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的问题

2024-05-19 01:16

1. 税收的问题

我身边的税收故事
在每当走过马路看到这美丽的校园、热闹的菜市场、欢乐的游乐场、敬老院......这许许多多数不清的公共设施……而这一切,都是政府为了方便我们,想让我们的日子过得更舒适, 想让人民生活在和平的环境里而建造的……   
  可是,建造这些公共设施却需要很多很多前费用!可是政府哪来的钱.我后来才知道,在每个人或某集团当中都政府都要按一定很少的比例来收税.   
  国家政府为我们付出这么多,整天为我们公民们操劳了那么多,收点税也是应该.但是,这比钱国家政府没有独吞,而是用这笔钱来继续建设我们美丽的家园,使我们的家园更完美……这正不是报纸整天所说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吗?既然这样,为什么就有一些人想方设法的偷税漏税呢?   
  我曾听过这一则故事:有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店老板,小店的利润并不丰厚,但他每个月都缴120元左右的税费。有人问他:“为什么要纳税,这么大的利润缴出去,你不觉得亏吗?”他的脸上流露出由衷的微笑,说:“我的小店之所以生意好,多亏国家把我们缴上的税款拨下来修路。以前通往小店的路不好走,小店的生意不好做。说到底,这税款还是用在我们纳税人身上了。”他还说他女儿在一个条件好的学校读书,学校建设的其中的一部分钱也许就是他缴的税款。“你说亏不亏?”他反问。这位小店老板是一个平凡的人,仅这一句短短的话语,就说明税收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是啊……中国是我家,依法纳税靠大家!如果没有了税收,我们便看不到“神州6号”和“嫦娥1号”那遥远的太空之旅;没有了让我们深圳人民引以为豪的“地王大厦”,更没有了让我们中华人民心中就神圣的“天安门广场”;没有了税收,也就没有了学校、少年宫、公园……如果我们每个人都积极交税,为我们的祖国做出一丝贡献,那我们的祖国的经济发展就不用愁,我们的生活条件就能越来越好……   
  我们现在每个家庭的收入都不少,拿出一部分,交税给国家建设,使生活条件差的家庭过得不好,何乐而不为呢?税收能给广大的人民带来利益。也能使祖国更加繁华,更富强……我们大家应该明白,税收是为了使全国人民过得更好啊!   
  有些人认为:我收入不高,才叫这么点税,微不足道,国家又不缺这点钱,交没交还是一样!可是,我们中国上上下下这么多人口,如果每人都交这点钱,融在一起,齐心协力,就如海洋般巨大。俗话说:“人多力量大”。何况我们国家拥有超过130000000的人口呢!   
  每次听到“税收”这一次词,我觉得这离我们的生活很远,但是仔细一想,税收又和我们每一个人密切相关。依法纳税是人们必定要做的!同学们,要知道,没有税收就没有我们今天如此幸福的生活;要明白,也正是税收让神州飞船成功重返地球的舞台,是税收让2008奥运会将要在中国北京举行”,这一切一切,是我们最希望的结果!也是我们全国人民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同学们,让我们向身边的人呼吁:依法纳税光荣 逃税漏税可耻!让所有中国人民“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

税收的问题

2. 税收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税务机关改变征收方式是依据以上规定,与企业的经营状况无关。

3. 税收的问题

1、增值税=月收入额÷(1+3%)X3%
2、城建税=增值税额X7%
3、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X3%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X1%
5、个人所得税
6、房产税(是你本人的房屋)

税收的问题

4. 税收的问题

增值税是价外税,收入额分为:含税收入和不含税收入。

小规模公司,还不是一般纳税人的话,那么如果我进20台电脑共20万
出去的话是30万。请问上家是不是要给我票?我是要普票还是专票。

你是小规模公司不能抵扣进项,开普票即可。

那么他们的税率是按我公司规模还是按照上家公司规模,或者按照主营业务来给?
看上家的类别,
小规模纳税:含税收入/1.03=不含税收入,纳税额=不含税收入*0.03;
一般纳税人:含税收入/1.17=不含税收入,销项税额=不含税收入*0.17,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还有销项我开普通增票是几个点,开专票几个点税率
小规模自己开票,只能开普票,税局不会给你专票。税率 3% 。
找税局代开专票,税率也是按 3%,开具。。

供参考。。

另:进20台电脑共20万,这是你的进货成本。
出去的话是30万,这是你的含税收入,不含税收入=30/1.03=29.1262万。
你需要缴纳的税额 29.1262*0.03=0.8738万元。尾数忽略。
毛利 9.1262万元。

