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何提取?

2024-05-16 18:13

1. 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何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线上提取,一种是线下提取。线下提取需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线上提取可通过关注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的微信公众号提取。

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何提取?

2. 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4、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5、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6、最新政策:从2016年9月1日起,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首先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作出承诺。之后凡是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获取信息进行联网审核的,就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这样一来更方便单位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3. 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如何提取?

关于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如何提取?是网友关心热门问题。针对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如何提取?进行了整理汇总。
热心网友回答
提前公积金的条件是太多了,如果你是苏州户口,购房后拿两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领取,或者家里装修也可以,必须有正规的发票,如果你家里拆迁了,拿到拆迁房只有凭拆迁协议也可以去申请领取,我就是的。
如果你是外地户口,工作单位离职,回你户口所在地开具一张回家务农证明,也可以去领取,还有一种就是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具体就是租有产证的房子,开具租赁发票,拿租赁发票合同,还有暂住证也可以去申请领取。具体细节在你申请领取的时候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有详细说明的。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6-2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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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如何提取?

4. 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法律解析:提取条件:1、借款人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借款人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申请人个人信用状况良好;4、借款人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文件,并且按照规定支付了购房首付款,购房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首套房首付款至少为20%,购房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首套房首付款至少为30%;提取步骤:步骤一:提出申请:申请人持提取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步骤二:审核:经初审后,若发现提交资料有缺失或无用的,当场退回给申请人。步骤三:收到答复:初审通过的,在受理申请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步骤四:银行放款: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转账手续,逾期无效,提取款项由经办银行划账至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存款帐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法律依据】: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 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是:
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房翻建装修的,以上情形均可提取。提取流程是: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购房合同或离职证明等材料,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即可。
苏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1、申请人需要备齐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根据公积金提取条件的不同,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也不相同。具体需要材料可以通过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查询。
2、申请人本人携带好公积金提取材料,前往最近的苏州本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进行公积金提取申请,由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核。
3、工作人员初次审核通过后,会开具《公积金申请审核表》,之后需要等待审核结果。审核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天。
4、《公积金申请审核表》通过审核后,会电话通知申请人。
5、接到通知后,申请人需要再去上次申请公积金提取的柜台,带齐所需材料,去柜台进行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1、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证明与购房人的关系(仅限配偶或同一户口簿内的直系亲属),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提取额度为相应票据开具当月的个人公积金账户金额。
3、提取次数为一次购房行为办理一次提取。
4、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并提供双方身份证和委托人指定银行有效借记卡(已经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无需提供)。

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6. 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何提取??

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何提取??在苏州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满足购买住房、离退休、偿还房贷等条件。符合条件的,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提取。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的;(七)经有权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八)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满两年的;(九)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十)经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情况。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本条第一款(一)、(五)、(六)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均不得超过当期实际发生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除外。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7. 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建住房提取
  1.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2.职工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
  3.职工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购买公有住房产权
  4.职工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
  5.职工购买拆迁安置住房
  6.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归还住房贷款提取
  1.职工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存在各类未还清的住房贷款,且贷款银行已与中心签约
  2.职工在苏州大市范围外存在未还清的住房贷款,或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存在各类未还清的住房贷款,但贷款银行尚未与中心签约
  (三)租房提取
  1.职工及配偶租赁公租房
  2.职工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租赁商品住房用于自住 
  (四)销户提取
  1. 职工(男性职工满50周岁,女性职工满40周岁)下岗失业满2年以上
  2.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取得残疾证
  3.职工出境定居 
  4.职工退休
  5.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6.外地户籍职工(含港澳台职工)到苏州大市范围外工作,个人账户封存满6个月,确实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继续工作及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提取
  1.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患癌症、白血病、尿毒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等五种重大疾病
  2.职工属于低保、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特困职工,持有相关证件或在民政部门网站查询得到相关救助信息

  苏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购建住房提取
  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二)归还住房贷款提取
  1.(已与中心系统联网的银行)——职工带齐材料至贷款银行承办网点进行业务申请→工作人员审核材料→进系统进行业务处理
  2.(未与中心系统联网的银行)——职工带齐材料至贷款银行承办网点进行业务申请→工作人员审核材料,与职工签订纸质《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职工凭上述材料到公积金大厅进行系统申请→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材料进系统进行业务处理

  (三)租房提取
  职工带齐材料至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提出申请→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进系统进行业务处理。
  (四)销户提取
  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五)其他提取
  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8. 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建住房提取
  1.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2.职工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
  3.职工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购买公有住房产权
  4.职工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
  5.职工购买拆迁安置住房
  6.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归还住房贷款提取
  1.职工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存在各类未还清的住房贷款,且贷款银行已与中心签约
  2.职工在苏州大市范围外存在未还清的住房贷款,或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存在各类未还清的住房贷款,但贷款银行尚未与中心签约
  (三)租房提取
  1.职工及配偶租赁公租房
  2.职工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租赁商品住房用于自住 
  (四)销户提取
  1. 职工(男性职工满50周岁,女性职工满40周岁)下岗失业满2年以上
  2.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取得残疾证
  3.职工出境定居 
  4.职工退休
  5.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6.外地户籍职工(含港澳台职工)到苏州大市范围外工作,个人账户封存满6个月,确实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继续工作及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提取
  1.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患癌症、白血病、尿毒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等五种重大疾病
  2.职工属于低保、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特困职工,持有相关证件或在民政部门网站查询得到相关救助信息

  苏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购建住房提取
  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二)归还住房贷款提取
  1.(已与中心系统联网的银行)——职工带齐材料至贷款银行承办网点进行业务申请→工作人员审核材料→进系统进行业务处理
  2.(未与中心系统联网的银行)——职工带齐材料至贷款银行承办网点进行业务申请→工作人员审核材料,与职工签订纸质《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职工凭上述材料到公积金大厅进行系统申请→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材料进系统进行业务处理



  (三)租房提取
  职工带齐材料至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提出申请→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进系统进行业务处理。
  (四)销户提取
  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五)其他提取
  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