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时间

2024-05-16 03:23

1. 北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时间

北交所采用竞价交易的,开盘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9:25,连续竞价时间为9:30-11:30和13:00-14:57, 收盘集合竞价时间为14:57至15:00。拓展资料:1.《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是为规范证券市场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制定的规则。由北京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9月5日发布征求意见稿,意见征询期为2021年9月5日-22日17时。2.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京证券交易所”)于9月5日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22日。交易规则最值得关注的内容包括六个方面。在涨跌幅限制和申报有效价格区间方面,北京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为前一收盘价的±30%,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此外,为促进日内价格趋同,增强价格连续性,在连续竞价阶段设置标杆价格申报有效价格区间±5%(或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竞价交易申报,北京证券交易所竞品申报单次不得少于100股,每申报可增加1股。出售股份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出售。3.招投标交易申报类型为限价申报和市场价格申报。市场价格申报包括我们的最佳申报、交易对手最佳申报、最佳5级即时交易剩余取消申报和最佳5级即时交易剩余限价申报。市价申报只适用于有涨跌限制股票的连续竞价期,市价申报同时实行涨跌停板保护措施。在临时停牌机制方面,当股票日内交易价格首次较开盘价上涨或下跌30%和60%时,实行临时停牌,停牌10天。每次几分钟。复牌时采用集合竞价,复牌后继续当日交易。在大宗交易方面,大宗交易为协议交易,需满足单笔申报数量不少于1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要求。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至11:30和13:00至15:30,交易确认时间为15:00至15:30。4.大宗交易的交易价格区间与其价格涨跌幅限制一致。在交易监管方面,明确了股票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最近三个交易日收盘价累计偏差达到±40%的,属于异常波动。此外,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可以通过竞争性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其中,交易规则中明确了竞争性交易和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协议转让的具体要求由北京证券交易所另行规定。北京证交所还表示,考虑到市场流动性和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交易需求,预留机构空间,供未来引入混合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操作环境: MI 11

北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时间

2. 北交所竞价交易时间

北交所竞价交易时间是9:15~15:00。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宣布的关闭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关闭。① 竞价交易的开盘叫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9:25,连续叫价时间为9:30-11:30,13:00-14:57,14:57-15:00为收盘叫价时间。拓展资料1、2021年9月3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标志着中国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之后的第三家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随着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成立,许多投资者最关心的是进入壁垒和相关的交易规则。经过短短十几个工作日,9月17日,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投资者门槛敲定,确定进入门槛为“50万元+2年”,各大经纪公司也在加班加点,为北京证交所账户准备预约和开通渠道。目前,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开户的投资者主要是现有用户,增量用户将成为券商新三板经纪业务的竞争点。2、《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是为规范证券市场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制定的规则。由北京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9月5日发布征求意见稿,意见征询期为2021年9月5日-22日17时。3、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京证券交易所”)于9月5日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22日。交易规则最值得关注的内容包括六个方面。在涨跌幅限制和申报有效价格区间方面,北京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为前一收盘价的±30%,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此外,为促进日内价格趋同,增强价格连续性,在连续竞价阶段设置标杆价格申报有效价格区间±5%(或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竞价交易申报,北京证券交易所竞品申报单次不得少于100股,每申报可增加1股。出售股份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出售。

3. 北交所竞价交易原则是什么?

北交所连续竞价规则【1】对限价申报设置基准价格±5%(或±10个最小价格变化单位)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对市价申报采取限价保护措施。【2】买卖申报的最低数量为100股,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3】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成交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可以进行大宗交易。北交所股票在交易层面:可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北交所整体延续精选层以连续竞价为核心的交易制度,涨跌幅限制、申报规则、价格稳定机制等其他主要规定均保持不变。交易方式为北交所股票可以采取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交易方式。其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在《交易规则》中予以明确;协议转让的具体要求由北交所另行规定。考虑到市场流动性以及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交易需要,为今后引入混合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预留制度空间。涨跌幅限制及申报有效价格范围为考虑到中小企业股票估值特点,为了有效促进价格发现,北交所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为前收盘价的 ± 30%,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此外,为促进盘中价格收敛,增强价格连续性,连续竞价阶段设置基准价格 ± 5%(或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竞价交易申报类型为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市价申报包括本方最优申报、对手方最优申报、最优 5 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以及最优5 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市价申报仅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连续竞价期间,同时对市价申报实施限价保护措施。竞价交易的临时停牌机制为北交所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为了减少投资者的非理性交易,针对不设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实施临时停牌机制,当股票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 30% 、 60% 时,实施临时停牌,每次停牌 10分钟,复牌时采取集合竞价,复牌后继续当日交易。

北交所竞价交易原则是什么?

4. 北交所股票集合竞价时间

北交所股票集合竞价、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北交所公告的休市日,北交所市场休市。①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②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北交所可以调整交易时间。③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北交所股票可以采取下列交易方式:(一) 竞价交易;(二)大宗交易;(三)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四))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拓展资料: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是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促进科技与资本融合、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主要思路是,严格遵循《证券法》,按照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的原则,总体平移精选层各项基础制度,坚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由创新层公司产生,维持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层层递进”的市场结构,同步试点证券发行注册制。北交所发行上市规则:01、试点注册制北交所试点注册制,将建立北交所审核与证监会注册各有侧重的审核流程,其主要安排与科创板创业板总体保持一致,同时强化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明确中介机构责任。02、准入门槛平移精选层进入条件作为上市条件。北交所上市条件中各类指标及其具体数值,与精选层进入条件保持延续。在新三板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符合预计市值、财务标准等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等达到相应要求的,可以在北交所上市。03、限售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0%以上股东所持公开发行前股份在上市后仍限售12个月。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实现盈利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股份。