5. 税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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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的问题

6. 关于税收的问题

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由多个税种组成的税收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各种税既有各自的特点,又存在着多方面的共同点。因此,有可能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各种税进行分类研究。按某一种标志,把性质相同的或近似的税种归为一类,而与其他税种相区别,这就是税种分类。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志,税种的分类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一、按征税对象分类   征税对象是税法的一个基本要素,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因此,按征税对象的不同来分类,是税种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分类方法。按照这个标准,我国税种大体可分为以下五类:   1、对流转额的征税   对流转额的征税简称流转税,或商品和劳务税。它是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类税收。商品交易发生的流转额称为商品流转额。这个流转额既可以是指商品的实物流转额,也可以是指商品的货币流转额。商品交易是一种买卖行为,如果税法规定卖方为纳税人,商品流转额即为商品销售数量或销售收入;如果税法规定买方为纳税人,商品流转额即为采购数量或采购支付金额。非商品流转额是指各种社会服务性行业提供劳务所取得的业务或劳务收入金额。按销售收入减除物耗后的增值额征收的增值税,也归于流转税一类。   流转税与商品(或劳务)的交换相联系,商品无处不在,又处于不断流动之中,这决定了流转税的征税范围十分广泛;流转税的计征,只问收入有无,而不管经营好坏、成本高低、利润大小;流转税都采用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计算简便,易于征收;流转税形式上由商品生产者或销售者缴纳,但其税款常附着于卖价,易转嫁给消费者负担,而消费者却不直接感到税负的压力。由于以上这些原因,流转税对保证国家及时、稳定、可靠地取得财政收入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它对调节生产、消费也有一定的作用。因此,流转税一直是我国的主体税种。一方面体现在它的收入在全部税收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一直较大;另一方面体现在它的调节面比较广泛,对经济的调节作用一直比较显著。   我国的当前开征的流转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   2、对所得额的征税   对所得额的征税简称所得税。税法规定应当征税的所得额,一般是指下列方面:一是指有合法来源的所得。合法的所得大致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如利润等),提供劳务所得(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投资所得(如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和其它所得(如财产租赁所得、遗产继承所得等)四类。二是指纳税人的货币所得,或能以货币衡量或计算其价值的经济上的所得。不包括荣誉性、知识性的所得和体质上、心理上的所得。三是指纳税人的纯所得,即纳税人在一定时期的总收入扣除成本、费用以及纳税人个人的生活费用和赡养近亲的费用后的净所得。这样,使税负比较符合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四是指增强纳税能力的实际所得。例如利息收入可增加纳税人能力,可作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而存款的提取,就不应列入征税范围。总的来说,所得税是对纳税人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的合法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和法定允许扣除的其他各项支出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征收的税。   所得税按照纳税人负担能力(即所得)的大小和有无来确定税收负担,实行“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无所得的不征”的原则。因此,它对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缩小纳税人之间的收入差距有着特殊的作用;同时,所得税的征收面也较为广泛.故此成为经济发达国家的主要收入来源。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所得的增加,所得税已成为近年来收入增长较快的一类税。   我国当前开征的所得税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对资源的征税   对资源的征税是对开发、利用和占有国有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征收这类税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取得资源消耗的补偿基金,保护国有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二是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以利于企业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竞争。   我国对资源的征税主要有: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   4. 对财产的征税   对财产的征税是对纳税人所拥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数量或价值额征收的税。包括对财产的直接征收和对财产转移的征收。开征这类税收除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外,对提高财产的利用效果、限制财产的不必要的占有量有一定作用。   我国对财产的征税主要有:房产税(外资为城市房地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外资为车船使用牌照税)。   5、对行为的征税   对行为的征税也称行为税,它一般是指以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收。征收这类税,或是为了对某些特定行为进行限制、调节,使微观活动符合宏观经济的要求;或只是为了开辟地方财源,达到特定的目的。这类税的设置比较灵活,其中有些税种具有临时税的性质。   我国对行为的征税主要有: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征)、屠宰税(税费改革中停征)、筵席税(由各省决定是否开征,但目前各省均已停征)。   二、按税收管理和使用权限分类    税收按其管理和使用权限划分,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这是在分级财政体制下的一种重要的分类方法。通过这种划分,可以使各级财政有相应的收入来源和一定范围的税收管理权限,从而有利于调动各级财政组织收入的积极性,更好地完成一级财政的任务。一般的作法是,将税源集中、收入大、涉及面广,而由全国统一立法和统一管理的税种,划作中央税。一些与地方经济联系紧密,税源比较分散的税种,列为地方税。一些既能兼顾中央和地方经济利益,又有利于调动地方组织收入积极性的税种,列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当前我国的中央税主要有关税、消费税;地方税主要有营业税、农业税(2006年取消)、牧业税(2006年取消)以及一些对财产和行为的课税;中央地方共享税主要有增值税、资源税等。   三、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   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划分,税收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与商品、劳务或财产的价格有着密切的关系,对商品和劳务课征的税收既可以包含于价格之中也可以在价格之外。凡税收构成价格组成部分的税收称为价内税;凡税收是价格之外的附加额的税收称为价外税。前者,其价格的组成=成本十利润十税金,后者其价格等于成本加利润。价内税,有利于国家通过对税负的调整,直接调节生产和消费,但往往容易造成对价格的扭曲。价外税与企业的成本核算和利润、价格没有直接联系,能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不致因征税而影响公平竞争;同时,不干扰价格对市场供求状况的正确反映,因此,更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四、按税负是否易于转嫁分类   税收按其负担是否易于转嫁分,可分为为直接税和间接税。所谓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款之后,通过种种途径将所缴税款的一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他人负担的经济现象和过程,它表现为纳税人与负税人的非一致性。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的税收为直接税。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即负税人,如所得税、遗产税等;可以由纳税人转嫁给负税人的税收为间接税,即负税人通过纳税人间接缴纳的税收,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   五、按计税标准分类    税收按其计税依据的不同,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价值量为标准计算征收的税收。税额的多少将随着价格的变动而相应增减。从量税,是按征税对象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等为标准,采用固定税额征收的税收。从量税具有计算简便的优点。但税收收入不能随价格高低而增减。   除上述主要分类外,还有一些其他分类方法。例如在我国按征收机关划分,税收可分为工商税系、关税税系和农业税系三大类。工商税收由各级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关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农业税系原来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现正逐步移交给税务机关。又如,按缴纳形式分,税收可分为力役税、实物税和货币税。按税收的用途分,税收可分为一般税和目的税。

