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2024-05-16 13:35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中央人民政府官网5月5日披露,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其中提到,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要重塑新型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意见》了解,按照计划,到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到2035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到本世纪中叶,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成熟定型。城乡全面融合,乡村全面振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
为了实施上述目标,首先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汇聚的良性循环,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包括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等。
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要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方面,《意见》指出,要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乡村,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加快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
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完善农企利益紧密联结机制,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和农业全产业链发展。
在农民收入方面,要保持持续增长,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持续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此外,《意见》还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意义,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根据城乡关系发展特征,把握节奏、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扎实有序推进。

中共中央、国务院: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2. 中共中央、国务院: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中央人民政府官网5月5日披露,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其中提到,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要重塑新型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意见》了解,按照计划,到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到2035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到本世纪中叶,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成熟定型。城乡全面融合,乡村全面振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
为了实施上述目标,首先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汇聚的良性循环,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包括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等。
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要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方面,《意见》指出,要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乡村,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加快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
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完善农企利益紧密联结机制,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和农业全产业链发展。
在农民收入方面,要保持持续增长,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持续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此外,《意见》还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意义,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根据城乡关系发展特征,把握节奏、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扎实有序推进。

3.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中央人民政府官网5月5日披露,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其中提到,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要重塑新型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意见》了解,按照计划,到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到2035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到本世纪中叶,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成熟定型。城乡全面融合,乡村全面振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
为了实施上述目标,首先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汇聚的良性循环,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包括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等。
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要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方面,《意见》指出,要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乡村,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加快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
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完善农企利益紧密联结机制,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和农业全产业链发展。
在农民收入方面,要保持持续增长,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持续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此外,《意见》还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意义,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根据城乡关系发展特征,把握节奏、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扎实有序推进。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4. 官方发文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5日晚间公布。官方称,《意见》旨在重塑新型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汇聚的良性循环,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意见》提出,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加快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增强中小城市人口承载力和吸引力。
《意见》提出,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加快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并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
《意见》提出,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加快完成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意见》提出,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快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等。
此外,《意见》还要求,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体制机制。

5.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重点内容包括

法律分析: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政策体系,促进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四)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加快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增强中小城市人口承载力和吸引力。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的城镇倾斜政策。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提升城市包容性,推动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重点内容包括

6.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重点内容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一是着眼于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加快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努力形成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一体化新格局。二是健全城乡统一的生产要素市场,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向农业和农村流动,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互动互促。三是切实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完善各级行政管理机构和职能设置,逐步实现城乡社会统筹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7.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重点内容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一是着眼于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加快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努力形成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一体化新格局。
二是健全城乡统一的生产要素市场,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向农业和农村流动,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互动互促。三是切实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完善各级行政管理机构和职能设置,逐步实现城乡社会统筹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重点内容包括哪些?

8.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重点内容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
一是着眼于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加快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努力形成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一体化新格局。
二是健全城乡统一的生产要素市场,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向农业和农村流动,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互动互促。三是切实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完善各级行政管理机构和职能设置,逐步实现城乡社会统筹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