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救助金垫付的住院全部费用医院给发票我吗

2024-05-06 00:29

1. 道路救助金垫付的住院全部费用医院给发票我吗

道路救助金垫付的住院全部费用事实医院会给发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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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交通困难救助金还不起会坐牢吗?

一般不会坐牢的。
根据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事故赔偿时,如果责任方无赔偿能力的,或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或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可以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在垫付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所以,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事故责任方承担的是民事偿还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如果不能主动偿还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垫付的款项;在法院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如果责任方仍不能自觉履行的,则经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法院可进行强制执行。
但是,如果责任方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则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 发生事故我全责,垫付修车费后,对方拿走医疗发票并不起诉

你啥钱 也不给出  看他不起诉你 ?

发生事故我全责,垫付修车费后,对方拿走医疗发票并不起诉

4. 车祸对方受伤,我方全付了医疗费,对方要发票给自己买的保险报销,怎么处理?

只能给复印件,你一开始处理的就有问题
建议看下下面的车险人伤处理常识,结合自己的情况处理
交通事故人伤处理建议:前提有交强险+三责险N万+不计免赔!
小事故能几百能解决就走人,省事省心省力!这样最好!两种人最好报警出险处理:老头老太,没出险自己带去检查,给个几百了事了,过了几天又来找你(说不定还是他子女带过来的),哪儿又有问题了,你要给解决,没报险没现场没记录,完蛋,自己赔上一大笔!学生小朋友之类,蹦蹦跳跳的走了,看是没事,回头家长找来了,小孩子不懂事害怕,被撞了不敢说,现在发现有什么什么伤,你要处理!没报险没现场没记录,又是自己掏钱!此类事件,最后搞的是一地鸡毛!自从出过扶起倒地老太案之后,这社会风气就坏了,遇事处理一定要小心再小心!交强险无责赔付医药费1000元,拿交强险保单看看吧!
1、有人伤要及时110、120及车险报案(48小时之内,不然不理赔,现场就报最好,别自己开车送人去医院移动现场,万一伤者挂了,责任不好定你就完了)、交警会扣车拿走交强险保单,伤者要住院的话,1000元办个住院就成,凭1000元收据去打发票或者在护士办公室墙上找到发票自己保存(报销凭据)别想一分钱不掏,虽说在肇事人无力垫付的情况下,有道路救助基金和公安部门出通知让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药费,但最好不要走这一步,过于强硬一分不垫付是不可能的,初期就容易激化矛盾,被打被砸那是自找的,一般没人同情,和医生说下用医保药,后面就不要管了,该检查就检查,该用药就用药。
2、保险的人伤专员必联系,务必要他来医院,期间要多次联系,做什么检查、用什么药、材料的都去打电话烦那个人伤专员去,并要提出现在是抢救人的,你人伤专员要来定什么医保和非医保的,不然报销有的烦,打120最好,省的动自己车子,拿好救护费发票报销。
3、伤者办好住院手续后凭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去交警队提车,一般是交押金几千至几万不等,一般是交钱至指定银行,看伤者病情,钱交了就可以去停场车提车(施救费发票报销),这个钱是用于伤者的治疗费用,报销时交警队会给你钱或发票,别以为看过什么贴子就能一分钱不花处理交通事故,停车费都不付。真和你来劲了,依法查你车证灯光三角牌灭火器什么的,盗抢车辆也能排查你玩玩,除非你不在本地开车了,不然有招对付你。
4、伤者住院后,可以根据情况去交警队定责拿事故认定书,找保险修自己的车去吧!和弱者相撞一般都是你全责,原因你懂的!没人挂掉没植物人没终身瘫痪的,也最好认全责,方便处理,为那N%是对方责任没必要,你就无责还要承担10%责任呢,还有重大伤亡的一定不能乱认责,弄不好就是天文数字和刑事责任,当然这种情况下,警方也会慎重定责,而且你也有行政复议的权力。两辆轿车相撞,自己别主动认全责!除非头脑坏掉了,认全责只是相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这类弱者而言的!一般与弱者相撞,基本判也是全责!你有保险,他没保险,你是机动车,他是非机车,为了省事!为了省心!为了和谐就这么简单!当然你要觉得全责不好!你也可以不认全责!仁者见仁了!
