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年代的那些事儿

2024-05-18 22:10

1. 那个年代的那些事儿

清晨一盏灯,照亮了前程。
  
 经过一夜的挣扎,随着一声清脆的哭声,叫醒了清晨的阳光。在小山村的一个茅草屋里,一个小女孩出生了……
  
 90年代,那时候没有医院建档没有产检更没有无痛分娩,都是请接生婆到家里来接生的,是一个个伟大的母亲用生命换来的孩子,那真是为了孩子拼过命的了。所以和千万个农村孩子一样,她出生在自家的茅草屋里。她的到来,并没有给这个家庭带来多少惊喜,只有初为人父人母的年轻夫妻心疼着这个女孩。因为在那个年代,还有着不浅的重男轻女思想,所以女孩的出生,注定得不到公平的爱。
  
 家里的人都是好奇地来看看生的是男孩还是女孩,看到是女孩,都摇着头走了出去,再也不见身影。年轻的夫妻,没有当父母的经验,更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一个嫩嫩的孩子,真的手足无措,手忙脚乱。还好,女孩的外婆心疼女儿前来探望,这才教着他们怎么做父母,小女孩才第一次喝上了母乳……爸爸学着照顾妈妈学着给女孩换尿片洗澡和哄睡觉,妈妈学着喂奶抱她,虽然也会偶尔犯错,但是女孩应该会觉得幸福吧。虽然没有那么多的人的关系和爱护,但是有爸爸妈妈的爱就够了啊,就已经很幸福了……
  
 年轻夫妻第一次当父母,孩子也是第一次做孩子,所以都是新手上路,一起学着长大。在那个并不富裕的年代,农村经济还没有发展,村里的人都还没有流行外出务工,所以爸爸妈妈都是一边务农一边带着小女孩。经济不发达,但是人们的娱乐生活还是比较丰富的呢,爸爸喜欢上了打牌,农闲时节几乎都是在打牌,对家里根本没有心思管。家里并不宽裕,所以只要打牌输了或者妈妈多念了几句,爸爸就会生气发脾气,小女孩非常害怕。因为爸爸妈妈经常吵架,小女孩慢慢也在长大,从那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女孩了……
  
 随着经济发展,大家也开始流行外出务工了,妈妈忍痛出去进了服装厂,爸爸在家附近的亲戚家的石场打石头顺便带着小女孩。爸爸还是年轻小伙子呢,根本不会带孩子,所以一有空就在麻将馆里泡着,小女孩就在各家蹭饭吃,要么爸爸会做酱油炒饭油渣炒饭等,只有妈妈回来才会有可口的饭菜吃,长期以来,小女孩是又黑又矮又瘦又孤僻。可是生活所迫嘛,没有妈妈的那份收入,完全靠爸爸打石头挣的钱是根本无法生活的。
  
 小女孩到了上学的年纪了,妈妈送小女孩进了幼儿园,开始是高兴的,可是后来发现妈妈走了,就开始哭,任凭怎么哭都是没有用的,因为妈妈已经走了根本听不到。都是这样一个过程,天天的这样,就有些习惯幼儿园的生活了,然后妈妈也再没有送过接过小女孩了,人家都是爸爸或者妈妈或者爷爷奶奶来接的,只有小女孩是跟着人家的家长一起回家的。在一次突降暴雨的天气里,还是没有人来接她,只有同路同学的奶奶帮忙带了把伞来,人家都有家长带来雨伞雨靴帮背书包,而她却只有自己驮着书包撑着伞一步一步走回家,那时候的路还是泥巴小路,到下雨天就满是泥浆,因为雨大路也不好走,小女孩掉进了水田里,一身湿透了,回家后家里是没有人的,只有去奶奶家。她是有多么希望自己的爸爸可以去接她,可是她没有等到,湿透的不只是衣服还有心……
  
 在那个年代,她最大的世界就是那个镇上,没有看过更大的世界,不知道是所有人都一样的还是只有自己这样,每天都是重复着一样的日子,无聊无趣也无人问津,好像没出事儿就好,没生病就好,活着的就好……

