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

2024-05-08 17:03

1.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本系统公示的信息来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及市场主体,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分别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本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市场主体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页下方的业务咨询电话或技术支持电话。 

扩展资料: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注意事项:
1、本报告书仅限企业每年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时使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
2、年度报告内容应真实反映企业存续经营实际情况,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3、企业发现其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的,应于报告当年的6月30日前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6月30日后,年度报告的更正功能关闭。
4、本报告书所有信息项均为必填项,如果该项内容确无信息,请填写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

2.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3.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网站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网站

4.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官网

  如何查询企业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进入携创网(原中国工商注册网)
  2、进入企业所属城市
  3、点击“企业查询”按钮
  4、进入“工商企业查询系统”
  5、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询
  6、点开查询结果详情
  7、如果是异常企业,上方会显示很明显的红色,同时会被标注“该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字样。
  8、点击“经营异常信息”查看异常原因,或者点击“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9、点击后可以查看到,列入异常时间、列入异常名录原因、作出列入机关、移出异名录原因等信息。
  10、没有显示就是没有异常!

  一般四种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因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5.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一、填报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正本;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能够现场收短信的常用手机;
  4、所有许可证副本或者正本;
  5、全年营业额、纳税额;
  6、党员人数、高校毕业生人数、退役士兵人数、残疾人人数、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7、公司等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股东及股东出资情况。建议财务人员在场。
  8、能够上网的电脑
  二、进入网页:
  1、百度搜索“信用公示系统”,进入系统
  2、选择“河南”
  三、未注册的请注册:
  1、点击“企业联络员注册”
  2、填写内容并保存
  ①注册号只有15位,副本上注册号只填前15位数字。
  ②注册时使用的是老身份证号码的,填新号码无法通过。一般情况下,新身份证号去掉第8、9位和最后一位数字就是老身份证号。也可以到营业执照原工商注册部门备案新身份证号。
  ③联络员可以不填写负责人。但是为了便于记忆,推荐填写负责人。

  四、公示信息填报:
  1、登录:
  ①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页面,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②在“企业联络员登陆”界面,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联络员身份证”
  ③点击“获取验证码”,按照手机短信中的一次性“动态密码”填写“备案手机验证码”
  ④点击“登录”。

  2、填报信息:
  A、个体工商户
  ①进入登录后弹出的页面,点击“在线填报须知”,查看“填写须知”
  ②返回,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报”
  ③进入“基本信息”页面。“资金数额”和“从业人数”输入注册时登记的数字。内容填写完毕,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④进入“行政许可情况”页面。如果有网站或者网店的,输入相关信息,可参考下面有限责任公司的B④项说明。
  a、如果有许可证的,点击“添加”
  在弹出的页面填写“许可文件名称”,点击“有效期至”选择时间,“保存”。
  多个许可证的,继续添加输入。全部添加完毕,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b、没有许可证的,直接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⑤进入“资产状况信息”页面。输入全年“营业额或营业收入”,输入全年“纳税总额”,可以选择“公式”或“不公示”,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

  ⑥进入“党建信息”页面。输入和选择党员情况,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⑦进入“预览并公示”页面。检查数据,无误后点击点击“提交并公式”,在弹出页面点击“确定”,完成。

  B、有限责任公司
  ①进入登录后弹出的页面,点击“在线填报须知”,查看“填写须知”
  ②返回,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报”

  ③进入“基本信息”页面。内容填写完毕,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④有网站或者网店的,进入“网站或网店信息”页面,点击“添加”。
  在弹出的页面输入信息,点击“保存”。

  ⑤进入“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点击“添加”
  在弹出的页面输入信息,点击“保存”。
  多个股东的,继续添加输入。全部添加完毕,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⑥进入“资产状况信息”页面,数据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上,不懂的咨询财务人员,注意金额是万元,报表上一般是元。输入内容, 选择是否公示,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⑦进入“对外担保信息”页面,如果有对外担保的,参考第④、⑤项的方法,点击“添加”并输入。 如果没有对外担保的,直接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⑧进入“党建信息”页面。输入和选择党员情况,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⑨进入“预览并公示”页面。检查数据,无误后点击点击“提交并公式”,在弹出页面点击“确定”,完成。

  五、注意事项:
  1、每年1月1日开始办理上一年度的网上年报。
  2、企业需公示即时信息和年报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只公示年报信息,个体工商户自主选择公示年报信息。
  3、未按时进行网上年报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可能会在很多部门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限制或禁止。
  4、工商部门通过抽取一定比例的方式,对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信息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六、如何修改联络员信息:按照上述第二条进入页面,点击“企业联络员变更”,按照要求输入内容,点击保存。切勿输错。

  七、如何查询是否年报成功:
  1、进入系统页面在“搜索”中输入注册号或者名称,点击“搜索”,输入验证码点击“搜索”
  2、在弹出的页面,点击搜索出来的名称
  3、点击“个体工商户公示信息”或者“企业公示信息”
  4、在“公示信息”页面查看“报送年度”和“发布日期”,确定否年报成功,图中是2013年度报送成功。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说明:
  一、企业年检已取消,改为企业年报。
  二、企业年报时间:1月1号至6月30号。
  三、申报方式在网上申报。

  企业年报网上申报流程:
  一:进入携创网(原中国工商注册网)。
  二:进入后选择您企业所属地区,企业所属哪个城市就进入哪个城市,或者直接进入省份。
  三:进入工商企业年报系统。
  四:进入后登陆工商企业年报系统。
  五:进入年度报告在线填录系统。
  六:选择要报的年份。
  七:开始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八:然后填写网站信息。
  九:填写股东信息。
  十:填写资产状况信息。
  十一:按照提示填写完成,提交即可。

  未按时年报会有的后果:
  一、企业逾期不报送公示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逾期不报送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二、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制度改革方案》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2014年3月1日起,取消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查询。

  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注: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7.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2014年2月上线运行。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许可审批、年度报告、行政处罚、抽查结果、经营异常状态等信息。

中文名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类别

系统

时间

 2014年2月

查询方式

输入企业注册号查询

公示依据

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系统功能

1、查询范围:本系统提供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服务,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

2、查询方法:用户可输入市场主体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注册号是精确查询,市场主体名称是模糊查询。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

3、2014年3月1日起,工商部门在本系统依法公示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3月1日前作出的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息,属于工商部门的请向当地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公开或查询;属于其他部门的请联系该部门。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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