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股改流程是什么?

2024-05-09 23:15

1. 新三板股改流程是什么?

新三板服务中心为您解答:
第一、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第二、清产核资。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企业各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数额,界定企业产权,重估资产价值,核实企业资产。从而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资产优化配置。
第三、界定企业产权。主要是指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企业国有资产负有多重财产权利,权利结构复杂,容易成为纠纷的源头,所以需要对其进行产权界定。企业产权界定是依法划分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的权利范围及管理权限的法律行为。借此,要明确哪些资产归属国家,哪些资产的哪些权能归属于哪些主体。
第四、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是指为资产估价,即经由认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特定目的,遵循法定标准和程序,科学的对企业资产的现有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以报告形式予以确认。资产评估要遵循真实、公平、独立、客观、科学、专业等原则。其范围既包括固定资产,也包括流动资产,既包括无形资产、也包括有形资产。其程序包括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和验证确认等几个步骤。资产评估经常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第五、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完成后,应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改制前三年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确认。
第六、认缴出资。企业改制后认缴的出资额是企业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的价值。既包括原企业的资产换算,也包括新认缴注入的资本。
第七、申请登记。此登记既可以是设立登记,也可以是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予以登记,并发放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的日期为企业或公司成立的日期。

新三板股改流程是什么?

2. 新三板股改流程和步骤是怎样的

您好,
第一、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第二、清产核资  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企业各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数额,界定企业产权,重估资产价值,核实企业资产。从而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资产优化配置。
第三、界定企业产权  主要是指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企业国有资产负有多重财产权利,权利结构复杂,容易成为纠纷的源头,所以需要对其进行产权界定。企业产权界定是依法划分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的权利范围及管理权限的法律行为。借此,要明确哪些资产归属国家,哪些资产的哪些权能归属于哪些主体。
第四、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是指为资产估价,即经由认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特定目的,遵循法定标准和程序,科学的对企业资产的现有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以报告形式予以确认。资产评估要遵循真实、公平、独立、客观、科学、专业等原则。其范围既包括固定资产,也包括流动资产,既包括无形资产、也包括有形资产。其程序包括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和验证确认等几个步骤。资产评估经常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第五、财务审计  资产评估完成后,应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改制前三年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确认。
第六、认缴出资  企业改制后认缴的出资额是企业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的价值。既包括原企业的资产换算,也包括新认缴注入的资本。
第七、申请登记  此登记既可以是设立登记,也可以是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予以登记,并发放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的日期为企业或公司成立的日期。二、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在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和资产等方面维持同一公司主体,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以组织形式变更的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相应折合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整体变更完成后,仅仅是公司组织形式不同,而企业仍然是同一个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  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人民币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合法的公司住所。

3. 新三板股改有什么前期准备?

一、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七大流程是
第一、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第二、清产核资。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企业各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数额,界定企业产权,重估资产价值,核实企业资产。从而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资产优化配置。
第三、界定企业产权。主要是指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企业国有资产负有多重财产权利,权利结构复杂,容易成为纠纷的源头,所以需要对其进行产权界定。企业产权界定是依法划分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的权利范围及管理权限的法律行为。借此,要明确哪些资产归属国家,哪些资产的哪些权能归属于哪些主体。
第四、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是指为资产估价,即经由认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特定目的,遵循法定标准和程序,科学的对企业资产的现有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以报告形式予以确认。资产评估要遵循真实、公平、独立、客观、科学、专业等原则。其范围既包括固定资产,也包括流动资产,既包括无形资产、也包括有形资产。其程序包括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和验证确认等几个步骤。资产评估经常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第五、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完成后,应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改制前三年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确认。
第六、认缴出资。企业改制后认缴的出资额是企业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的价值。既包括原企业的资产换算,也包括新认缴注入的资本。
第七、申请登记。此登记既可以是设立登记,也可以是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予以登记,并发放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的日期为企业或公司成立的日期。二、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在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和资产等方面维持同一公司主体,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以组织形式变更的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相应折合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整体变更完成后,仅仅是公司组织形式不同,而企业仍然是同一个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

新三板股改有什么前期准备?

4. 新三板股改有什么前期准备?

1、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七大流程是:
    第一、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第二、清产核资
第三、界定企业产权
第四、资产评估
第五、财务审计
第六、认缴出资
第七、申请登记
2、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人民币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合法的公司住所。

5. 新三板上市流程?


新三板上市流程?

6. 新三板改革从哪里入手?

“新三板发展很快,但后续的改革较慢。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在明确新三板作为独立市场定位的情况下,还需要调整完善配套政策。”9月9日,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市场研究总监桂浩明在由证券日报与中国经济网联合举办的“七问中国股市”论坛上表示,新三板面临投资者稀少、交易不活跃等诸多问题,因此,当前面临着一场“不得不进行的变革”。

“不久前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专门提到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如果没有新三板的发展,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是不完善的。另外,新三板也第一次被列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桂浩明表示,但一方面中国新三板仍需要发展和顶层设计,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市场持续的被动和疲弱。

他指出,当前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已经超过1.1万家,每天的交易量在7亿元左右,其中除个别企业的股票交易比较活跃之外,大多数股票并无交易。导致新三板主动摘牌的企业数量在不断增加,市场吸引力下降。他认为,低门槛造就了近几年新三板的快速扩容,挂牌企业数量倍增,但是现在部分公司经营不善、大股东抽逃资金等成为当前不得不关注的问题。



