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的性质及其收支范围

2024-05-16 02:56

1. 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的性质及其收支范围

待核查账户收入范围限于企业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支出须经银行联网核查后方可办理,其支出范围包括经银行联网核查后结汇划入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以及经外汇局批准的退汇等其他外汇支出。待核查账户之间不得划转。账户余额按活期存款计息。
一组或一批会计记录(每一个记录称作一个账户)。这些账户整合起来,就能让企业主和经理人员知道该企业欠他人和他人欠该企业的数目:定期结算后,更知该企业盈亏数额。也是客户在银行开立的各种存款、贷款及往来账户的总称。
它是银行为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办理资金收付等各项业务,进行记录和反映所设置的一种簿籍。
通过银行账户,可以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反映、调节、监督和管理。在中国,国家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均须在银行开立账户,通过银行账户办理信贷、结算和现金存取业务。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自2009年2月15日起,将来料加工收汇比例统一由20%调整为30%。外汇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当登陆“系统”中“来料加工收汇比例调整”模块,将来料加工收汇比例统一调整为30%。
对于来料加工贸易项下单笔出口货物报关单实际收汇比例高于30%的,银行应按照现行来料加工超比例收汇相关规定办理。
三、对于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多收汇差额资金,企业可凭情况说明直接到银行办理从待核查账户中结汇或划转的手续。
四、对于因一笔收汇包含多种性质、企业错误说明或银行工作失误导致的进入待核查账户的服务贸易项下资金,企业可凭情况说明合同发票等有关单证直接到银行办理从待核查账户的划出或结汇手续。
五、企业在确有出口但因数据传输时滞导致可收汇额不足时,方可先行办理结汇或划转。银行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为企业办理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对于出口贸易融资项下的收汇,不得按此规定办理,仍按照现行贸易信贷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外汇局应加强对银行和企业先行办理结汇或划转及补办联网核查手续的事后监督工作。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待核查账户

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的性质及其收支范围

2. 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的性质及其收支范围

待核查账户收入范围限于企业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支出须经银行联网核查后方可办理,其支出范围包括经银行联网核查后结汇划入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以及经外汇局批准的退汇等其他外汇支出。待核查账户之间不得划转。账户余额按活期存款计息。
一组或一批会计记录(每一个记录称作一个账户)。这些账户整合起来,就能让企业主和经理人员知道该企业欠他人和他人欠该企业的数目:定期结算后,更知该企业盈亏数额。也是客户在银行开立的各种存款、贷款及往来账户的总称。
它是银行为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办理资金收付等各项业务,进行记录和反映所设置的一种簿籍。
通过银行账户,可以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反映、调节、监督和管理。在中国,国家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均须在银行开立账户,通过银行账户办理信贷、结算和现金存取业务。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自2009年2月15日起,将来料加工收汇比例统一由20%调整为30%。外汇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当登陆“系统”中“来料加工收汇比例调整”模块,将来料加工收汇比例统一调整为30%。
对于来料加工贸易项下单笔出口货物报关单实际收汇比例高于30%的,银行应按照现行来料加工超比例收汇相关规定办理。
三、对于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多收汇差额资金,企业可凭情况说明直接到银行办理从待核查账户中结汇或划转的手续。
四、对于因一笔收汇包含多种性质、企业错误说明或银行工作失误导致的进入待核查账户的服务贸易项下资金,企业可凭情况说明合同发票等有关单证直接到银行办理从待核查账户的划出或结汇手续。
五、企业在确有出口但因数据传输时滞导致可收汇额不足时,方可先行办理结汇或划转。银行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为企业办理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对于出口贸易融资项下的收汇,不得按此规定办理,仍按照现行贸易信贷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外汇局应加强对银行和企业先行办理结汇或划转及补办联网核查手续的事后监督工作。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待核查账户

3. 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中预收货款报成了一般贸易会有问题吗?

预收额度就相当于是在一般贸易额度里借的。因为你还没有出口,也就没有出口金额。一般贸易额度是根据你的出口金额的多少来增加的。所以当你注销了预收后,一般贸易的额度就会根据你注销的金额相应的减少。
像这7万多预收,因为先动用了一般贸易额度,导致预收额度多了三万多,所以,等你另外来了水单后,你在划钱的时候,就不要从一般贸易额度里划,而是从预收额度里划,直到把这三万多用完,然后再恢复正常的程序。
你要等出口以后,一般贸易额度下有了大于七万多的额度,再进行注销,要不然一般贸易额度会变负的。

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中预收货款报成了一般贸易会有问题吗?

4. 货物贸易外汇收入是否需要先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

法律分析:企业的外汇收支按照境内区外企业的外汇管理规定办理,参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规定执行。但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管理部发布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贸易外汇管理问答》问题二的解答中指出:1、区内企业货物贸易结汇须按货物贸易法规凭相关单证在金融机构办理。2、对于区内“A类”企业暂不要求开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以下简称待核查账户),已经开立待核查账户的,可以继续保留。“A类”企业贸易外汇收入可直接结汇或进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无须先进入待核查账户。3、“B类”、“C类”企业需要开立待核查账户,“B类”、“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入须先进入待核查账户,金融机构为“B类”、“C类”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在按货物贸易法规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同时,还需进行电子数据核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5. 货物贸易外汇收入是否要求先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

