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银行存款怎么取,法律有新的规定吗

2024-05-16 02:41

1. 老人去世银行存款怎么取,法律有新的规定吗

法律分析: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老人去世银行存款怎么取,法律有新的规定吗

2. 老人去世银行存款怎么取,法律有新的法规

法律分析: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老人死后银行存款提取新规定

大家都知道,自然人死亡后,      其存款将会变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然而,      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存款人死亡后,      其继承人遗失存折、银行卡或者不知道账户密码等情况,这个时候继承人要怎么做才能取出这笔遗产呢?      2021年2月4日,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      银保监办发〔2021〕18号      各银保监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银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便利群众办理存款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储蓄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经商相关部门,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决定简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手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已故存款人的继承人,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提取已故存款人的小额存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办理,不再适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      的若干规定》(银发〔1993〕7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80〕银储字第18号)关于提取已故存款人存款须经公证的规定。      二、适用本通知规定办理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业务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故存款人在同一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户余额合计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含未结利息);      (二)提取申请人为已故存款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者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提取申请人同意一次性提取已故存款人存款及利息,并在提取后注销已故存款人账户。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上调本条第(一)项规定的账户限额,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含未结利息)。      外币存款按照提取当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发行的非存款类金融产品适用本通知关于简化提取的规定,其本金和收益一并计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账户限额。      非存款类金融产品未到期且无法提前终止,或者无法办理非交易过户的,应当在该产品到期或满足赎回条件后一次性提取。      银行业金融机构代为办理公积金提取等业务的,应当告知提取申请人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办理。      四、已故存款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办理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业务,应当向存款所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死亡证明等能够证明已故存款人死亡事实的材料;      (二)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三)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提取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      五、已故存款人的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业务,应当向存款所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死亡证明等能够证明已故存款人死亡事实的材料;      (二)指定提取申请人为已故存款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公证遗嘱;      (三)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提取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      六、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提取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必要审查,审查时应当尽到合理谨慎义务。      七、提取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通过提交虚假材料、作出虚假承诺等方式冒领存款,涉嫌犯罪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相关线索移交司法机关。      八、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业务的内控管理,制定规范的业务流程和操作标准,妥善保管客户信息及交易资料。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与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公证机构等相关单位的协作,健全信息联网核查机制,保障存款安全和继承人合法权益。      十、银行业自律组织应当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协调和服务职能,指导会员制定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业务规范,协调做好相关政策咨询和金融服务。      十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银保监会商人民银行可以调整第二条规定的小额存款的金额标准。      十二、本通知不适用于涉及境外个人的存款提取事项。      境外个人包括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的港澳台同胞,持外籍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公民,以及持中国护照及境外永久居留证件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附件:1.承诺书参考样本(提取申请人为已故存款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2.承诺书参考样本(提取申请人为已故存款人的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2021年1月28日      附件1      承诺书参考样本      (提取申请人为已故存款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XXXX(银行业金融机构名称):      本人姓名,证件号码,与存款人的关系是。本人现申请提取在你行遗留的小额存款(账户号码为),特承诺如下:      一、本人在办理提取业务时所作的陈述和所提交的材料均真实无误;      二、本人经与其他所有继承人核实后确认,未发现存款人生前订立了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三、本人同意一次性提取账户内全部资金,并同意在提取完毕后注销账户;      四、本人领取存款后,将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并依法与其他全体继承人协商分配所提取的款项;      五、如有其他继承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你行主张分配上述款项的权利,由本人负责处理相关争议并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人愿意承担违反本承诺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XXX(亲笔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2      承诺书参考样本      (提取申请人为已故存款人的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XXXX(银行业金融机构名称):      本人姓名,证件号码,与存款人的关系是。本人现申请提取在你行遗留的小额存款(账户号码为),特承诺如下:      一、本人在办理提取业务时所作的陈述和所提交的材料均真实无误;      二、本人经与其他所有继承人核实后确认,未发现存款人生前订立了其他内容相抵触的有效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三、本人同意一次性提取账户内全部资金,并同意在提取完毕后注销账户;      四、本人领取存款后,将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并依法与其他全体继承人协商分配所提取的款项;      五、如有其他继承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你行主张分配上述款项的权利,由本人负责处理相关争议并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人愿意承担违反本承诺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XXX(亲笔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答记者问      为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简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手续,便利群众办理存款继承,中国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出台《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通知》出台前,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办理已故存款人存款提取的主要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      的若干规定》(银发〔1993〕7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80〕银储字第18号)。按照前述规定,继承人提取已故存款人存款,须提交由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银行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存款的继承权存在纠纷时,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上述规定对于保障存款安全、保护继承人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存款金额较小的情况下,仍要求继承人办理公证,将使继承人承担不合理的时间成本和公证费用支出,特别是对于边远地区和经济困难群众而言,更加重了其负担。近年来,涉及继承公证的负面公开报道和投诉屡见不鲜,银行经常成为舆论争议的焦点。      2019年,中国银保监会与司法部联合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07号),取消了第一顺序继承人、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的公证要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简化手续,切实解决小额存款继承问题,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我们研究起草了《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是明确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存款的金额标准、适用对象和提取范围。已故存款人在同一法人银行的账户余额合计不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无需办理继承公证,可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提取业务。鼓励银行在1万元至5万元之间具体确定免公证提取限额。银行自身发行的非存款类金融产品一并纳入简化提取范围,其本金和收益计入《通知》规定的账户限额。考虑到居民储蓄习惯,存款未结利息可不计入该限额。      二是申请材料要求和银行的审查义务。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存款人死亡事实和亲属关系的材料,并作出承诺。银行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必要审查,在审查时应当尽到合理谨慎义务。      三是风险控制措施。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通过提交虚假材料、作出虚假承诺等方式冒领存款,涉嫌犯罪的,银行应将相关线索移交司法机关。《通知》还要求银行加强内控管理,妥善保管客户信息及交易资料,健全信息联网核查机制,提高审查能力。      四是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为做好《通知》落实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通知》要求银行业自律组织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协调和服务职能,指导会员银行制定相关业务规范,协调做好政策咨询和金融服务。      五是排除适用情形。因涉外遗产继承情况复杂,《通知》对涉及境外个人的存款提取事项排除适用。      三、《通知》关于账户限额和继承人范围的规定是出于哪些考虑?      为了在继承便利和保护存款安全之间寻求适当平衡,同时防范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综合考虑我国居民收入水平、地区和城乡差异以及部分银行已有业务实践,《通知》将免公证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的账户限额定为1万元,并允许银行在1万元至5万元之间确定具体限额。从已有实践来看,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冒领或者侵占小额存款的概率较低,风险可控,群众受惠面大,社会效果良好。因此,《通知》规定账户余额合计不超过1万元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免公证提取,同时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商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整小额存款的金额标准。      四、《通知》对申请人向银行提交的材料有哪些要求?      《通知》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存款人死亡事实的材料和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以及本人身份证件,并签署承诺书。考虑到现实情况复杂,且相关部门持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材料的形式、内容和出具部门可能发生变化,因此《通知》对申请材料未作详尽要求,由银行在审查中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把握。鼓励银行不断优化服务方式,提高审查能力,在控制业务风险的前提下,为申请人办理小额存款继承提供便利。      五、银行为一名符合条件的继承人办理小额存款提取后,如果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银行对此是否承担责任?      依据我国民事法律规定,已故存款人有多个继承人的,作为遗产的存款属于连带(共同)债权,所有继承人为连带债权人,继承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权要求银行履行全部债务。因此,继承人提出提取存款的申请,银行经审查认为符合提取要求的,应当履行支付义务;银行向一名继承人支付全部存款后,即视为向全部继承人履行了支付义务。银行对存款提取履行了合理谨慎的审查义务后,继承人之间可能发生的遗产纠纷不属于储蓄合同纠纷,该类纠纷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加以解决。      六、《通知》与现有关于存款继承的规定如何衔接?      一是与《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07号)的衔接。《通知》的适用条件与107号文基本一致,符合条件的继承人持相关材料,即可一次性办理查询、提取手续。      二是对于《通知》适用范围以外的已故存款人存款提取事项,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      的若干规定》(银发〔1993〕7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80〕银储字第18号)办理。