5、伤者住院期间别闲的骨头痒,跑去看望伤者,伤者不会因为你的看望而对你有好感,会减少你的赔偿钱的,那个都是有规定的,不可能少的。弄不起还起反作用,以为你胆小怕事,容易狮子大开口。当然你要是撞出交情来,准备交朋友了那就另说了!等伤者出院静养后,一般都是一起去交警队处理的,交警队处理就是调解其实就是和谐,糊糊弄弄结案件,坚决不要同意,在调解书上签字同意了基本上自己贴钱很多,一般都是将护理和误工这个时间算的很长,你到保险公司是不认可的,因为这是属于你自行承诺的,贴钱是肯定的。三责险条款上一般都有这么1条: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金额。。
6、不要以为交警队的调解有用,保险基本不认可的,按理说钱都是保险公司出的,保险公司为什么不去交警队一起调解呢,因为保险一去交警队就是面对你和伤者及交警队的三重压力了,你买保险是为了转嫁风险!但保险也不傻,他还是会转嫁风险给你,不会去交警队的!而你一旦被签字定了调解协议了,再去保险公司报销,保险公司收拾你就和玩的一样,就会拿出上面那条规定和你一项项的核对费用,那个笔划一次,你就要自理一次钱。
7、不同意调解要求对方起诉,坚决不调解,遇到无理取闹就110,法院判十万,保险公司不敢少1分,明确告诉对方如果有关系有活动能力可以去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多赔钱,当然赔的太多可以带你分点。
8、法院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员的交通事故一般不开庭,也是民事调解,但这个调解比交警队的管,是由保险公司的专职律师与伤者及其代理人或律师签订的调解书,车主嘛就坐在边上看热门就成了。其实都是老熟人,常年搞交通事故的律师都认识,就看那保险公司与伤者及其代理人在法院就像买菜一样讨价还价,主要就是护理和误工时间的长短,一般要求出具误工证明和纳税证明。以前遇到的那个伤者,估计单位没有扣钱,也没有证明,保险公司按城镇户口算的误工费、护理费、还有什么交通费、营养费,当然像什么骨折严重的开刀就有伤残评级了,其实都看保险公司了。就是保险公司一张嘴,多给也行,少给也行。谈好了你签字认可,把相关修车治疗费用全给保险公司律师一并处理,最后等保险公司打钱到法院帐上,你拿回你的修车钱或垫付医药费、伤者拿回相应的赔偿钱,各拿各钱,各走各路。
9、一般在法院,保险公司的律师会忽悠你,什么险种不对,不计免赔没有买,要你自己掏多少钱的,自己要拿出保单核对下,基本的知识还是要懂的,不然看你是个傻鸟,容易忽悠你自己掏钱。真要没买,这个也是可以讨价还价的,别听律师说的什么没有权力决定,没有权力决定保险公司要他来法院干鸟,看热闹的吗?
10、险种、不计免赔忽悠不成,就是医保、非医保再来忽悠你掏钱,拿出住院那个清单扫一眼说你要多少钱,这个都是非医保的,你要把之前第2条做的事说出来,把责任全扔给保险公司,买保险本来就是为了转嫁风险!为了抢救伤者,用药和检查是由医生决定的,你是不能决定的,不敢延误伤者的治疗,这个是人伤专员和你保险公司的事,钱是你保险公司出的,你自己就有义务进行监督规范用药和检查,和车主是没有关系的,要保险公司非医保有什么依据来源要举证出来?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都没有提到医保与非医保之分,打官司保险基本必输!当然不出或少出非医保费用还有其它可以办法,自己多想!
11、原则就是不垫付(你请客伤者住医院,伤者老婆做护理,每天都是好多钱,长住才好呢,多安逸)、不探望(探望多了,伤者以为你什么都不懂,害怕闹事,容易大开口要钱)、不调解(交警队调解没强制力、保险公司不认可,容易自己贴大钱)
12、私了后患巨多!容易给完钱,过了一段时间又来要钱!基本骨折以上不经法院的是头脑进水了,现在物价飞涨,骨折弄个开刀什么的几万太正常了!弄个伤残评级也简单,又是几万!要是脑部受伤开刀没个六位数根本解决不了!私了那是伤不起的!
13、平常那种碰到人的给个几百就走人的情况,如果实在闲的蛋疼可以叫上保险慢慢玩!交强险无责赔付医药费1000元!个人感觉性价比较低!有行车记录仪感觉明显碰瓷坚决报警!
12、以前说的A类条款承担司法签定费、律师费、诉讼费的,这是老黄历了,现在要买法律费用特约险才行。
13、不计免赔的意思就是百分百赔付,没买的话就是要根据相应责任要你自己承担部分,所认一定要买。车损险修自己车,三责险修对方车和人的(30和50保费没多大区别,相差二三百,但保额多了20万,感觉三责20-30万现在不够用,见过撞上磨托车受伤,颅骨骨折,蛛网膜出血最后连同伤残赔偿结案,他是20万的保额,最终贴了十几万),司机乘客险修自己车上人的(没这个险种最好不要带人,自己主责以上,不管是同学还是朋友都没用,出事你得掏钱,万一坐个4-5人,交强险只有1万医药费,三责险又用不上,你Y的发大财了),车子不要轻易借人!A3也就几万元,撞上人那价不好说,一般还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14、机动车相撞没人伤,一般不扣车,都是快速处理或定损中心,报了保险,拿了事故认定书就去修车吧,遇到无理的人,第1是找交警处理,第2是有单位的去找单位找他或领导,第3是个人的上述无效直接法院起诉!
16、有疑问请咨询律师!会给你最好的解答!觉的不对请指正!谢谢。

