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多少

2024-05-15 21:09

1. 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多少

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这意味着其他投资方式只要不高于70%均可。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应当进行评估和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价格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以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财产进行估价,可以依法转让;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一、公司法人贷款还不上股东有影响吗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知识产权出资不能限于发起人吗
知识产权出资不限于发起人。股东都可以用知识产权进行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多少

2. 注册资本非货币出资规定有哪些

一,注册资本非货币出资规定有哪些根据原《公司法》(2005年修订版)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反过来说,非货币出资要低于30%。但2013年新修订的《公司法》取消了对该出资结构的限制。一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即可以用货币评估、计量并确定其价值,无法估量其价值的,如人的思想、智慧等不宜作为出资;二是可以依法转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财产,如禁止转让的文物等,及根据其性能不可转让的财产,不得用于出资。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规定哪些财产不得用于出资,公司的股东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股东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交付实物出资,属于动产的,应当移交实物;属于不动产的,应当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的登记手续;股东以知识产权出资,应当向公司提交该项知识产权的技术文件资料和权属文件;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关于公司的出资方式,1993年《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此时,股东以非货币出资,“限于法律规定”的方式,即法律规定了非货币出资的范围,只有法律规定的非货币财产才能作为出资。1999年、2004年《公司法》沿用此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而依照2005年《公司法》第25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可见,修订后的公司法允许股东以“不为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方式进行非货币财产的出资,即采取开放式的做法,只要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且可以转让的财产,均可以作为非货币出资。2013年《公司法》沿用了2005年《公司法》的规定。事实上,虽然2013年《公司法》采取了开放式的立法方式,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的方式多样化,引发的争议依然较多。公司的出自形式在有关法律上有着详细的规定,股权架构的组成需要当事人多加注意,只要自己的出资方式没有太多的问题,那么事情的解决就会有着比较好的基础,但是在生活中,此类情况的分析更多的是自己需要学会积极的践行有关条例。

3. 注册资本和出资额的规定是什么

注册资本和出资额的规定是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也就是说,如果你想注册一元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就填一元,如果注册一百万公司,注册资本就是一百万元。
而实缴资本,是指公司成立时公司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也就是公司账户实际拥有的资本。比方说你认缴了100万,但是只缴了50万。这50万就是实缴资本。故而实缴资本可能等于或小于注册资本。
认缴资本就是向工商局承诺一个注册资本,可以向工商局承诺多久后补齐,出资的时间在公司章程中记载,不要超过公司经营期限就可以。
注册资本,其实就是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也就是说,如果你想注册一元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就填一元,如果注册一百万公司,注册资本就是一百万元。
而实缴资本,是指公司成立时公司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也就是公司账户实际拥有的资本。比方说你认缴了100万,但是只缴了50万。这50万就是实缴资本。故而实缴资本可能等于或小于注册资本。
一、其他法条规定,
认缴资本就是向工商局承诺一个注册资本,可以向工商局承诺多久后补齐,出资的时间在公司章程中记载,不要超过公司经营期限就可以。
注册资金与实收资本的关系就是一般情况下注册资金与实收资本是一致的。
注册资本是法律上规定的强制性要求,而实收资本则是企业在实际业务中遵循法律规定的结果,二者不是同一个概念,但在现行制度下,它们在金额上又是相等的。注册资金可以支取3万作差旅费,但要在年检时归还。否则年检是过不了。

注册资本和出资额的规定是什么

4. 注册资本金比例是否有限制

注册资本金比例是否有限制?
(1)没有,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后,取消设立新公司注册资金的诸多限制。
1、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
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
2、自主约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零首付”。
3、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
对于高科技、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创新型企业可以灵活出资,提高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形式的出资比例。
4、自主约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出资期限,不再限制两年内出资到位。
(2)设立新公司注册资本就无限制、无责任,是对政策的误解。
1、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而且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营也需要一定的资本,所以完全不花钱办公司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办公司要有场地和人员。
2、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
股东(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从法理上看,股东认缴注册资本的行为构成了对社会公众与广大潜在债权人的承诺。如果股东(发起人)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应先缴足出资。资本认缴制度下的公司实际上是“保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注册资本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发起人)在认缴出资时要充分考虑到自身所具有的投资能力,理性地作出认缴承诺,并践诺守信。
(3)27类公司仍要严格遵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
一方面,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认缴出资是否缴纳,由公司章程约定,属于股东之间的义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进行监管;另一方面,为了维护金融稳定,依据法律、法规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行业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仍应履行出资监管职责。
其中,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27个行业,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
新法律制度当中对注册资本金的比例没有限制的意思就是,各位股东其实可以自行约定注册资本的出资时间。注册资本金是用来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营的,法律上规定的依然有最低的注册资本金,但是首次的出资比例就取决于各位股东实际认缴资金了,股东的认缴资金应该按照章程的约定认缴到位。

5. 注册资本比例规定是怎么样的

注册资本比例规定是多少,我国法律当中并没有得出明确的限制性的规定,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比例在新的《公司法》中不再进行规定,现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实行认缴制。《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登记规定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股东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公司章程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出资义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设立登记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出资不足的补充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注册资本比例规定是怎么样的

6. 以货币为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以货币为注册资本是符合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还有当中明确规定可以利用货币来进行投资,具体的投资方式如下所述:
1、开立银行临时账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账单原件
以实物出资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实物出资金额不得高于注册资本的70%。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做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及时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一、增资的材料包括哪些?
增资所需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4、公章、财务章、人名章;
5、法人身份证原件;
6、原公司章程;
7、原验资报告复印件;
8、开户许可证原件;
二、增资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增资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增加的注册资本要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同时变更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1、邀请出资,改变原有出资比例.如,某公司原有出资总额1000万元,股东甲出资500万元(占出资总额50%),股东乙出资300万元(占出资总额30%),股东丙出资200万元(占出资总额20%)。现公司增资500万元,由股东甲认缴100万元,股东乙认缴300万元,股东丙认缴100万元,这家改变了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资后,甲乙各占总额40%,丙出资占总额20%。
这种增资方式,可适用于股东内部,也可用于股东之外的第三方出资增资情形。
2、按原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额,而不改变出资额比例.这种增资方式仅可适用于股东内部增资。

7. 出资金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

知识产权出资金额需要作价计算,经发起人认可后即构成不变的注册资本的一部分,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对知识产权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也进行了限制,即以工业产权(专利权和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金的20%,属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不超过35%,此外“高新技术”应当由国家省(部委)科技主管部门鉴定或认定。
一、技术入股能超过20%吗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作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所谓技术股在法律理论上的概念是股东用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作价出资入股而形成的股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入股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政府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入股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在实践中也存在以鼓励技术贡献、开发新产品推动技术进步为目的以技术投入折成的股份。所以技术股能不能超过20%,得看是什么技术股,一般的话为10~20%,而专利入股需要评估,最多可达70%。
二、股份制公司最多可以分多少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出资金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

8. 公司法有没有规定货币出资比例是多少?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如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一、法人出资比例要大于股东吗
股东和法人的出资比例是没有限制的,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企业法人与法人企业的实质是有些不同的,作为企业的法人,这个企业说明是股东制,这个法人只是所以股东推选出来代表这个企业处理该企业相关工作的。但是法人企业,则说明这个企业是由这个法人自身创建的。所以,它们的本质区别在于,所有权不同。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只有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认缴的出资额,并且以货币出资的,按货币足额存入公司账户,以非货币出资的,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非货币财产的所有权转至公司名下,才算完成了出资的义务。
二、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有什么?
1、货币出资方式。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2、非货币财产出资方式。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的出资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