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保缴费流程图

2024-05-15 04:11

1. 上海市社保缴费流程图

一、申报范围二、报送材料三、办理程序一、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①社会保险登记一、登记范围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根据当地政策)。二、报送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单位开户银行全称及帐号。三、办理程序1.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2.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3.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四、注意事项1.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在各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到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2.按企业办法参保的单位,还应立即到地税征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3.缴费单位应将《社会保险登记证》纸质副本悬挂于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并于每年规定时间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到劳动监察机构办理劳动保障年检手续。4.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单位依法终止的,须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上海市参保单位结户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结户)手续。----②缴费基数的申报一、申报范围市区所有缴费单位及其职工。二、报送材料1.《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及盘片;2.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年报和财务年报;三、办理程序1.缴费单位于每年1月15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购领盘片。2.缴费单位根据盘片中提供的上年12月份结算人数,按规定的格式输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核对无误后打印《花名册》,并将《花名册》经单位盖章、职工签字(或单位工会、职代会盖章确认)后,与盘片一起于3月5日前报社保经办机构。3.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申报的工资收入总额进行审核,并按上、下限规定统一处理。凡申报工资低于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基数执行;高于上限的,按上限基数执行。4.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启用新一结算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工资基数,月缴费工资基数按年缴费工资基数的月平均数确定。四、注意事项1.职工工资收入总额按国家统计局的口径掌握,各单位须按实申报。每一结算年度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基数由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确定并公布。2.逾期未申报者,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按3月份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3.首次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由单位在办理人员增加手续时按起薪月工资申报。----③申报、结算和缴费一、办理程序1.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月参保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供属等人员增减及基本情况变更的有关材料和报表。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5日进行结算,确定当月应收应付项目及金额,生成《结算表》,并于6日完成数据核对。缴费单位可于每月7日起至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结算表》。3.企业缴费单位于每月25日前,按《结算表》上确定的应缴金额解缴至在地税部门指定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专户”(已开设地税纳税专户的可合并使用)。机关事业缴费单位在每月25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缴纳,或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二、有关规定1.从2004年5月1日起,市区缴费单位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比例如下:险种单位缴费比例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备注基本养老保险20%8%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9%2%地方补充医疗保险1%——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不参加失业保险2%1%外地户口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1%——生育保险1%——2.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须同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3.各项社会保险费中的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和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的退休(职)人员,其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社保经办机构在发放养老金时直接扣缴。三、注意事项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欠缴的,除按规定收取利息外,另按欠缴额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④人员增减及基本情况变更一、申报期限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月参保人员增减、变更情况。二、参保人员的增加缴费单位新录用人员后,须填写《上海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或《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参保花名册》,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从起薪之月起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1.首次参保人员:须携其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证件照2张,并填写《苏州市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审核登记并生成个人编号后,单位至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购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等参保证卡。2.市区统筹范围内续保人员:须附报《上海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其中转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进编审批表和经市区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套改表。3.市区统筹范围以外转入人员:须附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转移情况表》,并提供职工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1992年后历年缴费工资基数及1996年后个人帐户情况,以及医疗保险首次参保时间、实际缴费年限、个人帐户情况等;按规定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的人员,还须提供本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基金到帐证明等。4.视同缴费人员:对复退转军人,须提供其在部队服役期间的有关证明,其中转业到企业工作、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军官和文职干部须提供军队开具的《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资金转移凭证》;对从未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须提供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有关证明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按规定不参保证明,其中流动到企业、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人员须提供人事、财政部门核准的《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人员补贴发放核准表》。5.外国人、华侨和台港澳人员:须提供外国人、华侨的有效护照和《外国人就业证》、《华侨回国就业证》,台港澳人员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证》。6.原参加本市农村养老保险人员:须提供经转出地农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上海市农村向城镇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换算表》,并先到本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进行转移基金的到帐确认。三、参保人员的减少参保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等因各种原因发生减少,缴费单位须填写《上海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携有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手续。其中:1.因终止解除合同减少人员:单位须提供退工证明等材料。2.因死亡减少人员:单位须附报其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并持《社会保险卡》对其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进行清算。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以及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付丧葬费及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按失业保险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其中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先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纳部分余额中列支。丧葬费、抚恤费的标准由劳动保障部门确定并公布。四、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参保人员的姓名、社会保障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人员属性、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类型等需要更正或发生变化的,单位须于月底前持《社会保险卡》,填写《上海市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或《上海市区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分别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和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办理须知1、企业自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需将登记表及以下相关需提供的材料交到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系统将自动取消企业网上申报的数据;2、企业已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后,当月15日(含当日)内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15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3、社保机构统一在每月的20日(含当日)至当月底托收社保费。三、需提供的材料:1、《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通过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登记表);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企业机构代码证原件;4、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注意事项:“当月15日(含当日)内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15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的含义是,例如:9月16日至10月15日申报:1、开始缴费时间项是10月单位开始缴费;2、开始缴费时间项是11月单位开始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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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社保缴费流程图

