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 国家外汇局****省分局: 我司(公司名称)于__年_月_日与_某国___客户__客户公司名称__ 签订__吨 _货物名称___的出口贸易合同,合同号为:___ ;合同金额为:____;预收货款金额为:_____; 预收货款余额_外汇局网站上的金额___ ,外汇局批准额度为__外汇局网站上的金额__,因金额较大收汇系统未能自动通过,需贵局审核后办理批汇业务,望贵局准予批汇。 该合同是以传真(按实际填写)的形式签订的,且合同的贸易背景是真实有效的,如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我司愿承担后果。 特此说明! 公司名(盖公章) 年 月 日 如果是第一次办理预收货款人工批汇,可以在第一段写上公司是在什么时间成立的,经营范围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