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检查药店问什么

2024-05-18 21:17

1. 医保局检查药店问什么

可以分成这样几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卫生局还是药监局让写的?假设是药监局让写的)可以说“在**药监局的指导下,我们药店对**年的医保记录进行了*天的详细盘点、检查、核对,目的在于总结经验、从中发现问题,为以后的销售、管理工作提供更好的借鉴”之类的。第二部分:主要就是写你们药店的检查过程。是怎么检查的?是把电脑中的记录和实物进行一一核对还是其他的方法?核对结果是什么?省医保刷卡的金额是多少?市医保刷卡的金额是多少?每种类别的药刷卡的金额分别是多少?同比是增长了还是下降了?有没有账实不符的情况?等等。第三部分:写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四部分:针对这些问题的改进措施。希望对你有帮助。赞同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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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检查药店问什么

2. 医保局检查药店问什么资料

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开药品零售企业主要要在三个方面符合规定条件:人员、硬件和软件。人员:要有药学方面的专业人员,具体条件要看拟开的药店是处于县城以上的区域还是在乡镇或村,区域不同条件可能不一样,这要看所在地省级药监局的具体规定:解释:要有一名药学技术人员,要求在县级以上地区的为执业药师资格,在县级以下可以为从业药师和中专以上药学及相关专业毕业,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在各省,可能还有一些区别。硬件:必须有固定的药品经营场所,它要能符合贮存药品、不影响药品质量、有利开展药品经营活动的总体条件,处于不同区域场所的面积要求可能不一样;解释:一般面积为县级以上8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县以下原则上为40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仓库为20平米,但在去年国家局对农村药店的营业场所有有所放松,要求20平米以上,可以满足相地经营要求的即可。软件:必须制定有符合规定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具体要求主要参照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条款,并能认真执行这些工作制剂,要做到有据或可查(即执行制度要有记录)。除了以上条件,开药店手续的要准备的材料还有:一是拟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上学和工作),申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等复印件;申人为社会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二是拟经营药品的范围;三是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四是似设营业场所、仓库的有关部门(民政局下面有地名区划公室)核准的门牌号;五是申请人的联系方式;六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注:省、市地方不同,要求会有一定的差异。不过要求的材料比其它开店类型要严格是确切无疑的。药店一直是一个管理比较严格的行业。下面是某政府制定的开药店需要的手续规定:开药品零售企业按照以下程序《药品经营许可证》(一)申人向拟企业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拟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2.拟经营药品的范围;3.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申人提出的申请,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三)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人。(四)申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企业核准证明文件;3.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4.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5.拟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五)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在收到验证申请后,依据开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人并说明理由。当这些手续完成,你向所在地的市级药监局书面申请,药监局受理申请后会向你发出立项通知,这时你就可以正式筹建了,准备好后书面申请验收,药监局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通过后将会给你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取证这个证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向所在地的省级药监局申请GSP认证,省药监局将在三个月内组织人员现场认证检查,通过后发给证书。药店更名需要的手续:1.拿着营业执照.公章先到所在工商局查询你想变的名称,取得名称核准通知书,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填好.2.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名称核准通知书.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到工商局进行变更.3.变更完营业执照再刻章,4.变更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表(领取).法定代表人复印件,5.变更税务登记证:变更税务登记证应提交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代码证复印件.税务变更登记表(领取).营业执照复印件。具体情况各省可能会有差异,建议到当地药监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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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怎么查询药店医保办到那一步

三、现场查询社保卡办理进度

还有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前往社保卡办卡机构,在窗口办理社保卡查询业务。【摘要】
怎么查询药店医保办到那一步【提问】
请您耐心等待一下,我会尽自己最大能力为您查询【回答】
您好,亲亲~
一、网上查询社保卡办理进度
查询社保办理进度,可以登录当地的社保局网站或者社会保障卡网上服务平台,找到相关查询工具,输入身份证等信息,可以查看自己的社保卡办理进展情况。【回答】
二、电话查询社保卡办理进度

也可以拨打当地的社保电话12333或者社保卡服务热线,请人工客服帮你查询查询社保办理的进度。【回答】
三、现场查询社保卡办理进度

还有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前往社保卡办卡机构,在窗口办理社保卡查询业务。【回答】
四、微信查询社保卡办理进度