法律分析:企业的外汇收支按照境内区外企业的外汇管理规定办理,参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规定执行。
但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管理部发布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贸易外汇管理问答》问题二的解答中指出:
1、区内企业货物贸易结汇须按货物贸易法规凭相关单证在金融机构办理。
2、对于区内“A类”企业暂不要求开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以下简称待核查账户),已经开立待核查账户的,可以继续保留。“A类”企业贸易外汇收入可直接结汇或进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无须先进入待核查账户。
3、“B类”、“C类”企业需要开立待核查账户,“B类”、“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入须先进入待核查账户,金融机构为“B类”、“C类”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在按货物贸易法规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同时,还需进行电子数据核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货物贸易外汇收入是否要求先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

6. 出口收汇核销问题

  外管局核销还需要带带的文件如下:
  1.在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输出 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和个人私章(两份);
  2.报关单;
  3.出口收汇核销单;
  4.出口货物统一发票的结汇联;
  5.银行水单.
  外管局核销后,出口货物的要办理退税申请。出口货物在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处理以及经过退税机关的退税鉴定的基础上,出口企业按退税期限,可按照“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要求生成《出口货物退税进货凭证申报表》、《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并填写《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连同有关退税凭证及申报数据,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退税。

  附:外贸出口退税详细操作流程:
  1、下载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0.0,安装后通过系统维护进行企业信息设置。
  2、通过退税系统完成出口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3、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在发票开票日期30天内,在“发票认证系统”或国税局进行发票信息认证。
  4、通过退税系统完成进货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5、通过系统中“数据处理”的“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和“换汇成本检查”后生成预申报数据。
  6、网上预申报和察看预审反馈。
  7、在申报系统中录入 单证 备案数据。
  8、预审通过后,进行正式申报,把预申报数据确认到正式申报数据中。
  9、打印出口明细申报表、进货明细申报表、出口退税申报汇总表各2份;并生成退税申报软盘,软盘中应该有12个文件,并在生成好的退税软盘上写上企业的名称和 海关 代码。
  10、准备退税申报资料,到退税科正式申报退税;(需要在出口日期算起90天内进行正式申报)。所需资料如下:
  打印好的专用封面纸;
  《出口退税申报汇总表》;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请表》;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请表》;
  出口退税专用核销单;
  增值税票抵扣联;
  代理出口证明(如属代理出口的);
  出口退税专用 报关单 ;
  资料封底。 以上单据在装订时请按关联号排列,所有单据竖着放靠右侧在上方装订,装订成一册。另外应附两套退税申报表(退税汇总申报表;退税进货明细表;退税出口申报明细表)并加盖公章。
  企业到退税机关办理退税正式申报,退税机关审核软盘及报表和资料合格以后,企业将软盘和资料及一套退税申报表交给退税机关,退税机关会将一张退税汇总申报表签字盖章后返还给企业。正式申报退税即完成。

7. 新企业出口收汇核查问题

2008年7月14日,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分别开始运行。系统运行后,由于两系统尚未实现联网及系统赋予部分企业的预收货款可收汇额度初始值较小或为零,致使这些企业7月14日后收到的预收货款无法及时到银行办理结汇或划转。针对此类问题,现就两系统联网前涉及的企业预收货款登记确认以及有关操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已确认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的企业,总局将及时向各分局下发企业预收货款提款登记确认清单,并将此清单以光盘形式送中国电子口岸。各分局可凭此清单通知相关企业到银行办理结汇或资金划转手续。
二、对于新办理外贸业务的企业(注:2008年5月30日前无出口收汇记录的企业),如在7月14日后发生了预收货款,企业可在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后,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预收货款提款登记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格式参照附件);
(二)已签订(未来出口)的出口合同(代理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协议);
(三)其他材料。
所在地外汇局收到企业书面申请时,应首先在企业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系统中查验该企业的基本信息(若企业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系统中无该企业的基本信息,应要求企业按有关规定在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开户,并填报基本信息)。其次,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及时审核其贸易的真实性,在此基础上向符合审核要求的企业出具《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企业可凭核准件到银行办理预收货款资金结汇和划转手续。
三、对已开办外贸业务的企业(注:2008年5月30日前已有出口收汇记录的企业),其在外汇局核定比例内收取的预收货款,可在办理提款登记后直接到银行办理结汇或资金划转手续。对需超出核定比例办理结汇或资金划转的,应向外汇局申请预收货款提款登记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格式参照附件,另请在备注栏详细说明原因);
(二)企业前12个月出口、收结汇(含预收货款收结汇)等情况证明材料;
(三)已签订(未来出口)的出口合同(代理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协议);
(四)其他材料。
所在地外汇局应在及时审核其贸易真实性的基础上,向符合审核要求的企业出具《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企业可凭核准件到银行办理预收货款资金结汇或划转手续。
四、在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实现联网后,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将以《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形式核定的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或划转情况,及时录入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企业特批预收货款额度栏。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严格按照短期外债管理的原则和要求,加强对辖内外贸企业运行状况的调研和分析,掌握企业预收货款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对企业贸易信贷实行科学的管理。在完善贸易信贷统计监测管理的同时,为企业正常的贸易融资和银行正常的业务经营提供便利的服务。

新企业出口收汇核查问题

8. 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中进口项下的收汇是什么意思?

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中,进口项下收汇是指,进口业务中附随或者直接产生的收汇业务。

比如,一般贸易中,进口付汇对应的有货物到关的物流信息。而转口贸易,由于只有资金流,没有物流产生,证实其进口付汇业务贸易背景的只有其对应的收汇。这笔转口贸易的收汇,就是进口项下的收汇。

再比如,进口后,由于各类问题导致的退汇,其收入就是进口项下的收汇。

这部分收汇,会被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纳入总量核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