5. 企业收到的专项补贴是否可以开发票?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只有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才开具发票。如果您收到这笔专款是该事业单位给您的奖励或是补贴,让您专门研发科研成果,那么就不属于发票的开具范围,不应征流转税,可以开具其它凭证,但,如不是国家规定的专项用途补贴应征企业所得税。
如果您收到的这笔专款是该事业单位给您专门用于搞某项科研成果,并在科研成功后要取得这项成果的使用权或所有权,那么相当于该事业单位向您购买无形资产等,属于发票的开具范围,在收到款项时您就可以去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第二十五条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第二十六条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第二十八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企业收到的专项补贴是否可以开发票?

6. 车祸对方受伤,我方全责,我方全付了医疗费,对方要发票给自己买的保险报销,怎么处理?

只能给复印件,你一开始处理的就有问题
建议看下下面的车险人伤处理常识,结合自己的情况处理
交通事故人伤处理建议:前提有交强险+三责险N万+不计免赔!
小事故能几百能解决就走人,省事省心省力!这样最好!两种人最好报警出险处理:老头老太,没出险自己带去检查,给个几百了事了,过了几天又来找你(说不定还是他子女带过来的),哪儿又有问题了,你要给解决,没报险没现场没记录,完蛋,自己赔上一大笔!学生小朋友之类,蹦蹦跳跳的走了,看是没事,回头家长找来了,小孩子不懂事害怕,被撞了不敢说,现在发现有什么什么伤,你要处理!没报险没现场没记录,又是自己掏钱!此类事件,最后搞的是一地鸡毛!自从出过扶起倒地老太案之后,这社会风气就坏了,遇事处理一定要小心再小心!交强险无责赔付医药费1000元,拿交强险保单看看吧!
1、有人伤要及时110、120及车险报案(48小时之内,不然不理赔,现场就报最好,别自己开车送人去医院移动现场,万一伤者挂了,责任不好定你就完了)、交警会扣车拿走交强险保单,伤者要住院的话,1000元办个住院就成,凭1000元收据去打发票或者在护士办公室墙上找到发票自己保存(报销凭据)别想一分钱不掏,虽说在肇事人无力垫付的情况下,有道路救助基金和公安部门出通知让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药费,但最好不要走这一步,过于强硬一分不垫付是不可能的,初期就容易激化矛盾,被打被砸那是自找的,一般没人同情,和医生说下用医保药,后面就不要管了,该检查就检查,该用药就用药。
2、保险的人伤专员必联系,务必要他来医院,期间要多次联系,做什么检查、用什么药、材料的都去打电话烦那个人伤专员去,并要提出现在是抢救人的,你人伤专员要来定什么医保和非医保的,不然报销有的烦,打120最好,省的动自己车子,拿好救护费发票报销。
3、伤者办好住院手续后凭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去交警队提车,一般是交押金几千至几万不等,一般是交钱至指定银行,看伤者病情,钱交了就可以去停场车提车(施救费发票报销),这个钱是用于伤者的治疗费用,报销时交警队会给你钱或发票,别以为看过什么贴子就能一分钱不花处理交通事故,停车费都不付。真和你来劲了,依法查你车证灯光三角牌灭火器什么的,盗抢车辆也能排查你玩玩,除非你不在本地开车了,不然有招对付你。
4、伤者住院后,可以根据情况去交警队定责拿事故认定书,找保险修自己的车去吧!和弱者相撞一般都是你全责,原因你懂的!没人挂掉没植物人没终身瘫痪的,也最好认全责,方便处理,为那N%是对方责任没必要,你就无责还要承担10%责任呢,还有重大伤亡的一定不能乱认责,弄不好就是天文数字和刑事责任,当然这种情况下,警方也会慎重定责,而且你也有行政复议的权力。两辆轿车相撞,自己别主动认全责!除非头脑坏掉了,认全责只是相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这类弱者而言的!一般与弱者相撞,基本判也是全责!你有保险,他没保险,你是机动车,他是非机车,为了省事!为了省心!为了和谐就这么简单!当然你要觉得全责不好!你也可以不认全责!仁者见仁了!
5、伤者住院期间别闲的骨头痒,跑去看望伤者,伤者不会因为你的看望而对你有好感,会减少你的赔偿钱的,那个都是有规定的,不可能少的。弄不起还起反作用,以为你胆小怕事,容易狮子大开口。当然你要是撞出交情来,准备交朋友了那就另说了!等伤者出院静养后,一般都是一起去交警队处理的,交警队处理就是调解其实就是和谐,糊糊弄弄结案件,坚决不要同意,在调解书上签字同意了基本上自己贴钱很多,一般都是将护理和误工这个时间算的很长,你到保险公司是不认可的,因为这是属于你自行承诺的,贴钱是肯定的。三责险条款上一般都有这么1条: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金额。。