那个年代的那些事儿

2. 以前那些事儿

日子真快,转眼暑假没了,新的学年又开始了。
  
 昨晚四个老乡发小小聚,聊起以前那些事,都曾年少轻狂。
  
 李兄,打工打到皇帝级别,年薪五六百万,为了一个梦想,前年开始创业,目标上市。读书时,他是最有趣的同学,是我们土老鳖的文艺启蒙者,爱读书买书藏书,写得一手好文章,台湾校园民谣传唱,早恋…回忆起来很美好
  
 叶兄,体制内乡镇书记,脑子最好使,聪明过人,现在官场混得是风生水起。自幼一起读书就开智早,尤其擅长数学,对数字敏感,所以棋牌也打得好,年轻时每周都要输点钱给他,现在俺不玩牌啦,不给他赢俺钱的机会。
  
 高兄,和我秉性差不离,很喜欢他的性格,每次开玩笑,我俩工作应该交换一下,你来教育,我去公安。如今在市刑侦支队当领导,早年错过一次当选市公安局副局机会。
  
 把酒言欢终将散,各回各家,各干各事,各自保重!

3. 几年前的事情你还会想起来吗?

这是几年前的事了,但这个故事有时还会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所以我想我应该把它写下来,看看别人是怎么想的。
我想我应该分享一些背景给大家一个更清晰的视野。那时候我15岁,上九年级,有一个我喜欢的男孩。我们在同一所学校上了5年的课,但那是我们开始共同上课的第一年。那一年,几个月前,我最好的朋友有了男朋友,她和他在一起的时间开始比以前少了很多,所以我大部分时间都是独自一人对他有感觉。

没什么,因为我们彼此不太了解,但在我们共同的班级里,人数很少,有一点家常的气氛,所以我们一点也不陌生。有几次,只有我们俩在聊天,他甚至会在学校门前停下来陪我走在路上和我聊天。他人很好,我也喜欢他,我甚至想进一步了解他。
我发现我对他有一点好感,我想多了解他,多和他聊聊。我一直是那种不在乎表面的人,所以我想让他在没有任何干扰因素的情况下了解我。我以为他脑子里不会对我有一个现实的印象,因为我在他身边总是很紧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因为我对他没有那么大的感情,而我总是很自信。-顺便说一下,我已经明白了,我只是喜欢想象中的他,但更多的细节以后再说。

我只跟我最好的朋友说了这件事,当时我正处于浪漫的情绪中,我对自己非常自信,以为什么也不会发生。我一直都是勇敢和自信的,我现在仍然是,所以我问自己“会发生什么错误?”我看了几遍,给我爱过的所有男孩读了几遍,然后一件接着一件……(听起来不太好,对吧?)
当我有灵感的时候,我可以画得很好,所以我完全根据他的Facebook资料画了一幅非常棒的肖像——这意味着我复制了它。别误会我,我没有跟踪他,我几乎从来没用过它,我只是需要一张画。起初我都是为自己做的,但后来我有了一个愚蠢的想法:“为什么我不应该送给他?”没有人阻止我,因为我最好的朋友正忙着她的新恋情(完全没有责怪她!!)
就像我说的,我希望有一个因为我的内在价值观而百分百喜欢我的人,所以我想从空白页开始,因为我想让他因为我自己而喜欢我。我也相当老派——即使我打算作为一个女孩迈出第一步——我从来不喜欢在网上写作,尤其是对男孩来说,我想把那张画装在信封里寄给他。他可以得到真正的画,而不仅仅是一张照片,而且我已经知道他的地址,因为我最好的朋友的祖父母是他们的邻居。再没有比这更容易的了,对吧?