目前部分城市的社保局还推出了微信查询社保卡进度的工具。【回答】
疫情常态化期间,请您注重自身防护,戴口罩,多洗手,祝您生活愉快,感谢您的信任~【回答】

怎么查询药店医保办到那一步

4. 医保局到药店检查什么证件

1、按规定确实应该是证、卡、历三者齐全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很少有人带齐三样到药店买药的,大家都习以为常了;这个规定应该就是医保局自身的规定,是用来约束医院和药店的,并没有某一个法律做这样的规定,这个规定你可以在社保局的网站上可以查到,你到医保局询问也会这样回答你的;2、医保卡是可以象银行卡那样设密码的,但很多人没有这样做,还有很多人不知道医保卡也可以设密码(其实医保卡可以设两个不同的密码,一个用于医保消费,这个密码是到医保局设;另一个是当做普通银行卡来使用消费的,这个密码是到银行设)3、你如果确有证据的话,你可以到医保局投诉,如果确有证据表明药店违规的话,药店也要承担相应责任的;4、现在的问题是,你如何举证你的说法,药店可以分辩说,那天就是你带上证、卡、历三样到他们店里买药的,他还可以叫上七八个员工做证!他们肯定会说他们一向是很规范经营的,欢迎你监督。你怎么证明那天的药不是你买的?5、基于以上第4条的原因,我建议你先和药店协商,协商不成的,找媒体(电视、报纸等)投诉,或者请媒体暗访,有时候媒体很喜欢干这事儿的,他们暗访成功了,不也就可以做你的证据了吗?你和药店再谈判的话,也有说服力了不是?这时候再投诉到医保局也容易处理了吧?6、为了避免再次发生以前的情况,建议做好以下三点:①保管好你的材料,卡不丢的话,别人想刷也刷不成啊;②带上卡和身份证,到医保局设个密码,每次刷卡凭密码才能取药,这样万一卡丢了别人也刷不成啊(我的卡就设了密码了);③万一卡丢了,及时带上身份证到医保局挂失,这样别人拿的也就是一张作废的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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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医保局看不到药店的医保信息是怎么回事

医保已交费为什么查询不到的原因:
第一种:城乡居民和新农村合作的医疗保险没有医保个人账户,因此交费了也查询不到账户费用;如果是自由职业的参保人员,这种医保类型不会向医保的个人账户划款。
第二种:参保人员所在地区暂时不可以查询个人医保账户,也就是说可能参保人员当地没有提供医保账户金额查询服务。
第三种:职工医保注册姓名和医保局姓名不一样,建议参保人员核对一下医保个人账户注册姓名是否符合。如果注册姓名正确一样查询不到,建议参保人前往当地的医保局重新核对一遍自己的注册信息。
拓展资料:
1.医保查询渠道有很多,如下:
医疗保险的查询方法有很多,可以前往社保局查询,或者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查询,还可以登录医保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网查询。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药店等渠道进行查询。医疗保险查询
第一种,可以拨打当地社保局12333查询,具体的方法为在拨通电话后,按照人工提示输入卡号及身份证【摘要】
医保局看不到药店的医保信息是怎么回事【提问】
医保已交费为什么查询不到的原因:
第一种:城乡居民和新农村合作的医疗保险没有医保个人账户,因此交费了也查询不到账户费用;如果是自由职业的参保人员,这种医保类型不会向医保的个人账户划款。
第二种:参保人员所在地区暂时不可以查询个人医保账户,也就是说可能参保人员当地没有提供医保账户金额查询服务。
第三种:职工医保注册姓名和医保局姓名不一样,建议参保人员核对一下医保个人账户注册姓名是否符合。如果注册姓名正确一样查询不到,建议参保人前往当地的医保局重新核对一遍自己的注册信息。
拓展资料:
1.医保查询渠道有很多,如下:
医疗保险的查询方法有很多,可以前往社保局查询,或者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查询,还可以登录医保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网查询。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药店等渠道进行查询。医疗保险查询
第一种,可以拨打当地社保局12333查询,具体的方法为在拨通电话后,按照人工提示输入卡号及身份证【回答】

医保局看不到药店的医保信息是怎么回事

6. 药店举报医保局有用吗

法律分析:有用的,还可以向上一级医保局或是同级人民政府举报或是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7. 医保局检查药店都需要检查哪些

