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财团法人是什么意思? 看到好多公司前面都有财团法人的字眼,以为他们是一个集团公司。

2024-05-04 07:41

1. 台湾的财团法人是什么意思? 看到好多公司前面都有财团法人的字眼,以为他们是一个集团公司。

法人
法人是指法律上具有人格的组织,它们就像自然人一样,享有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可以发起或接受诉讼。法人能够以政府、法定机构、公司、法团等形式出现。

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法人就像自然人一样,可以承担刑事责任。不过跟自然人不同之处,就是自由刑对法人而言并不适用,法人所接受的刑罚一般以罚款为限。

法人的种类
法人就是指依法律所创设之一种权利义务主体,由於法律有所谓「公法」、「私法」之别,所以法人就其创设所依据法律之不同,首先应可区分为以下「公法人」与「私法人」两大类:

公法人:指依据公法而成立之法人者,如众所悉知的国家,国家所得设立之其他行政主体(如地方自治团体),以及法律明定具有公法人资格的人民团体(如农田水利会)等均属於公法人。其实,除了国家以外,其他由国家直接或间接得设立之行政主体,尚可进一步细分为: 
公法社团-指由多数成员或会员所组成,在一定范围内得行使公权力之团体。例如县、市、乡、镇等。
公法财团-指由国家或其他公法团体为达成特定公共目的,捐助一笔钱财而设立之财团法人。例如:财团法人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
公共营造物-指由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为达成一定之公共目的,依据法律或法律授权,结合人与物使其能持续提供一定给付而设立之一种组织体。
行政法人—原本由政府组织负责的公共事务,经执行后,被普遍认为不适合再以政府组织继续运作,而牵涉的公共层面,又不适合以财团的形式为之,遂有『行政法人』的设置。与财团法人最大的不同是,行政法人的资金来源是国家的预算,并且不再以国家考试的方式进用人员,杜绝公务人员缺乏创新、只求无过的心态,让领导与执行专业化,也保障专业人员的权益。如台湾的国立中正文化中心。
私法人:指依私法(如民法、公司法等)所成立之法人者。依民法第一篇(总则)规定,以法人设立之基础为标准,可区分为以下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两大类: 
社团法人-乃多数人集合成立之组织体,其组成基础为社员,无社员即无社团法人。一般依其性质之不同,又可细分为: 
营利社团法人:如公司、银行等。
中间社团法人:如同乡会、同学会等。
公益社团法人:如农会、渔会、工会等人民团体。
财团法人-乃多数财产的集合,其成立基础为财产,若无财产可供一定目的使用,即无财团法人可言。财团法人并无组成分子的个人,不能有自主的意思,所以必须设立管理人,依捐助目的忠实管理财产,以维护不特定人的公益并确保受益人的权益。其基本上一律属於公益性质,如私立学校、研究机构、教会、寺庙、基金会、慈善团体等均属之。
其实「社团」及「财团」法人在所担当的角色上圴各具位置,因此不难区分。

台湾的财团法人是什么意思? 看到好多公司前面都有财团法人的字眼,以为他们是一个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