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是什么法律?

2024-05-21 00:42

1. 美国法律是什么法律?

世界五大法系为:中华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其中中华法系和印度法系已经解体。其中中国法律属于大陆法系,美国法律属于英美法系。

两大法系的主要差异有:
第一,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它的法律渊源包括立法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机关颁布的各种行政法规以及该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但不包括司法判例。
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既包括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判例,而且,判例所构成的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第二,法律结构不同。大陆法系承袭古代罗马法的传统,习惯于用法典的形式对某一法律部门所涉及的规范做统一的系统规定,法典构成了法律体系结构的主干。
英美法系很少制定法典,习惯用单行法的形式对某一类问题做专门的规定,因而,其法律体系在结构上是以单行法和判例法为主干而发展起来的。
第三,法官的权限不同。大陆法系强调法官只能援用成文法中的规定来审判案件,法官对成文法的解释也需受成文法本身的严格限制,故法官只能适用法律而不能创造法律。
英美法系的法官既可以援用成文法也可以援用已有的判例来审判案件,而且,也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运用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的技术创造新的判例,从而,法官不仅适用法律,也在一定的范围内创造法律。
第四,诉讼程序不同。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突出法官职能,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而且,多由法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法庭来审判案件。
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法官只是双方争论的“仲裁人”而不能参与争论,与这种对抗式(也称抗辩式)程序同时存在的是陪审团制度,陪审团主要负责做出事实上的结论和法律上的基本结论(如有罪或无罪),法官负责做出法律上的具体结论,即判决。
第五,法律分类不同。大陆法系一般会把法律区分为公法与私法,而英美法系就不会这样的区分,英美法系主要把法律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分类方法的不同对法律的制定有思想上的根本差异。
第六,法律术语的不同。两大法系的法律术语有很多不能相互对应的概念,即使有相同名词的法律术语,但是在意思上也会有很大的区别。
此外,两大法系在法学教育、司法人员录用和司法体制等方面,也有许多不同之处。
扩展资料
法学体系是指由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所组成的有机体系。它与法系有一定联系,但又区别于法系。法学体系是一种学科体系,是一种学理分类。而法系是一种关涉传统的体系,是一种现实分类。二者都具有一定的确定性,但同时又具有一定的开放性与适时变化性。
法律文件体系可以划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与法系比较起来是一个横向分类与纵向分类的区别。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世界五大法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大陆法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英美法系

美国法律是什么法律?

2. 美国主要的法律是什么?

1、国会法案
由美国宪法授权美国政府所制定颁布的成文法。当议案在国会两院以简单多数的得票通过,接著再由总统签署後即完成立法,并正式成为联邦法律。在颁布成为联邦法律之前,议案必须通过参众两院的半数投票同意後,再经总统签署。
2、民法
包括的范围很广,除若干州有单独的民法典外,一般包括许多有关契约、侵权、财产、继承和婚姻家庭方面的制定法和判例,统称为私法。多数州援照英国旧法,胎儿即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应为其设财产管理人。

3、宪法
按三权分立和制衡原则建立总统制的资产阶级民主政体。国会分参众两院,为最高立法机关。两者都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员为100名,各州不论大小,一律两名;任期6年,每2年改选三分之一。
4、契约法
主要是判例法。19世纪末才开始制定某些统一的成文法,主要是商业方面。例如,适用于37州的《统一买卖法》(1906),适用于各州的《统一流通票据法》(1896)。
5、侵权法
沿袭自英国法,即民事侵权行为的受害人得提起损害赔偿之诉。美国关于侵权的成文规定主要见诸州法,联邦并无统一立法。