你有没有告诉过你喜欢的人你喜欢他们,然后他们的回应出乎你的意料?
 但就在几天前的最后一刻,我在那天晚上收到了他的一条信息。我如释重负,差点哭出来。我很高兴,马上给我最好的朋友打电话,我们同时尖叫起来。他的信甚至很有趣,但第一个警告信号是他写得很正式,因为他不知道我是谁。这对我来说甚至很有趣,但我写信给他说,我们认识很长时间了,我们是同一年的高中学生,我想进一步了解他。
他看起来很开放,甚至和我开玩笑,但他写道,如果我不告诉他我是谁,他就不能继续和我对话,因为这让他有点不安,他想要诚实。我完全同意他的意见,我们也同意明天在学校面对面谈谈。我不得不站在他面前对他说我是寄这封信的人。他甚至和我开玩笑,因为他写道:“我知道这对你来说很难,但对一个父亲是上帝的人来说不会那么难。”(=我的个人资料名字是PJO的安娜贝丝·蔡斯,这真是太贴心了,尤其是因为他写错了,而且安娜贝丝的妈妈是上帝。)

几年前的事情你还会想起来吗?

4. 当年的那些事

1. 有人说,只有老人才会回忆,而我要说,回忆是一个人心里成熟的标志,也是一个人心智丰厚的体现,更是一个人不断完善塑造自己的必要。当一个人不再对当下而战战兢兢、患得患失的时候,那他就放下了得失,懂得了人世间的一些道理,这时他才会在朝阳与落日间去追寻过去,或追悔过去。漫漫长夜,愿意回忆的人必是聪明人,也是有思想的人。从回忆中汲取到一些生命的营养;滋养我们迷失的心灵;回忆可以让我们想到自己的初衷,从浮躁回归宁静,从贪恋回到简约,让自己有一颗清明的心;回忆也可以让一个久在樊笼里的灵魂重新回到蔚蓝的天空,去呼吸原始的空气,去沐浴阳光雨露;回忆也可以让让一个人重新归于本真与善良。 从这个意义上讲,童年其实上是一个人精神的原动力,是一个人生命的起点。以前,我常常担心我自己的笔太过幼稚,会在仓促中毁掉自己珍藏于心的那些美好的东西,有时是担心我苍白的思想会愧对那片生我我的土地,所以,几经提笔,又悄然放弃,总是不敢触碰自己尘封的过去。经过这么长时间心灵上的煎熬与酝酿、沉淀与洗刷,以及多少个日日夜夜反反复复的回望。如今,我已经能够坦然的提起笔来讲述那段故事,那段沉甸甸的压在我心头的喜怒哀乐,那些时时刻刻让我放不下的人和事。但我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回忆不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情,再现曾经更是难上加难,因为现在的我已经不再是当年的那个我,在回忆中,往事往往会被重塑或是篡改,记忆的碎片已被时间腐蚀的零零落落、惨惨淡淡,或是被历史洗刷的鲜鲜亮亮、风风光光。
  
 2. 原来,人永远都不能真实的面对自己的过去,总是会添油加醋或是改换色调,但我还是会本着一颗真心来面对我曾经的一切的。用淳朴的笔,真实的视角,不加太多的评论,不用太多的修饰,写下我所见。
  
 3. 谨此献给那些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各安天涯!

5. 很久以前的故事

苍穹之上,长毛怪眨眨眼,到底是谁在呼唤,起身抖落身上的蒙尘,居然这么多灰,呛得他一阵咳嗽,不知什么时候了,坐在原地应该很久了。
  
 东海一处沙洲上,一位头发花白的长辈,带着一个四五岁男孩,在这里遥看大海,为了男孩子想看一眼大海的小小理想,爷爷从西北来到海边。
  
 男孩只在电视上看见过大海,四五岁快上学了,以后太忙,爷爷就在当下,带着孙子来到海边漫步沙滩之上,小男孩望着天水之间夕阳下山,云层变成火红一片片,一层层,层层叠叠,觉得好看。
  
 不远处就是沙滩旅社,几步路就可以走到了,疫情已经过去,可是生意不好也不坏,这秋天的夜晚,男孩看不见太阳的余辉,就让爷爷讲故事聊聊天。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座山,被人们叫做神山,山里住着一个神仙……”
  
 很久以前,在这里同样有一老一少,坐在沙滩上,穿着古朴的衣服,既古朴又现代,对于现代算是古朴,宽衣大敞对于那个代来说也算时尚。
  
 长者依然讲述,‘’从前有座山,山是神山,山里住着神仙。‘’
  
