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可以出资吗

2024-05-12 00:18

1. 债权可以出资吗

法律分析:可以,债权出资之利主要在于有利于公司融资,而其弊端主要在于影响公司资本的充实,有可能损害公司债权人和交易第三人的利益以及证券市场的安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债权可以出资吗

2. 债权是否有出资?

债权可以出资。只要可以估价,同时可以依法转让,又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都可以作为出资的方式,债权是可以估算其价值的,债权也是可以依法转让的,同时也是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因此债权可以出资。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没有股权转让的公司可以吗
未成立公司股权可以转让,但是转让的股权是无效股权。因为公司尚未设立,理论上是没有股权可以转让的,此时转让的客体不是股权,而应该是一份日后经过出资后,而获得股权的资格。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技术股占多少合适
技术股占多少?得看是什么技术股,一般的话为10~20%,而专利入股需要评估,最多可达10%。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所谓技术股在法律理论上的概念是股东用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作价出资入股而形成的股份。中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入股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政府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入股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在实践中的也存在以鼓励技术贡献、开发新产品推动技术进步为目的以技术投入折成的股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债权是否能够出资

债权可以出资。
只要可以估价,同时可以依法转让,又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都可以作为出资的方式,债权是可以估算其价值的,债权也是可以依法转让的,同时也是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因此债权可以出资。
一、债权、劳务和名誉可以用于出资吗
合伙企业可以用劳务出资,法律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名誉不可出资;有人身依附关系的肯定不能出资,但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可以用来出资。
二、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东出资的相关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出资方式,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取消,取而代之的是认缴制。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东出资如何认定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股东出资:
1、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2、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是否经过了作价评估;
3、是否具有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债权是否能够出资

4. 债权可以出资吗

债权可以出资。债权出资之利主要在于有利于公司融资,而其弊端主要在于影响公司资本的充实,有可能损害公司债权人和交易第三人的利益以及证券市场的安全。债权出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债权出资需要满足的条件具体如下:1、债权用于出资,自然需要具备出资标的物的适格要件,必须满足公司法第27条规定的条件;2、将对第三人的债权转化为公司股权,需要通知债务人;3、将债权凭证完全移交给公司实现债权的权利转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5. 债权可以出资吗

可以,债权出资之利主要在于有利于公司融资,而其弊端主要在于影响公司资本的充实,有可能损害公司债权人和交易第三人的利益以及证券市场的安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债权可以出资吗

6. 债权是否能够出资

债权可以出资。只要可以估价,同时可以依法转让,又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都可以作为出资的方式,债权是可以估算其价值的,债权也是可以依法转让的,同时也是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因此债权可以出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债权可以作为出资方式吗

一、 正面回答:债权可以出资。只要可以估价,同时可以依法转让,又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都可以作为出资的方式,债权是可以估算其价值的,债权也是可以依法转让的,同时也是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因此债权可以出资。二、 详情分析: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的权利的一种。与物权不同,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的发生的原因有很多种,如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均可产生私法意义上的债权债务。债权作为出资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公司的权转化为债权人对债务人公司的出资,也即俗称的债转股,另一种是投资方将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作为出资投入到公司。三、 债权投资是什么意思债权性投资,是指为取得债权所作的投资,如购买国库券、公司债券等。债券是一种定约证券,以契约的形式明确规定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权利与义务,无论被投资企业有无利润,投资企业均享有定期收回本金,获取利息的权利。企业进行债权性投资,一般是为了取得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并保证按期收回本息。

