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可以兼任公司副总经理吗

2024-05-05 15:06

1.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可以兼任公司副总经理吗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除了履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职务外,还有更大的责任,那就是对国家财产负责。因此,我国《公司法》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摘要】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可以兼任公司副总经理吗【提问】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除了履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职务外,还有更大的责任,那就是对国家财产负责。因此,我国《公司法》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回答】
亲,是不可以的哈【回答】
以上是相关规定,请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亲哦!【回答】
在本公司可以吗?【提问】
一般普通企业可以【回答】
有公司法的  国家的肯定是不可以的亲!有规定的哈【回答】
我们是一家小型国有独资公司,人员比较少,又需要配备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人员,所以想请教一下董事长能不能兼任副总经理?【提问】
可以兼任,但是是高管暂时缺副总的情况下去兼任,符合规定【回答】
没有人选,可以兼任,直到公司高管补齐后,恢复各自岗位职责!【回答】
也可以会上提议一下,形成会议记录,董事会通过一下,会更好嘛!董事长说话,下面还是会配合的!【回答】
这样也是保护董事长,避免别有用心的人没事找事,对吧亲【回答】
好的,谢谢律师!【提问】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可以兼任公司副总经理吗

2. 国有独资集团一把手(董事长或总经理)是否可以兼任旗下国有控股上市子公司的董事长?有何法律条例依据?

公司法第69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自组织兼职。不可以,除非国资委同意。【摘要】
国有独资集团一把手(董事长或总经理)是否可以兼任旗下国有控股上市子公司的董事长?有何法律条例依据?【提问】
您好,这边已经看到您的问题了,麻烦稍等一下。【回答】
公司法第69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自组织兼职。不可以,除非国资委同意。【回答】

3. 国有独资集团一把手(董事长或总经理)是否可以兼任旗下国有控股上市子公司的董事长?有何法律条例依据?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摘要】
国有独资集团一把手(董事长或总经理)是否可以兼任旗下国有控股上市子公司的董事长?有何法律条例依据?【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回答】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回答】
不可以。
除非国资委同意。
公司法第69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自组织兼职【回答】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回答】
是兼任子公司法人【提问】
不是兼任经理。【提问】
国有公司董事长是否可以兼任子公司法人。【提问】
您好,是不可以的。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自组织兼职【回答】
不可以的【回答】

国有独资集团一把手(董事长或总经理)是否可以兼任旗下国有控股上市子公司的董事长?有何法律条例依据?

4. 国有控股企业高管能否兼任其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你好,国企高管不得随意进行兼职,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能随意在其他企业兼职,不得兼任监事,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的企业国有资产法对国企高管的上述三类兼职明确作出了规定。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
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摘要】
国有控股企业高管能否兼任其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提问】
你好,国企高管不得随意进行兼职,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能随意在其他企业兼职,不得兼任监事,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的企业国有资产法对国企高管的上述三类兼职明确作出了规定。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
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回答】

5. 国有控股企业高管能否兼任其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国有控股企业高管能否兼任其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答:亲亲国企高管不得随意进行兼职 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国企高管不得随意进行兼职 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能随意在其他企业兼职,不得兼任监事,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的企业国有资产法对国企高管的上述三类兼职明确作出了规定。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感谢您的耐心等待以上就是我的全部回复 满意的话麻烦给个赞【摘要】
国有控股企业高管能否兼任其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提问】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国有控股企业高管能否兼任其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答:亲亲国企高管不得随意进行兼职 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国企高管不得随意进行兼职 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能随意在其他企业兼职,不得兼任监事,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的企业国有资产法对国企高管的上述三类兼职明确作出了规定。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感谢您的耐心等待以上就是我的全部回复 满意的话麻烦给个赞【回答】

国有控股企业高管能否兼任其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6. 国有控股企业高管能否兼任其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是不能的【摘要】
国有控股企业高管能否兼任其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提问】
是不能的【回答】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对于非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管从法规上没有禁止,基于审慎考虑最好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回答】

7. 国有独资企业董事长由谁任命

法律分析:一般两个部门任命,组织部或国资委
法律依据:《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中由出资人机构委派的董事,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对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过程中向出资人机构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负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中由出资人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违反第二十九条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出资人机构应当对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的章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予以纠正,对因违反公司章程导致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国有独资企业董事长由谁任命

8. 国有企业董事长兼任子公司董事长可以吗

亲您好,不可以呢!董事高管不得兼任任监事,国有独资的董事长未经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公司兼职。法律分析:我国《公司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特殊表现为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那就是国家。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除了履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职务外,还有更大的责任,那就是对国家财产负责。如果允许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到其他公司兼职,就不能确保其是否能忠实、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国有独资公司的存在和发展便失去了可靠保障。因此,我国法律做出了上述条文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九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希望能帮助到您呢!!!!!【摘要】
国有企业董事长兼任子公司董事长可以吗【提问】
亲您好,不可以呢!董事高管不得兼任任监事,国有独资的董事长未经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公司兼职。法律分析:我国《公司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特殊表现为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那就是国家。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除了履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职务外,还有更大的责任,那就是对国家财产负责。如果允许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到其他公司兼职,就不能确保其是否能忠实、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国有独资公司的存在和发展便失去了可靠保障。因此,我国法律做出了上述条文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九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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