2. 上海社保缴费流程是怎样的

1、用人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当月本单位的个人应缴账(缴费申报/单位月应缴查询),若对个人应缴账存有异议,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删除当月个人应缴账(缴费申报/当月应缴账删除申请);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用人单位调整人数,申请重新生成个人应缴账(缴费申报/当月应缴账重新生成申请),待正确后申报工资总额(缴费申报/企业外网单位上月工资申报)。
另:用人单位也可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删除、生成个人应缴账,申报工资总额。
一、上海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上海市将按照“1+1+0.5”模式调整社保缴费比例、基数,具体的调整方案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下调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下调1%;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下调0.5%。调整后,社保缴纳比例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费率分别为29%、13%、2%、0.5%和1%,其中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分别为21%、11%、1.5%、0.5%和1%。
二、申请社保的条件是什么?
1、单位从业人员新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2、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从事管理和技术岗位工作的未满55周岁),已办理招(录)用手续,且从未建立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人员。
三、社保缴纳基数如何确定?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3. 上海社会保险缴纳流程有什么

上海社会保险缴纳流程有:申请、提交材料、审核、办理登记等,对于社会保险是由公司来进行办理的,劳动者只需提供身份证号码就可以。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征收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统筹调整,对劳动者遇到的劳动风险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是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只要劳动者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经按照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就可以通过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对于社保登记的规定
第五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依据条例第八条,持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件和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条例施行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条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
缴费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一般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跨地区的缴费单位,其社会保险登记地由相关地区协商确定。意见不一致时,由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登记地。
第七条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第八条
对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即时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上海社会保险缴纳流程有什么

4. 上海办理缴纳社保流程

公司首次办理社保SOP新办理社保的公司,需要先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如下:1.《营业执照》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公章4.《劳动手册》(本市户籍)5.办理社保的员工必须都已经签订过劳动合同材料齐全后,前往公司所在地区职业介绍所,填写《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一式三联,表格当场领取填写),并在员工的《劳动手册》及档案内的《劳动力登记表》填写好日期(与所签劳动合同日期一致),并盖章。备注:1.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免费。2.办理公积金也必须先进行从业人员备案,才可以办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所需资料如下:《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机公章以上资料都需加盖公章。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给公司一份银行资料(用於办理日後社保缴费专用卡)。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备注:1.当场办理,免费。提交社保经办机构所提供的银行资料,办理《社保缴费专用卡》(工商银行),等待银行核实,核实完毕通知并可领取该卡。备注:核实所需时长无法确定。以上办理完成后,当月办理,次月生效,并受到缴费通知书。公司首次办理公积金SOP前往公司所属公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开户,所需资料如下:《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IC卡》(别人都说要,但是我去办理的时候没要)《上海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下载,并填写完整)以上资料都需加盖公章备注:办理时长为一个工作日。开户成功后,次日即可去公积金办理处指定的建设银行,前往该行进行公积金受理点办理公积金首次缴纳,所需资料如下:《上海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份《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三联《上海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三联相应缴纳金额的转帐支票(正面盖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缴纳公积金的员工,需提供公司员工的个人公积金帐号。没有缴纳过的需要新开户;缴纳过有帐户的,只需办理转入即可,但转入的要求是原公司已经将其公积金帐户退回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注:公司承担社保37%和公积金7%,共计44%;个人承担社保11%和公积金7%,共计18%。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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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上海社保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上海社保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6. 上海社保怎么办理流程

社保卡办理条件: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市民以及享受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农业、集体户籍人员。社保卡办理资料:1、身份证;2、户口本;3、《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4、户籍证明(集体户口市民)。社保卡办理流程:1、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卡服务站提出办理申请;2、服务站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3、审核过后,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下载申请人相关信息;4、相关信息一致,受理社保卡办理申请。【补充说明】:1、社会保障卡有效使用期限为10年。2、一张社保卡只能绑定一张银行卡。3、申领社保卡之前可打电话到街道社保服务站进行电话预约。【市民咨询专区】一、在上海哪些人可以领取社保卡?咨询电话多少?【回复】:上海社会保障卡发放采取“属地化”方式进行,凡本市常住户口、年龄满16周岁的市民均可在自愿的原则下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理申领登记、拍照等手续后才能领取。咨询电话021-12333/962222。二、我参加的是镇保,尚未领取社保卡,不知去哪里办理社保卡?需提供哪些资料?【回复】: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保卡服务站办理社保卡即可。三、上海社保卡有效期限为多长时间?办理时候需提供哪些资料?【回复】:上海社保卡有效期限为10年,办理时候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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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上海个人缴纳社保流程

