如下:一、社保中断缴费,主要影响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1、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退休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就可以正常领取养老保险金;但北京市的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原则,由于社保中断期间不计入工龄,中断时间越长、缴费金额越少,最后领取的养老金也越少。2、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不同,涉及医疗费用报销问题,受中断缴费的影响比较大。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现收现付”制,也就是说不管参保者曾连续缴费多少年,一旦中断缴费,断保期间将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费用不能报销。另外,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就可以享受退休医疗待遇。二、社保中断还会影响非京籍者在北京购房。根据北京市的限购政策,非北京市户籍家庭以缴纳社保方式申请在京购房资格的,应自提出申请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在京缴纳社会保险,且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所以,社保中断将会影响其资格认定,且补缴无效。自2012年12月18日起,北京市住建委规定,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除了养老和医疗,另外三险补缴视自己的情况而定,能补缴最好补缴上公积金如果新单位不给上,不能按照原来单位的标准把中断的那几个月自己补回来,原因如下:1、新单位不给上,说明住房公积金不能转入这个单位,还是在管理中心设立的集中封存库中2、若上的话,只能按住房公积金转入的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来补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参考如下:①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每年核定调整一次。②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③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④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参考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_北京社保网欢迎光临北京住房公积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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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险协会

6. 北京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电话

1:一般情况下,不是跨区域治疗的不需自行垫付,但须先上报老干局,由老干局和医院结算.2:若异地治疗须先垫付,然后去审批报销.3:原单位有责任义务为离休于部的医疗先垫医疗费,也就是说原单位有责任义务和老干局进行沟通.《关于印发〈离休干部“两费”保障工作的基本要求〉的通知》的意见本刊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老干部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离休干部“两费”保障工作的基本要求〉的通知》的意见京组通[2009]65号各区、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市委各部委、市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总公司、高等院校党委(党组)组织(人事)、老干部部门,各区、县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离休干部“两费”保障工作的基本要求)的通知》(组厅字?2009?18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建立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以下简称“三个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了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工作的领导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是保障离休干部“两费”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维护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按照《通知》要求,今年建立健全我市离休干部“三个机制”,从根本上保证离休干部离休费按时足额发放,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二、确保离休费保障机制正常运转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和各项补贴纳入年度预算,优先给予保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确保企业离休干部和参统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按时社会化发放。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离休干部的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工业工委、城建工委、农村工委、商贸工委、外经贸工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老干部局关于市属企业离休干部书报费、洗理费、住宅电话补助和住房租金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收代发的通知》(京组通?2010?53号)要求,对本市规定的离休干部书报费、洗理费、住宅电话补助和住房租金补贴,要按标准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保证经办机构与老干部的离休费一起社会化发放。三、建立健全医药费保障机制各区、县要按照《通知》的规定,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经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老干部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北京市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02?29号)精神,在2003年9月底前全部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并正常运转,实现全员覆盖。市属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今年在市属困难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财政保障机制运转正常后,其它未享受公费医疗的市属单位,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全市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工作,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管理,确保离休干部医疗待遇的落实和资金合理使用。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后,离休干部原单位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0?61号)提出的“单位尽责”的原则,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按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统筹金,保证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的正常运转。要做好宣传工作。四、进一步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对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要加大支持力度,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所需资金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困难单位离休干部“两费”资金缺口由同级财政给予支持,切实负起责任。各区、县要按照《通知》精神,由组织部门牵头,对建立机制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并于9月底前将自查情况分别书面报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老干部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老干部局在10月初将对各区、县建立“三个机制”工作进行检查。各级组织部门、财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和老干部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统筹规划,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我市离休干部“三个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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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北京 医疗保险机构

截至目前,有如下19家A类定点医院和中医、牙科、妇幼等专科医院。这些医院都可在蓝本没有指定的情况下使用,并得到医保的赔付。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2.北京同仁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8.北京积水潭医院9.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11.中日友好医院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1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15.北京市健宫医院16.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17.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18.北京市石景山医院19.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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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医疗保险机构

8. 北京市朝阳区医保中心网上大厅

对于网上预约取号密码在网上无法获取或密码无法使用的单位,可到朝阳社保中心登记科咨询。现对网上预约取号密码的获取方式及修改做出调整,具体内容如下:1.网上预约取号密码的查询。单位登陆(或直接搜索“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首页右侧【在线办事】下——【登记证号及取号密码查询】模块进行查询。2.网上预约取号密码及单位名称变更后取号系统内名称信息的维护。登陆(或直接搜索“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首页右侧【在线办事】下【收缴业务网上取号系统】,进入【朝阳社保中心普通业务登陆】模块单位登陆后,即可在相应位置进行修改。对于网上预约取号密码在网上无法获取或密码无法使用的单位,可到朝阳社保中心登记科咨询。所需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办理窗口:朝阳社保中心经办大厅二层登记科32号柜台;办理形式:柜台排队,依次办理(不需要提前预约取号,现场排队即可)。办理时间:每月5日-25日(法定工作日内对外办公)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朝阳社保中心登记科咨询电话:85828100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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