3. 美国法律与中国法律区别

中国法律属于大陆法系(有争议);美国法律属于英美法系,呵呵,就知道这么些了,汗,抱歉啊......
找到点资料,凑合看吧: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要法系,涵盖了世界上一些主要的国家。大陆法系的代表有德国、法国、中国等;而英美法系则当然以英国和美国为其代表。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之间的不同点的比较,一直都是比较法学家们所热衷的话题。两大法系在许多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下面我仅从诉讼程序方面对它们加以比较。
一直以来,比较法学家们都倾向于假定,世界上所有发达的法律体系中,相似的需要总是以相似的方法来满足。[1]但是,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在诉讼程序上的巨大差异却打破了这一假定。诸如简易民事诉讼的准备和进行、向法庭提出事实的方式、选择或询问证人或鉴定人的方式等的巨大差异,都使这一假定不能成立。而两大法系之所以会有如此多的差异,则受到了多方面原因的影响,如地理差异、民族习惯、文化特点、历史传统等,但我认为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意识形态和文化传统的影响。两大法系国家在许多方面不同的思维习惯,造就了两大法系的巨大差异。
英美法系中诉讼程序的许多特性,实际上是由一个决定性的事实造成的,即该诉讼程序来源于陪审制。现在,普遍的观点认为,英国只有在刑事案件中才使用陪审制,而且是在严重的犯罪并且被告主张自己“无罪”时才使用。[2]尽管如此,英国的民事诉讼中仍然渗透着陪审制的传统。而陪审制的影响,使民事审判和刑事审判一样,有许多特定的诉讼程序。[3]这也就使其诉讼程序区别于大陆法系国家。
在大陆法系中,诉讼可以有间隔地划分为多次的审理。因而,对于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提出的出人意料的观点或证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有充足的时间在下一次的法庭审理中提出进一步的证据予以反驳。而在英美法系中则大不相同,由于采取的是一次性的审理,律师为了防止同样的事情发生,不但要把自己的论点和证据想清楚,还必须了解对方的论点和证据。因为在英美法系国家的审判中,如果出现了意想不到的证据,任何一方都不能轻易地要求休庭。这就使得律师必须在开庭之前会见他的证人,以搞清楚他们会在法庭上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对于这种行为,德国的律师却认为是违反职业道德的。[4]由此我们也不难想象为什么英美法系国家的诉讼经常有出人意料的结果,为什么那些能在法庭上以一己之力翻云覆雨的律师总是受人尊敬。而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庭审理却总是给人按部就班的感觉,而显得不够精彩,律师很难有非常精彩的表现。
既然在英美法系国家中采用一次性审理的模式,那么法官的作用如何呢?在审判开始之前,律师们进行了精心的准备,而法官对于争议的问题和有关的证据却极不清楚。据认为,法官靠律师通过口头陈述提供全部必要的事实和法律。[5]我们都知道,在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庭上,律师独立地决定传唤哪些证人、提问证人。每个证人都是被一方提问之后,再由另一方进行反提问。提问证人也是律师智慧的体现,出色的律师常常能使对方证人的证词不可信,而无法被法官或陪审团采纳,从而失去了证据的效力。
律师提问证人,而法官一般只注意听取证人的证词。法官如果发言,通常都只是“反对有效”或“反对无效”之类的判断性语句,以决定当事人的问题是否可以被采纳。然而,英美法系国家中的法官是可以提问证人的,但他们为了避免卷入冲突,并且保持中立,而倾向于少开口提问。曾经有一个案例非常经典地从反面诠释了法官这么做的明智,即“琼斯诉全国煤炭委员会”案:在该案初审时法官提问过多,使双方当事人不可能用他认为最好的方式提出证据,上诉法院仅据此就将该案发回下级法院重审。[6]这个案例同时也说明了英美法系中“程序优于权利”的原则。
英美的法官在审判中处处表现得较为消极,他们在案件的开始阶段对案情一无所知,必须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因而当事人及其律师就必须发挥主要的作用。这主要是因为,在英美法系的国家,比较普遍的观点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获得真实情况的最好办法是让当事人辩论出真实的情况,而法官则只是充当法庭规则的监督者的角色,即“对抗制”的诉讼。而在大陆法系的国家却正好相反。他们认为,如果能让法官发挥较大的作用,可能会更有利于发现真实的情况。因而法官有义务提问、告知、鼓励和劝导当事人、律师和证人,以便从他们那里获得全部真实情况,避免当事人的过失导致败诉。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审判多少还是带有一些“纠问式”的性质,具有一些官僚特征。[7]对于诉讼的进行和证据的调查皆以法院为主,法官是以积极审判者的形象主持法庭审理。在美国,“对抗制”诉讼程序的实行是非常严格的。这主要是因为,只要是普通法而非衡平法上的请求,民事诉讼的初审阶段仍然由陪审团参加审理。

美国法律与中国法律区别

4. 到美国学法律有什么要求吗?

你好!美国的法律教育都是postgraduate education, 即研究生教育,包括以下三种:
1、LLM: 法学硕士,主要针对外国学生,一般9个月,是针对法学某个领域的短期深造学习;相当于中国国内的法学硕士;各大高校法学院学费均价已超过五万美元;中国学生申请读LLM必须至少拥有本科学历(合乎要求的GPA)、满足要求的托福考试成绩和其他材料(例如PS、推荐信、公开发表的论文等等),有些法学院要求申请者必须至少工作1--2年以上,以确保LLM学习的针对性。
2、JD:juris doctor翻译成"法学博士",其实相当于中国国内的法学本科教育--因为教学范围涵盖各个主要部门法以及法学写作、法学方法论等等,学制三年,所以学费总额相当于LLM的三倍,因而外国人就读JD的较少,即使美国本土学生也大多数会申请助学贷款。申请读JD的前提是必须至少拥有某国本科以上学历--很多法学院还会对申请人的工作年限做出要求;美国的法律从业人员(无论是法学院教授、律师还是法官)几乎无一例外地拥有JD学历。申请JD成功的关键是要有一个骄人的LSAT成绩---前十名法学院对LSAT的要求基本上在165以上(满分180),需要特别注意的是,LSAT与托福不同(你可以无限次地考托福直到你满意),LSAT的每次成绩都会记录在案,有些学校录取时会参考你的历史成绩或平均成绩;除了LSAT成绩外,其它申请材料与LLM基本一致。
3、SJD: 真正的法学博士学位,相当于其它学科的PhD。申请SJD不用考LSAT,但是需要一份抓眼球的Research Proposal,该学位一般针对有志于毕生投身于法学教育和研究的高校人员。学制至少三年,有主攻方向,申请成功的关键在于有导师愿意接受你。