5. 北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时间

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开市时间,但依据目前所处的情况来看,预计最快10月底开市。投资者目前只能预约开户,正式开通需要等到北交所开市后才能进行。北交所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 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北交所公告的休市日,北交所市场休市。拓展资料:1. 北交所股票可以采取以下四种交易方式:(一)竞价交易;(二)大宗交易;(三)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四)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2. 时间①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 9:15 至 9:25 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 至 11:30、13:00 至 14:57 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 至 15:00 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②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北交所能够调整交易时间。  ③在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3. 股票交易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股票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人民币。4. 北交所实行30%的价格涨跌幅制度。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均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均为无效申报。5. 北交所新股上市第一天不设置涨跌幅限制,实施临时停牌机制,即当盘中成交价格比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时,盘中临时停牌10分钟,复牌时再进行集合竞价。6. 在北交所连续竞价期间,对限价申报设置基准价格±5%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对市价申报采取限价保护措施。7. 单个申报数量不少于1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可以进行大宗交易。同时还为引入做市机制和实行混合交易预留了制度空间。8. 预约方式:满足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可以7*24小时在交易软件中申请开通业务,找到业务办理选项,点击北交所交易预约开通,点击开通权限的入口即可根据提示进行相关操作。80岁及以上及机构客户需前往临柜办理。

北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时间

6. 北交所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

北交所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静态价格限制。竞价交易实行以前收盘价为基准的30%涨跌幅限制,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市价申报实施限价保护措施保护限价应在涨跌幅限制内,但不受申报有效价格范围限制。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是资本市场更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内在需要,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证监会将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以现有的新三板精选层为基础组建北京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提升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构建一套契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的涵盖发行上市交易退市持续监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基础制度安排,补足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普惠金融的短板。畅通北京证券交易所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纽带作用,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成长路径。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形成创新创业热情高涨合格投资者踊跃参与、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的良性市场生态。证券是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产物,其含义非常广泛。从法律意义上说,证券是指各类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的统称,用以证明持券人有权依其所持证券记载的内容而取得应有的权益。从一般意义上来说,证券是指用以证明或设定权利所做成的书面凭证,它表明证券持有人或第三者有权取得该证券拥有的特定权益,或证明其曾经发生过的行为。有价证券上标有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的所有权或债权凭证。

7. 北交所竞价交易原则有哪些

答:你好,【1】对限价申报设置基准价格±5%(或±10个最小价格变化单位)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对市价申报采取限价保护措施。【2】买卖申报的最低数量为100股,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3】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成交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可以进行大宗交易。一、北交所交易规则北交所股票在交易层面:可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北交所整体延续精选层以连续竞价为核心的交易制度,涨跌幅限制、申报规则、价格稳定机制等其他主要规定均保持不变。交易方式为北交所股票可以采取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交易方式。其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在《交易规则》中予以明确;协议转让的具体要求由北交所另行规定。考虑到市场流动性以及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交易需要,为今后引入混合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预留制度空间。涨跌幅限制及申报有效价格范围为考虑到中小企业股票估值特点,为了有效促进价格发现,北交所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为前收盘价的 ± 30%,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此外,为促进盘中价格收敛,增强价格连续性,连续竞价阶段设置基准价格 ± 5%(或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竞价交易申报类型为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市价申报包括本方最优申报、对手方最优申报、最优 5 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以及最优5 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市价申报仅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连续竞价期间,同时对市价申报实施限价保护措施。竞价交易的临时停牌机制为北交所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为了减少投资者的非理性交易,针对不设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实施临时停牌机制,当股票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 30% 、 60% 时,实施临时停牌,每次停牌 10分钟,复牌时采取集合竞价,复牌后继续当日交易。

北交所竞价交易原则有哪些

8. 北交所房产交易竞价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进行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的网络竞价行为,依据北交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组织交易签约操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北交所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组织实施的产权转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网络竞价,是指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由北交所依据公告的竞价方式,通过北交所指定的网络竞价系统,组织竞买人竞争受让转让标的的行为。网络竞价的方式主要包括多次报价、一次报价、权重报价等。

本办法所称的竞买人,是指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交所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材料,获得资格确认,参与网络竞价的非股东意向受让方。

本办法所称的多次报价,是指在北交所的组织下,竞买人接受信息披露公告确定的交易条件,通过北交所指定的网络竞价系统进行动态递增报价【摘要】
北交所房产交易竞价规则【提问】
第一条 为规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进行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的网络竞价行为,依据北交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组织交易签约操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北交所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组织实施的产权转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网络竞价,是指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由北交所依据公告的竞价方式,通过北交所指定的网络竞价系统,组织竞买人竞争受让转让标的的行为。网络竞价的方式主要包括多次报价、一次报价、权重报价等。

本办法所称的竞买人,是指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交所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材料,获得资格确认,参与网络竞价的非股东意向受让方。

本办法所称的多次报价,是指在北交所的组织下,竞买人接受信息披露公告确定的交易条件,通过北交所指定的网络竞价系统进行动态递增报价【回答】
本办法所称的权重报价,是指在北交所的组织下,按照转让方在信息披露公告中公布的评分体系,由北交所指定的网络竞价系统按照相应权重对竞买人响应的受让条件形成分值,将综合分值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价方式。

第四条 涉及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在产生最高报价方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和《产权转让网络竞价实施方案》(以下称《竞价方案》)的相关规定确定受让方。

第五条 北交所是网络竞价的组织者,为网络竞价提供相关服务,维护网络竞价活动的正常秩序。

竞买人委托交易服务会员代理的,交易服务会员应当为委托方提供有关网络竞价的业务咨询、文件制作、程序代理、操作培训等服务,并配合北交所执行相关规定,协调处理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