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是一次申请救助,还是可以每年都申请救助的?

2024-04-30 17:47

1. 大病救助是一次申请救助,还是可以每年都申请救助的?

亲亲,您好!是需要每年都申请的,因为虽然是大病,但是并不一定每年都住院治疗,如果住院治疗了,而且花费挺大,就可以那资料发票申请救助,反之,这一年之内,没有住院治疗,或者住院也没花多少钱,就不能补助,所以也就不需要申请了!【摘要】
大病救助是一次申请救助,还是可以每年都申请救助的?【提问】
亲亲,您好!是需要每年都申请的,因为虽然是大病,但是并不一定每年都住院治疗,如果住院治疗了,而且花费挺大,就可以那资料发票申请救助,反之,这一年之内,没有住院治疗,或者住院也没花多少钱,就不能补助,所以也就不需要申请了!【回答】
大病救助是新农合推出针对贫困用户的一个福利,没有参加低保的人也是可以申请的,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


1、没有低保可以申请大病救助吗

2、大病救助是一次性还是每年都有

3、如何申请大病救助

没有低保可以申请大病救助吗 大病救助是一次性还是每年都有

没有低保可以申请大病救助吗 

这种申请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低保户,一中是非低保户。

一、如果没有低保,一年累计花超过1.5万元,就可以申请大病救助,拿着农合的结报单,到乡镇民政办申请办理。最高补5000。

举例:1、如共花费2万元,农合已经给报销1万元,剩下的一万元经过申请,可以补助5000元。

2、如花费2万元,农合已经报销1.8万元,只能补助2000元。

二、如果是低保户,最高可补助2万元。前提条件必须持有低保证。低保户没有最低限额,住院花费报销之后拿着低保证去申请。具体跟非低保户差不多。只是没有一万五的限制。

没有低保可以申请大病救助吗 大病救助是一次性还是每年都有

大病救助是一次性还是每年都有

大病救助是每个季度一次评选,对确实存在患有大病正在治疗,或者是已经确诊的,及时向所在社区反映进行申报。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回答】
如何申请大病救助

申请享受医疗救助的对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患者居民身份证,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户口簿;

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已经报销了医药费的需提供报销凭证,未报销的,提供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示的证明盖章《必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字》的有效发票复印件。
四、低保、残疾、优扶对象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五、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证。【回答】

大病救助是一次申请救助,还是可以每年都申请救助的?

2. 大病救助是一次申请救助,还是可以每年都申请救助的?

友情提示,大病救助范围

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药性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

大病救助申请条件

只要您是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因大病治疗而使自己最基本的生活水平比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还要低都可以申请大病救助,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感谢【摘要】
大病救助是一次申请救助,还是可以每年都申请救助的?【提问】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提问,我是职场答主《小于》,有多年职场从业经验以及熟知各项法律法规,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正在给您整理相关答案,打字可能会需要一些时间,请稍等一下,我将在5分钟时间内,给您最详细的解答,不会不回复您的,谢谢,【回答】
您好,亲,您的心情我完全能够理解,回答是肯定的,并不是申请一次,而是需要每年都申请的,因为虽然是大病,但是并不一定每年都住院治疗,如果住院治疗了,而且花费挺大,就可以那资料发票申请救助,反之,这一年之内,没有住院治疗,或者住院也没花多少钱,就不能补助,所以也就不需要申请了,不能误导您,【回答】
友情提示,大病救助范围

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药性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

大病救助申请条件

只要您是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因大病治疗而使自己最基本的生活水平比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还要低都可以申请大病救助,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感谢【回答】

3. 大病救助是一次申请救助,还是可以每年都申请救助的?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大红花][开心],大病救助是一次申请救助,还是可以每年都申请救助的:是可以每年申请一次的哦【摘要】
大病救助是一次申请救助,还是可以每年都申请救助的?【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大红花][开心],大病救助是一次申请救助,还是可以每年都申请救助的:是可以每年申请一次的哦【回答】
资料补充:申请资料一、患者居民sfz,委托人居民sfz;原件,复印件。二、户口簿;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已经报销了医药费的需提供报销凭证,未报销的,提供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示的证明盖章《必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字》的有效发票复印件。四、低保、残疾、优扶对象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五、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证。【回答】
扩展资料: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回答】

大病救助是一次申请救助,还是可以每年都申请救助的?

