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 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2024-05-16 12:31

1. 代理人 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代理人 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代理人 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2. 第三人与代理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谁承担责任

   
    2008年10月自学考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真题单项选择题第5题
    第三人知道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还与代理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 )
    A.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B.代理人承担责任
   
    C.代理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D.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C
     校答案解析: 《民法通则》第66条第4款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3. 代理人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法律分析:代理人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代理人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4.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

法律分析: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违背公序良俗的,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恶意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对受害方造成的损失,加害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 共同代理人在未经其他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被诈骗,损害的是谁的利益?

共同代理人在未经其他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被诈骗,损害的是代理人的利益
全部后果由代理人承担。
《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共同代理人在未经其他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被诈骗,损害的是谁的利益?

6. 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谁承担责任啊?

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代理
是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独立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7. 第17题 第三人知道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还与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对造成的损害

  按法律规定,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第17题 第三人知道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还与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对造成的损害

8. 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的情况下代理行为有没有效

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的情况下代理行为无效,无效合同由于其自始至终无效,不需要撤销,但应当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并应认可之前的履行。
一、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其他部分仍有效。
(二)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后,应当返还同事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取得的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或者第三人。
二、民法典中侵权责任能否合同约定
侵权责任可以合同约定。民法典规定合同只有一方存在欺诈、胁迫或者其他恶意串通等行为才会导致合同无效,其他约定条款都可以约定且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怎么认定
认定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一方当事人处于危困状态;
2、行为人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与其签订合同;
3、合同内容显失公平。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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