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是什么意思?

2024-05-18 08:22

1.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是什么意思?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就是包括在医疗保险统筹费用之内,不属于医保报销项目。例如交通事故、集体食物中毒、打架斗殴、自杀、自残、他杀、酗酒、未经参保地医保批准在外地就医的等都不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又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指国家为保障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待遇,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筹集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专项基金。该项基金由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个人按照一定的缴费比例共同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是什么意思?

2.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有哪些

《 社会保险法 》规定:“下列 医疗费用 不纳入基本 医疗保险 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 工伤保险 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这里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限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而是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内。各个地方出台的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集体办法中,对于 医保 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都有更加详细的列举,可以供参保人查考。 《社会保险法》第30条第1款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3. 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法律分析: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它与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4. 什么事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这主要是指由于第三人侵权,导致参保人员的人身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前述医疗费用应由侵权人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
一、什么情况下医保可以报销?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参保人就医发生的在开封市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按以下比例支付:在职职工支付85%、退休人员支付90%,年内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90%,年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在外地看病住院自费可以报销吗
异地自费回去能报销。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三、取环前可以使用医保卡?
可以报销。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5. 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是什么
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如下: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社保机构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保机构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报销范围医保卡报销有哪些
医保卡的具体报销范围包括: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6. 哪种情况发生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对于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情形有哪些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1.因违法、犯罪、酗酒、自杀、自伤、自残、性病、戒毒、打架、斗殴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2.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责任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3.各种原因出国或者处境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4.因工伤(职业病)、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进行治疗的医疗费用;      6.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属于报销的费用。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7.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门诊诊金费(含普通门诊诊金费、急诊诊金费和专家门诊诊金费)、院外会诊费(院内会诊不收费)、各种特诊费、病历工本费、各项资料费等;
2、出诊费、巡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加班费、自请特别护士、家庭医疗保健服务、家庭病房床位费、优质优价费等特需医疗服务(如:点名手术、点时手术、点名会诊、点名检查、点名护理、特殊病房费等)。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如:重睑术、隆乳术、斜视矫正术、矫治口吃、治疗雀斑、老人斑、色素沉着、腋臭、脱发、美容去疤、激光美容平疣、美容洁齿、镶牙、牙列正畸术、色斑牙治疗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的一切费用;
3、各种健康体检,如婚前检查,旅游体检、职业体检、出境体检等费用;
4、出国出境工作、探亲、考察、进修、讲学期间所发生的诊疗项目(含药品)费用;
5、各种预防保健性诊疗项目(如:各种疫苗、预防接种、疾病普查普治、跟踪随访费等)。
6、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如:心理咨询、健康咨询、性咨询、婚育咨询、疾病预测费、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病法医学鉴定、各种验伤和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孕妇做的胎儿性别鉴定、亲子鉴定、遗传基因鉴定等)。
7、属保健性的全身按摩费用。
8、各种保健性疗养费、使用日常生活和娱乐物品进行的康复性治疗及其用品费用。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l、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
(PET)、电子束
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人体信息诊断仪器等检查、治疗费用。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如:按摩器、轮椅、拐杖、各种家用检测治疗仪器、皮钢背甲、腰围、钢头颈、胃托、肾托、子宫托、疝气带、护膝带、提睾带、健脑器、药枕,药垫、热敷袋、神功元气袋等费用)。
4、省、市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烧伤病人皮肤移植除外)。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平衡医学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心理治疗、磁疗等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如:男性不育、女性不孕检查,治疗费、鉴定性病检查、治疗费,违反计划生育的一切医疗费用)。
2、各种教学性、科研性和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费用。
3、住院期间加收的其它各类别保险费(如:安装心脏起搏器等各种人造器官植入手术的保险费)、各种滞纳金等。
4、违法犯罪或因个人过错所承担责任的医疗项目费用,如斗殴、酗酒、自杀、性病、故意自伤、自残、戒毒等。
5、由于交通事故(属于他方责任)、医疗事故以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的诊疗项目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

8. 不属于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况是什么意思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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