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是什么机构?

2024-05-05 22:16

1. 中国人民银行是什么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是国务院的直属部门。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规定,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并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体系中的作用将更加突出。根据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
  
(一)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五)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六)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七)经理国库。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十)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十一)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是什么机构?

2. 中国人民银行是不是国家机构?

是的,中国人民银行属于国家金融机构,是行政单位,负责国家货币发行和监管,与银监会一起监管国家金融市场,管理国内的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制定金融制度,调控汇率等,与普通商业银行不一样,属于非盈利组织,直属于国务院管辖。
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属于国资委属下的商业银行,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国有商业银行,属于国企。其它商业银行是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商业股份制银行。

当然,国有股份制银行上市后,民众也可以购买这些银行的股份,但那都是很小的部分,主要控股的还是国务院国资委,就是国家控股。

3. 中国人民银行是不是国家机构?

是的,中国人民银行属于国家金融机构,是行政单位,负责国家货币发行和监管,与银监会一起监管国家金融市场,管理国内的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制定金融制度,调控汇率等,与普通商业银行不一样,属于非盈利组织,直属于国务院管辖。拓展资料:1、中国人民银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简称PBOC),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_T诠裨毫斓枷拢贫ê椭葱谢醣艺撸婪逗突饨鹑诜缦眨そ鹑谖榷ā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合并组成中国人民银行。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国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2、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银行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召开的“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决议成立“中共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简称苏维埃国家银行),并发行货币。从土地革命到抗日战争时期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前夕,人民政权被分割成彼此不能连接的区域。各根据地建立了相对独立、分散管理的根据地银行,并各自发行在本根据地内流通的货币。3、中国人民银行担负着组织和调节货币流通的职能,统一经营各项信贷业务,在国家计划实施中具有综合反映和货币监督功能。银行对国有企业提供超定额流动资金贷款、季节性贷款和少量的大修理贷款,对城乡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提供部分生产流动资金贷款,对农村中的贫困农民提供生产贷款、口粮贷款和其他生活贷款。这种长期资金归财政、短期资金归银行,无偿资金归财政、有偿资金归银行,定额资金归财政、超定额资金归银行的体制,一直延续到1978年,期间虽有几次变动,基本格局变化不大。

中国人民银行是不是国家机构?

4.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最大的银行吗?

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吗 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他其实是一个国家机构,不是我们普通意义上的银行,他的主要任务有发行货币,监管其他银行

5.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最大的银行吗?

中国人民银行不是中国最大的银行,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中国人民银行设13个职能司(厅):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条法司、货币政策司、金融市场司、金融稳定局、调查统计司、会计财务司、支付科技司、科技司、货币金银局、国库局、国际司、内审司、人事司(党委组织部)、研究局、征信管理局、反洗钱局(保卫局)、党委宣传部。
商业银行作用:
调节经济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其信用中介活动,调剂社会各部门的资金短缺,同时在央行货币政策和其他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引下,实现经济结构,消费比例投资,产业结构等方面的调整。此外,商业银行通过其在国际市场上的融资活动还可以调节本国的国际收支状况。
创造信用,商业银行在信用中介职能和支付中介职能的基础上,产生了信用创造职能。商业银行是能够吸收各种存款的银行,和用其所吸收的各种存款发放贷款,在支票流通和转帐结算的基础上,贷款又派生为存款。
在这种存款不提取现金或不完全提现的基础上,就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最后在整个银行体系,形成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最大的银行吗?

6.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最大的银行吗?

中国人民银行是金融银行的上级单位,是行政单位,不提供贷款,存款等业务,

中国工商银行是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以资产总额计),截至二零零四年年底,总资产值约人民币五万七千亿元,占中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和的18%, 位居第一,在境内主要的银行业务领域中均保持着最大的市场份额。中国工商银行在国内拥有近二万二千多家营业网点,并已建立起全球业务网络,于香港、新加坡、东京、首尔、釜山、法兰克福、卢森堡及澳门多个地区设有分行,在阿拉木图及伦敦设有子银行,并已在纽约、悉尼及莫斯科开设代表处。 

按照营业点来说邮政储蓄的店面最多

7. 与中国人民银行相关金融机构有哪些

【答案】A【答案解析】试题分析:A选项观点正确且符合题意,题中中国人民银行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这一政策会使金融资本得到合理配置,故入选。B选项观点与题意不符,题中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与中小企业的经济效益并没有直接关联,故排除。C选项观点错误,商业银行的经营总是有风险,不能摆脱,故排除。D选项观点错误,题中强调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并不是减弱对金融机构的管理,故排除。考点:本题考查宏观调控