一、申报范围二、报送材料三、办理程序一、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①社会保险登记一、登记范围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根据当地政策)。二、报送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单位开户银行全称及帐号。三、办理程序1.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2.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3.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四、注意事项1.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在各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到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2.按企业办法参保的单位,还应立即到地税征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3.缴费单位应将《社会保险登记证》纸质副本悬挂于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并于每年规定时间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到劳动监察机构办理劳动保障年检手续。4.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单位依法终止的,须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上海市参保单位结户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结户)手续。----②缴费基数的申报一、申报范围市区所有缴费单位及其职工。二、报送材料1.《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及盘片;2.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年报和财务年报;三、办理程序1.缴费单位于每年1月15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购领盘片。2.缴费单位根据盘片中提供的上年12月份结算人数,按规定的格式输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核对无误后打印《花名册》,并将《花名册》经单位盖章、职工签字(或单位工会、职代会盖章确认)后,与盘片一起于3月5日前报社保经办机构。3.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申报的工资收入总额进行审核,并按上、下限规定统一处理。凡申报工资低于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基数执行;高于上限的,按上限基数执行。4.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启用新一结算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工资基数,月缴费工资基数按年缴费工资基数的月平均数确定。四、注意事项1.职工工资收入总额按国家统计局的口径掌握,各单位须按实申报。每一结算年度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基数由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确定并公布。2.逾期未申报者,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按3月份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3.首次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由单位在办理人员增加手续时按起薪月工资申报。----③申报、结算和缴费一、办理程序1.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月参保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供属等人员增减及基本情况变更的有关材料和报表。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5日进行结算,确定当月应收应付项目及金额,生成《结算表》,并于6日完成数据核对。缴费单位可于每月7日起至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结算表》。3.企业缴费单位于每月25日前,按《结算表》上确定的应缴金额解缴至在地税部门指定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专户”(已开设地税纳税专户的可合并使用)。机关事业缴费单位在每月25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缴纳,或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二、有关规定1.从2004年5月1日起,市区缴费单位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比例如下:险种单位缴费比例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备注基本养老保险20%8%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9%2%地方补充医疗保险1%——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不参加失业保险2%1%外地户口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1%——生育保险1%——2.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须同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3.各项社会保险费中的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和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的退休(职)人员,其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社保经办机构在发放养老金时直接扣缴。三、注意事项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欠缴的,除按规定收取利息外,另按欠缴额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④人员增减及基本情况变更一、申报期限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月参保人员增减、变更情况。二、参保人员的增加缴费单位新录用人员后,须填写《上海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或《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参保花名册》,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从起薪之月起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1.首次参保人员:须携其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证件照2张,并填写《苏州市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审核登记并生成个人编号后,单位至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购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等参保证卡。2.市区统筹范围内续保人员:须附报《上海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其中转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进编审批表和经市区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套改表。3.市区统筹范围以外转入人员:须附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转移情况表》,并提供职工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1992年后历年缴费工资基数及1996年后个人帐户情况,以及医疗保险首次参保时间、实际缴费年限、个人帐户情况等;按规定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的人员,还须提供本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基金到帐证明等。4.视同缴费人员:对复退转军人,须提供其在部队服役期间的有关证明,其中转业到企业工作、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军官和文职干部须提供军队开具的《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资金转移凭证》;对从未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须提供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有关证明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按规定不参保证明,其中流动到企业、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人员须提供人事、财政部门核准的《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人员补贴发放核准表》。5.外国人、华侨和台港澳人员:须提供外国人、华侨的有效护照和《外国人就业证》、《华侨回国就业证》,台港澳人员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证》。6.原参加本市农村养老保险人员:须提供经转出地农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上海市农村向城镇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换算表》,并先到本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进行转移基金的到帐确认。三、参保人员的减少参保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等因各种原因发生减少,缴费单位须填写《上海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携有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手续。其中:1.因终止解除合同减少人员:单位须提供退工证明等材料。2.因死亡减少人员:单位须附报其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并持《社会保险卡》对其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进行清算。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以及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付丧葬费及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按失业保险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其中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先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纳部分余额中列支。丧葬费、抚恤费的标准由劳动保障部门确定并公布。四、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参保人员的姓名、社会保障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人员属性、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类型等需要更正或发生变化的,单位须于月底前持《社会保险卡》,填写《上海市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或《上海市区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分别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和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办理须知1、企业自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需将登记表及以下相关需提供的材料交到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系统将自动取消企业网上申报的数据;2、企业已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后,当月15日(含当日)内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15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3、社保机构统一在每月的20日(含当日)至当月底托收社保费。三、需提供的材料:1、《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通过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登记表);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企业机构代码证原件;4、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注意事项:“当月15日(含当日)内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15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的含义是,例如:9月16日至10月15日申报:1、开始缴费时间项是10月单位开始缴费;2、开始缴费时间项是11月单位开始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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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个人缴纳社保流程

8. 上海社会保险缴纳流程是怎样的

1、社保局开户。
准备好开户资料,去当地社保局开户,一般到社保局开户服务窗口办理。
所需资料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1份(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盖公章)、社会保险登记表2份。
2、到社保局拿员工社保申报核定表。
填写好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人员登记表以及打印出公司需缴纳社保的员工上月工资明细表,表上做一个签字栏打上”法人签字:“字样,让公司法人签字),然后将两个表都盖上公司公章,拿到社保局核定窗口,工作人员会给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
注意:在确定公司缴纳社保人员人数没有变动的情况下,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在每个月的15号之后去社保局拿。
3、去税务计算交社保费。
一、在上海个人可以购买什么社保?
在上海个人可以购买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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