4. 大病救助是一次申请救助,还是可以每年都申请救助的?

是需要每年都申请的,因为虽然是大病,但是并不一定每年都住院治疗,如果住院治疗了,而且花费挺大,就可以那资料发票申请救助,反之,这一年之内,没有住院治疗,或者住院也没花多少钱,就不能补助,所以也就不需要申请了!【摘要】
大病救助是一次申请救助,还是可以每年都申请救助的?【提问】
是需要每年都申请的,因为虽然是大病,但是并不一定每年都住院治疗,如果住院治疗了,而且花费挺大,就可以那资料发票申请救助,反之,这一年之内,没有住院治疗,或者住院也没花多少钱,就不能补助,所以也就不需要申请了!【回答】
大病救助一年能报几回【提问】
大病救助没有次数限制,但是每年都会有一个封顶线的设置,也就是说你达到了金额之后就不能报了,具体的限制金额要看各地的规定。【回答】

5. 大病救助一年申报一次吗?

法律分析:
申报次数以及时间并无限制性规定,凡符合条件的,随时可以申报。

法律依据:
《2018年民政大病医疗救助标准》 第二条 拓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各地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对经大病保险报销后仍有困难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含低收入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积极探索做好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救助工作。省级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综合考虑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医疗费用支出、医疗保险支付情况等因素,完善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的认定办法,指导市、县民政部门依托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准确认定救助对象,及时落实救助政策。

大病救助一年申报一次吗?

6. 大病救助可以申请几次

大病救助是每个季度一次评选,对确实存在患有大病正在治疗,或者是已经确诊的,及时向所在社区反映进行申报。法律依据:《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第四条 凡我区辖区内常住人口中持有《五保供养证》、《农村居民低保证》和《城镇居民低保证》的家庄成员为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对象。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对象因患大病,个人承担医疗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给予适当医疗救助。第五条 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农村五保户和城乡低保对象必须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才可享受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经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政策性减免仍无能力缴纳合作医疗个人应缴纳资金的,可由区民政局在医疗救助基金中实行全部或部分资助,使其享受农村合作医疗待遇。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年负担医疗费用仍在3000元以上的,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

7. 重大疾病一年能申请几次救助金

法律分析:申报次数以及时间并无限制性规定,凡符合条件的,随时可以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重大疾病一年能申请几次救助金

8. 民政局的大病救助一年只能申报一次么?随时可以递交申请么?

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对大病医疗救助的申报次数以及时间,并无限制性规定。即凡符合条件的,随时可以申报。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4月21日