“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定价功能,有了定价功能就有融资功能。融资功能没有很好解决,核心问题在于缺乏定价模型。因为没有充分的交易,没有足够流动性,是很难发挥定价功能的。”桂浩明表示。

7. 新三板上市流程有哪些

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介绍,公司从决定进入新三板、到最终成功挂牌,中间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环节,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决策改制阶段,企业下定决心挂牌新三板,并改制为股份公司;
第二阶段为材料制作阶段,各中介机构制作挂牌申请文件;
第三阶段为反馈审核阶段,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与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阶段;
第四阶段为登记挂牌结算,办理股份登记存管与挂牌手续。
主要流程有:
1.寻找中介机构(2到3个月) ,挂牌新三板的中介包括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含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其中主办券商是最核心的环节。选择的标准:隶属总部级别或大券商分公司级别的团队,直接对接项目负责人,且该项目负责人有过成功挂牌2个以上的案例经验。切忌找券商高管,以自上而下的方式推进。会计师和律师团队最好由券商推荐,以最大化减少中介机构之间的协调成本。
2.券商及中介机构进场展开初步尽调(1个月),中介机构确定之后,一般由券商牵头,会计师先行进场,对公司财务进行前期梳理和尽调。建议企业将最真实的情况展示给会计师,不要抱着侥幸心理隐瞒真相。中介机构是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的服务商,不是监管部门的处罚机构。会计师尽调之后,将发现的问题汇整,由券商项目负责人组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就会计师进场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给出草拟方案,初定股改基础日。
3.企业按照方案整改,中介机构贴身指导(3到5个月),就初步尽调的核心问题,券商、会计师、律师会同企业一起讨论并解决,券商将起到核心作用,调整并敲定方案。企业能否挂牌新三板,这个环节往往最为关键。
4.完成股改,报送材料(4个月),企业问题整改完毕,就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造。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评估师出具评估报告,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券商进场并完成申报资料的制作。之后,通过券商内核,正式报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5.反馈及挂牌(2到3个月),材料报送后1个月内,监管部门会针对公司的特殊问题出具反馈意见,要求企业和各中介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反馈回复。这段时间的工作一般比较紧张,通常的做法是第一周时间内各中介机构合力回复反馈答案;第二周定稿、过券商内核、走流程、用印盖章。需要券商负责人对时间及各机构有很强的统筹协调能力。最后,监管部门出具同意挂牌的函,由企业完成证券登记后,即可在新三板挂牌交易。
新三板上市各个阶段要求与工作如下:
(一)决策改制阶段
决策改制阶段的主要工作为企业下定改制挂牌的决心,选聘中介机构,中介结构尽职调查,选定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根据挂牌上市规则,股份公司需要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1)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3)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份公司的基本流程:
整体变更后设立的股份公司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形成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目标;
(2)突出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3)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4)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
(5)建立公司治理的基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规范运作;
(6)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做到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7)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规章的要求;
(8)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和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此外,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还需要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对股份公司的相关要求,会在后续工作中落实。
2
(二)材料制作阶段
材料制作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1)申请挂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新三板挂牌的相关决议和方案;(2)制作挂牌申请文件;(3)主办券商内核;(4)主办券商推荐等主要流程。主要工作由券商牵头,公司、会计师、律师配合完成。
3
(三)反馈审核阶段
反馈审核阶段的工作主要是交易所与证监会的审核阶段,大约会在45天-60天左右;中介结构会根据情况进行反馈。反馈审查的工作流程如下:
1、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接收材料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设接收申请材料的服务窗口。申请挂牌公开转让、股票发行的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通过窗口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挂牌(或股票发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申请材料的齐备性、完整性进行检查:需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按规定提出补正要求;申请材料形式要件齐备,符合条件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接收确认单。

新三板上市流程有哪些

8. 新三板转板的流程

新三板转板条件如下:
(一)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
1、《证券法》上市条件第一项规定“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也就是说股票上市必须是已经公开发行的公司。而公开发行取决于两个条件,要么是进行过公开发行,要么是非公开发行股东人数超过200人。
2、在各政策文件的描述中可以看到转板省去了公开发行的环节,新三板公司要满足该项条件就要求股东人数必须超过200人。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证券法》上市条件第二项规定“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也有同样的内容,这条非常明确,不需要过多的阐述。
(三)公众持股比例
1、《证券法》上市条件第三项规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2、在公众持股比例的问题上,新三板公司的公众股认定是一个不确定的地方。结合现有的规定推断,新三板公司的公众股,应是指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后公开转让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转让累积超过200人的部分。
(四)在新三板挂牌(或者创新层)满两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对公司主体资格的规定“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
2、既然是从新三板转板,基于规范公司运行的角度考虑,我们推测会有在新三板挂牌时限的要求,在新三板进行规范一段时间后的企业才有可能具备转板的资格。整体看,和直接IPO的时间差不多,从制度设计上看不应该存在转板和IPO之间有明显的时间套利。
(五)转板公司应符合创业板IPO条件:既然是上创业板,就必须符合创业板上市的其他条件。不应该存在转板和直接IPO的标准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