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视同内销账务处理

2024-05-18 15:31

1. 出口视同内销账务处理

(1)采购出口商品时 
借:商品采购—出口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出口商品 
贷:商品采购—出口商品 
(3)货物报关出口,以FOB价格确认外销收入 
借:应收账款—应收
外汇
账款-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4)结转出口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 
贷:库存商品—出口商品 
(5)出口未申报退(免)税,按内销征税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出口视同内销账务处理

2. 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政策1】根据出口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账核算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如购进货物当时不能确定用于出口或内销,一律记入出口库存账,内销时从出口库存账转入内销库存账。【政策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条第六款规定,外贸企业发生原记入出口库存账的出口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以及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转内销的,外贸企业应于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时,应填报《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货分批申报单、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内销货物发票(记账联)原件及复印件;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外贸企业应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举例说明某外贸公司2014年8月25日购进一批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50万元,进项税额为8.5万元,尚不确定是用于出口还是内销。2014年9月20日将该批货物出口,出口收入按FOB价折合人民币60万元。该货物征税率17%,退税率13%。2014年11月20日,该批货物退运后转成内销,销售收入55万,税额9.35万1、2014年8月确认采购,因不能确定用于出口或内销,一律记入出口库存账借:库存商品-出口 5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待抵扣税额 85000贷:应付账款 585000【税务处理】该批商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对应的进项税额85000元单独设账核算,在9月15日前作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也不得申报为当期进项税额,要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8栏“三、待抵扣进项税额-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中,不得与内销商品进项税额混淆。2、2014年9月货物出口确认会计处理:(1)确认出口收入借:应收账款-外商 6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 600000(2)确认出口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外销 500000贷:库存商品-出口 500000(3)确认征退税率差600000*(17%-13%)借:主营业务成本—外销 24000贷:应交税费—出口退税 24000【税务处理】在10月15日前(国庆节可能顺延)作增值税纳税申报时,该出口收入600000元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8栏“四、免税——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中。但进项税转出一定不要体现在申报表上,这个大白菜已经强调过多次。否则吃亏的是企业。因为你的进项已经在上月列入不抵扣进项(本身是退税凭证,不是抵扣凭证),你再作转出的话不更吃亏了吗?3、出口货物退运后转内销。2014年11月,会计处理如下:(1)冲减原销收入借:主营业务收入—外销 600000贷:应收账款-外商 600000(2)确认内销收入借:应收账款-国内643500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转内销5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内销-销项税额 93500(3)冲减原出口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外销 -500000贷:库存商品-出口 -500000(4)冲减原确认征退税率差借:主营业务成本—外销 -24000贷:应交税费—出口退税 -24000(5)原出口商品转成内销商品借:库存商品-出口 -5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待抵扣税额 -85000贷:应付账款 -585000借:库存商品-内销 5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0贷:应付账款585000(6)确认转内销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转内销500000贷:库存商品-内销 500000【税务处理】外贸公司应在11月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并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12月的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进项税额85000元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11栏“(三)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中,因此批货物视同内销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_进项税额,视同内销的销售额、销项税额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栏“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全部征税项目-17%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开具其他发票”处的第3列和第4列处。【补充:】如果是出口货物因为申报的原因,被视同内销,上面的会计处理只有第1-2部分有变化,可以合并如下(1)-(2)冲减原销收入,并转视同内销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视同内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内销-销项税额