6、不要以为交警队的调解有用,保险基本不认可的,按理说钱都是保险公司出的,保险公司为什么不去交警队一起调解呢,因为保险一去交警队就是面对你和伤者及交警队的三重压力了,你买保险是为了转嫁风险!但保险也不傻,他还是会转嫁风险给你,不会去交警队的!而你一旦被签字定了调解协议了,再去保险公司报销,保险公司收拾你就和玩的一样,就会拿出上面那条规定和你一项项的核对费用,那个笔划一次,你就要自理一次钱。
7、不同意调解要求对方起诉,坚决不调解,遇到无理取闹就110,法院判十万,保险公司不敢少1分,明确告诉对方如果有关系有活动能力可以去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多赔钱,当然赔的太多可以带你分点。
8、法院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员的交通事故一般不开庭,也是民事调解,但这个调解比交警队的管,是由保险公司的专职律师与伤者及其代理人或律师签订的调解书,车主嘛就坐在边上看热门就成了。其实都是老熟人,常年搞交通事故的律师都认识,就看那保险公司与伤者及其代理人在法院就像买菜一样讨价还价,主要就是护理和误工时间的长短,一般要求出具误工证明和纳税证明。以前遇到的那个伤者,估计单位没有扣钱,也没有证明,保险公司按城镇户口算的误工费、护理费、还有什么交通费、营养费,当然像什么骨折严重的开刀就有伤残评级了,其实都看保险公司了。就是保险公司一张嘴,多给也行,少给也行。谈好了你签字认可,把相关修车治疗费用全给保险公司律师一并处理,最后等保险公司打钱到法院帐上,你拿回你的修车钱或垫付医药费、伤者拿回相应的赔偿钱,各拿各钱,各走各路。
9、一般在法院,保险公司的律师会忽悠你,什么险种不对,不计免赔没有买,要你自己掏多少钱的,自己要拿出保单核对下,基本的知识还是要懂的,不然看你是个傻鸟,容易忽悠你自己掏钱。真要没买,这个也是可以讨价还价的,别听律师说的什么没有权力决定,没有权力决定保险公司要他来法院干鸟,看热闹的吗?
10、险种、不计免赔忽悠不成,就是医保、非医保再来忽悠你掏钱,拿出住院那个清单扫一眼说你要多少钱,这个都是非医保的,你要把之前第2条做的事说出来,把责任全扔给保险公司,买保险本来就是为了转嫁风险!为了抢救伤者,用药和检查是由医生决定的,你是不能决定的,不敢延误伤者的治疗,这个是人伤专员和你保险公司的事,钱是你保险公司出的,你自己就有义务进行监督规范用药和检查,和车主是没有关系的,要保险公司非医保有什么依据来源要举证出来?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都没有提到医保与非医保之分,打官司保险基本必输!当然不出或少出非医保费用还有其它可以办法,自己多想!
11、原则就是不垫付(你请客伤者住医院,伤者老婆做护理,每天都是好多钱,长住才好呢,多安逸)、不探望(探望多了,伤者以为你什么都不懂,害怕闹事,容易大开口要钱)、不调解(交警队调解没强制力、保险公司不认可,容易自己贴大钱)
12、私了后患巨多!容易给完钱,过了一段时间又来要钱!基本骨折以上不经法院的是头脑进水了,现在物价飞涨,骨折弄个开刀什么的几万太正常了!弄个伤残评级也简单,又是几万!要是脑部受伤开刀没个六位数根本解决不了!私了那是伤不起的!
13、平常那种碰到人的给个几百就走人的情况,如果实在闲的蛋疼可以叫上保险慢慢玩!交强险无责赔付医药费1000元!个人感觉性价比较低!有行车记录仪感觉明显碰瓷坚决报警!
12、以前说的A类条款承担司法签定费、律师费、诉讼费的,这是老黄历了,现在要买法律费用特约险才行。
13、不计免赔的意思就是百分百赔付,没买的话就是要根据相应责任要你自己承担部分,所认一定要买。车损险修自己车,三责险修对方车和人的(30和50保费没多大区别,相差二三百,但保额多了20万,感觉三责20-30万现在不够用,见过撞上磨托车受伤,颅骨骨折,蛛网膜出血最后连同伤残赔偿结案,他是20万的保额,最终贴了十几万),司机乘客险修自己车上人的(没这个险种最好不要带人,自己主责以上,不管是同学还是朋友都没用,出事你得掏钱,万一坐个4-5人,交强险只有1万医药费,三责险又用不上,你Y的发大财了),车子不要轻易借人!A3也就几万元,撞上人那价不好说,一般还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14、机动车相撞没人伤,一般不扣车,都是快速处理或定损中心,报了保险,拿了事故认定书就去修车吧,遇到无理的人,第1是找交警处理,第2是有单位的去找单位找他或领导,第3是个人的上述无效直接法院起诉!
16、有疑问请咨询律师!会给你最好的解答!觉的不对请指正!谢谢。