如果你想从事实务,律师或公司法务,建议你在国内读一个本科(专业不限),然后根据你的经济实力选择读LLM或者JD。JD毕业后可以在美国任何州申请考Bar(律师证),而LLM毕业后目前只能考美国纽约州和加州的Bar(这两个州的bar exam被认为是最难考的,但中国人通过率很高,因为它还是要比中国的司法考试简单)

5. 美国的法律和中国有什么不同吗

1、法律种类不同
中国法律是大陆法系,美国法律是英美法系。



2、法官的作用不同
在中国刑事法庭中,法官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不仅统治着法庭,还在审判期间提出问题。
在美国刑事法庭中,法官的作用很小,最终决定于陪审团做出。法官的作用只是担任象裁判的角色,以确保案件继续进行,双方供可的证据符合法律规定。
3、法律结构不同
中国法制大陆法系承袭古代罗马法的传统,习惯于用法典的形式对某一法律部门所涉及的规范做统一的系统规定,法典构成了法律体系结构的主干。
美国法制英美法系很少制定法典,习惯用单行法的形式对某一类问题做专门的规定,因而,其法律体系在结构上是以单行法和判例法为主干而发展起来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陆法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美国法律

美国的法律和中国有什么不同吗

6. 关于在美国读法律

申请美国法学院,以下信息请注意:
1、美国法学院的收费很高,而且没有任何奖学金,特别是对于国际学生;需要强有力的经济基础。
2、美国法律专业有两个主要方向,一个是LLM也就是法学硕士,该专业没有太高含金量,在美国就业靠这个很难;第二个是JD也就是法学博士,录取要求高,难度也高,毕业之后可以从事律师相关工作;
3、要申请稍微好一点的法学院需要三个方面的东西:
(1)、GPA也就是学校的绩点 3.4以上这算平均成绩85分左右;
(2)、托福 100分以上;若要申请JD,需要LSAT成绩也就是法学院的入学考试,该考试难度很高,请尽早准备。

7. 法律,美国。美国主要有几大法律???

法律美国有五大法律。这个可以百度查一查。希望对你有帮助。

法律,美国。美国主要有几大法律???

8. 美国的法律有哪些?

  美国法律:
  (Survey of the law of the United States) 美国法来源于英国法,又根据美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作了较多的改变。美国建国初期就制定了成文的联邦宪法,但联邦和各州都自成法律体系。联邦除在国防、外交和州际商业等方面外,无统一的立法权;刑事和民商事方面的立法权基本上属于各州。
  宪法的特点
  ①按三权分立和制衡原则建立总统制的资产阶级民主政体。国会分参众两院,为最高立法机关。两者现在都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员为100名,各州不论大小,一律两名;任期6年,每2年改选三分之一。众议员按人口比例选举产生,现固定为435名。法律须经两院通过,有分歧时组成两院联席会议解决。国会主要职权为立法、修改宪法和进行弹劲等,以及专由参议院行使的批准条约和审议重要官员的任命。总统任期4年,主要由民主党和共和党两大党提名候选人,经普选产生的选举人间接选举产生。总统兼为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三军统帅。国会只能按弹劾程序,由最高法院首席法官主持参议院审理通过,方得罢免总统。总统有否决两院通过的法案的权力;但如两院再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法律即有效。美国最高法院由总统提名并经参议院同意任命的9名终身法官组成,审判独立。
  ②联邦与州分权较复杂。各州均有其宪法与法律,但应符合联邦宪法。联邦的权力主要在外交、国防、货币、联邦预算、全国性财经政策、国际贸易和州际商业方面,至于卫生、教育、福利和税收等,各州都享有较大权力。
  ③法院享有司法复议权,可以受理对联邦和各州立法、行政法规和行政措施违宪的控告。这是从19世纪著名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判例肇始的。
  ④对公民权利的保障,特别是诉讼权利的保障,有较详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