点击上方卡片关注我们全国医保飞检已启动,可覆盖定点药店 src="https://mmbiz.qpic.cn/mmbiz_jpg/I4xZibFESHM07nB7xhwkqcCNA8zY80RBYqrlHdO2fxxR5Fmd7kOg39B6PsP5kaz5QZ0FBTic6CRicuMYicrbdXlUUA/640?wx_fmt=jpeg"/>
全国医保飞检可覆盖定点药店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称,飞行检查组工作人员已入驻云南,并开展2022年医保基金飞行检查。
      根据国家医保局5月31日发布的《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下半年,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将联合组织开展医保基金飞行检查,覆盖全国31个省份。      该文件提到,此次医保飞检将检查时间范围框定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即倒查过去两年半期间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      另外,医保飞检对象为全国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县区级医保经办机构,同时视情况可延伸检查相关机构和参保人。这意味着,地方部门可把定点药店作为飞检对象。      依照过往经验,定点药店检查内容通常是“三严禁”和“五规范”——严禁盗刷医保凭证、严禁套取个人账户、严禁提供虚假发票和规范购销管理、规范经营项目、规范信息系统、规范服务行为、规范药品登记。      赛柏蓝-药店经理人梳理发现,地方部门公布的定点药店检查重点,主要包含以下14个方面。      1.是否符合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设置条件、是否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在门店形成宣传氛围。      2.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外用药与内服药是否分类、分区管理,且有醒目专有标识。      3.营业期间药师或执业药师是否在岗,是否存在伪造、变造处方配售药品的行为。      4.是否违规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是否索取、留存了处方或病历。      5.是否通过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      6.是否超范围经营。      7.是否经营假劣药品、是否存在网络非法销售药品。      8.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非法回收药品及包装。      9.药品采购、收货、验收、销售等记录是否录入计算机系统,计算机系统数据是否真实、完整、可追溯。      10.冷藏冷冻药品冷链运输、储存等是否符合要求。      11.是否违规销售处方药、违法经营含兴奋剂药品。      12.是否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医保编码。      13.电子医保凭证是否正常使用。      14.是否为其他非同一所连锁药店调配药品或为非定点药店或其他机构刷卡结算等。
药店串药骗保医保部门拒付254万元今年,为减少药店骗取医保基金现象,国家医保局公布了不少典型案例。      5月28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10例骗保案件,均与定点药店相关。其中,吉林某连锁药店通过串换药品,套取医保基金近254万元。      当地医保部门决定,拒付其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该连锁药店三年内不得申请医保资格。此外,浙江一药店因违规使用约17万元医保基金,被处两倍违约金罚款34万元左右。      不只国家医保局,多地医保部门针对药店骗保,也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件。      近日,黑龙江医保局通报了10起典型案例,其中一连锁药房门店通过为非定点机构划卡方式骗取医保基金。医保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元,并解除该药店医保服务协议。      今年8月,湖北日报报道称,孝感市纪委监委与医保、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成立“三假”问题专项检查组,采取突击暗访形式,严查医院、药店等定点医药机构骗保问题。截至目前,该专项检查组已处理定点医药机构225家,已追回医保基金本金万元、违约金万元、行政处罚万元、其他处罚万元。      今年6月,江苏盐城市医保局曝光一批骗保案例,其中一药店存在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元,被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元;2.并处违约金元。      对药店经营者而言,为避免遭受处罚,分清药店“骗保”行为非常有必要。为此,重庆医保局总结了以下7种药店“骗保”行为:      1.将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物品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2.通过虚设项目套取基金。      3.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刷卡记账服务或将非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4.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5.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6.诱导参保人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物品的。      7.其他法律法规和协议禁止的行为。
举报药店骗保最高奖10万为了更好解决定点药店、医疗机构的骗保问题,除政府机构外,国家还鼓励引入社会监管力量。      2021年12月,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到,凡举报投诉线索反映医疗保障基金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新闻媒体曝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医保部门可以实施飞行检查。      2022年3月1日施行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强调,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畅通举报渠道,加强举报渠道专业化、一体化建设;经查实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举报,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规定予以奖励。      至于“骗保”举报奖励,多地明确举报人最高奖励10万元。      例如,新疆医保局近日宣布,鼓励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骗保”现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可获得最高10万元奖励。      今年8月,四川资阳市医保局、财政局联合发文,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欺诈骗保行为,经查实,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每起案件奖励金额最高达10万元。

医保局检查药店都需要检查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