债权可以作为出资方式吗

8. 以债权作为出资的规定

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因此,在我国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在设立公司时根据法律股东可作为出资的仅为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债权可以作为股东或发起人对公司的出资。但是,以债权作为出资确有其法理基础,并且债权转股权的现象在我国企业的重组中已屡见不鲜,中国已发布有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转股的规章。
一、债权转股权的法理基础
通常情况下,债权人对企业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前提是债权人已向该企业履行过一定的契约义务,向其支付过一定数额的钱物。因而,事实上,债权人对该企业已有资本投入。当企业进行资产和债务重组时,经债权人和企业的其他股东协商一致,债权人可将其对企业的债权转为股权,只不过该项股权的产生与正常情形下股东或发起人对企业进行资本投入从而产生之股权的区别在于由债权转化之股权的所有者对企业的资本投入早在债权产生之初即已完成。因此,债权转化之股权仍是基于债权人对企业的实际资本投入而产生的。
从破产法的角度来看,企业破产以后,所有债权人的债权即转化为赔偿要求权,而这种赔偿要求权在破产偿还顺序中,远远优于企业股东因股权而对企业享有的所有权,亦即,债权人对企业的破产财产享有优先于企业股东的受偿权。因此,当债权转化为股权后,债权人在实际上放弃了上述优先受偿权。此举对其他债权人而言,非但没有侵害他们的权利,反而是有利的。
在严格执行破产法的美国,其债转股机制便是在企业资不抵债申请破产时,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进行重组的过程中产生的。当企业依法申请破产时,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决定是进入清算程序予以破产,还是将债权转化为对企业的所有权,从而对企业实施重组。在这个过程中,所有债权人所拥有的债权转化为赔偿要求权,而市场建立了赔偿要求权的二级市场流通交易机制。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一些对重组有信心的债权人,可以选择在流通市场上购买其他债权人的赔偿要求权,然后将赔偿要求权转化为对企业剩余资产的股权,并对企业实施重组,维持其经营。美国的经验表明,通过债转股从而取得企业的经营权是合法的,切实可行的,它甚至可以在市场条件下作为一项投资来进行。
从保护社会公众的角度来看,体现一个企业的经营运作能力和对外给付能力的量化标准应是企业实际拥有的净资产。而企业进行债务重组时,将债权转化为股权的行为并不影响企业已拥有的净资产的数额。因此债转股的行为并不会对企业的潜在债权人或整个社会公众的利益造成侵害。
综上,以债权作为出资的现象有其存在的理论依据。
二、债转股在我国的实践操作及有关规章
在目前情况下,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债转股仅限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为数不多的大型国有企业之间发生的债权转股权。为此,国家有关部委已发布了一整套规章对之加以规范。例如,国家经贸委、人民银行于1999年7月30日发布的《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11月23日发布的《企业债转股方案审核规定》及国家经贸委于2000年11月6日发布的《关于债转股企业规范操作和强化管理的通知》等。这些规章明确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转股行为的合法性,并将实施债转股视作党中央、国务院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和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
上述债转股虽系政策性的债转股,但亦经由理论界的多次论证。这种政策性的债转股与一般企业的债转股相比有着更强的政策性因素,但其存在亦有着与一般企业的债转股相同的法理基础。既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转股行为可以得到法律上的支持,与之有着相同法理基础的一般企业的债转股亦有其存在的合法性。并且,一般企业的债转股现象在实践中已屡见不鲜,并在企业重组的过程中得到有权部门的认可。
综上所述,一般国有企业重组中债转股的行为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并不违背,其产生在实际上有利于国有企业的资产、债务重组,并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股权冻结是不是要破产了
股权冻结是指人民通过限制股权所有者提取或转移自己股权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措施当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权的收益的不当流失。给上市公司内部的利益造成的损失。在这种股权冻结的过程中,并没有否定股权持有者的股东身份。股票持有者同样享受股票的收益权以及其他各项权益。
股权的冻结主要是收取股息或者红利以及处分股权(股权转让或股权质押),防止股权收益的不当流失,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股东因自己的债务被债权人至,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下,会冻结该股东的股权,防止其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
另外,对于企业股权冻结而言,通常是在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用股权做抵押的;
2.企业申请破产的;
3.股权有争议的;
4.债务官司中,其他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