 很久以前,同样有人在此地,讲述相同的故事,衣着更加古朴,也既古朴又现代。以此类推终于到了更加久远的古代,信息从时间传递给了山里的神仙。
  
 这个神仙姓神名仙,就叫神仙,长毛怪听到这么多人在叫他,心里暗自高兴,于是就显身人间,漫步时间飘然而来,一路上风景独好,他游历人间脚踩时间。
  
 一路上除了战争就是和平,不是和平就是战争,穿着也变化也不大,只不过男子头发越来越短,没有什么稀奇,他继续踩着时间飘然而行。
  
 除此之外,被人们称为疾病的东西一直在,这种东西怎么还在人间,神仙心中不解,他继续前行,时间作动力可快可慢。
  
 终于来到了二十一世纪元,那个最开始叫他的地方,而被称为疾病的东西也一路伴随。和尚来了,那一老一少却并没有等他,看看风景,小小理想满足小男孩,然后便离开了,没想叫和尚来。
  
 神仙一看很无语,这个人是什么意思,既然不和他聊天,他想了想,旅游一趟也可以。于是四处游山玩水,他发现一个女子居然细看是男子,而男子也像是女子,居然骨骼清奇……
  
 而且,他发现疾病可以一针见效,令长毛怪大感惊呀。
  
 于是,叫做神仙的长毛怪继续游山玩水,来到一座名叫神农架的神山,居然和他的家很像,就在这里多看一看,越看越像,仿佛自己不叫神仙,而是神农或者别的,有点记不清,不知道是不是睡过头了。
  
 长毛怪仔细一想,不对!他是从时间上走过来的,这里也算是家或者不是吧,不管那么多,既然是不是都一样,多住几天又如何。
  
 来一趟总得讲究缘份,疾病什么的,骨骼清奇之辈有缘的话,再说吧,随缘就好。他大大咧咧在山中往下,只等骨骼惊奇的有缘人士。
  
 左等右等,长毛怪想了想回去也无事,多等一些时候吧,来都来了一定有缘,终于有一天,这一次三个人结伴同来。两个骨骼惊奇,一个平淡无奇,这可不好办,来一次,只有一次一个机会。
  
 于是长毛怪放好礼物,谁先来就给谁,无论惊奇平淡一摡不管,有些乏了,他睡了一会儿,法随自然该睡就睡,礼物都准备好了。
  
 突兀,听见有人正在骂长毛怪,一时令他睡意全无,居然有人无礼,看了看,正是三人。他不喜欢别人说他是野人,而这三人野人不离口,和尚心中不喜。
  
 一言九鼎,长毛怪说话算数,绝不失言,只好再看看,结果那个平淡无奇之人踩着了礼物,那是他的体毛,只见那个小子大叫‘’野人毛‘’,然后消失不见。
  
 心里大怒,给了好处,居然大骂一声,心中不喜,他脚踩时间急忙回到群山之巅,茅草屋内,长毛怪并不嫌弃,坐在灰尘之上,他心里有些过意不去,何必与小辈计较呢。
  
 一时动了酒瘾,一下连喝三坛酒,也忘了自己有不同的酒,定睛一看,酒坛上有三个大字“忘情酒。”
  
 长毛怪心里顿时不知如何是好,想了又想,无法,各随机缘吧,困意上涌他倒头就睡。

很久以前的故事

6. 那些年 那些事?


