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及其七项基本原则是什么

2024-05-09 03:03

1. 《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及其七项基本原则是什么

1、联合国组织基于所有会员国主权平等的原则;
2、各会员国应该忠实履行他们依宪章规定所承担的义务;
3、各会员国应该以和平方法解决他们的国际争端;
4、各会员国在他们的国际关系中不得以不符合联合国宗旨的任何方式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
5、各会员国对联合国依照宪章所采取的任何行动应给予一切协助;
6、联合国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必要范围内,应确保使非会员国遵循上述原则;
7、联合国组织不得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内管辖的事项,但此项规定不应妨碍联合国对威胁和平、破坏和平的行为及侵略行径采取强制行动。
《联合国宪章》是联合国的基本大法,它既确立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和组织机构设置,又规定了成员国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处理国际关系、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扩展资料:
修订:
1、联合国宪章第二十三、第二十七和第六十一条的修正案由大会于1963年12月17日通过,于1965年8月31日生效。第六十一条的进一步修正案由大会于1971年12月20日通过,于1973年9月24日生效。第一百零九条修正案由大会于1965年12月20日通过,于1968年6月12日生效。
2、第二十三条修正案将安全理事会成员自十一国增至十五国。第二十七条修正案规定安全理事会关于程序事项的决定应由九个理事国(原先为七个)的可决票作出,关于一切其他事项的决定则由九个理事国(原先为七个)的可决票,其中包括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的同意票作出。
3、第六十一条修正案于1965年8月31日生效,将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成员自十八国增至二十七国。该条的进一步修正案于1973年9月24日生效,将经社理事会的成员自二十七国增至五十四国。
4、第一百零九条修正案是修正该条第一项,规定会员国为审查本宪章,得以大会会员国三分二之表决,经安全理事会任何九个理事国(原先为七个)之表决,确定日期及地点举行全体会议。
5、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涉及大会第十届常会期间可能举行审查会议的问题,仍然保留原来的行文:“安全理事会任何七个理事国之表决”,1955年大会第十届常会和安全理事会根据该项规定采取了行动。
参考资料:联合国宪章-百度百科

《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及其七项基本原则是什么

2. 《联合国 *** 》规定的七项基本原则是什么

   
     问:简述《联合国 *** 》规定的七项基本原则。 
     校解析答案: 《联合国 *** 》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国际组织联合国的组织文件,其本质上属于多边性的国际条约。但其所述的宗旨和原则等规定,均已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联合国 *** 》第二条规定的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予遵循的七项原则是:
    (1)各会员国 *** 平等的原则;
    (2)各会员国应忠实履行 *** 义务的原则;
   
    (3)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其争端的原则;
    (4)各会员国不得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的原则;
    (5)各会员国对联合国依 *** 采取的任何行动,应尽力给予一切协助的集体协助原则;
    (6)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必要范围内,应确保非会员国遵守上述原则;
    (7)不得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事项的原则。 *** 的这些原则已经构成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核心。
      
    我也来报个喜,三科全过,《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72分,《政治经济学(财经类)》76分,《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73分。另外10月份的论文答辩及工商企业管理实践考核也通过了。现只剩下最后一门《计算机实践考核》了,要等到明年3月份报考了,今天很高兴。感谢自己这两年的付出。
    好多年没有看过英语,英语四级过期,被迫要考《英语(二)》,居然考了78分,感谢於迎春老师,讲得真的不错。

3. 中国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维护以什么为核

以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为核心。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支持联合国发挥积极作用,支持扩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只有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才能有效凝聚国际共识。

联合国宪章宗旨:
一、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目的: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
二、发展国际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并采取其他适当办法,以增强普遍和平。
三、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
四、构成一协调各国行动之中心,以达成上述共同目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联合国宪章

中国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维护以什么为核

4. 坚持什么原则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

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内容包括:一,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二,互不侵犯。三,互不干涉内政。四,平等互惠。五,和平共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发展国家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一个开放包容的国际法原则,集中体现了主权、正义、民主、法治的价值观。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成为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精辟体现了新型国际关系的本质特征,是一个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统一体,适用于各种社会制度、发展水平、体量规模国家之间的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当今世界一系列国际组织和国际文件所采纳,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赞同和遵守。

5. 《国际法》基本原则体系的核心是大神们帮帮忙

A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是国际法基本原则体系的核心,没有平等,其他原则无从谈起。其他的基本原则属于派生原则,是在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基础上派生建立起来的。 和平共处、平等互利、互不干涉内政原则,是我国在上世纪60年代与印度交往时首先提出来的,现已成为国际法基本原则,但不是核心原则。