为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编密织牢保障基本民生安全网,根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有关工作安排,现就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规范管理,加强统筹衔接,不断提高医疗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二)基本原则
托住底线。按照救助对象医疗费用、家庭困难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救助方案,确保其获得必需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统筹衔接。推进医疗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形成制度合力。加强与慈善事业有序衔接,实现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参与的高效联动和良性互动。
公开公正。公开救助政策、工作程序、救助对象以及实施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高效便捷。优化救助流程,简化结算程序,加快信息化建设,增强救助时效,发挥救急难功能,使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有效救助。
(三)目标任务
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于2015年底前合并实施,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实现医疗救助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与相关社会救助、医疗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权益。
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一)整合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各地要在2015年底前,将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整合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要按照《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社〔2013〕217号)的要求,合并原来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分设的“城市医疗救助基金专账”和“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专账”,在政策目标、资金筹集、对象范围、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方面加快推进城乡统筹,确保城乡困难群众获取医疗救助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待遇公平。
(二)合理界定医疗救助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是医疗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要逐步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以下统称低收入救助对象),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纳入救助范围。适当拓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范围,积极探索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以下称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实施救助。在各类医疗救助对象中,要重点加大对重病、重残儿童的救助力度。
(三)资助参保参合。对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贴,特困供养人员给予全额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给予定额资助,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具体资助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情况等因素研究制定。
(四)规范门诊救助。门诊救助的重点是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医疗救助对象。卫生计生部门已经明确诊疗路径、能够通过门诊治疗的病种,可采取单病种付费等方式开展门诊救助。门诊救助的最高救助限额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救助对象需求和医疗救助资金筹集等情况研究确定。
(五)完善住院救助。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住院救助的年度最高救助限额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救助对象需求和医疗救助资金筹集等情况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减免救助对象住院押金,及时给予救治;医疗救助经办机构要及时确认救助对象,并可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一定额度的预付资金,方便救助对象看病就医。
三、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在评估、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扩大政策覆盖地区,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对重点救助对象和低收入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直接予以救助;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其他救助对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先由其个人支付,对超过家庭负担能力的部分予以救助。合规医疗费用主要参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确定,已经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地区,也可以参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合理确定救助标准。综合考虑患病家庭负担能力、个人自负费用、当地筹资情况等因素,分类分段设置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和最高救助限额。原则上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比例高于低收入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高于其他救助对象;同一类救助对象,个人自负费用数额越大,救助比例越高。对重点救助对象应当全面取消救助门槛;对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可设置起付线,对起付线以上的自负费用给予救助。
(三)明确就医用药范围。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等,原则上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对确需到上级医疗机构或跨县域异地医院就诊的医疗救助对象,应按规定履行转诊或备案手续。对已明确临床诊疗路径的重特大疾病病种,可采取按病种付费等方式给予救助。
(四)加强与相关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保险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的有效衔接,确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所有贫困重特大疾病患者,帮助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获得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加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高效联动,将救助关口前移,主动对符合条件的疾病应急救助对象进行救助。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以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机制,共同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相关基础工作。
四、健全工作机制
(一)健全筹资机制。各地要根据救助对象数量、患病率、救助标准、医药费用增长情况,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报销水平等,科学测算医疗救助资金需求,加大财政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捐赠,健全多渠道筹资机制。县级财政要根据测算的资金需求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合理安排本级财政医疗救助资金,并纳入年度预算。省级和地市级财政应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困难地区的资金补助力度。中央财政在分配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时,将进一步加大对地方各级财政筹资情况的考核力度。各地应根据年度筹资情况及时调整救助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健全“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做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享、公开透明,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救助对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的部分,救助对象只支付自负部分。结合医保异地就医工作的推进,积极探索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异地就医管理机制。
(三)健全救助服务监管机制。要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民政部门要与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委托合作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费用结算以及双方的责任义务,制定服务规范,并会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部门及商业保险机构做好对医疗服务行为质量的监督管理,防控不合理医疗行为和费用。对不按规定用药、诊疗以及提供医疗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医疗救助基金不予结算。对违反合作协议,不按规定提供医疗救助服务,造成医疗救助资金流失或浪费的,要终止定点合作协议,取消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四)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的衔接机制。各地要加强医疗救助与社会力量参与的衔接机制建设,落实国家有关财税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规定,支持、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资金、物资积极参与医疗救助特别是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形成对政府救助的有效补充。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提供救助需求信息,为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形成工作合力。要从困难群众医疗保障需求出发,帮助他们寻求慈善帮扶。要注重发挥社会力量的专业优势,提供医疗费用补助、心理疏导、亲情陪护等形式多样的慈善医疗服务,帮助困难群众减轻医疗经济负担、缓解身心压力。
五、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缓解因病陷入困境群众的“不能承受之重”,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明确进度安排,落实管理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要切实加强基层经办机构和能力建设,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保险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医疗救助方案设计、政策调整等工作,更好地发挥医疗救助救急难作用。对于医疗救助政策难以解决的个案问题,要充分利用当地社会救助协调工作机制,专题研究解决措施,避免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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