7. 以前,以前,很久以前

 以前,以前,很久以前,
  不是二战时期,
  不是三国时期,
  而是在远古时代!
  闭上眼,想象一下,
   
  没有房子,没有汽车。
  只有一个个黑洞洞的山洞。
  一望无际的大海、森林!
  啊,我真想到那里,统治整个野人的家族。
  教会他们用木头搭房子,
  用钢铁造出一辆辆飞驰的汽车。
   

以前,以前,很久以前

8. 以前的故事

看到她的第一次,是在国庆节的联欢会上。
  
 她白衬衣黑色及膝裙,举着话筒站在舞台上主持节目,声音清朗干净,没有一般女孩子高声时的尖利。
  
 我坐在操场上的最后一排,百无聊赖的看着舞台听着来来去去的大合唱。起先是一个男学生主持节目,不知道为何半途换上了她来。
  
 远看看不清楚她的模样,只见她应该是留着短发,白衣领处围着红巾。她说话一字字的清楚,尾音利落,好像一块玉石敲到我的玻璃桌面的那声“嗒”。
  
 旁边有同学小声议论她,说她是隔壁班的,很活跃,开学没多久就被老师看重等等,于是心里不免好奇了点。当然,我当时没想过自己是个音控,当年也没有这样的流行语。
  
 她主持了一小会儿,又三四个节目过去,活动就结束了。我们在班主任的指挥下,拎着自己的坐骑,哦,是座椅,排着队回教室去。整个操场上人流乱乱,人声喧哗。
  
 已经下午三点多了,十月的阳光不太酷热,我落在队尾慢腾腾地走着,顺便左右打量。忽然见她就在我附近翻看着几把没人拿的椅子。
  
 这次看清了她的脸,披覆下来的短发晃动着,是舒朗的眉眼,微尖的下巴,微抿着的抹了口红的唇,阳光下,她额头间有汗光闪烁。
  
 我忍不住想结交她的念头,主动去问了是否需要帮忙,她有点错愕但是马上展开个灿烂的笑颜,说是半路被老师找去顶班,回来找不到自己的座椅了。
  
 我陪着她又找了会,顺势和她聊了起来。因为我不是异性,或者是因为我的态度不错,反正没几句我们就发现彼此都说得来,没有初次相识的距离感。
  
 椅子没找到,我们回去了教室。我们的班级是一个楼面的,隔了两个班。等到放学,和她在楼梯口遇到,她热情的和我打了招呼,说椅子原来是被同学带了回来。其间我们并肩走出校门口,这短短的几十米路,至少有三四个男生和她打招呼,女生也有好几个。我偷偷地在心底羡慕她的好人缘。
  
 高中的日子好像流水一般过去。偶尔会泛起几朵浪花,更多的是平静无波平淡无奇。
  
 她在学校里就是个风云人物,老师眼中的能干人。虽然没有什么唱歌跳舞的才艺,但是她的文笔口才组织管理能力很强。她开朗活泼,不小家子气,尤其是受男孩子喜欢。有趣的是,大多数女生也不讨厌她这样的受欢迎。凡是学校有什么晚会之类的,大多是她主持。
  
 我当时在同学中,算是胖子了(现在更是),性格比较内向,除了爱看书,成绩也不出色,更不会才艺之类的。总而言之,我就是透明人似的学生。就更不用想着被谁喜欢什么的事情。
  
 虽和她不同班,隔三差五的我们会约好一起去食堂吃饭。知道我喜欢吃豆腐榨菜粉丝羹,她说胃口小,常常没吃先分一半到我的饭碗里。我最讨厌的体育是跑步,在重要的跑步考核中,她骑着自行车陪我。我呼哧呼哧喘的像条狗,实在是跑不动了,她着急了就下了自行车,使劲拉我跑向终点。时间超标了,她嘻嘻哈哈地和体育老师求情,求放我过关。体育老师大概是看我瘫的样子是比较可怜,又看她好看吧,竟然真的给我及格了。
  
 跑步的体育场距离学校十分钟的路。那时候还有夏令时。中午我们经常饭后就去那操场散步玩。
  
 我们都喜欢空旷的草坪。犹记得深秋,天高云淡,天蓝云白,阳光温柔正好,我和她躺在发黄的草地中。四周静谧,远处的楼和车声都似乎朦胧在风的慵懒里。
  
 和她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说说哪个老师好和不好,谈又有谁喜欢谁了,说将来想要找个什么样的人谈恋爱,八卦下某某明星又怎啦然后好帅好可爱什么哒。
  