老人死后银行存款提取新规定

4. 老人去世,银行存款怎么取?


5. 老人去世,银行的存款要怎么取?


老人去世,银行的存款要怎么取?

6. 老人去世,银行存款有哪些途径可以取出来?


7. 老人去世 银行的定期存款怎么取出

如果老人户口还没有注销,是可以凭老人身份证和代取人身份证,去银行取款的。如果老人户口已注销,取款方法有:1、等存款到期,在到期日取款,不需要身份证(大额5万元以上除外),只要记住密码就能取款;2、根据遗产分配协议,经公证处公证,办完相关手续之后可以支取。

扩展资料:
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在法定继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继承法第14条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
这种权利不是继承权一,法律之所以赋予该权利是因为他们和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别扶养关系,这是保障人权和弘扬美德的必然要求。
下列人员享有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
(1)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即使其为继承人,但若未实际参加遗产分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遗产取得权。
这种遗产取得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当其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有权以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请求时,在知道后2年内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遗产分配

老人去世 银行的定期存款怎么取出

8. 如何从银行支取过世老人的存款

前不久,安徽省砀山县周寨镇某村民突发脑溢血去世,其老伴和子女在清理死者的遗物时发现有一张2万元的银行存单。死者的儿子拿着去世父亲的身份证、死亡证明到银行要求支取该存款,银行以手续不全为由拒绝。之后,死者的老伴和儿子带着户口本、身份证、村里的证明等证件,来银行要求取款,也遭到拒绝。
本案中,银行一开始拒绝死者家属的取款要求并不是“存心刁难”。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存款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规定,存款人死亡后,继承人要支取其存款,必须向银行出具自己享有继承权的有效证明,主要是指继承证明书。
继承证明书必须通过公证处办理,如果几名合法继承人对死者的存款分割没有争议或者只有一名继承人,则继承人持死者的存单、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证明书。公证处受理后,经调查审核认为符合出证条件的,即出具继承证明书。
如果几个合法继承人对死者存款的继承权有争议,公证处就不能出具继承证明书。在此情况下,有两种渠道解决:一是申请当地人民调解组织或司法所调解,就继承权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后,再到公证处申办继承证明书;二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对死者存款的继承权归属以及各继承人应得份额问题作出裁判,裁判生效后,继承人就可以持法院的裁判文书到银行办理存款支取或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