7. 关于税收的一些问题

基本筹划技巧:就是将税法中的优惠政策想办法使企业符合,如:到开发区注册企业,招募下岗职工,工资按工效挂钩制度算企业所得税我国现行的流转税有: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在纳税对象上有什么区别?流转税的主要特点是:第一,以商品生产、交换和提供商业性劳务为征税前提,征税范围较为广泛,既包括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产品销售收入,也包括第三产业的营业收入;既对国内商品征税,也对进出口的商品征税,税源比较充足。第二,以商品、劳务的销售额和营业收入作为计税依据,一般不受生产、经营成本和费用变化的影响,可以保证国家能够及时、稳定、可靠地取得财政收入。第三,一般具有间接税的性质,特别是在从价征税的情况下,税收与价格的密切相关,便于国家通过征税体现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第四,同有些税类相比,流转税在计算征收上较为简便易行,也容易为纳税人所接受。新中国成立以来,流转税在我国税制结构中一直处于主导地位,是政府税收收入、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现行税制中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是我国流转税的主体税种。税收筹划思路摘要:税收筹划思路是连接税收筹划理念与实务的桥梁,是连接税收筹划目标与方法、技术的纽带。税收筹划的总体思路是:悉心研究税法,精心安排经济活动,并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最终实现税收筹划目标。税收筹划的具体思路是:税种筹划应根据不同税种的特点,采用不同的筹划方法;税收要素筹划应针对不同的税收要素,运用不同的筹划技术;经济活动筹划应全面考虑不同方案的税负差异,并对经济活动进行巧妙安排;地域筹划应充分利用国内不同地域、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负差别,统筹安排国内或跨国经济活动。

关于税收的一些问题

8. 关于税收的问题

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5000×15%=750万元,实际发生900万元,调增150万元。
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1,30×60%=18万元,扣除限额2,5000×0.5%=25万元,可扣除18万元,调增12万元,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340×12%=40.8万元,调增19.2万元,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300×2%=6万元,实际发生6万元,不需要调整,
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300×14%=42万元,实际发生46万元,调增4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300×2.5%=7.5万元,实际发生10万元,调增2.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340+150+12+19.2+4+2.5=527.7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27.7×25%=131.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