 她嘴里咬着细细的草茎,眼睛眯着,带着对未来的希望和迷离的话语,轻轻覆盖上我的脑海里,留下关于那个时光那个年华的烙印。
  
 我们读的是职高,两年半眨眼而过。各自去单位实习后,我们还保持着联系。
  
 我去她的家里玩,和她去附近的铁轨处拍照。她剪了更短的发,站在长长的铁路上,云在背后,一回头风缭乱黑发,她的笑带着点玩世不恭的不羁和洒脱,真像个男孩。
  
 这时候才知道她的母亲偏心她姐姐,父亲对她关爱,但是却因为工作常年不在家。她姐姐有了一位特别帅特别文艺范的男朋友。她也有人追,但是她都不怎么喜欢,觉得还是当哥们合适。
  
 又一次我们约去西营玩。西营是当地空军的家属区。她说和我一起去找那里的男孩玩。西营很大,各幢小楼之间都是密密的树林。间或还有米宽的水渠流淌着附近江中引来的清水。
  
 见到了她的几位男性朋友们。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她这样明白干脆的和我说明,也不管那几个人呵呵的笑和莫名的表情。
  
 后来我们说要回家了,他们也散了。她却拉着我东拐西弯的找到一个树林的角落。这里十几颗云杉高耸,外围是密匝匝的夹竹桃。雪白艳红的夹竹桃花堆成团簇成山似。
  
 云杉林中有青石板铺成的水渠,阳光透过羽毛似得杉叶细细碎碎的照在水面,点点金光流淌,分开又聚合。
  
 我们小心地脱了凉鞋,把脚伸进去水里,那种凉爽直透到心底。她告诉我现在烦恼要怎么处理和其中一个男孩的关系。她说觉得他还可以,但是就差了那么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让她不太乐意彻底接受他。
  
 她和他有了很亲密的关系,但是最后的那关她不愿意打破。我安静听着,时不时应和着。心里在想,是不是因为她有了个太优秀的姐夫而眼界高了呢。
  
 又隔了一段时间,某个夜晚,我突然接到她的电话,她姐姐下班路上出车祸了,正在医院抢救。我马上赶去医院陪她。
  
 医院急诊室的气氛总是令人惶恐。她颤抖着手,眼中含泪。她姐姐头上围着纱布,静静躺在急诊室走廊的床上将要去手术。我看到了那位优秀的准姐夫,此时他只是伏着身子抓着姐姐的手。偶尔回头说几句话,沉静安稳。
  
 我拥着她,她是上班时间接到消息的,匆匆忙忙赶到医院。面对亲人如此的灾难,伤痛惶惑恐惧都是正常的反应。
  
 虽然她姐姐是头部受伤,所幸抢救及时,撞人的车主也赔付到位,几个月后,我去她家探望。
  
 她开门时的表情有点萧索,但还是给了我一个大大的笑容。在卧室里,她姐姐在男友的帮扶下慢慢走路。两个人站在窗户旁边,高大拥着温柔,很协调的美景。我觉得心里有点不自在,但是又忍不住偷看多几眼,心里挺羡慕她姐姐的福气。
  
 和她在她自己的小房间里闲聊,她说打算换工作,又说想学英语去。给我看朋友给她拍的照片。有一张黑白照放大成七寸的,里面的她半侧着头,眼神倔强盯着前方,抿着嘴,肩头搭着件牛仔外套,年轻的面孔竟然流露出沧桑韵味来。我夸这张拍的很不错,她挥挥手,毫不介意地说你喜欢就送你了。至今,这张照片好好地保存在我的相册里。
  
 生活的发展往往出乎意料之外。回首过去,才恍然明白你以为是平淡苍白的人生,其实也潜伏着惊心动魄的片段,让人挣扎让人神伤让人无以言之。
  
 后来,我的生活起了变化,我去了偏僻的山里,和之前的朋友们都不联系。某日做事,黄昏才从外面回到宿舍,舍友告诉我说,今天来了个女孩来找我,带了很多零食,帮我整理床铺又晒了被子。等到下午三点钟才坐车下山,给我留了封信。
  