7. 业务员出差住宿费可以作为补助入费用吗?作为补助是否可以不用要发票?

如果作为补助的话,可以不用要发票
业务员出差住宿费可以作为补助入费用
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凭真实、合法的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差旅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发生的合理的差旅费补助支出准予税前扣除。企业差旅费补助标准可以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或经企业董事会决议自定标准。自定标准的应将企业董事会决议和内部控制文书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业务员出差住宿费可以作为补助入费用吗?作为补助是否可以不用要发票?

8. 公司发放的无偿献血补助,献血人员是否要上缴个人所得税?

首先说了是无偿献血,就不提倡给予补助,所以在个人所得税中,没有相关的减免税规定。但是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发生这样的情况,那么就要看企业在账务上如何处理这笔账务,可以是灵活处理的。
如果是工资上限没有达到,那么可以直接计入工资,如果是已经达到了,可能会按照费用处理,用发票来冲,之类的计入业务招待费之类的,这个很难说。不过如果作为个人工资薪金的话,那肯定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项目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主要有: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9)267号文件进一步规定,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9)180号文件也进一步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教育存款专户,并享受利率优惠的存款,其所取得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5)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指国家对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颁发的一项特定律贴,并非泛指国务院批准发放的其他各项补贴、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6)福利费,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职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从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职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工资:
①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津贴;
③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7)抚恤金、救济金(指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8)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9)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0)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指个人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标准领取的退职费)、退休费、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1)我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