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合同打款私人帐户有效吗

2024-05-19 08:11

1. 公司签合同打款私人帐户有效吗

您好!

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把工程款打到个人帐户的行为,违反了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因此不可以这样做,不具有法律效力。
打入法人账户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明确规定:
第六十七条  该账户的款项只能转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账户,严禁转入储蓄和信用卡账户。
第二百三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银行停止其使用有关支付结算工具,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
扩展资料: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用证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是国民经济活动中资金清算的中介。
为了规范支付结算工作,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支付结算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第二百三十一条     
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发行信用卡的;帮助持卡人将其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存款或其他款项转入单位卡账户,将单位的款项转人个人卡账户的;
违反规定帮助持卡人提取现金的,应按规定承担行政责任【摘要】
公司签合同打款私人帐户有效吗【提问】
您好!

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把工程款打到个人帐户的行为,违反了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因此不可以这样做,不具有法律效力。
打入法人账户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明确规定:
第六十七条  该账户的款项只能转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账户,严禁转入储蓄和信用卡账户。
第二百三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银行停止其使用有关支付结算工具,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
扩展资料: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用证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是国民经济活动中资金清算的中介。
为了规范支付结算工作,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支付结算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第二百三十一条     
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发行信用卡的;帮助持卡人将其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存款或其他款项转入单位卡账户,将单位的款项转人个人卡账户的;
违反规定帮助持卡人提取现金的,应按规定承担行政责任【回答】

公司签合同打款私人帐户有效吗

2. 公司签合同打款私人帐户有效吗

不可以,公司对公司签的合同按要求应把钱打入公司账户。

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把工程款打到个人帐户的行为,违反了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因此不可以这样做,不具有法律效力。

打入法人账户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明确规定:

第六十七条该账户的款项只能转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账户,严禁转入储蓄和信用卡账户。

第二百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银行停止其使用有关支付结算工具,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摘要】
公司签合同打款私人帐户有效吗【提问】
不可以,公司对公司签的合同按要求应把钱打入公司账户。

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把工程款打到个人帐户的行为,违反了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因此不可以这样做,不具有法律效力。

打入法人账户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明确规定:

第六十七条该账户的款项只能转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账户,严禁转入储蓄和信用卡账户。

第二百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银行停止其使用有关支付结算工具,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回答】

3. 公司签合同打款私人帐户有效吗

您好,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把工程款打到个人帐户的行为,违反了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因此不可以这样做,不具有法律效力。
打入法人账户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摘要】
公司签合同打款私人帐户有效吗【提问】
您好,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把工程款打到个人帐户的行为,违反了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因此不可以这样做,不具有法律效力。
打入法人账户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回答】

公司签合同打款私人帐户有效吗

4. 私人与公司签的合同 要求我把钱打到私人帐户 可以嘛

公司营业收入转入个人账户可能触及的法律风险有:
1、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务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1000万元的营业收入原本属于公司的货币资金,在会计上归属于公司的资产。如果公司股东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公司的货币资金1000万,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由于1000万金额比较大,属于严重的职务侵占行为。
2、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股东乙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若将1000万元货款挪作他用,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由于1000万数额较大,属于严重的挪用资金罪。
3、1000万元营业收入属于公司资产,假如企业的组织形式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话,直接后果可能出现企业与个人财产的混同,当对外需要承担责任时,可能会导致无限连带责任,带来重大的法律风险。假如企业的组织形式为公司的话,抽走1000万的股东需要将1000万返还公司,在1000万元以内承担责任。
4、客户将1000万元没有经过公司基本账户直接达到股东乙的个人账上,说明客户并没有与公司结清债权债务关系。在民法的角度讲,客户转给股东乙一笔钱,但是公司与客户1000万元的债权债务依然存在,对于客户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代表任何建议;如您有更多疑问,建议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应答时间:2022-01-1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5. 钱打入别人公司账户,需要签订什么合同

您好,钱打入别人公户需要签订销售合同。

只有有效的销售合同,形成买卖关系,才可以把钱打到别人的公户,如果没有有效的销售合同,那么他们也可以不承认这个钱是用于购物的。而且打入公户的钱,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那是必须要开发票的。【摘要】
钱打入别人公司账户,需要签订什么合同【提问】
您好,钱打入别人公户需要签订销售合同。

只有有效的销售合同,形成买卖关系,才可以把钱打到别人的公户,如果没有有效的销售合同,那么他们也可以不承认这个钱是用于购物的。而且打入公户的钱,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那是必须要开发票的。【回答】

钱打入别人公司账户,需要签订什么合同

6. 钱打入别人公司账户,需要签订什么合同

: 只要是双方约定的指定账户,是有效的。如果不是约定的账户,应立即通知收款单位查收并确认。【摘要】
钱打入别人公司账户,需要签订什么合同【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回答】
我的货款需要打入一个集团账户,我需要跟对方签订什么合同吗?【提问】
不需要签订什么。因为是不允许借用对公账户的【回答】
如果打入私人账户,那需要签订什么合同吗【提问】
: 只要是双方约定的指定账户,是有效的。如果不是约定的账户,应立即通知收款单位查收并确认。【回答】
口头约定也可以??【提问】
不可以的,必须是纸质版合同,才能保障您的权益【回答】
那我需要一个什么名称的合同?【提问】
贷款合同【回答】
甲方是自己还是对方?【提问】
您们之间的借款合同【回答】
祝您这边后续处理顺利哦,祝您生活愉快再见【回答】

7. 公司对公司签的合同,可以把款打如个人帐号吗

不可以,公司对公司签的合同按要求应把钱打入公司账户。
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把工程款打到个人帐户的行为,违反了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因此不可以这样做,不具有法律效力。
打入法人账户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明确规定:
第六十七条该账户的款项只能转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账户,严禁转入储蓄和信用卡账户。
第二百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银行停止其使用有关支付结算工具,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

扩展资料:
公司对公帐户分为四类: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及专用账户。 
其中: 基本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一个。 其他的例如:一般账户,一个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没有数量限制。
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规定: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但是可以开立多个一般账户,如果另外还要开一个可以取款的账户,而且资金方有一定的专门用处,那么你可以在该行申请办理一个专用账户也是可以取款的。
参考资料来源:公司账户 百度百科
参考资料来源:支付结算办法 百度百科

公司对公司签的合同,可以把款打如个人帐号吗

8. 和公司签合同款打个人账户违法吗

法律分析:违法。以公司的名义签合同把工程款打个人账户上不可以,这种做法根本没有法律效力,并且违反了支付结算办法。和公司企业签了合同,转账时已转到公司名下的账户,若果公司明确要求转到个人账户,也可按照约定进行,只需保留相关约定证据即可。
法律依据:《支付结算办法》第六十七条 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持票人,可以向选择的任何一家银行机构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时,应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并填明本人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由其本人向银行提交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银行审核无误后,将其身份证件复印件留存备查,并以持票人的姓名开立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账户,该账户只付不收,付完清户,不计付利息。转账支付的,应由原持票人向银行填制支款凭证,并由本人交验其身份证件办理支付款项。该账户的款项只能转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账户,严禁转入储蓄和信用卡账户。支取现金的,银行汇票上必须有出票银行按规定填明的“现金”字样,才能办理。未填明“现金”字样,需要支取现金的,由银行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审查支付。持票人对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需要委托他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的,应在银行汇票背面背书栏签章,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被委托人姓名和背书日期以及委托人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发证机关。被委托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也应在银行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记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并同时向银行交验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