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清查的种类与清查的方法有哪些?

2024-05-19 23:36

1. 财产清查的种类与清查的方法有哪些?

财产清查方法指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所采用的具体方法。清查方法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清查的效果。在清查过程中对实物、现金、银行存款和结算款项要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来进行。

财产清查的种类与清查的方法有哪些?

2. 财产清查的种类与清查的方法有哪些?

财产清查方法指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所采用的具体方法。清查方法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清查的效果。在清查过程中对实物、现金、银行存款和结算款项要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来进行。

3. 财产清查的种类与清查的方法有哪些?

财产清查的种类
(1)按财产清查的范围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2)按财产清查的时间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全面清查财产、核实债务。
财产清查的方法
(1)货币资金的清查方法
现金的清查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来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及盈亏情况。
银行存款的清查通过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进行核对,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
(2)实物的清查方法
在财产物资存放现场实地盘点确定其实存数。
(3)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
往来款项的清查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即对账单法。

财产清查的种类与清查的方法有哪些?

4. 财产清查的种类及方式

财产清查的种类
一、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一)按财产清查的范围不同,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
含义:全面清查是指对全部财产进行盘点或核对。
全面清查的对象一般包括:
(1)货币资金
(2)财产物资:包括本单位的所有固定资产、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未完工工程等;属于本单位但在途中的各种在途物资;委托其他单位加工、保管的材料物资;存放在本单位的代销商品、材料物资等。
(3)债权债务
全面清查适用的情况:
(1)年终决算前,为确保年终决算会计资料真实、正确,需进行全面清查
(2)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联营前以及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前,为了明确经济责任,需进行全面清查
(3)开展全面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活动,为了摸清家底,准确的核定资产,需进行全面清查
(4)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前。
全面清查范围广、内容多、时间长、工作量大。
2、局部清查
含义: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进行盘点或核对。
对象:现金(每日业务终了时清点核对)
银行存款(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库存商品、原材料等(年内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各种贵重物资,每月盘点一次)
债权债务(每年至少应同对方核对1-2次)
局部清查范围小、内容少、时间短,但专业性较强。
二、定期清查和局部清查
(二)按财产清查的时间不同,可分为定期清查和局部清查。
1、定期清查
含义:定期清查是指按预先计划安排的时间对财产进行的清查。定期清查一般在期末进行。
范围:它可以是全面清查,如:年末决算前的清查,年末、月末结账前的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如:现金、贵重物品的每日清点。
2、不定期清查
含义:不定期清查是指根据实际需要对财产进行的临时性清查。不定期清查并未事先规定清查时间。
范围:它可以是全面清查,例如:合资、收购、改革、改制、兼并、撤销前的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例如:物资保管人员工作交接时进行的清查,发生意外灾害时进行的清查。
财产清查的方法
(一)实物财产的清查
清查方法:实地盘点法、抽样盘存法、技术推算法、外调核对法。
凭证:盘存单、实存账存对比表
(二)库存现金的清查
对库存现金的实地盘点数与现金日记账余额相核对,明确是否相符
(三)银行存款的清查
每月末利用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
(四)应收款项的清查
企业应向其他单位收取的各种应收款项。

5. 财产清查的种类与清查的方法有哪些

在会计实务中,财产清查的种类很多,可以按不同的标志进行分类。通常主要有以下两种分类:
1、按清查对象的范围进行分类
财产清查按其清查范围的大小,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就是对属于本单位或存放在本单位的所有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和各项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盘点和核对。对资产负债表所列项目,要逐一盘点、核对。
(2)局部清查。局部清查就是根据管理的需要或依据有关规定,对部分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盘点和核对。
2、按照清查的时间划分
财产清查按照清查时间是否事先有计划,可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临时)清查。
(1)定期清查。定期清盘就是按事先的计划安排时间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的清查。
(2)不定期清查。不定期清查是事先并无计划安排,而是根据实际需要所进行的临时性清查。

财产清查的种类与清查的方法有哪些

6. 财产清查常用的方法有哪些? 谢谢

财产清查方法指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所采用的具体方法。清查方法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清查的效果。在清查过程中对实物、现金、银行存款和结算款项要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来进行。

7. 财产清查的种类

财产清查是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物盘点、账面核对以及对各项往来款项进行查询、核对,以保证账账、账实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财产清查的种类

8. 财产清查的种类都有哪些?

答:  财产清查总是在一定范围和具体时间、地点进行的,为了合理地组织财产清查,正确地使用财产清查的方法,必须对财产清查进行科学地分类。
  1、财产清查按清查的范围不同,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全面清查是指对所有的财产进行全面的盘点和核对。它涉及到企业资产的全部,包括: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存货、固定资产、投资和债权债务等。全面清查的范围广、工作量大、清查时间长、涉及人员多。
  为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全面清查只在下列情况下进行:①为确保年终决算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在年终决算时;②企业关停并转或改变隶属关系时;③按国家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时;④企业主要负责人调离或离任时。
  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企业的部分财产进行盘点和核对。由于全面清查费时费力,难以经常进行,因而企业时常采用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一般在下列情况下进行:①存货中流动性较大或易发生溢余或损耗的,除在年终决算时进行全面清查外,还应在每月、每季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②贵重物资至少每月清查盘点一次;③库存现金由出纳员在每日终了时自行清查一次;④银行存款每月应与银行核对一次;⑤各种债权债务每年至少核对一至两次。
  2、财产清查按清查的时间不同,可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是指按照预先计划安排的时间对财产进行的盘点和核对。这种清查通常在年末、季末和月末结账时进行,可以进行全面清查,也可以进行局部清查,多数情况下,年末进行全面清查,季末和月末进行局部清查。
  不定期清查是指事先并无规定的清查时间,而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决定对财产进行的盘点和核对。一般在下列情况下进行:①为明确经济责任,财产物资和现金保管人员更换时;②为查明损失情况,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损失时;③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审计查账时;④按规定进行临时清产核资时。不定期清查通常为局部清查,如有必要也可进行全面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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