 打开信,里面是她俊郎洒脱的笔迹。她特意来看我,却可惜我们错身而过。我心底温暖,以为外界都忘记了我,却没想到她还记得我。限于当时心境,我只能默默收藏起她的这份真诚心意。
  
 过了一段时间,我重新回到现实,重新找工作忙碌。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只想忘掉之前的所有,不想见到以前的熟人。
  
 虽然一个城市中,但是不想遇到谁的时候也真的可以做到。不会有电视剧里那么狗血的巧遇。
  
 过了些年,我快结婚了。去酒店订婚宴的时候,竟然遇到她。她在酒店人事部工作。见面时的吃惊,互相问候,几句话下来竟没有感觉到这几年时间的疏离。
  
 各自说了自己的近况,我终于对她说出迟来的感谢。她笑着嗔怪我莫名其妙的跑去山里。她说父亲因病去世,姐姐早结婚了,她都有个可爱的侄子。她也快结婚了,打算婚后去悉尼。男方在悉尼做厨师。我恭喜她。她淡淡的说,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人么,总是要长大。
  
 转年,收到她的喜帖。我是抱欢喜祝福的心情去的。说实话,见到新郎我很意外。这完全是她以前选男友不喜欢类型的代表。婚礼现场虽是在五星级酒店中,但是给人简朴的感觉。因为男方家庭在悉尼,所以酒席也不多,仅仅女方的七八桌而已。
  
 我是吃惊的,印象中喜欢浪漫奔放文艺的她,人生最重要的婚礼竟然弄得如此简单素朴。
  
 我都想不起来她有没有穿白色婚纱。好像是淡妆,对我们打招呼带着的笑也不是很热烈,偶尔看到她和新郎的交流有时也板着脸。
  
 不敢去多问什么。
  
 后来,她出国前我们聚了下。在咖啡馆昏黄的灯光下,我说出自己的疑惑。为什么找这样的一个人(我能肯定地说她是不喜欢这个人的)结婚呢?
  
 她静静地轻描淡写地说,因为他可以帮她出国,而且他爱她。既然找不到我爱的结婚,那就找一个爱我的。
  
 说起以前她爱过个很纠结的某人,她的表情瞬间有揉碎的痛。得不到的苦,不管是什么样的情,都让她决定斩断此间纠缠,远走他乡。我唯有深深祝福。
  
 之后几年,我陆续收到过她国外寄来的信,还有一张她在海边的照片。她在当地的报馆找到工作,信中也显得比较满意的样子。悉尼美丽的风景和不一样的人文,我想是很好的满足了她少女时的浪漫情思。
  
 之后,就没有了她的消息,我理所当然的认为她在万里之外会过得好。和我一样,婚后的日子柴米油盐酱醋茶,总是琐碎总是平淡。偶尔猜想她孩子是不是很大了,是男孩还是女孩呢。
  
 她肯定会过得比我好的。我笃定地这样想。
  
 转眼十多年过去,我孩子都快小升初了。某天在单位,同事给我个陌生电话号码,说是一个女的打来找我的。我按照号码打过去,有点陌生的一字字念出来的口音,时光呼啦啦被撞碎在墙上,蜂拥着塞满眼前耳边,竟然是她!
  
 她竟然早就回这里了!我吃惊的不行,晚上就约了她见面。在老街口的咖啡馆,我们见面。
  
 咖啡馆书架墙的边上,她裹着米色开衫整个人窝进去沙发中。小圆桌上放着的咖啡热气袅袅,如梦似幻。
  
 她对我笑,披肩长发中她的脸有一点点不自然,眼神依旧清亮,却幽暗了些许。我也笑,开口就是问怎么回来了。
  
 打量着她化了精致妆容的脸,我感叹她怎么这么瘦,但是比以前的样子女性化多了,有职场精英的气度。
  
 她说自己离婚回来好几年了,现在在某个大公司做总经理。我不高兴地说怎么回来了也不告诉我,拖到这么晚。我一直以为你在悉尼。
  
 她微笑,伸手捧起咖啡杯,刻意的让我看她的手背,那里的皮肤发白不太正常的颜色。
  
 “离婚后我住家里,当时心情不好,有一天我烧东西忘记关煤气了,于是不小心煤气瓶爆炸了。我被严重烧伤,住院修养了两年呢。当时也是个大新闻呢,你怎么不知道啊?”
  