3. 一般贸易出口视同内销货物怎么做会计核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规定,出口货物如果发生下列情况时,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当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主要包括: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以上5种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应税情况、流转环节、申报期限不同,出口企业需要根据不同的贸易方式与企业类型进行相应的税额计算与会计处理。
【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会计科目】
对于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会计核算明细科目,主要涉及以下4项:
一是“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视同内销”科目,主要用于核算出口视同内销业务的收入,冲减所对应的出口外销收入。
二是“主营业务成本———出口视同内销”科目,主要用于核算出口视同内销业务的成本,冲减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需转出的部分税额。
三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出口视同内销”科目,主要用于核算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并通过此科目调整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增减。
四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视同内销”科目,主要用于核算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并通过此科目调整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增减。
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税额计算与会计处理
【一般贸易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会计核算】
一般贸易方式下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会计核算,应根据出口企业类型不同,划分为生产与外贸两种情况,其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spanide;(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
1.生产企业
对于生产企业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在账务上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同时,应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8.0中进行负数录入,以冲减调整当期的出口销售收入。如果生产企业已按规定将计算的征、退税率之差税额转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还应冲减并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如果已办理出口退税的,应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8.0中,通过冲减出口销售收入来计算调整当期的免、抵、退税额,然后按规定视同内销征税。
例如:2010年4月,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属于C类出口企业)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收齐前期已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在当期按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自行计提了销项税额。该批货物的出口额为117000元(换算为人民币的价格),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假设4月无出口业务发生,因此冲减成本不涉及与当期发生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合并计算。会计处理如下:
(1)冲减原出口销售收入,增加内销销售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117000spanide;(1+17%)×17%=17000(元)。
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视同内销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视同内销17000。
(2)冲减销售成本。
前期已作账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17000×(17%-13%)=4680。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视同内销4680(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680(红字)。
对于需要冲减的结转成本,可以在月底时并入主营业务成本的合并计算。如果经计算对于当月累计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为负数时,按红字处理,正数时按蓝字处理,累计数的来源可根据当期《生产企业免抵退汇总申报表》中产生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填列。
2.外贸企业
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会计处理与生产企业基本相似。如果是已按规定将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的税额转入成本科目的,应冲减并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如果是已经办理了出口退税的,应向税务机关补缴已退税款,再按视同内销征税,并将应收出口退税科目的金额转入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同时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进行抵扣。
例如:某市进出口贸易公司2009年6月20日购入一批男士服装,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计税金额为100000元,税额为17000元,并按时办理了发票认证手续。该货物于6月25日全部报关出口,出口额为120000元(换算为人民币的价格),月底均作了相应的账务处理。但是,由于该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收齐出口货物报关单,无法实现退税申报,企业在10月按视同内销作了转账处理,同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了《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该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6%。会计处理如下:
(1)10月按内销征税时,冲减外销收入,同时确认内销收入,计提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男士服装1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视同内销———男士服装102564.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视同内销17435.90。
(2)冲减出口货物销售成本。
6月结转转入成本的税额=100000×(17%-16%)=1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视同内销———男士服装1000(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000(红字)。
(3)冲减6月计提的出口退税。
6月计算做账的退税额=100000×16%=16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6000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16000。
(4)10月底,申报缴纳税金。
计算应纳税额=17435.90-17000=435.9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435.9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435.9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435.90
贷:银行存款435.90。
以上例题为外贸企业未发生退税时视同内销征税的会计处理,如果已办理退税后又发生视同内销情况的,应当先补缴原退税款,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然后按上述步骤处理。
一、本期应交增值税怎么算呢
本期应交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为方便企业填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方式填报:(1)一般纳税人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也可以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计算该指标,计算公式为: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同时注意,计算该指标时应包括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对应项目。(2)执行简易征收办法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可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填报该指标。(3)符合财税部门规定的对某些产品实行税额减征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在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该指标时还应扣除“应纳税额减征额”。(4)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本期实际应纳税额”填报。

一般贸易出口视同内销货物怎么做会计核算

4. 出口视同内销如何申报

法律分析:外贸企业应于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5. 出口视同内销如何申报?

法律分析:
外贸企业应于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出口视同内销如何申报?

6. 出口视同内销如何做会计分录

对于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会计核算明细科目,主要涉及以下4项:
1、是“主营业务成本———出口视同内销”科目,主要用于核算出口视同内销业务的成本,冲减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需转出的部分税额。
2、是“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视同内销”科目,主要用于核算出口视同内销业务的收入,冲减所对应的出口外销收入。
3、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出口视同内销”科目,主要用于核算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并通过此科目调整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增减。
4、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视同内销”科目,主要用于核算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并通过此科目调整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增减。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规定,出口货物如果发生下列情况时,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当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主要包括:
1、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
2、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
3、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
4、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以上5种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应税情况、流转环节、申报期限不同,出口企业需要根据不同的贸易方式与企业类型进行相应的税额计算与会计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常用会计分录大全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7. 生产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账务处理

272066.87/1.17*0.17

生产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账务处理

8. 外销视同内销的账务处理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逾期没有收齐相关单证的,须视同内销征税。具体会计处理如下:00(一)本年出口货物单证不齐,在本年视同内销征税。00冲减出口销售收入,增加内销销售收入。00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00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00按照单证不齐出口销售额乘以征税税率计提销项税额。00借:主营业务成本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0注意事项:00①对于单证不齐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在帐务上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同时,应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负数申报,冲减出口销售收入。00②对于单证不齐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已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负数申报的,由于申报系统在计算“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时已包含该货物,所以在帐务处理上可以不对该货物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单独冲减“主营业务成本”,而是在月末将汇总计算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一次性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中。上年出口货物单证不齐,在本年视同内销征税。00按照单证不齐出口销售额乘以征税税率计提销项税额。00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0按照单证不齐出口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冲减进项税额转出。00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红字)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00按照单证不齐出口销售额乘以退税率冲减免抵税额。00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红字)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红字)00注意事项:00①对于上年出口货物单证不齐,在本年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在帐务上不进行收入的调整,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也不进行调整。00②注意在填报《增值税纳税人报表》(附表二)时,不要将上年单证不齐出口货物应冲减的“进项税额转出”与本年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混在一起,应分别体现。00③在录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的〈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中的“不得抵扣税额”时,只录入本年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不考虑上年单证不齐出口货物应冲减的“进项税额转出”。
0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做出以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出口企业发生国税发[2006]102号文件第一条所述出口货物视同内销货物征税情况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报送《出口货物不予退(免)增值税应视同内销征税及抵扣进项税额申报表》(一式四份,样式附后,以下简称《视同内销征税申报表》)及其他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进行进项税的调整或抵扣。

