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有哪些

2024-05-16 16:23

1.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有哪些

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有哪些

2.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是什麽?


3.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是什么?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是什么?

4.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

答案是ABCD,以上选项均不会引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发生增减变动


所谓成本法,就是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不随被投资单位权益的增减而调整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不管有关利润分配是属于对取得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

所以在成本法下,只需要按份额结算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即可,不用考虑与净利润的差异。

建议如果是出于考试的需要,要花大力气学习权益法,成本法相对简单考得很少。

5.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方法?

一、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贷:银行存款
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初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企业按享有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借记“应收股利”科目,不记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按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借/贷:投资收益(按其差额)
注: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核算下,实现净利润、发生亏损,投资单位不做账务处理

扩展资料:
一、长期股权投资(Long-term investment on stocks)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一) 成本法核算的范围
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二)权益法核算的范围
1.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占股权的20%-50%)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方法?

6. 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核算?

1.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8000
    贷:银行存款 8000 
2.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3000
    贷:银行存款 3000
成本法核算下,投资成本跟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公允价值是没有关系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而权益法下需要比较二者,如果投资金额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份额的,不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投资额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份额的,就要把之间的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贷记“营业外收入” 

恩 是这样的~

7.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核算

成本法下核算时,H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分配的现金股利什么的不能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而应该确认为投资收益。,权益法下核算就要调整。
成本法就是要维持其账面价值不变。
50/1000=5%,A公司持有H公司5%的股权,对H公司不具有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可是公允价值却能可靠计量呀,因此要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者交易性金融资产吧。因为计划长期持有,所以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果是计划随时出售就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如果题目中说公允不能可靠计量,就是成本法核算)
你自己去翻书金融资产那一张。
采纳我最佳,谢谢!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核算

8.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怎么处理?

  (一)成本法的定义及适用范围成本法,是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适用于以下情况:1.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控制一般存在于以下情况,如: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或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情况。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实质控制权,可以通过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形进行判定:(1)通过与其他投资者的协议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例如,A公司拥有B公司40%的表决权资本,C公司拥有B公司30%的表决权资本。A公司与C公司达成协议,C公司在B公司的权益由A公司代表。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实质上拥有B公司70%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表明A公司实质上控制B公司。
  (2)根据章程或协议,投资企业有权控制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例如,A公司拥有B公司45%的表决权资本,同时根据协议,B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由A公司控制。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这种情况是指,虽然投资企业仅拥有被投资单位50%或以下表决权资本,但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任免董事会的董事,能够达到实质上控制的目的。
  (4)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这种情况是指,虽然投资企业仅拥有被投资单位50%或以下表决权资本,但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会议,从而能够控制其财务和经营政策。
  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投资企业应当将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投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政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投资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合营企业。在确定是否构成共同控制时一般可以考虑以下情况作为确定基础:(1)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2)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3)各合营方可能通过合同或协议的形式任命其中的一个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但其必须在各合营方已经一致同意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低于20%的,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并享有相应的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投资企业可以通过该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经营政策的制定,达到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2)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包括股利分配政策等的制定。这种情况下,因可以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可以为其自身利益提出建议或意见,可以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有关的交易因对被投资单位的日常经营具有重要性,进而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到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
  (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这种情况下,通过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有权力并负责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活动,从而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因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依赖投资企业的技术或技术资料,表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一方面应考虑投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同时要考虑企业及其他方持有的现行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如被投资单位发行的现行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票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如果其在转换为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后,能够增加投资企业的表决权比例或是降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的表决权比例,从而使得投资企业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的,应当认为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二)成本法的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如下:1.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三)应抵减初始投资成本金额的确定按照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自被投资单位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应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一般情况下,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当年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以后年度,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投资以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净损益的,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具体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或本期末)止被投资单位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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