 她调皮的对我眨眼。
  
 我楞楞地看着她,这时候才发现被化妆品掩盖住的某些痕迹。心底的痛忍不住泛起,可是我能做什么呢?
  
 在她最痛苦的时候我都没有去帮助她,现在我还能为她做什么呢?她坚强的重新开始工作,活得照样出色,都不需要我这样没用人的帮助,没忘记我居然还联系我,我只有阵阵惭愧袭心。
  
 请她去我家里吃饭。她愉快的和我约好时间。
  
 我很认真地准备饭菜,和先生叮嘱过她被烧伤的事情。先生还叫了个朋友来作陪。
  
 她如约而至,穿着小黑裙,乌发柔滑,妆容优雅,身材婀娜。她带了一瓶很好的红酒。席间她谈笑风生,挥洒自如,言语幽默风趣。
  
 红酒喝完喝啤酒,看得出她也是酒场上考验出来的。一杯碰一杯的喝酒,兴致很好。
  
 喝到最后,我不敢让她再喝下去,给她泡茶,然后大家继续聊天。晚上十点左右,她说要回去了,住的地方离我家不远,于是我说开电瓶车送她。她欣然接受。
  
 长街上路灯如星,夜风凉凉。
  
 她坐在后座上,哈哈笑着嗤嗤说着碎语。还是有点醉了的。我想。
  
 忽然她踩着踏脚站了起来,我忙道你小心点。她张开双臂,做来迎风飞翔的样子,我忙停住车,怕她摔倒。我停住了,她往下一坐,嘴里还说着自己没醉,却是人坐空了,一屁股摔地上。
  
 哭笑不得的搀扶起她来,她揉着腰臀这里好一会儿没吭声。我小心地问要不去医院看看,她说没事没事。再坐上车子终于老实点了。
  
 她笑嘻嘻地一路指点我到她租住的小区。这小区比较老旧了,但是整体还是比较干净,因为附近就是市府大楼,所以环境还不错。
  
 她租的房子不大,但是一个人住足够。进了门,我张罗着给她烧热茶,她去阳台收衣服。热水倒好,我捧进去,她给我看一堆她花花绿绿的裙子衣服。问我好不好看。
  
 温暖的灯光下,她的耳边我看到烧伤后的疤痕。她伸出细细的手腕,衣袖缩上去,也满是僵硬的深红色皮肤。浅一暗,总是令人看了难受。
  
 我轻轻抚摸着,问她到底是那天怎么回事呢?她沉默一会,忽然就流泪了。
  
 断续的哭声中,她说离婚后回国,又见到了以前关系好的一个朋友,这个人已经结婚,但是依然对她很照顾关心。后来就自然发生了。
  
 她没想要他离婚,一时冲动后,她挺纠结。失魂落魄下造成了那天煤气瓶爆炸。幸好当天只是她一个人在家。
  
 她受损的不仅是爱情,还有健康。她的腰背腿部全是火焰肆虐的痕印。每到阴雨天,她浑身都酸痛难当。休养两年,康复路上的滋味一言难尽。
  
 幸好爱情不在友情还存。他帮她安排工作租房,也会来看她,但是她知道,不会再像从前了。
  
 她哭的彻底,醉意让她不再遮挡心底的痛。或许在深夜一个人的时候她早就大哭痛哭过无数次,但是我总觉得她在人前这样的哭泣,只怕是唯一唯二吧。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得到过什么,失去过什么,真的是值得用青春去赌上一切吗?时间的无情消失,不会在乎你过去是怎么样未来又会怎么样。
  
 那次之后,她又从我的生活中消失。可能还在同一个城市里,也可能又去了不知名的远方。偶尔会想起她,心底怅然,世事茫茫,唯愿她多平安喜乐,多万事胜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