  二、出口企业报送《视同内销征税申报表》并申请进行进项税的调整或抵扣时,应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办法和报送资料如下:

  (一)外贸企业:
  1、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做出口转内销申报,将申报情况打印一份并生成软盘;对一张进货凭证分批出口、内销的须填开《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一份,样式附后)。
2、填写《视同内销征税申报表》(一式四份)。  3、填写《出口视同内销货物单票对应情况表》(一份,样式附后)。
  4、未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须报送申请抵扣进项税额所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采取《分批申报单》办法申报的货物首次申报时须同时报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分批申报单》,已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须报送申请抵扣进项税额所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复印件。
 (二)生产企业:

  填写《视同内销征税申报表》(一式四份)、《出口视同内销货物单票对应情况表》(一份)及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复印件。未做单证收齐申报的出口货物应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
  三、各局退税部门负责受理纳税人报送的《视同内销征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并按有关要求对《视同内销征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的栏目、内容、逻辑关系等进行认真审核,对出口企业出口转内销申报须机审通过后打印《出口转内销证明》,以上审核无误签署意见后,一份(连同相关资料)留存,一份转交征收所,两份转交管理所。管理所收到退税部门转交的两份《视同内销征税申报表》后,一份留存,另一份退还纳税人,并通知纳税人及时按有关要求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四、出口企业发生出口货物视同内销货物征税情况的,应按以下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一)生产企业发生出口货物视同内销货物征税情况时,应按照视同内销征税货物的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借记相关科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科目。同时,应按照视同内销征税货物的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乘以增值税征税税率后的金额,借记相关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生产企业如前期对该视同内销征税货物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的《视同内销征税申报表》后,应按照《视同内销征税申报表》第5栏的金额,红字借记“产品销售成本”科目,红字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二)外贸企业发生出口货物视同内销货物征税情况时,应按照视同内销征税货物的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借记相关科目,贷记“商品销售收入——内销收入”科目。同时,应按照视同内销征税货物的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乘以增值税征税税率后的金额,借记相关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外贸企业如前期对该视同内销征税货物已按规定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的《视同内销征税申报表》后,应按照该视同内销征税货物前期已按规定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入成本的金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内销”科目,贷记“出口业务销售成本”科目。同时,应按照该视同内销征税货物前期已按规定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的金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内销”科目,贷记“应收出口退税”科目。
  外贸企业如前期对该视同内销征税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未作相关账务处理的,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的《视同内销征税申报表》后,应按照《视同内销征税申报表》第7栏的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内销”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外销”科目。

  五、出口企业发生出口货物视同内销货物征税情况并按本通知第三条规定进行相关会计处理的,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按以下要求如实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附列资料:

(一)将视同内销征税货物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第3栏“开具普通发票”的“应税货物”部分“17%税率销售额”或“13%税率销售额”中填列。
 (二)将视同内销征税货物销项税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第3栏“开具普通发票”的“应税货物”部分“17%税率销项税额”或“13%税率销项税额”中填列。

  (三)生产企业将《视同内销征税申报表》第5栏的“生产企业前期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现申请从成本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予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负数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中填列。 (四)外贸企业将《视同内销征税申报表》第6栏、第7栏的“外贸企业前期已按规定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现申请将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予以抵扣的进项税(如前期未作相关账务处理,则本栏填写申请从外销转内销的进项税)的金额、税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金额”、“税额”中分别填列。
  六、各局征收部门在受理出口企业发生出口货物视同内销货物征税情况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按照“一窗式”管理模式的要求进行数据审核,其中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2栏和第18栏的审核要求如下:
  (一)生产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等于或大于《视同内销征税申报表》第5栏“生产企业前期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现申请从成本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予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负数。

 (二)外贸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金额、税额应分别等于或小于当期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税额与《视同内销征税申报表》第6栏金额、第7栏税额之和。
 七、出口企业发生出口货物视同内销货物征税情况,而未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八、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附件:1、出口货物不予退(免)增值税应视同内销征税及抵扣进项税额申报表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

  3、出口视同内销货物单票对应情况表'200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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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内销的征税额=出口FOB价/(1+征税率)*征税率  也就是说把FOB价视为含税价来进行计算。
归纳起来,“免、抵、退”税的计算可分为四个步骤:
一、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二、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则仍应交纳增值税;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未抵扣税额,则有资格申请退税,但到底能退多少,还要进行计算比较。
三、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四、确定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
现结合实例说明如何进行计算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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