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支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补偿条例的相关文件有哪些

2024-05-16 01:59

1. 河北支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补偿条例的相关文件有哪些

1、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依据。各地方政府制定地方的征收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由国务院于2011年1月21日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是由发布实施的一部实施办法,主要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3、河北省农村土地赔偿
http://www.shidapx.com/GuoJiaZhengCe/658604.html  
4、2017年最新河北省关于房屋拆迁有关政策规定    

http://www.shidapx.com/GuoJiaZhengCe/658600.html
5、2017年河北省农村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最新标准    
http://www.shidapx.com/GuoJiaZhengCe/658597.html
6、2017年河北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法律规定   
http://www.shidapx.com/GuoJiaZhengCe/658592.html

具体要结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当地征收补偿条例,进行征收。

河北支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补偿条例的相关文件有哪些

2. 河北省土地征收补偿

河北省土地征收补偿的最新标准标准一、《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中关于河北省 征地补偿标准 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 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至八倍。 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倍至五倍。 第三十九条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 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 征收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第四十条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后,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再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下列限额: (一)征收耕地的,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二)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不得超过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五倍。 第四十一条征收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按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河北省新的土地补偿标准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 征地 工作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中关于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 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项目确需使用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外土地的,实行 征地补偿 最低保护价,土地补偿费不得低于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安置补助费不得低于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随着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情况,上述标准可以适时进行调整。 赢了网 s.yingle.com 法律咨询 s.yingle.com  最新河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各地已全部完成征地区片价标准的确定,征地区片价按9个等级划分,全省平均区片价为35851元/亩;11个设区市中,最高的为 石家庄 49420元/亩,最低的为 张家 口20211元/亩。 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同一地块被人为提高或降低价格,近日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从今年开始,按照同地同价原则,以征地区片价为标准,在依法征收 集体土地 中,合理确定分配土地补偿费。 目前,我省各地已全部完成征地区片价标准的确定,征地区片价按9个等级划分,全省平均区片价为35851元/亩,为推行同地同价奠定了基础。《通知》规定,依法征收集体土地,要按被征土地的区片价乘以被征土地的面积计算土地补偿费。山区未利用地和坝上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的60%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土地补偿费标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在国务院有关规定出台前,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3. 河北省土地征收补偿规定

法律分析: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补助和奖励: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五、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河北省土地征收补偿规定

4. 河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一、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中关于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2、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至八倍。3、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倍至五倍。4、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5、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二、政府在征地补偿之前要做哪些工作?1、征地情况告知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告知书》,将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征地告知书》由国土资源所负责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内张贴。在有条件的地方,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将《征地告知书》在互联网上发布、在当地电视台播出。张贴、发布或者播出《征地告知书》的过程,应当进行摄像和录像,取出的照片和视频资料要妥善保存备查。《征地告知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2、征地调查确认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者国土资源所工作同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据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经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盖章和签字予以确认。3、函告征地情况市、县国土资源局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的拟征地的权属、种类、面积和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等情况函告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及时确定被征地农民社保对象的条件、人数、养老保险费的筹资渠道、缴费比例,并函告同级国土资源局。综上所述,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对征地补偿费用的计算做出了说明,河北省也有相关的条例。根据规定,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土地平均产值为基数,不同土地类型对应的倍数不同。在征地补偿费用中,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产值的六到十倍确定,耕地以外的土地,则乘以一定系数。农民对征地补偿有异议的,可以向当地国土局咨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5. 河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农用地征收补偿: 一、 土地补偿费 :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河北省区片价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地区片价的通知》。如果以国家工程需要征收,则按新出台政策再详尽实施,未出台具体细则的,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倍支付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原则上20%归村集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 二、 安置补助费 :此补偿项目一般和土地补偿费合并计算,见国土资见(2004)238号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如果分开计算的话,安置费标准则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4倍。此费用专款专用,用于补助需安置的人员。如果是由村集体组织负责安置被征收土地人员的,该费用由村集体统一使用和安置。 三、青苗补偿费或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亦由各社区市政府出具具体补偿标准。以石家庄市为例,石家庄市政府以石函办(2007)27号文件出具《石家庄 征收集体土地 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其他市县也均有此规定。被征收人可依据此标准计算这两项费用。需要注明的是该两项费用均属土地承包者或附着物所有者全部所有,集体组织不能要求分割。