与中国人民银行相关金融机构有哪些

8. 人民银行有多少个分行

人民银行的机构不光是分行,还有管理部,还有新成立的人总行上海总部。九个分行、两个营业管理部,一共是十一个。上海分行(上海总部)、沈阳、天津、济南、西安、南京、成都、武汉、广州九个分行,还有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重庆营业管理部。天津分行(管辖天津、河北、陕西、内蒙古)、沈阳分行(管辖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分行(管辖上海、浙江、福建)、南京分行(管辖江苏、安徽)、济南分行(管辖山东、河南)、武汉分行(管辖湖北、湖南、江西)、广州分行(管辖广东、广西、海南)、成都分行(管辖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西安分行(管辖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北京、重庆两家营业管理部,分行行长的行政级别是正局级。拓展资料中国人民银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简称PBOC),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1]  。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合并组成中国人民银行。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国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2]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主要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 (一)拟订金融业改革、开放和发展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牵头国家金融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二)牵头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拟订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 (三)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完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负责宏观审慎管理。 (四)牵头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负责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制定、监测分析和并表监管,视情责成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在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对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牵头组织制定实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 (五)承担最后贷款人责任,负责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用中央银行资金机构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六)监督管理银行间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有关场外衍生产品;牵头负责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负责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测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统一的资产管理产品和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及其衍生产品市场基本规则。 (七)负责制定和实施人民币汇率政策,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和国际使用,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实施外汇管理,负责国际国内金融市场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监测和管理跨境资本流动,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八)牵头负责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统筹实施监管,推进金融基础设施改革与互联互通,统筹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 (九)统筹金融业综合统计,牵头制定统一的金融业综合统计基础标准和工作机制,建设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履行金融统计调查相关工作职责。 (十)组织制定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组织管理协调和金融科技相关工作,指导金融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十一)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十二)统筹国家支付体系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业务规则,负责全国支付、清算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十三)经理国库。 (十四)承担全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涉嫌洗钱及恐怖活动的资金监测。 (十五)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六)参与和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有关的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开展国际金融合作。 (十七)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八)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 (十九)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围绕党和国家金融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加强和优化金融管理职能,增强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金融监管政策的协调性,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职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职能转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金融市场改革,着力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果。继续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做好“放管服”改革的制度保障,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9]  主要业务 货币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国务院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于1997年7月成立。2003年12月27日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二条明确指出:“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货币政策委员会的职责、组成和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应当在国家宏观调控、货币政策制定和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 [10]  货币政策的主要工具有: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贷款、利率政策、常备借贷便利。 监督稽核 人民币 人民币(2张) 银行法是进行银行监管的法律基础。银行监管的目的在于确保银行体系的活力,通过监视各银行机构的信用和流动性,保护存款人利益。另外,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国的金融改革中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分析定期报告和现场稽核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跟银行监管密切相关的是对支付系统的监管,中央银行有责任维护国家支付、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中国人民银行一直致力于开发它拥有的支付系统,并跟其他银行机构密切合作,使这些金融机构运行的支付系统更加高效和更加安全可靠。 中国人民银行正在改善其在支付系统中密切监视各银行日间头寸的能力。 支付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支付体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监督者,中国人民银行肩负“维护支付、清算系统正常运行”等法定职责,建设运行了第二代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等重要业务系统,为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公共清算平台,加速了社会资金周转,推动了经济金融较快发展。 [11]  中国人民银行现行支付系统 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为商业银行各级分支机构提供结算帐户服务。此外,还为一些政府机关、事业团体开设结算帐户,提供支付服务。例如,邮政储汇局也在人民银行开立结算帐户。 中国人民银行不允许帐户出现隔夜透支,因为大多数交易采用批处理方式在日终结算,所以日间透支的概念实际上不适用。但电子联行系统除外,在此系统中,支付指令发出之前,其帐户内必须有足够支付的资金。 除了结算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交易以外,结算帐户还用来结算其它支付系统产生的净额头寸,如商业银行系统的电子资金汇兑系统。 中国人民银行为了其维护支付、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除了履行一般监督作用以外,还为广大银行机构提供资金转帐网络,即中国2000多家同城票据交换所、中国手工联行系统和中国电子联行系统。这些支付系统对银行机构之间的竞争起着中立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对于各商业银行提供的支付服务通过业务条款、处理程序、借记和贷记条款以及收费政策施加一定影响。 信贷服务 信贷政策是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要求,对金融机构信贷总量和投向实施引导、调控和监督,促使信贷投向不断优化,实现信贷资金优化配置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制定和实施信贷政策是中国人民银行的重要职责。 [12]  经理国库 央行经理国库始于1985年。1985年颁布的《国家金库条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具体经理国库。组织管理国库工作是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责。”从此,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库管理中的基本定位得到了科学的、准确的表达。此后,相继体现在随后颁布的《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1986、1989),《预算法》(1994),《预算法实施条例》(1995),《中国人民银行法》(1995,2003)以及“中编办”历次部门职责调整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中。根据这一基本定位,确立了中国中央银行经理国库体制。 [13]  征信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履行对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总行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对辖区内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 [14]  2008年5月,征信中心正式在上海举行了挂牌仪式,注册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2013年3月15日施行的《征信业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明确了征信系统是由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定位。征信中心在全国31个省和5个计划单列市设有征信分中心。 1997年,人民银行开始筹建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企业征信系统的前身)。自2004年至2006年,人民银行组织金融机构建成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截至2015年4月底,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8.6亿多,收录企业及其他组织近2068万户。征信系统全面收集企业和个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