希望采纳

《国际法》基本原则体系的核心是大神们帮帮忙

6. 为什么《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七项原则在国际法基本原则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联合国宪章》对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形成和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在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体系中,宪章所确立的七项原则处于核心地位。这七项原则是:会员国主权平等、善意履行宪章义务、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禁止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集体协助、确保非会员国遵守宪章原则和不干涉内政。上述原则之所以构成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因为:

  1、宪章是国际文件中第一次系统地规定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其确认、固定和发展了国际法基本原则,被认为是对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发展起重要作用的文献。在此之前,虽然有一些国际公约如《国际联盟盟约》、《巴黎非战公约》、《关于美洲原则的宣言》等曾规定过一些原则,但均不如宪章规定得那样明确、具体和系统。所以在联合国成立之前,国际法基本原则仍处于零散的状态中。

  2、宪章是迄今拥有缔约国最多的一个多边条约。联合国作为当今国
  际社会最大的普遍性的政治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目前已拥有190个成员国,几乎包括了世界上的所有国家。作为这一庞大国际组织的组织约章,《联合国宪章》可谓获得了各国普遍接受的国际文献。

  3、宪章是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体系趋于完善的重要标志 。宪章之后的各种国际文件,如《亚非会议最后公报》、《非洲统一组织宪章》、《国际法原则宣言》、《各国经济权利与义务宪章》以及大量的双边条约、协定等所队列的原则,虽然数目不多,内容不尽相同,措辞也不完全一样,但都是在宪章的基础上引申和发展的,都与宪章原则的精神是一致的,其中有的是进一步宣示、解释、强调或重申宪章的原则,有的则是对宪章原则的发展。

  总之,虽然《联合国宪章》只是从组织法的角度规定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守的原则,但由于其成员国的广泛代表性和宪章本身具有的造法性
  ,已使得这些原则具有最普遍的法律意义。特别是其中的主权平等、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禁止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不干涉内政等原则,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公认并接受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其实际效力已经大大超过了一个国际组织章程的效力范围。诚然,宪章中的个别原则只能专门适用于联合国组织及其会员国,但这丝毫不影响宪章所确立的七项原则作为一个整体在国际法基本原则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和最高权威性。

7. 联合国宪章原则各原则之间的逻辑联系

自中国提出、中印缅三国共同倡导以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国家、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的承认和接受,并且载入了包括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数个宣言在内的一系列主要国际文件之中。”[1]这些文件在确认或阐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同时大都直接或间接地表明五项原则与《宪章》的关系。这里举例加以说明。

(一)1955年《亚非会议最后公报》

1955年亚非万隆会议通过的《亚非会议最后公报》宣布了由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引申出来的以下十项国际法原则:(1)尊重基本人权、尊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2)尊重一切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3)承认一切种族的平等、承认一切大小国家的平等;(4)不干预或干涉他国内政;(5)尊重每一国家按照《联合国宪章》单独地或集体地进行自卫的权利;(6)不使用集体防御的安排来为任何一个大国的特殊利益服务;任何国家不对其他国家施加压力;(7)不以侵略行为或侵略威胁,或使用武力来侵犯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8)按照《联合国宪章》通过如谈判、调停、仲裁或司法解决等和平方法以及有关方面自己选择的任何其他和平方法来解决一切国际争端;(9)促进相互的利益和合作;(10)尊重正义和国际义务。

亚非会议结束后,周恩来总理、尼赫鲁总理向各自国家的立法机关报告此次会议的情况时,都指出这十项原则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引申和发展。[2]从这十项原则的第1项包括“尊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第5项是“尊重每一国家按照《联合国宪章》单独地或集体地进行自卫的权利”,第8项是“按照《联合国宪章》通过……和平方法来解决一切国际争端”来看,五项原则与《宪章》高度一致;从这十项原则的其他七项原则来看,五项原则并不是《宪章》相关规定的简单重复,而是对《宪章》有所补充和发展的。

联合国宪章原则各原则之间的逻辑联系

8. 联合国宪章第六项基本原则与条约相对性原则之间的关系

亲亲你好从现代国际法来看条约相对效力原则是一项普遍接受的国际法原则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引申和体现。【摘要】
联合国宪章第六项基本原则与条约相对性原则之间的关系【提问】
亲亲你好从现代国际法来看条约相对效力原则是一项普遍接受的国际法原则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引申和体现。【回答】
联合国之宗旨为:  一、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目的: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  二、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并采取其他适当办法,以增强普遍和平。  三、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  四、构成一协调各国行动之中心,以达成上述共同目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