河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6. 河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一、河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河北省土地征收补偿的最新标准标准一、《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中关于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第三十八条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至八倍。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倍至五倍。第三十九条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征收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第四十条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后,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再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下列限额:(一)征收耕地的,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二)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不得超过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五倍。第四十一条征收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按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河北省新的土地补偿标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地工作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中关于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项目确需使用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外土地的,实行征地补偿最低保护价,土地补偿费不得低于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安置补助费不得低于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随着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情况,上述标准可以适时进行调整。
最新河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各地已全部完成征地区片价标准的确定,征地区片价按9个等级划分,全省平均区片价为35851元/亩;11个设区市中,最高的为石家庄49420元/亩,最低的为张家口20211元/亩。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同一地块被人为提高或降低价格,近日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从今年开始,按照同地同价原则,以征地区片价为标准,在依法征收集体土地中,合理确定分配土地补偿费。目前,我省各地已全部完成征地区片价标准的确定,征地区片价按9个等级划分,全省平均区片价为35851元/亩,为推行同地同价奠定了基础。《通知》规定,依法征收集体土地,要按被征土地的区片价乘以被征土地的面积计算土地补偿费。山区未利用地和坝上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的60%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土地补偿费标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在国务院有关规定出台前,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河北省鹤壁市征地补偿标准?
河南省鹤壁市市区的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鹿楼乡(罗村、元泉、马庄、陈家湾、东窑头、西窑头、中窑头、大峪、寺湾、后营、张庄、凉水井、故县、鹿楼、西鹿楼、桐家庄、胡丰、南窑)、上峪乡(水泉、柴家坡、上庄、上峪)、九州路办事处(西郭庄)的补偿标准60000元亩。
石林镇(李古道、范家坟、淇洪、耿寺、柳涧)、鹿楼乡(西扒厂、东扒厂、汪流涧、肥泉)、九州路办事处(王升屯)、黎阳路办事处(棘针庄)的补偿标准49000元亩。
鹤壁集镇(王家荒、张家荒、梁峪、郝家荒、东头、中山、北杨邑、郭家岗、龙卧、西杨邑、东杨邑、李家荒、北街、寺湾、赵家荒、东街、贾家、韩林涧、曹家、鹤壁集、井坡、南街、西街、古楼河、东马驹河、西马驹河、中马驹河、孙圣沟、杨家庄、教场、中杨邑、南杨邑)、姬家山乡(沙锅窑、娄家沟、姬家山、崔村沟)、石林镇(胡家沟、三家村、温家沟、小寨沟、西酒寺、宋沟、店庄、苗庄、沈柏、柏乐、卜家沟)、金山办事处(岔河、东柴厂、冷泉、山后、许沟、蔡庄、后小屯、杨小屯、下庞、庞村、户堂、辛村、刘庄、弓家庄新村(弓家庄村))、上峪乡(邪矿、卓坡、朔泉、西柴厂、中柴厂、安乐洞、后沟、鹿厂)、大河涧乡(赵家厂、石鼓沟、张公堰、洪峪、大河涧、毛连洞、潘家荒(潘荒)、窑家、肖横岭、小河涧)、大赉店镇(田辛庄、翟村、李福营、姬屯、曹庄、七里铺、小李庄、北董庄、斜里、河头、侯小屯、刘长屯、小八角、大八角、周庄、申屯、高庙、侯庄、焦庄、曹洼、岳庄、杨庄、东臣投、葫芦套、西许洼、东许洼、孟庄、镇林场、国营农场二分厂、镇政府)、九州路办事处(西臣投、大赉店、崔庄)、长江路办事处(小辛庄、桃园、牛庄、姜庄、郭小屯、大辛庄、吕庄村)、钜桥镇(化皮屯村、草屯村、钜桥村、冢儿章、耿屯村、钮庄村、后樊庄(后凡庄)、王下雾村(王下务村)、艾庄村、西白庄村、李常村、老鸦章村、汪常村、刘洼村、三里屯、路屯、周园村、高庄村、邢庄村、聂下雾村(聂下务村)、连洼村、东高村、岗坡村、郑常村、枣林村、马常村、北郭庄村、王寨村、申寨村、赵庄村、唐庄村、姬庄村、刘寨村、盘石头村、野猪泉村、原种场、农科所、镇林场、国营农场二分厂)的补偿标准43000元亩。
鹤壁集镇(后蜀村、前蜀村、龙宫、焦家沟、王吕寨、郭吕寨、窦马庄、王马庄、毕吕寨、贾吕寨、杨吕寨、大吕寨、梨林头、石碑头)、姬家山乡(黄庙沟、张陆沟、高洞沟、蒋家顶、东齐、土门、石门、西顶、张家沟、孤尾沟、施家沟)、石林镇(罗庄、北唐宋、黑家岗、西马村、东马村、南唐宋、军王庄、西石林、前马村、中石林、东石林、郑沟、后柳江、大磨屯、前柳江、赖家河、西寺望台、东寺望台、黑塔、白寨、时丰、张家爻、施古道)、上峪乡(柏尖山、桑园、纸坊、南山、白龙庙、老望岩)、大河涧乡(窑洞、谭峪、马横岭、牛横岭、弓家庄、河口、杨寨沟)的补偿标准37000元亩。
三、河北省宅基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你好,对于河北省宅基地补偿标准的回答如下。
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
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
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四、河北省河间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
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7. 河北省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按河北省区片地价进行补偿具体要看占用你们村的地属于哪个区片然后才能确定土地补偿费80%归农户所有不要补偿费不代表必须要重新分地
至于重新分地问题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是不是能重新分地要看具体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河北省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8. 河北省征收土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中关于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第三十八条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至八倍。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倍至五倍。&&第三十九条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征收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第四十条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后,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再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下列限额:&&
(一)征收耕地的,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二)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不得超过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五倍。&&第四十一条征收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按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地工作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中关于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项目确需使用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外土地的,实行征地补偿最低保护价,土地补偿费不得低于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安置补助费不得低于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随着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情况,上述标准可以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